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长期对话”综述
作者:刘得手
来源:《美国研究》2001年第1期
时间:2001-01-30
“中美长期对话”综述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与美国凯特林基金会(The Kettering Foundation)于2000年10月31-11月2日在北京诺富特和平宾馆联合举行“中美长期对话”。总部设在美国俄亥俄州代顿市的凯特林基金会是一个非政府的、非赢利性私人研究机构,成立于1927年,长期致力于美国国内公共政策和国际问题研究。“中美长期对话”项目开始于1985年,由中美两国学者参加,就当前中美关系中的热点问题进行讨论,以增进中美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中美关系的健康发展。该对话每年举行一次,轮流在中国和美国召开。 本次对话的主题是“中美两国公众对对方国家的看法比较”。为了本次对话会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双方还于2000年4月26至28日在北京举行过预备会议。 “中美长期对话”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副院长李慎明同志出席了凯特林基金会举行的招待晚宴,并祝贺本次对话会取得圆满成功。凯特林基金会会长马修斯先生也对本次对话会给予肯定评价,认为这种交流有助于中美双方更好地相互了解。 参加本次对话会的美方代表团成员有凯特林基金会总裁、前美国教育与卫生部长戴维?马修斯(David Mathews) ,前美国国防部长、前世界银行行长罗伯特?麦克纳马拉 、前美国驻北约常任代表威廉?塔夫托(William Taft),前美国助理国务卿、现凯特林基金会国际事务部主任哈罗德?桑德斯(Harold Saunders) ,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中国项目研究部主任兰普顿(David Lampton) ,以及《华盛顿邮报》资深记者、专栏作家唐纳德?奥伯多弗(Donald Oberdorfer,Jr.) 等共12人。中方与会者分别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中共中央党校、北京大学等单位的学者,共16人。 此次对话分五个专题进行:中美两国公众对对方国家的看法;中美两国国内政治的发展对中美关系的影响;对中美关系当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探讨,如美国大选对中美关系的影响、台湾问题、WTO,以及人权问题;总结讨论会上的发现和成果;探讨中美关系的现状与未来。 马修斯首先对美国凯特林基金会的工作、该基金会就“美国人对中国及中美关系的看法”所进行的调研方式及结论进行了分析和介绍。凯特林基金会法律事务顾问陶美心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赵梅分别就中美双方的调查结果进行了总结。 从1999年10月至2000年10月,凯特林基金会曾以“中美关系论坛” (China-US Forum)为题在全美各地举行过21次由不同教育背景、不同职业的美国人参加的专题小组研讨会。马修斯认为,用“复杂心理”(ambivoulance)一词概括当前美国人对中国的看法最贴切不过。调查结果显示,对美国公众来说,一提到中国,他们想到的是堕胎、人权、西藏等问题;但一提到中国人,他们想到的是“勤奋”“好学”“节俭”“家庭和睦”,以及熊猫和赛珍珠的《大地》。总体说来,美国人对中国的了解是很不够的。美国人关心的首先是美国国内问题,如教育、经济、社会保障等,其次是美国在世界事务中的角色问题。凯特林基金会的调查表明,普通美国人并没有把中国视为潜在的威胁。在凯特林基金会在美国所举行的论坛上,一个贯彻始终、也是讨论最为热烈的问题是“我们希望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上?" 凯特林基金会的调查结果还显示,大多数美国公众并没有对共产主义表现出反对的态度,引起他们更大担忧的是中国的军事、核武器及其对别国的行为。在许多美国人看来,共产主义在冷战时期对美国是一个威胁,随着冷战的结束,这种威胁已经消失了。因此,美国人对共产主义不再敏感,而只重视对美国的具体的威胁。 从中国方面的调研来讲,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曾于2000年3月至4月以“中国人看美国课题组”的名义,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问卷调查,以及专题小组研讨等方式,对北京、上海等地区不同职业、教育水平各异的人群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大体说来,中国人对外部世界,特别是对美国的发展是较为关心的。中国人对美国的看法同样是一种复杂的“爱恨”情结。中国民众大多肯定美国在国内经济、教育、科技、社会保障,以及文化多元上所取得的成就。但谈及美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行为,中国民众的印象大多则是负面的。他们认为,美国在国际行为是非常“傲慢”和“霸道”的,它在台湾、西藏问题上的做法,以及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指责,严重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 桑德斯在发言中就美国国际行为傲慢和霸道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他认为,一方面,人权、台湾等问题利益集团推动国会给美国的对华政策造成负面影响;另一方面美国不擅于与其他国家政府协商。但他认为,霸权并不是、也不应当是美国外交政策的终极目标。建立国家间的互信,是减少冲突,使我们生活的世界变得更加和平与安全的基础。 会上,中央党校战略研究所刘建飞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牛军、周琪、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王勇、朱文莉,还就中国国内政治发展对中美关系的影响、陈水扁上台以来的中美台关系、中国民众对人权问题的看法、中国国内有关WTO的辩论,以及中国知识界对美国的看法等问题,作了专题发言。 周琪认为,人权问题源于中美两国历史、意识形态、政治制度和社会环境的差异。解决两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对话、协调而不是争论和对抗是弥和双方差距的更好途径。牛军认为,陈水扁上台后顽固坚持台独立场,这造成中美之间在台湾问题上爆发冲突的可能性,但他同时指出,中美之间在台湾问题上有共同的利益,认识到这些共同点有助于台湾问题的解决。王勇也认为,目前中国国内正在进行的有关入世问题的辩论,主要围绕中国采取何种经济发展战略才是最成功的以及外商直接投资在这些战略中发挥何种作用等问题。这些内部争论是中国放慢申请加入WTO速度的主要原因。 美国研究所研究员胡国成就中国的国有企业和银行改革问题发言,他认为,中国的银行改革已经进行了10年,但许多深层的体制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副研究员金灿荣就市民社会在中国的出现及其对中美关系的影响做了主题发言。 朝鲜半岛的局势是与会双方关注的又一问题。美国研究所副所长陶文钊提交了题为“中国对朝鲜半岛问题的立场”的论文,他在文中阐明了中国政府在朝鲜问题上的立场,即中国在朝鲜半岛的主要利益是维持那里的和平与稳定;中国保持与朝鲜北部的传统友谊,同时与朝鲜南部发展全面的关系;中国支持朝鲜半岛的和平统一;中国支持朝鲜半岛的无核化;中国反对旨在东北亚构筑的战区导弹防御系统;中国支持朝鲜半岛问题四方会谈等。讨论中,美方与会者也对朝鲜半岛局势表示出极大关注。奥伯多弗认为正是由于朝鲜半岛的局势、北朝鲜的核问题,东北亚的冷战还没有结束。麦克纳马拉认为,中美应当在朝鲜半岛问题上进行广泛的合作和对话,朝鲜半岛的安全关系到中美两国共同的利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所长王缉思和蓝普顿分别就中美关系的现状做了总结性的发言。王缉思认为,近十年来,中国公众对美国的认识逐渐趋于深入和理性化,在大多数中国民众眼里,美国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与此同时,中国美国问题的学者对美国政治制度、政党政治、决策过程、利益集团、多元文化等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但是自1989年以来,中国人对美国的疑虑也在加深。多数中国学者认为,美国的战略意图是利用台湾、西藏、法轮功等问题,阻止中国的崛起。冷战结束以后,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的不同日益成为中美关系发展的最大障碍。 兰普顿认为,中美关系在人权、军事、防御、台湾、经济摩擦等五个领域存在问题。为此他建议:加强美、中、日三方高层定期接触;邀请中国新一代领导人访问美国;美国应致力于使中国顺利加入WTO;中美继续进行武器控制讨论;缓慢地使中国撤除部署于台湾海峡的导弹,美国因此不应将台湾包括于TMD计划中。兰普顿还以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在中国的投资为例,质疑意识形态阻碍中美关系发展的论点,他认为两国间经济的相互依存,有利于中美关系的改善和健康发展。 -------------------------------------------------------------------------------- 人权与外交研讨会 综 述 刘舜尧 2001年2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举办了“人权与外交研讨会”,来自本院法学所、欧洲所、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外交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央文献研究室等科研院所的近20位专家学者应邀与会。中国前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团大使范文祥也出席了研讨会。美国研究所的副所长陶文钊、顾国良及政治室主任周琪先后主持了研讨会,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和观点如下: (一) 人权理论和实践 对于这个问题讨论的焦点是是否存在普遍的人权、人权的实质及表现形式。与会学者认为 ,不存在超社会、超历史的人权,人权的实质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有专家认为,人权可以区分为人权外交和人权问题两个层次。它是政治性很强的问题,人权斗争最终可以发展为对一个政权、甚至对一种制度的声讨。60年代在国际上开始将人权问题政治化的是亚非国家。也有学者认为人权问题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结合,是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结合。人权是表现在内政和外交两个领域的问题,人权在内政上的表现是立法、价值观和社会整合三个方面。在外交上则是核心国家整合边缘国家的手段。外交学院的周启朋教授则认为,人权理论的演化体现于国际、学术和实践三个层面。其中在国际层面的变化还具体表现在国际人权政策纲领和发展纲领两个方面;学术层面的变化则表现于“主权相对论”或“人权高于主权”、安全理论和治理理论等三个方面;实践上的变化又体现于从政治干涉到武力干涉、人权“普世化”的发展及受信息时代的影响而产生的单向传播的演变。对于人权不是抽象的这一点与会学者基本存在共识,有学者认为,在法语中,人权就是法律上认定的权利,因此,人权是具体的法定人权,而不是抽象的天赋人权。 (二) 美国人权外交 美国人权外交的根源、发展脉络及实质是与会学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周琪结合自己即将出版的新著《美国人权外交政策》发表了看法。她认为,美国人权外交主要起源于其国内政治,而不仅仅是调整外交政策以便在同苏联对抗是处于有利地位的需要。从卡特政府执政伊始(1977年),人权考虑就被放在美国对外政策的重要位置上。冷战时期美国人权外交归根到底服务于在全球抵制苏联共产主义扩张的需要。冷战后,美国改变了以“人道主义援助”为主推行人权外交的手法,转而更多地采用“人道主义干涉”。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杨光斌教授指出,美国的人权外交不仅是其推行外交战略的工具,它本身具有深刻的思想根源,即洛克的自由主义理论。但是这种自由主义传统在冷战时期突出地表现为反共意识形态,它成为美国推行人权外交的意识形态基础。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朱峰教授指出,可以从美国外交的两大传统: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来分析人权外交问题,他认为,美国人权外交是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融合的产物,人权是理想主义外交政策所追求的目标,但它同时又构成了现实主义所强调的权力的一种组成部分,具体地说,即软权力。美国在国际上推进和主导一种价值,在国内也积极进行价值建设。也有学者指出了美国人权标准的两重性。 (三) 人权与中美关系 对于中美关系中突出存在的人权问题,有的学者指出,“六四”将人权问题带到中美关系的中心,它与贸易、武器扩散及台湾问题一起构成阻碍中美关系健康发展的四大问题。截止到2000年,美国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先后共提出九次反华提案,但都以失败而告终。有学者认为,从以往的经验看,为了在每年4月份的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大会上提出反华提案,美国往往从每年的1月份就开始做准备,但今年到现在还没有什么动作,这可能说明美国已意识到反华提案对中国不起作用。同时,有迹象表明,90年代以来美国推行对华人权外交的力度与我国的政治稳定程度密切相关,即中国国内政治的某种不稳定性可以使美国的人权政策达到顶峰,反过来,中国政治的稳定也可以使美国对中国的人权政策回落。在探讨“美国人为什么‘关心’中国人权”的问题时,有学者的解释是,从宗教传统看,这种行为缘于美国人的传教士情结。也有学者认为,美国就是想通过人权来达到整合中国的目的。 (四) 人权与主权 人权与主权的关系是讨论中颇有争议的问题。讨论中,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批判的是天赋人权,强调的是全面发展的自由人,主权消亡了,人权才能全面实现。因此,主权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维护和强调主权能够更好地保护人权。但是,当主权不能更好地保护人权的时候,宣扬主权高于人权就是不成立的。与之相对立的观点则认为,人权是核心,没有人权发展不出民主体系,但人权不能超越国家之上。人权是按国家来划分的,国家利益不同,对人权的看法也不同。第三种观点认为,人权与主权不是一个层次的问题,在价值观上,人权与主权并不矛盾。最终能否将人道主义作为基础,将人道主义拉到人权中,这归根到底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而价值观明显带有主观性。另有学者直截了当地指出,人权与主权问题的实质是国家利益和国家实力的问题。 (五) 人权国际干涉 人权国际干涉是与会学者特别关注的问题。欧洲研究所的田德文副研究员认为,由于文化传统、管理机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原因,人权问题确实存在。但就此采取人权干预却既缺乏合理性又较少有效性,这是因为,一方面,西方国家实施人权干预不能摆脱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发达的西方本可以为改善人权加大经济投入,但是事实不是这样,它们采取的是消极的干预手段,所以其合理性受到质疑;制裁对大国的影响较小,对小国而言,制裁的是老百姓。因此,它的收效差。有学者援引国际法的有关条款指出,人道主义干预没有法律依据,科索沃的干涉是非法的。历史上唯一的一次以人道主义为借口的干涉就是纳粹干涉苏台德地区,而实施干涉使用最多的借口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有学者就此提出不同看法认为,实际情况是,为了使联合国的人道主义干涉行为具有法律依据,联合国在处理对人权的严重侵犯时,十分常见地使用了“对国际和平和安全的威胁”这一概念。联合国援引这一概念的依据在于,冷战后,国际上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虽然人权问题主要发生在国内,但是却具有外溢的效果,可能危及国际和平和安全。因此,不能说联合国以“对国际和平和安全的威胁”为由进行的人道主义干预没有法律依据。与会者还指出,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使人道主义干预机制化,由谁和以什么方式进行干预?就人道主义干预在什么程度上可行的问题,外交学院的熊志勇教授介绍了西方学者的观点,即联合国授权、遵守国际法的基本准则及事后弥补消极作用。就何种行为属于国际干涉的问题,有学者认为,人道主义救援、人道主义干涉和军事干涉都属于国际干涉行为。关于这个问题不同的观点认为,应将人道主义救援和干涉区分开来,人道主义救援不属于干涉之列。 (六)中国的人权政策 与会学者就国际人权公约将如何在中国适用、中国在人权领域里的外交,以及人权建设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法学所的专家陈小青介绍了我国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及其在国内的适用情况。她说,中国于1997-1998年先后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对于国际条约的国内适用问题,国内举行过国际性学术研讨会,基本有两种观点,一是一元论,即认为法律是一个单一概念,同属一个法律体系,因而,对国际条约可以采取直接纳入的方式;二是二元论,即认为国际条约和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不同的法律体系,因而,国际条约必须通过转化的方式适用。在这个问题上,她认为,国际条约不能在我国直接适用,原因之一是我国宪法上对此没有原则规定,而部门法上的适用规定不属于司法解释。就在国际上中国应如何树立自己的人权形象问题,有学者认为,中国应该在人权领域的外交上采取积极的对策,我们要敢于提出自己在人权方面的不同观点,同时,这些观点应当是系统的。应敢于打出自己的旗帜,扩大宣传和影响。范大使就这个问题指出,多年来我们一直不赞成在国际上主动挑起意识形态争论,其中包括人权问题。我们不拿人权做别国的文章,但是如果别人搞到我们头上,则必须作出反应。对于中国的人权建设问题,与会学者表示,生存权、发展权作为基本人权的观点是有价值的,但不全面。在人权问题上,鉴于美国的强大攻势和苏联、东欧的经验教训,我们要慎重,但同时也要深入探讨人权方面的问题。与会学者还指出,中国在人权问题上不能跟着外国走,但只强调主权类似于西方国家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时的做法。重要的是采取行动,加强民主建设:这不仅仅是为了应付来自外部的攻击,而是创造一种有利于人权发展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