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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国会的改革及其影响
作者:袁征 来源:《世界历史》 时间:2002-01-31
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国会的改革及其影响 整个20世纪,美国国会一共有2次重大的委员会体制改革。第一次是在1946年,70 年代则是第2次。如果说1946年国会的改革标志着现代国会制度的最终确立,那么70年代 的变革则是在此基础上试图进一步完善国会制度的一次重大努力。70年代的改革不仅影响 到此后国会与行政当局的互动关系,而且直接影响到当前国会内部的权力架构和运作方式, 影响可谓极其深远。那么,这次改革的动力何在?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表现出哪些特 点?如何评估这次改革的影响?本文将围绕这几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 一 国会立法机制上的问题以及要求改革国会运作的呼声并不是在70年代才出现的,只 是60、70年代逐渐积累的内外压力才使得改革的要求日益迫切。 首先,来自行政当局的竞争成为国会进行改革的一个重要的外在因素。进入70年代, 在许多公众的眼里,国会甚至已经在诸如经济、战争与和平这些根本性的问题上都失去了影 响力。 许多公众要求国会改变其处理事务的方式,有效地担负起应有的责任。越南战争和 行政当局的所作所为迫使国会审视自身的立法程序和内部的权力架构,以便能够真正地参与 政策制定,并对行政当局进行有效的监督。这一时期,国会和行政当局的交锋使得国会议员 感到必须改进国会的工作。面对行政当局无视国会要求尽快结束越南战争的呼吁,国会在倍 感挫折的情况下,不得不考虑采取行动,维护宪法所赋予国会的战争权。而同尼克松政府在 扣押所拨资金的争执加速了1974年《国会预算和扣押控制法案》的出台。从1970年到1977 年初,国会一直由民主党人所主导,而白宫则是由共和党总统所控制,这使得民主党议员更 加毫无顾忌地寻求他们的利益,推进自身的目标。 "水门事件"的发生进一步从外部推进了国会改革的力度。这一事件极大地打击了总 统的声誉,国会内外要求国会发挥更大作用的呼声日趋高涨,从而使得国会的影响力空前地 提高,而这也为国会推进改革、推陈出新创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在某种程度上,"水门事 件"是国会改革的催化剂。 在国会内部,原有的权力架构已经不适应形势的需要,国会中处在中下层的议员要求 改革的压力日趋增大。20世纪初,国会领袖权力很大,众院议长有权任命各常设委员会主 席和成员席位。1910年,国会修改规则,剥夺了议长任命各个常设委员会主席的权力,并 规定议长不得在规则委员会中担任职务。此后,资历就成为国会议员任职的唯一标准。由于 民主党长期是众院的多数党,南方各州民主党议员基本都能连任,所以这些人在两院中把持 着大权。根据统计,迟至1973年,南方民主党人在国会中的比例不到30%,但是占据了46% 的众院完全委员会的主席职务和53%的参院完全委员会主席职务。这些保守的议员使得国 会日趋保守,缺乏活力。 从50年代后期开始,一大批新议员进入到国会,成为国会中的新 生力量。在1958年和1970年间,293名民主党人进入到众院。到了94届国会,1958年后 进入众院的民主党议员担任了众院常设和特别委员会146个小组委员会中108个小组委员会 主席的职务。 1977年1月,95届国会开幕,56%的众议员、48%的参议员是1970年后第 一次进入国会的。 许多新议员思想倾向属温和派和自由派,认为国会原有的运作方式已经 不适应形势的需要,不能够富有效率地处理整个国家面临的一些紧迫问题,对于原有的、禁 锢自己力量的体制也感到十分气馁。这些使得他们最终成为70年代国会改革的主要推动力。 不仅如此,选举法的改革使得国会议员对于政党的依赖减小。过去,政党在他们选举 的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但现在,国会议员发现一旦拥有大权就能够笼络选民、依靠自身 有效地进行竞选活动,而可以不再依赖于政党的支持。许多新议员将国会架构的变革作为获 取国会中权势位置的一种途径。可以说,个人政治利益的推动使得变革的呼声更加高涨。这 样,国会内部特别是众院就具备了进行重大变革的政治氛围。 此外,推动国会改革的一个客观原因是:由于所处理问题的数量和复杂性都在不断上 升,国会的工作量不断增加,专业化程度也不断增强,这就给国会的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为解决这一问题,国会在50、60年代就已经开始加强小组委员会的工作,小组委员会的数 量也在不断增加,但是小组委员会的实际权力却没有得到充分的保证;而美国在70年代面 临许多新问题,诸如环境、能源问题等,但许多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相互重叠。所有这些都 使得原有的体制已经难以适应新的形势需要。 二 70年代国会的改革主要是涉及国会的权力架构和立法程序,过程纷繁复杂。 不过, 70年代国会改革的两条主线依稀可见,那就是力图使得国会民主化和担负起应尽的责任。 在民主化方面,国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改变传统的资历制,限制委员会主席的权力,将权力进一步下放到小组委员会, 实现"委员会政府"向"小组委员会政府"的过渡,使得更多的国会议员有效地参与到立法 进程中来。 《1970年立法重组法案》的通过拉开了国会改革的序幕,这一法案是自1946年以来 第一次实质性重组国会的立法程序。尽管1970年的改革非常有限,但此后国会渐进的改革 最终加强了小组委员会,削弱了委员会主席的权力,使资历制度受到重大冲击。 涉及众议院内部权力架构和运作程序的主要改革措施有两个方面: 首先是对于委员会主席的权力进行制衡,冲破资历制,使得资历浅的议员在决策中发 挥应有的作用。这些措施包括:1、规定委员会主席应当通过党团会议以不记名投票选举出 来。1975年,民主党人决定所有委员会主席的提名都必须通过党团会议全体成员以不记名 的投票选举出来。当年,众院就有3名委员会主席被拉下马来。 2、对于议员担当多个委员 会主席职务和多个委员会职位进行限制。1971年,民主党党团会议规定:一个完全委员会 的主席不能担当该委员会一个以上小组委员会主席的职务;任何议员不得担任一个以上立法 小组委员会主席的职务;任何议员不得担任具有立法职权的两个委员会的职务。1973年, 民主党人通过一条党规,确保每一个民主党议员在一个主要委员会的职位。这打破了资深民 主党人对于关键小组委员会的把持。3、要求委员会必须有书面的规则,对于委员会中的代 理投票加以了限制,其目的是限制委员会主席利用代理投票操纵委员会的投票。4、新的规 则要求每一个委员会都建立民主党党团会议,赋予党团会议以较大的权力,迫使委员会主席 同其他民主党议员分享权力。 其次是增强小组委员会的权力,将小组委员会机制化。1973年,众院实施小组委员会 "权力法案",确保了小组委员会的权力,遏制了委员会主席的权力。允许小组委员会拥有 自己雇用的工作人员,这一新的关于职员的规定增强了小组委员会的工作能力。 同期,参院也在规则上做出了一定的变革,主要也是打破原有的资历制,限制委员会 主席的权力。措施包括:1975年,参议院民主党人决定,只要有五分之一的党团会议成员 提出要求,就可以在党团会议中通过不记名投票来挑选委员会主席。资历浅的国会议员在 1975年获得允许,至多可以雇用3个职员来协助他们处理立法的事务。 而在过去,委员会 职员都被资深的议员所控制,其他议员很少能够使用这些职员。对议员担任委员会主席和成 员的数量做出具体规定,不允许身兼过多的职位。1977年参议院对于一个参议员所能担任 的小组委员会和委员会成员或主席的数目加以了限制。依据新规定,禁止一名参议员同时担 任3个委员会(限定为两个主要委员会和一个次要委员会)和8个小组委员会以上的席位; 禁止一名参议员担任一个以上完全委员会的主席。 此外,还允许少数党充分分享委员会工 作人员。 二、努力使推进所谓的"阳光政策",改变秘密立法的行为,将国会的立法活动加以 公开,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1970年立法重组法案》规定,所有委员会的记名投票都公布于众;众议员在修正案 上的立场都在《国会纪录》上公布。 这一措施意在开放过去为公众所鲜知的国会委员会立法程序,使议员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项措施为后来的进一步改革开了头。众院在3年后、参院在5年后完全开放了委员 会起草议案的多数会议。而且,长久以来秘密的、协调分歧的参众两院协商委员会会议在 1975年开放。这一胜利是一场"阳光下的政府"战役的顶点。 1977年,民主党人主导的 众议院修改规则,将公开准则施用到参众两院联席会议委员会。 "阳光行动"的另一个组成部分是允许电视转播国会的立法活动。参议院长久以来就 有允许转播委员会活动的传统,但众院直到1970年才依据立法重组法案授权对委员会听证 会进行电视转播。 1977年,众院开始向公共电台和有线电视台提供信号,实况转播众院的 立法活动。到1980年末,有线卫星公共事务网(C-SPAN)向超过1000个电视网播出众院 的行动。 除此而外,国会在这一时期还就国会议员的道德规范和竞选资金分别通过了相关的法 案,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减少不法行为的发生。比如, 1977年行为规 范对于国会议员的酬金和其他外来收入加以了限制,要求议员和他们的主要助手申报收入情 况。 70年代国会改革的另一条主线是力图复兴国会,使得国会能有效地参与政策的制定, 改变同行政当局竞争时极为不利的局面,真正发挥国会应有的作用。而这又可以大致分为内 外两个方面的行动。 在机构内部,民主党人主导的国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试图加强国会内部领导的权力, 并采取措施,提高立法效率。这主要表现在:加强国会领导人的权力,以便提高决策的顺畅; 精简机构数量,重新划定职权范围,使得职权划分合理化,改变责任重叠的现象,以便提高 立法效率;采取措施加快立法的速度,遏制故意拖延立法的行为。 除了国会内部提高工作效率的改革之外,面对共和党总统的步步进逼,民主党人主导 的国会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扭转国会在政府决策中不利的局面。 首先,通过立法加强国会对战争权力的控制,增大对于外交决策的介入。1973年,国 会通过《战争权力法案》,对于总统动用军队加以了限制。 其后,国会在福特总统向南越 和柬埔寨提供附加援助、向土耳其出售武器以及向卷入安哥拉内战的亲美派别的军事援助等 问题上对总统加以了限制。卡特政府期间,国会也曾拒绝通过对外援助拨款法案。所有这些 都显示了国会要在美国对外政策中发挥作用的决心。 其次,强化国会对于预算的控制。1974年,国会通过《国会预算和扣押控制法案》。 这一法案是试图将拨款程序固定下来,重新获得对于联邦财政政策的影响力。 第三,国会加强了对于行政机构的监督,其中最为突出的努力是加强对美国情报机构 的监督。1976年,参议院建立参院情报特别委员会来监督联邦情报机构的活动。次年,众 议院授权建立一个特别委员会,监督情报机构的活动,并要求该委员会向众院提交报告,而 这些情报机构则每年向此委员会提交报告。依据一定的程序,委员会成员有权接触机密文件, 并在必要时解密一些资料。 三 70年代国会的变革表现出一些突出的特点: 首先,改革的努力不是瞬间的、也不是全方位的。这些改革"零零碎碎、拖泥带水" 地发生在整个70年代,改革措施的酝酿和推出都要经历一个缓慢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 有很多利益的冲突和妥协,所以改革的进程是渐进的,而非激烈的。1973-1974年的众院博 林委员会和1976-1977年参院的史蒂文森委员会都试图全面重新划定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但 是由于改革影响到许多国会委员会和议员的权力而并没有完全付诸实施。国会改革缓慢而渐 进的过程再一次反映了国会的决策特点。 其次,70年代改革的主要措施是通过民主党的党团会议推出的,这是一个非常突出而 又不太寻常的特点。在1911--1919 年威尔逊总统执政期间,民主党党团会议曾经发挥过 重要的作用。近50年之后,众院民主党人再次使党团会议恢复活力,将其作为推进众院改 革的一个工具。而推动恢复党团会议活力的主要力量来自民主党人研究小组(Democratic Study Group),这是一个温和而自由的民主党议员组织,成为众院最强大的改革集团。有 学者认为,70年代的改革运动真正开始于50年代末民主党人研究小组创立之时。 1969年 第91届国会开幕后,众院议长麦科马克同意每月定期召开党团会议,这是恢复党团会议活 力的第一步。按照民主研究小组的前领导人多纳德*弗拉泽尔所言:"有了每月的党团会议, 我们就有了定期谈论众院改革的机会,那是一个转折点。" 从此,党团会议在众院的许多 问题特别是在程序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同刚刚进入国会的议员卡尔所指出的,在党团 会议上,"更为年轻的议员能够使得他们的影响被感知","他们能够利用它来提出问题并 影响立法。" 尽管要求改革的国会议员有民主党人,也有共和党人,但许多改革措施是从 民主党党团会议推出的。由于民主党人在众院居于多数的地位,所以其党团会议的决定也在 众院得以付诸实施,成为全院的规则。处在下风的共和党人把民主党党团会议叫做"帝王党 团会议",指责民主党人通过这一组织而非传统的立法机器来运作众院。 第三、改革的两大主线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互矛盾的。如前所诉,国会进行的改革措施 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实现国会的民主化,改变少数人依靠资历把持国会大权的状况,提 高小组委员会的相对独立和决策权。这主要是解决一些资历浅的议员真正参与国会决策要求 的问题。另一方面,主导国会的民主党人试图通过党团会议来加强国会的凝聚力和国会领导 人的权力,以便提高国会立法和监督工作的效率,改变过去国会对于行政当局亦步亦趋的被 动态势。其结果是小组委员会地位的上升和议员独立性的增强,使得国会的权力更加分散, 而这和提高国会决策作用的一系列措施在目标上是不相一致的。 第四,70年代的改革是多种利益的相互碰撞而产生的最终结果。由于对如何达到加强 国会决策作用的目标没有共识,改革的最终结果和实际影响对于当时的国会议员而言带有一 定的不确定性。正是因为如此,参与改革的民主党议员很快就发现"改革是一个茫然不知所 措的问题--容易拥护但是难于界定,更难在细节上达成一致"。 于是,出现了一个非常 有意思的现象,即许多国会议员对于改革后的小组委员会政府也不是太满意。1977年,一 项对于153名众议员的调查表明,他们提及最多的阻碍众院立法工作的"障碍"是委员会的 架构;高达41%的被采访者都认为改革委员会架构是改善国会工作的办法。 四 70年代国会的改革是不同理念和动机的混合产物,但最终使得国会的权力架构和运作 模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次改革所带来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会改革直接冲击了国会的资历制度,大大削弱了资深议员所享有的特权,使 得更多的议员能够对国会的立法发挥影响力。小组委员会权力的扩大和委员会主席权力的下 降,小组委员会成为一个新的权力中心。小组委员会从所属的委员会接过了许多的工作,开 始在重要的领域进行主要起草立法的工作,并拥有自己的工作职员。正是由于这些变化,出 现了"从委员会政府向小组委员会政府的转变"。 当然,这次改革在小组委员会权力变迁 的问题上对于参院和众院的影响是不尽相同的。在1946年立法重组法案之后,大约三分之 二的参院听证会在小组委员会中举行。同期,只有大约20%到30%的众院听证会再众院小 组委员会众举行。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众院小组委员会会议所占众院的比例逐渐上升,在 70年代早期改革之前已经攀升到70%。70年代的改革只是使这种变革合法化。到了1977-- 1978年的第95届国会。小组委员会已经主宰了两院的立法日程,其召开的工作小组会议已 经占到两院全部工作会议的大约80%。 这些措施使国会政治民主化,更多的国会议员能够 参与立法工作并发挥影响,使国会的决策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从而对于选民的利益和要求 做出应有的反应。 另一方面,这些措施使得国会的权力进一步分散,权力中心增多,客观上削弱了国会 领导人和政党的领导权,使得立法工作进程更加缓慢,不能迅速地做出反应。国会变得是如 此松散,以致于曾经长期担任众院议长的雷伯恩(Rayburn)过去给与新议员 "为了和睦, 跟着走"("To Get Along, Go Along") 的告诫已经不再起作用。从1977年开始担任众 院议长的奥尼尔指出,民主党已经变得如同一个寻求组织便利的机构;党的工具变得更加依 赖于党员,而不是党员依赖于政党。"国会议员更为选区所左右," 奥尼尔认为,"他们 不再必须追随党的全国性宗旨。他们能够依赖于他们的新闻通报来获得连任,或者依赖于如 何为他们的选民服务来获得连任。"在谈及1980年的民主党议员时,奥尼尔指出,"我们 是5个党派结合在一起。"("Five Parties in One") 这就是说,国会中民主党从自由派到 保守派有5大派别,都是各行其是。 其次,"阳光政策"的推行,国会变成一个更为开放的机构,使得公众更加容易地对 国会运作和议员的行为加以监督。这一方面使得国会议员要对自己的行动负责,切实代表选 民的利益,回应选民的要求。但另一方面也带来负面的影响。一些议员由于担心选民或者利 益集团的反应,他们在公开场合变得更加谨慎和小心,以致于一些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在举 行对民众开放的正式会议之前,不得不举行非正式的闭门会议来事先协调立场。而另外一些 议员为了展示他们对于选民的负责或者讨好利益集团,所以在国会中不断提出议案或者修正 案,发表讲话,捞取政治资本。所有这些都给国会的顺利立法和富有效率的工作带来了困扰。 第三,随着小组委员会和国会议员个人扮演更为活跃的角色,多个权力中心的出现, 选民和利益集团就有更多施加影响的切入点。"阳光政策"的推行使得外界对于国会内部的 运作和富有影响力的议员都有更为明确的把握,由此可以更为准确地确立游说的主要目标, 从而使得利益集团对国会的立法发挥更大的影响。 第四,国会面对内外的压力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比如通过《战争权力法案》、财政预 算法案,加强对于对外军事援助的控制等等,在印度支那战争和"水门事件"使得行政当局 声望大幅下降的背景下,国会在决策中的地位有所上升,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被动的局面, 从而开始了了所谓的"国会复兴"的阶段。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由于70年代的改革使得 国会更加松散,决策日趋缓慢,使其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国会和行政当局之间的力量格局, 至多使得国会重新获得了一些原本就属于国会、但被总统所侵占的权力,从而使得力量不过 于失衡而已。 总之,国会的改革使得国会政治民主化和导致相应的权力分散,同时带来了积极和负 面两个方面的效应。对于这次改革很难以成败或者好坏来论断,因为对于此次改革的估价直 接涉及到对于国会在政府中所应扮演角色的认定,而这个问题在美国各界又一直存在争议, 没有统一的看法。对于国会角色认知的不同,对于70年代改革的评价就会不同。国会的民 主化和决策的日趋透明化,使得国会议员能够对他们的行动更加担负起责任、对于选民的要 求作出迅速而适当的反应,从而使国会议员的代表性更加突出,而代表性是美国民主的核心 之所在。另一方面,国会权力的日趋分散和缺乏强有力的领导,议员各行其是,使得国会立 法的工作日益冗长、利益集团的渗透加强,立法效率随之进一步降低。由于没有共识,自然 就没有最佳的改革方案而言。 历史表明,国会总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随着内外压力增大到一定程度而做出类似钟摆 式的变革。70年代的改革只是应对国会内外的形势而进行的一次重大变革,很难一劳永逸 地解决国会存在的所有问题。针对"小组委员会政府"的工作表现,一位美国学者指出:"国 会不可避免地是一个反应性的机构。无论好坏,它折射出这个国家的政治生活--它的价值、 标准和组织原则。由此,今天的国会是开放的、平等的和松散的。" 领悟一下这一精辟的 论断,我们或许对于70年代的国会改革会有进一步的认识。 巴巴拉*R*德布安维尔(Barbara R. de Boinville)主编:《国会的由来和发展》(Origins and Development of Congress), 第二版,国会季刊股份有限公司,1982年,第169页。 李道揆:《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商务印书馆, 1999年3月第1版,第353页;托马斯*曼和诺曼*奥 恩斯坦主编:《新国会》(Thomas E. Mann and Norman J. Ornstein(ed.), The New Congress), 美国企业公共政 策研究所1981年版,第106页。 参见《国会季刊周报》(Congressional Quarterly Weekly Report), 1975年11月8日,第2409页。 参见帕特里夏*安*奥康纳(Patricia Ann O'Connor)等主编:《国会与国家》(Congress And the Nation), 第4卷,1973--1976,, 国会季刊股份有限公司1977年版,第743页。 在整个70年代,仅众院就有4次试图变革委员会架构的努力。第一次是在1970年,改革没有对众院委 员会的职权范围有什么改变,但是给委员会的程序带来了显著的变化。第二次是在1973-1974年,由众院 授权的理查德*博林特别委员会提出了一个委员会全面重组方案,但是被否决,而最终采用了一个软弱的 汉森方案。博林的方案特别奖矛头针对筹款委员会,但由于它的方案改变了国会委员会的职权范围,降低 了许多委员会的权力,所以遭到了激烈的反对而告失败。第三次,戴维*奥贝领导的行政复审委员会在1977 年提出了一揽子众院行政和架构变革的方案,包括建立一个新的委员会特别委员会,但是众院在当年10月 否决了这一方案。第四次,1979年--1980年,帕特森议员为首的众院委员会特别委员会先后提出了5点 改革建议,但均没有得以实施。 这里借用了美国学者勒罗伊*里塞尔巴赫(Leroy N. Rieselbach)的观点。参见里塞尔巴赫:《70年代的 国会改革》(Leroy N. Rieselbach, Congressional Reform in the Seventies), 综合学习出版社1977年版;和《国 会改革》(Congressional Reform), 国会季刊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1986年版。 他们是银行、货币和住房委员会主席怀特*帕特曼、武装力量委员会主席F*爱德华*赫伯特和农业委 员会主席W*R*波格。 参见《国会季刊周报》( "House Reforms Enhance Subcommittees' Power," Congressional Quarterly Weekly Report), 1975年11月8日,第2408页。 《国会季刊周报》(Congressional Quarterly Weekly Report), 1975年6月14日,第1235页。 关于此次改革的规定十分详尽和具体,可以详见《国会与国家》(Congress And the Nation), 第5卷, 1977-1980, 第884--885页。也可参见《国会与国家》(Congress And the Nation), 第4卷,第754页。 1973年1月,众院安装了一个电子计票系统,使得计票更加明确和迅捷。 《国会与国家》(Congress And the Nation),第4卷, 第767页、770页。也可参见《国会季刊周报》, Congressional Quarterly Weekly Report), 1975年11月8日,第2413页。 《国会与国家》(Congress And the Nation),第3卷,1969--1972,第382页。 详细条款参见《国会与国家》(Congress And the Nation), 第4卷,第788--794页。 关于国会和行政当局围绕战争权的互动可以参见詹姆斯*森德奎斯特:《国会的衰落与复兴》(James L. Sundquist, The Decline and Resurgence of Congress), 布鲁金斯学会1981年版,第9章。 国会通过这一法案的历程可以参见詹姆斯*森德奎斯特:《国会的衰落与复兴》,第8章。 《国会与国家》(Congress And the Nation), 第5章,第888页。 《国会的由来与发展》(Origins and Development of Congress), 《国会季刊周报》股份有限公司,第2 版,第178页。 劳伦斯*多德与布鲁斯*奥本海默:"在众议院巩固权力:新的寡头政治的崛起" (Lawrence C. Dodd and Bruce I. Oppenheimer, "Consolidating Power In the House: The Rise of A New Oligarchy"),参见劳伦斯*多德 与布鲁斯*奥本海默主编:《对于国会德再思考》(Lawrence C. Dodd and Bruce I. Oppenheimer(ed.), Congress Reconsidered), 国会季刊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1989年版,第43页。 参见《国会与国家》(Congress And the Nation), 第4卷,第768页。 同上注,第769页。 同上注,第768--769页。 参见《国会季刊周报》,1973年1月20日,第69页。 罗杰*戴维森:"小组委员会政府:政策制定的新渠道"("Roger H. Davidson, "Subcommittee Government: New Channels for Policy Making" ),参见托马斯*曼和诺曼*奥恩斯坦主编:《新国会》,第132页。 参见《国会季刊周报》(Congressional Quarterly Weekly Report),1975年11月8日,第2407页。 参见劳伦斯*多德和理查德*肖特:《国会与行政国家》( Lawrence C. Dodd and Richard L. Schott, Congress and the Administrative State), 约翰*威利公司1979年版,第190--210页;托马斯*曼和诺曼*奥恩斯 坦主编:《新国会》,第117页。 《国会与国家》(Congress And the Nation),第5卷,第874页。 《国会与国家》,第5卷,第874页。 罗杰*戴维森:"小组委员会政府:政策制定的新渠道"("Roger H. Davidson, "Subcommittee Government: New Channels for Policy Making" ),参见托马斯*曼和诺曼*奥恩斯坦主编:《新国会》, 第1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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