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研究所安全防火制度及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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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 2004-11-18 12:30:43 |
标 题: | 美国研究所安全防火制度及管理规定 |
美国研究所安全防火制度及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防火安全工作条例,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生命,个人及国家财产的安全,保障科研等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管理责任: 一、本单位法人代表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本辖区的防火工作。 二、办公室主任为防火工作的主管负责人。 三、各室室主任为本辖区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 管理规定: 一、定期在全所人员大会上宣讲防火知识及防火的重要意义,通报防火检查情况。建立健全本所义务消防小组,组织消防人员演练,对防火有功人员进行表扬奖励,对执行防火措施不利的人员进行批评处罚。 二、根据国际片禁烟联席会议纪要精神,本所辖区包括:会议室、计算机室、复印室、财务室、编辑部、图书馆以及本辖区内的各办公室,通道,走廊均禁止吸烟。 三、复印机室、财务室、书库、图书阅览室、计算机室、编辑部等重点部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防火。 四、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办公室不得私自安装电器设备,乱拉电源线。禁止使用非办公电器设备如:电炉、电热杯、电暖炉、电熨斗、电吹风和其它高功率电器。 五、任何消防器材及设备,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不得占用防火通道,不得随意拆改消防自动报警设备。 六、各办公室研究室,严禁私自带入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严禁私自存放酒精,稀料,汽油及可燃气体。禁止存放私人贵重物品及现金,以免丢失。 七、各办公室研究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室防火安全。下班前要关闭电源,并认真检查室内的各种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规定,冬季取暖期不得使用空调机。发现问题及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消防负责人。 八、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查情况记录存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隐患。 九、本规定由所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各室负责协助贯彻执行,对违规者轻者处罚一次50元。 十、凡违背上述规定而引起火灾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违规者的法律责任。 美国研究所办公室 2004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