个人年收入12万元自行申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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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 2013-04-25 13:33:46 |
标 题: | 个人年收入12万元自行申报须知 |
个人年收入12万元自行申报须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年所得达到12万元标准以上的个人要在次年的3月31日之前进行自行申报。下面将申报办法汇总如下,请仔细阅读:
1、登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址(http://www.tax861.gov.cn/)“办税通道——年所得12万元自行申报”。
2、填报信息包括:
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受雇单位、职业、住址等等
单位全称——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1400006663
受雇单位税务代码——01075760
主管分局——东城区地税局
主管税务所——交道口所
3、我所职工涉及到的个人收入主要包括:工资薪金、劳务费、稿酬等。
关于工资薪金年收入总额:(1)所财务室按月将工资单发送到大家的社科院邮箱中,工资单中的“会计期间”就是工资发放的月份。工资单的“本次扣税基数”是税务机关掌握的个人工资薪金收入额,大家将1-12月的该项金额进行汇总加上“目标报偿”就是个人工资薪金年收入总额。(2)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年收入总额 – 3500*12。(3)“应納税款”应当等于“已缴(扣)税款”。工资单中的“本次扣税”为“已缴税款”,1-12月的该项金额汇总就是工资薪金年度“已缴税款”总额。
关于劳务费和稿酬:我所职工取得的上述酬劳都是从外单位领取的,请大家注意记录、汇总并进行申报。
4、如果大家不清楚自己的年收入情况: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北京市东城区地方税务局的办税大厅,查询“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注意:查询了“完税证明”后,请让税务人员给一个“密码”,以便于进行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