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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权梦》之第六章
作者:王缉思 李晓岗 来源:鹭江出版社2000年第1版 时间:2000-12-26
第六章 人权、主权与霸权      冷战结束后,人权等问题在美国对外政策中的地位上升。近年来,"人权高于主权" 成为美国对外干预的重要依据。从自己的人权观出发,美国经常无视别国主权,依靠霸权 手段推行"人权"目标。      一、美国的人权观   美国的人权观根源于自然法。受欧洲法学影响,美国也习惯于把法划分为自然法和人 为法。在西方观念里,自然法反映着上帝或神的意志,体现绝对正义和绝对理性,被称为 法的"应然状态"。人为法是人间制定的法律,被称为法的"实然状态"。   自然法虽不存在实证基础,也没有实际约束力,但基于美国社会的宗教信仰,却又是 美国人意识中根深蒂固和不容置疑的观念。例如,《独立宣言》开宗明义,美利坚民族"…… 依照自然法则和上帝意旨在世界列强中取得独立与平等的地位"。宣言中最著名的一段话 是这样说的:"我们认为这一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 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句话中"不言而喻的真 理",以及"造物主赋予的权利",也是指自然法则。因此,在美国,神性的自然法超越 理性的人为法之上,人为法必须遵循和体现自然法,这是"不言而喻的"。   对美国政治制度有重大影响的英国思想家洛克是这种人权观的倡导者。他提出,在自 然状态中,所有人的权利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不得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利。自然法的目的 不仅是要保护个人,也是要保护整个人类。人应对别人的苦难怀有强烈的同情心,当个人 自己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后,就有义务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保护人类的其他人。   人权既然属于自然法范畴,就有了神圣不可侵犯性。与人间的法律相比,它是至高无 上的。人权是人生来就有的,是上帝赋予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所谓"不可剥夺",并不 意味着不能被剥夺,而是认为,如果人的权利被剥夺,人剩下的生命就不再是完整的生命, 人就不再具备作为人的尊严。因此,剥夺人权违背上帝意志,人间的法律必须制止剥夺人 权的行为。同时,只有尊重和保障人权,才是顺天意,合理性的,才是正义的。   从人权至高无上,美国人进而推论出国家和政府存在的目的和意义在于保护人的这种 神圣权利;推论出主权在民的原则,因为人权是人所固有的,是不可转让的,所以,国家 的权利保留在人民身上。根据这种认识,《独立宣言》明确提出:"政府的正当权力,来 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当一个政府恶贯满盈、倒行逆施、一贯地企图把人民抑压在专制 的淫威之下时,人民就有这种权利,人民就有这种义务,来推翻这样的政府,"为自己建 立新的政府。   这种"天赋人权"观在早期美国的政治文献中就已得到确认。1776年弗吉尼亚的《权 利法案》写到:"一切人生而同等自由、独立,并享有某些天赋的权利,这些权利在他们 进入社会的状态时,是不能用任何契约对他们的后代加以褫夺和剥夺的。"《独立宣言》 也提出,"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独立宣言》是世界 上第一个人权宣言,首次以政治法律的形式将"神意"转化为国家意志,将自然法与人为 法融为一体。   关于人权所包括的权利,弗吉尼亚《权利法案》指出,"这些权利就是享有生命和自 由,取得财产和占有财产的手段,以及对幸福和安全的追求和获得"。《独立宣言》提出, 它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美国宪法修正案规定,"未经正当程序, 任何人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和财产。"从美国这些有关人权的文献来看,美国人权的主 要内容是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生命权是指人的生命不可侵犯,"非经大陪审团提出公诉,人民不受死罪或不名誉罪 的宣告。"人有保护自己身体、不受无理搜查与扣押的权利。在任何刑事案件中,不得强 迫任何人自证其罪。   自由权是指人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它包括人身、居住和迁徙、信仰、言 论、出版、结社、集会和罢工自由。所以,自由并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界限的,即一个 人的自由不得妨碍另一个人的自由,人在行使自己的人权时,不得妨碍他人的人权。从含 义上看,这里的自由权与美国社会价值观中的个人主义是一致的,自由权实际是指个人自 由。个人有权独立发展,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追求自己的幸福,但同时又不能损害他 人和社会。但个人间利益不同,个人与集体的利益不尽一致,它们之间难免发生排斥或冲 突,这时,他人和社会便是对个人自由的限制。两不相扰,互不损害,只是自由权的一种 理想状态。   财产权是指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在不违法的情况下,个人有任意使用和处置自己财 产的权利,不受他人和社会的约束。   从内容上看,美国的人权观强调保障个人的独立性,重视保护人的尊严和选择权,对 于制止迫害和践踏人权行为有其积极意义。从其来源上说,把人权视为至高无上的、绝对 的和普遍的,希望全人类树立一个普世的共同人权观。相对于奴隶制度和封建制度,美国 在尊重人权和保护人权方面的观念,有其历史的进步性。   但美国人权观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人权观有着严重分歧。   美国强调人权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在全世界倡导共同的人权观。广大发展中国家虽然 也承认人人都应享有充分的人权这一普遍原则,但主张人权的普遍原则应与本国的具体情 况相结合,各国国情不同,人权的实施不可避免地受到其经济、社会、文化传统等因素的 制约。例如,美国文化崇尚个人自由、个人利益、个人成功;中国文化则重视家庭观念、 集体利益、社会和谐、民族昌盛。两种文明各存优劣,互有短长。因此,对一国的人权状 况,应以历史的、发展的角度来考察。各国应当根据本国的特殊国情建立符合本国特点的 人权保护模式。   美国强调公民与政治权利,侧重个人人权;发展中国家主张经济与社会权利,要求维 护集体人权。美国认为只有限制政府权利,防止其滥用权利,才能确护个人人权,而由于 实行限权政府,政府就可能没有足够的权力包括财力去保障经济权和社会权。所以,美国 将经济权视为"民权",认为在经济上要实现的某些目标,不属于人权的范围。   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只有首先维护生存权,公民与政治权才有可能得到保障。对于 发展中国家来说,首要问题是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政治权利的基础。 为了维护人民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的的集体人权,需要建立权力相对集中的中央政 府和政权机关。政府的权力应当是强大的,国家主权高于群体权利,集体权利高于个人权 利。换句形象比喻来表示,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观念是"大河流水小河满",而美国的观念 是"小河流水大河满"。这种观念上的分歧,显然是由于不同的历史经历和经济发展水平 造成的。   因为在人权问题上片面强调政治权利,美国迟至1992年,才批准了《经济、社会和文 化权利国际公约》,但在批准的同时,附加了许多对公约的"保留"条件,其中,最突出 的是声明该公约不同于美国已批准的其它公约,它不能自动成为美国国内法。所以,公约 虽得到美国的批准,美国的国内法还是凌驾于国际法之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 公约》无法在美国的法院得到贯彻实施。   针对人权观上的分歧,国际人权法律团体的里德*布罗迪说:"对于从来就没有被饥 饿折磨过的人和从小就受到过教育的人而言,他们很难理解对绝大多数人来说经济权利是 多么的关键。当你询问一个美国人什么是人权时,他就会说:人权就是言论自由。如果你 向一位非洲妇女提出同样的问题,那她就会告诉你:人权就是喂饱她孩子的权利。"   美国强调,承认共同的人权观是不够的,各国还必须建立普遍的实现和保护人权的制 度和模式。否则,人权的普遍性就是空洞的,一些国家会以本国国情特殊为由,对人权标 准进行随心所欲的解释,从而扩大各国在人权保护方面的差距,造成人权普遍标准的崩溃。 而要建立普遍的制度,美国模式是最完美的。这套模式包括民主、选举、多党制、言论和 新闻自由等。例如,美国代表在联合国表示,为保障人权必须建立民主政府,自由选举是 民主政府的基础。他建议在联合国设立一个负责各国选举问题的协调专员,帮助和监督各 国的选举工作。这样,美国以强调人权的神圣开始,最终要求各国在政治、法律和制度上 与美国保持一致,实现"世界大同"。   从自己的人权观出发,美国经常在人权问题上向别国施加压力。   美国常常以人权卫士自居,评点其他国家的人权状况。自1976年以来,根据国会的法 案,国务院每年要就世界各国当年的人权状况提交人权报告,并进行评价。这种做法表现 出在道德上高人一等,实际上是一种道德霸权。美国著名学者亨廷顿在他的"孤独的超级 大国"一文中即说,"美国官员……称颂美国是一个仁慈的帝国主义。"美国"向他国施 压,要他们接受美国有关人权和民主的价值观和做法,……在其他国家的领土上或其他社 会中强行实施美国法律。……对达不到美国有关这些问题的标准的国家实行制裁。"美国 人这种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向他们心目中的落后国家传播文明的殖民主义行为,激起广大 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感。对于经受过殖民统治、民族自尊心格外强烈的国家来说,更是难 以接受。美国一位学者对美国这种自以为是的心态进行了讽刺。他说,美国要带领世界各 国奔向希望之乡,但那个地方很远,有些国家走不到,还有些国家根本就不想去。   存在决定意识。美国的人权观是美国人在特殊的文化和宗教传统、特殊的经济和社会 发展环境中形成的,是适合美国国情的,因而也就具有较强的生命力。但是,如果把美国 的人权观强行移植到文化传统、社会经济条件完全不同的其他国家,其结果必然适得其反, 引起国际矛盾,激化这些国家的国内矛盾。更何况即使按照美国的人权观衡量,美国的国 内人权状况也远远没有"达标"。这就不能不令人想到,美国以"人权"为由干预它国内 政,是别有所图。      二、人权与主权      在近代,人权主要是指国内人权,各国有处理本国人权问题的完全主权。人权的具体 内容和范围由各国通过法律予以规定和保障。即使统治阶级为进行专制统治,而利用法律 来压制人权和限制个人自由,他国也无权过问和干预。一国政府如何处理其与本国公民的 关系,如何对待少数民族,在绝对意义上,是不容外部干涉的内政问题。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受纳粹帝国对犹太人种族灭绝等严重侵犯人权暴行的震撼, 保护基本人权成为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人权问题开始国际化。   人权的国际化是指国际社会对一国国内发生的问题予以关注和干预,或通过协议使各 国的行为受到约束。国际社会对人权的保护,主要是通过《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 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体现的。   联合国宪章是国际社会就人权问题阐述原则规定的第一个世界性文件。宪章中,有7 处提及"人权"和"基本自由",规定各成员国有义务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各 成员国保证采取共同及个别行动与本组织合作,"以促进"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 普遍尊重与奉行,且不因种族性别、语言及宗教而有所区别"。概括地说,联合国宪章规 定的人权原则是,各国在人权领域进行合作,采取措施促进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作为一项国际公约,对联合国所有成员国都有着普遍的法律拘束力。但宪章中,除使 用了"尊重""奉行"、"促进"等含糊的词语外,并未对成员国规定实现人权原则的具 体义务。但有些专家据此认为,联合国成员国有"审查和讨论"其他国家人权状况的道义 责任,并提出因为联合国宪章规定尊重人权,所以所有个人都是国际法权利的直接享有者, 国际法直接授予个人以人权。若个人是国际法主体,则保护个人人权符合国际法,国际组 织或他国对一国人权状况的干预就不是干涉内政。   与宪章含糊的用词相比,《世界人权宣言》明确了人权所包含的内容,就人权概念规 范化。它列举了在种族、肤色性别、财产、宗教、政见、信仰、言论、集会等等一系列人 权和基本自由。但宣言提出的人权保障重点是公民的政治权。   关于人权问题的国际公约,最重要的是1966年制定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 约》和《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前者体现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后者则主要反 映了西方国家的愿望。两项专门性公约的第一条相同:"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他们据此 自由决定其政治地位,并自由谋求其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该条内容反映社会主义 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要求的集体人权。强调集体人权("自决权")是实施个人人权的前提。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强调集体人权,它所规定的权利内容受到当时的社会 主义国家宪法内容的影响,如规定工作权、生活保障权、受教育权等。   《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主要是个人人权公约。该公约中所列举的人权基本上是 西方国家国内法所规定的个人自由和民主等方面的权利。公约同时还规定了一国有权指控 另一国未履行公约规定的保护人权义务,而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则有权接受和审议这种指控。 而这项公约的附件《任择议定书》则规定,对于批准该议定书的国家,在国内外补救办法 已用尽的情况下,人权委员会有权接受并审查个人因其权利受到损害而提出的申诉。这意 味着人权的国际保护可以绕开国家主权,一国如批准了议定书,实际上就是承认了国际组 织对其国内人权问题进行干预。   人权问题在本质上是一国的内政问题,但在特殊情况下,又超出了内政的范围。国际 人权公约生效后,人权问题在国际法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不再是一国专属管辖的事务。根 据联合国《关于人权新概念的决议案》,人权问题超出内政范围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 直接侵害他国主权。对其他国家的民族自决权、自然资源权、发展权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个 人权利的大规模严重侵犯。二,滥用本国主权,对本国或他国主权构成间接侵犯。从事种 族歧视、种族隔离、种族灭绝、大规模制造和迫害难民、宣传战争、国际恐怖活动、贩毒 等,就属于这种类型的侵犯人权。这两种行为或是由于国家政权及其代表机关的行为直接 造成的,或是由于国家纵容放任其国内非政府组织、团体和个人任意剥夺另一部分人的基 本权利而间接造成的。对于这两种行为,应根据国际法予以制止和干预。当大规模侵犯人 权是国家行为时,国际社会可以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并基于条约义务,进行适当的干 涉,包括舆论和经济制裁。这里所提出的制止"大规模侵犯人权行为",是冷战后美国以 人权为借口干预主权国家内政的重要依据。   人权与主权的关系涉及到国际社会最敏感的问题:不干涉内政原则的权威性和人道主 义干预的合法性问题,一方面,人权原则无国界,保护人权原则已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 人权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反映。但另一方面,人权的实 施有国界,而主权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仍然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原则,如何保护和促 进所有的人权而又不侵犯主权原则,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成为一个尖锐的矛盾。1993年 6月,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在维也纳的世界人权大会上表示:"人权,就其本质而言,已经打 破了国内和国际秩序的界限。人权问题使司法的适用范围具有了更大的普遍性。因此,既 不能将人权问题看成是绝对的主权问题,也不能从政治干涉的角度来看待它。"   在人权与主权的关系上,美国与发展中国家间存在尖锐分歧。   美国认为,个人先于社会、国家而存在。个人权利是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人权内容, 个人权利至高无上。政府不得以主权至上为借口,任意侵犯人权。在人权与主权的关系上, 人权高于主权。美国前副总统奎尔公开表示,"当一个政府被指控违反人权时,还以主权、 不干涉内政为进口,这样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发展中国家则认为,主权原则是联合国宪章最基本的原则,国际法是通过各国的公认 而不是个人的公认才得以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国际人权公约并不是个人之间的协约, 因此,国际法规范的是国家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对人权的国际保护是通过主权国家自 愿承担条约义务得以实施的,保护人权的法律主体只能是国家。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是通过 主权国家进行的,人权只有通过主权国家的国内立法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皮之不存, 毛将焉附",主权遭到破坏,人权保障更无从谈起。没有主权的国家无从对人权进行国际 保护和国内实施。美国拒绝同意《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美国国内实施,也 说明美国实际上将自己的主权置于国际人权标准之上。      三、霸权与人权      在对外政策中注入人权因素,始于美国的威尔逊总统执政时期。一次大战结束后,威 尔逊在巴黎和会上最早提出了使人权成为国际法规范的主张。他建议把宗教自由以及新成 立的国家给予少数民族平等权利的内容明确写入国际联盟宪章。由于英法等国的反对,国 联没有采纳威尔逊的建议。这一时期,美国的人权外交仅仅表现在言辞上。   二次大战中,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在1941年致国会的一篇咨文中,提出了著名 的"四大自由",即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免于恐怖的自由和免于匮乏的自由,并表示要 在全世界普及"四大自由"。罗斯福的讲话表明了美国将人权问题国际化的明确态度。战 争后期和战后初期,美国积极推动联合国处理人权问题,例如,1946年成立的负责起草《世 界人权宣言》的联合国第一届人权委员会,就是由罗斯福夫人主持的。这一时期,美国的 人权主张开始在国际上推行。   冷战开始后,美国的首要目标是与苏联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军事对抗和政治争夺,对国 家安全的关注压倒了对人权的考虑。70年代中期以前,人权因素在对外政策中的一直未受 到重视。例如,南朝鲜的李承晚政权和朴正熙政权、中国台湾的蒋介石政权、越南南方的 吴庭艳政权、印度尼西亚的苏哈托政权等,无论用何种人权标准衡量,都在其统治下有过 粗暴践踏人权的行为。但是因为它们在对外政策上亲美,对内政策上反共,美国对这些国 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充耳不闻,甚至可以说纵容、参与了它们对国内反对派的政治迫害。   美国在冷战时期违反国际人权的最典型例子,莫过于直接派兵侵略越南。在持续十多 年的越南战争中,美国派出几万到几十万正规军,不仅侵犯越南主权,对越南全境实施轰 炸,对越南南方实施军事占领,而且破坏人权,直接屠杀越南人民,支持独裁政权,破坏 生态环境,犯下了数不清的战争罪行。   卡特总统1977年上台后,大力倡导人权外交。一方面,60年代轰轰烈烈的美国民权 运动,使公民权利意识深入人心。另一方面,美国在越南进行的在国内外都不得人心的战 争,使强权政策遭到国内的唾弃,国内对树立美国在国际上的正义和道德形象的呼声加强。 人权外交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但是,在冷战的大气候中,人权不可能成为卡特对 外政策的所谓"里程碑"或"灵魂",安全政策很快再次压倒了人权。卡特一面宣讲人权, 一面与独裁政权如菲律宾保持密切关系。卡特也未能消除其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布热津斯基 与国务卿万斯之间的分歧。前者把人权作为打击苏联及其盟国的工具,后者则重视更为普 遍的人权,并强调保护与美关系友好的独裁政权下的人权。苏军入侵阿富汗和伊朗危机促 使卡特重新强调传统的安全关注而不再"钟情"于人权。在政府内部,万斯在抢救伊朗人 质行动失败后辞职,布热津斯基的现实外交占了上风。   里根时期的人权外交,具有明显的双重标准。从更加现实主义的立场,为维护美国安 全利益而谈人权。人权成为美国对外政策的工具,美国利用人权问题攻击社会主义国家, 而对与美友好的独裁政权的人权问题则不予追究。他煞有介事地提出,对友好国家的独裁 者通过友好的动员说服和建设性的接触,可以使其逐渐改革。而共产党国家专制制度决不 会改变,因此必须以包括人权外交在内的各种武器予以打击。所以,里根时期的人权外交, 只是针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对萨尔瓦多,里根认为,最坏的情况莫过于反政府游击队获胜, 因此,该国政府违反人权的问题只是小事一桩。在联合国,里根政府的代表也是集中对付 古巴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而试图阻止对萨尔瓦多和危地马拉等与美关系友好的政权的外 交压力。   布什是冷战时代和冷战后时代之间的一位过渡性总统。东欧巨变苏联解体之际他是美 国在职总统,面对新的世界局势,他提出了要建立"世界新秩序";但他在苏联解体后仅 在任一年。时代的变迁使布什的人权政策带着过渡性的特点。   1990年8月,布什政府对伊拉克的政策反映了人权问题的不受重视。当时,国会中的 势力要求用经济手段向萨达姆 侯赛因施加压力,对其压迫政策如对库尔德人使用毒气予以 制裁。布什政府进行抵制,认为侯赛因是制止伊朗扩张的缓冲器。就在伊拉克入侵科威特 之前,美国大使埃普尔 盖莱斯比与萨达姆 侯赛因举行的后来名声很坏的会谈并不是大使 的错误,而是布什政策的反映。侯赛因被作为一个虽然残忍但是可利用的战略伙伴,他没 有遭到美国的坚定反对或暗中施加的压力。   在人事机构中,国家安全委员会继续没有专门负责人权问题的官员。国家安全事务助 理斯考克罗夫特虽然经常会见人权团体,但国家安全委员会对人权问题没有明确的态度。 人权署仍然是及国务院中不受重视的部门,国务院的官员们还是把它视为职业的退路或第 二选择。他们更喜欢负责地区事务的部门,尤其是把在负责欧洲问题的部门视为个人升迁 的跳板。   但另一方面,随着冷战的结束,美国人权外交的意识形态色彩减少,双重标准有所淡 化。布什改变了里根对中美洲人权问题的受意识形态影响的政策,转而支持尼加拉瓜和萨 尔瓦多的民族和解。美国向萨尔瓦多政府和军队的压力,迫使其控制大规模侵害人权的右 翼暗杀队的活动。为抗议对土耳其族保加利亚人的镇压,布什政府召回了驻保加利亚大使。 驻肯尼亚大使史密斯 海姆斯通向丹尼尔 莫伊施加压力,使其放松压制,接受多党民主。 1989年后,世界银行开始出现把贷款与"好政府"挂钩。这些问题中有些涉及具体的人权 如政治参与和政府决策的透明度。美国代表支持世界银行的这种趋势。但美国对世行继续 向一些人权状况不好的政府提供贷款的做法,也未表示反对。例如,印度被美国认为是民 主国家,虽然它严重侵犯人权的问题日益增加,但却并未失去其世界银行贷款。。   相对冷战时期,国务院每年一度的对世界各地区的人权报告准确了一些。例如,对以 色列在占领区对巴勒斯坦人的迫害行为的报告更客观。但这也是因为以前处于冷战考虑, 美国有意偏袒以色列。而苏联消失后,美国在中东对以色列的需要下降了。   苏联为首的共产主义造成的传统的、地缘战略的安全威胁的结束,使美国失去了清晰 的安全威胁和安全政策的概念。这种情况使布什和克林顿政府认为具体的侵犯人权,包括 拒绝民主可以被视为安全威胁,把侵犯人权问题上升为值得采取军事行动的安全问题。   在1991年春的伊拉克和1992年秋冬季的索马里,受国内政治影响和欧洲国家的压力, 布什作出了进行"人道主义"干预的决定。美国在伊拉克北部划定"禁飞区",使用武力 保护库尔德人。布什政府认为,伊拉克库尔德人的处境是对国际和平的威胁,需要美国作 出军事反应。在1992年底的索马里发生大规模内乱时,布什政府采取了类似态度,派近三 万部队赴索马里。   但旧的意识仍然存在。在联合国的人权政策上,美国继续紧抓古巴的侵犯"人权问题", 以至于美国和联合国秘书长在任何对待古巴的问题上不断出现摩擦。   布什在人权问题上的立场是不确定的,他的人权政策既缺乏卡特时期的高调,但也没 有里根过于明显的意识形态上的双重标准。布什的人权政策既继续现实政策,有时又推动 人权,这种自相矛盾,反映了冷战结束不久美国对外政策上的摇摆,冷战的惯性思维依然 存在。   克林顿是真正意义上的冷战后美国的第一位总统。在国会、媒介、国内公众民意等的 压力下,人权因素在克林顿政府对外政策中的地位逐渐突出起来。"扩展民主"被视为美 国外交政策的三大支柱之一。   1993年,当时在克林顿政府中担任负责人权和人道主义事务的助理国务卿约翰舍塔克 说:"随着冷战的结束,情况发生了变化。人权和民主的基本原则不必再被不受惩罚所削 弱。它们也不再因更大的地缘战略而遭到忽视。她们必须恢复其在国家间本来应有的地位。"   虽然克林顿强调民主与人权,他在竞选时还曾严厉指责布什在人权问题上对中国太软 弱,但实际上克林顿上台后,美国对中国的人权政策与以往相比,并未有明显变化。中国 人权问题在美国格外受到媒体关注。但由于美国企业需要中国的市场,美国在国际事务中 需要中国的合作,所以,克林顿政府虽然在人权问题上一再与中国政府展开对话,但没有 向中国施加多大的压力。美国不仅继续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而且在1994年,将人权与中 国的最惠国待遇问题脱钩。人权两国间对话中的位置下降。   1994年,克林顿政府成功地在安理会提出海地的军事政变推翻了民主体制,威胁了国 际和平与安全。克林顿声称,美国的国家安全由于佛罗里达的社会稳定和边界的尊严由于 海地船民以及后来的古巴船民的涌入而受到了威胁。在美军大兵压境的情况下,海地民选 总统阿里斯蒂德顺利回国,恢复了其总统职位。   在波黑,美国对塞族采取强硬态度,克林顿以1995年代顿协议国际实施力量的名义在 波黑部署北约部队,以和谈与空袭软硬两手进行干预,强制实施和平协议,缓解了波黑局 势。   美国也是联合国起诉前南严重违反人道主义法律法庭的支持者。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 一起建立并支持处理卢旺达种族灭绝后果的第二个"战争罪行"法庭。美国是支持起诉个 人罪犯的这些程序的最有力的支持者。民间团体几乎一致认为,克林顿政府比布什政府更 同情人权问题。一位被采访者这样进行比较,布什和克林顿政府在人权问题上都没有大的 战略,但尽管没有长远眼光,至少克林顿政府有兴趣。   纵观美国的人权外交,从卡特到克林顿,虽然几经变化,但从实质上说,万变不离其 宗。如果一个国家被认为对美国在战略上或经济上有重要利益,其人权记录就可以免受认 真和持续的关注,小国弱国穷国则成为美国推行人权外交的实验品。但尽管如此,这一时 期美国的"人道主义干预"基本上还是根据联合国决议进行的,这在某种程度上,使美国 的行动具有一定的合法性。   1999年空袭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是美国"人道主义干预"行动的转折点。    四、 霸权、主权与人权   1999年3月24日,美国及其北约盟国以南斯拉夫联盟的科索沃省出现了"种族清洗" 为由,对南斯拉夫发起了空中打击。美国等国对南斯拉夫的空袭行动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 权,也没有公认的国际法依据,引起了国际社会对冷战后人权、主权与霸权关系的高度关 注。   科索沃问题的直接表现是南联盟要维护自己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而美国要求维护"人 权"。美国认为,国家主权不是绝对的,而是与一个政府如何对待自己的公民联系在一起 的,当一个政府不能或不愿保护自己的公民时,国际社会就应当采取行动,进行人道主义 干预。克林顿多次表示,美国不能容忍一个国家的"独裁统治者对其人民进行非人道的压 迫与屠杀"。   科索沃曾是南斯拉夫的一个自治省,是阿尔巴尼亚族人聚居区。1974年,南斯拉夫宪 法授予其充分的自治权,它除享有与当时南联盟其他6个共和国平起平坐的地位外,还拥 有一项特殊的权利,即塞尔维亚若修改宪法,必须征得科同意,而科省修宪则无须塞首肯。   随着权利的上升和阿族人口比例的增加,科索沃出现分离倾向。1989年,塞尔维亚总 统米洛舍维奇开始对阿族的分离活动采取强硬政策,对阿族的示威游行进行镇压。1990年, 米洛舍维奇下令解散了科索沃自治省的议会和政府,并派出大批塞族官员、军警接管政权, 实际上取消了1974年宪法给予科索沃的自治权。这种做法进一步刺激了阿族的分离情绪, 例如,禁止在所有学校用阿语授课的决定,引起阿族学生罢课达7年之久。塞、阿民族矛 盾日趋尖锐。阿族先是组织"科索沃共和国",后又成立"科索沃解放军",开始从事暴 力活动。   1998年 ,南斯拉夫政府加强了镇压措施,双方武装冲突升级。针对科索沃的危机局 势,2月,美国总统克林顿派特使盖尔巴德访问科索沃首府普里什蒂纳,他在与阿族领导人 会谈后宣布,"从人权和地区安全的角度看,科索沃问题不只是南斯拉夫的内政,而且是 一个国际问题"。美国表明了"人权高于主权"态度,作出要干预南人权问题的姿态。不 久,前南问题国际联络小组中的美、英、法、意、德五国决定对南斯拉夫进行经济制裁。 在美国的推动下,联合国安理会也通过决议,要求南斯拉夫在科索沃停火、撤军;否则, 将对南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为了迫使南联盟让步,北约发出了对南联盟实施军事打击 的警告。由于美国特使霍尔布鲁克一度与南联盟总统米洛舍维奇就南联盟从科索沃撤军的 问题达成协议,北约推迟了对南联盟实施军事打击的最后期限。   进入1999年后,科索沃局势再度出现紧张。据美国官员称,南斯拉夫政府违背协议, 开始向科索沃渗透、增援和运送装备。随着南政府镇压力度的加强,阿族伤亡人员增加, 科索沃出现阿族平民流离失所的情况,部分难民流入邻国阿尔巴尼亚和马其顿。   1月16日,由美国退役将军沃克尔率领的欧安组织驻科索沃观察团称在科索沃南部拉 察克村附近山谷中发现45具阿族平民尸体。沃克尔称,"这是塞族警察对阿族平民的大屠 杀。死者都是被枪抵着头部打死的,其中包括两名妇女和一名儿童。"消息传出,克林顿 表示"最强烈的谴责。"南联盟塞尔维亚共和国总统米卢蒂诺维奇随即发表声明,指责沃 克尔"散布谎言",死者都是阿族非法武装"科索沃解放军"成员,塞尔维亚军队是在无 奈的情况下被迫还击的。沃克尔的言行已不再像是一位国际组织的代表,而是分离主义分 子和恐怖分子的代表和保护人。针对沃克尔的言行,南联盟宣布他为不受欢迎的人,限其 在48小时内离境。同时,南联盟对海牙国际法庭首席检察长阿布尔夫提出的进入科索沃进 行调查的要求予以坚决拒绝。美国对南联盟的做法发出谴责。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说, 南联盟必须同意阿布尔夫人开展调查,"这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要求"。"南联盟总统米洛 舍维奇胆敢违背国际社会的意志,北约就将对南联盟正式启动空中打击方案。"联合国安 理会发表主席声明,强烈谴责对阿族人的大屠杀,强调要对事实真相进行充分调查,迫切 要求南联盟同前南国际法庭和欧安核查团进行合作,确保将大屠杀责任者绳之以法。1月 20日,北约开始针对科索沃的军事调动。由于拉察克事件,科索沃危机加剧。   为迫使南联盟就范,在进行军事威胁的同时,美国试图还通过外交渠道争取"不战而 胜"。在美国等国的安排下,南联盟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和科索沃阿尔巴尼亚族代 表团在法国巴黎附近的朗布依埃就和平解决科索沃危机举行谈判。但谈判从一开始就不顺 利,当塞尔维亚代表团得知阿族代表团中包括"科索沃解放军"人员后,当即声明:"不 与恐怖分子、不法之徒谈判",谈判因此推迟了数小时。3月18日,科索沃阿族代表团单 方面签署了由前南问题国际联络小组提出的和平协议,即《科索沃和平与自治协议》。协 议规定,政治上,在欧安组织的监督下,科索沃地区在9个月内完成议会和总统选举,建 立新的政府机构;科索沃将在经济、文化、司法等方面享有充分的自治权力,其中包括警 察队伍的构成。南联盟政府保持对科索沃的国防、外交以及货币、关税事务的权力;南联 盟的领土完整将受到保护。军事上,"各方邀请北约组建和领导一支军事部队,"负责在 科索沃维持和平,确保协议的履行。协议达成后,北约将向科索沃派驻一支2 8万人的武装 部队,这支部队拥有"从地面、空中和水面进入科索沃和在整个科索沃的完全和不受妨碍 的行动自由"。科索沃冲突各方实行非军事化,南联盟军队在180天内完全撤出科索沃, 内务部队在一年内完全撤出。科索沃解放军在协议生效的一个月内解除武装。   协议遭到南联盟塞族方面的拒绝。米洛舍维奇明确表示,"科索沃不存在战争,只有 反恐怖行为,不需要外国军队进驻。"科索沃是南斯拉夫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科索沃 问题纯属南内政。科索沃必须在尊重南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前提下,根据各民族平等的原则, 在南斯拉夫宪法的框架内实现自治。认为北约军队进驻科索沃,实际是对南斯拉夫领土的 占领,这将是对南斯拉夫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在北约军队的保护下,科索沃阿族的分离 势力将会进一步壮大,最终使科索沃走向完全独立。同时,国内政治压力,也使南联盟政 府没有回旋余地,无法作出让步。科索沃是历史上曾是塞尔维亚人的民族圣地,科索沃危 机期间,南斯拉夫各地不断举行集会,呼吁失去科索沃,就等于失去塞尔维亚和南联盟。 如果南联盟政府签定协议,同意北约部队进驻,就会被认为是丧权辱国,政府立即就会垮 台。   因此,南联盟表示,已进行的两轮和谈,并不是真正的谈判,只不过是美国等国对塞 尔维亚共和国单方面的施压,塞尔维亚方面没有接受和谈内容,因此即使阿族签署了协议, 也毫无意义。   为了劝说米洛舍维奇接受朗布依埃协议,美国派霍尔布鲁克赴南联盟首都贝尔格莱德 与米洛舍维奇面谈,尽管他透漏了"要么接受协议,要么遭到空袭"的明确信息,但米洛 舍维奇再次拒绝让步。美国等北约国家对科索沃的空袭在这种情况下开始了。   如果说空袭前美国强调人权高于主权,以人权干预主权的话;那么,空袭开始后,美 国突出强调人权,而不再顾及主权。美国反复表示,诉诸武力,是为了维护人权,"我们 需要拯救无辜的生命","制止人道主义灾难"。   克林顿在就北约空袭行动发表的电视讲话中表示,"美国采取行动,是为了保护科索 沃数以千计的无辜百姓免遭不断升级的军事攻击,维护美国的价值观念。""塞尔维亚军 队挨村搜查,炮击平民,烧毁房屋。我们看见无辜百姓被拉出家门,被逼着跪在地上,然 后遭到扫杀;科索沃的男人被拽出家门,父与子站成一队,然后遭到残酷的枪杀。结束这 场战争是道义上的需要。"   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赖特也表示,"制止种族清洗、战争犯罪、人道主义罪行、以及我 们看到的其它种族屠戮行为是符合正义的行为。我们在科索沃代表着正义和和平。"北约 的目标是建立新的欧洲安全体系,"让大西洋两岸的所有儿童在自由、安全与和平中成长 与生活。"   美国认为,在暴力面前不采取任何行动只能招致更多的暴力。坚决的行动可以阻挡南 联盟军队的进攻,制止科索沃发生更加血腥的袭击无辜平民的事件,严重削弱塞尔维亚军 队杀害科索沃人民的军事能力,拯救科索沃阿族人的生命。克林顿说:"与采取行动带来 的危险相比,不采取行动的危险要大得多──手无寸铁的人民受到的危险,还有我们的国 家利益受到的危险。"如果美国听任科索沃民族冲突继续下去,而不做出任何反应,"米 洛舍维奇总统会把我们的犹豫理解为对他大开杀戒的默许,接着就会发生更多的大屠杀, 还会有数以万计的难民,会有更多呼喊着要复仇的受害者。"   美国科索沃问题特别代表詹姆斯 帕德鲁表示,"我们的目标是在科索沃制止杀戮-实 现持久和平,以阻止对那里人口的进一步镇压,从而推动科索沃人民的民主自治。"制止 "贝尔格莱德的治安部队在科索沃全境的暴行,因为这类暴行已导致该地区的人道主义危 机。米洛舍维奇的目的是要改变科索沃人口构成,为此,通过杀戮和武力驱逐来消灭阿尔 巴尼亚族人。"我们不能接受这一点。罪行的罪魁祸首必须受到追究。"   但是,保护人权确实是美国干预南联盟主权和内政的动机之一。但维护美国的实际利 益也是美国采取行动的不可忽视的原因。   西欧是美国最重要的经济伙伴和政治、军事盟友,中东欧是新兴的市场,又是正积极 向美国靠拢的"民主国家"。因此,维护欧洲的稳定对美国的国家利益至关重要。   科索沃地处欧亚之间,是伊斯兰教、天主教和东正教影响范围之间的结合点,文化冲 突、民族矛盾错综复杂。在科索沃南部,是美国的盟友希腊和土耳其。在它北部,是美国 刚刚"民主化"、政局尚不稳定的中东欧的盟友。在科索沃周边的巴尔干半岛上的小国, 相互之间有着很深的历史积怨,各国国内多民族聚居。这里一向是欧洲的火药桶,一次大 战在这里爆发,二次大战中各国分属两大集团,而各国国内亲苏、亲德意、亲英法的民族 间也同时进行民族仇杀。美国担心,科索沃民族冲突久拖不决,战火会蔓延和扩大,将土 耳其、希腊等美国的其他一些盟友拖入冲突。例如,科索沃难民的涌入,威胁了马其顿的 社会稳定。阿族难民的到来,使阿族人在马其顿的比例迅速上升,有可能引发马其顿的民 族分裂。面对民族同胞被驱赶,阿尔巴尼亚即将忍无可忍,南阿边界交火不断,大规模冲 突一触即发。一旦阿尔巴尼亚卷入战火,其邻近的意大利也有可能被拖进冲突。所以,科 索沃问题虽然直接表现为"人道主义问题",似乎不是美国"生死攸关的重大利益",但 因为它关系到欧洲的安全和稳定,也就直接与美国的国家利益有关。   在就空袭发表的讲话中,克林顿说,美国采取行动是为了防止战争的扩大,是为了卸 除位于欧洲心脏的火药桶的引信",美国的繁荣与安全,需要一个繁荣、安全团结、自由 的欧洲。"一个与我们有着同样的价值观念并共同肩负领导责任的欧洲","是我们子孙 后代的安全赖以存在的基础。"   对南联盟的军事行动也与美国维护北约声望和自己的"领袖"形象有关。正如美国前 国家安全顾问布热津斯基所指出的,如果无法解决科索沃问题,"将意味着北约作为一个 可信的联盟的日子已经结束,意味着美国的全球领导地位会发生动摇。"   北约是冷战时代的产物。冷战结束后,昔日的敌人华约和苏联已不复存在,为适应新 形势,北约及时转化职能,从原来单纯的军事组织转变为政治军事组织。美国及其欧洲盟 友赋予了它维护欧洲安全的新使命,即对付地区冲突、种族仇杀、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 国际犯罪等。因此,冷战后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一直把北约视为维护其在欧洲的安全利益 的基石。   由于美国的重视,冷战结束后北约不但没有削弱,反而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弥补苏联 瓦解后留下的权力真空,美国大力推动北约东扩。北约先后同中东欧的20多个国家签定了 "和平伙伴关系",并于1999年3月正式接纳了前华约国家波兰、匈牙利和捷克为北约新 成员。   1998年科索沃局势恶化后,美国一方面通过前南问题六国联络小组通过政治手段参与 科索沃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通过北约施加军事压力,以武力威慑迫使南联盟作出让步。 但外交压力和军事威胁均未奏效,北约的声誉面临考验。奥尔布赖特说,"科索沃危机是 对北约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的民主价值观、人权和法治的重大挑战。"如就此罢休,不但那 些正急切地希望加入北约的中东欧国家从此对美国和北约丧失信任,北约组织内部也将失 去凝聚力,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克林顿称,当科索沃阿族人"在北约的门槛上惨遭杀戮 的时候,如果我们和我们的盟国不是采取行动。而是视而不见,"就会使北约名誉扫地。   科索沃问题也牵扯到美国的"领导"形象。奥尔布赖特曾说,美国在世界上是一个"不 可或缺"的国家。克林顿也用这种口气谈到美国在科索沃肩负的使命。"我们的坚决行动 是科索沃人民能够生活在自己家园而不用为其生命安全担惊受怕的唯一希望。""记住: 我们要求他们接受和平,他们照办了;我们要求他们承诺放下武器,他们同意了。我们作 出过保证,如果他们不做错事,我们──美国和北约的其他18个国家──不会抛弃他们。 我们现在不能让他们失望。"   曾在最后关头赴贝尔格莱德调停的霍尔布鲁克说:"当有人吹嘘我们是惟一的超级大 国时,他们必须认识到,这个事实除了意味着机遇之外还意味着义务和责任。"曾在国家 安全委员会工作过的理查德 哈斯说,美国必须认识到,它的历史和力量不仅赋予它战略责 任,而且还赋予它道德上的义务。"一个伟大国家的伟大之处,一定程度上就是,即便在 没有涉及它的至关重要的利益的情况下,它也愿意两肋插刀,冒险赴难。"美国由于在科 索沃问题上越陷越深,导致它一步一步走向战争。   美国干涉科索沃还有一个前提,即不能以大量牺牲美国人的生命为代价。美国人虽然 拥护政府以武力维护别国的人权,但承受不了本国士兵的大量伤亡。新闻媒体引起公众对 "人道主义干预"的支持,这种支持又促使政府采取行动;然而当出现人员伤亡的时候, 支持采取行动的意愿就会崩溃---美国士兵在索马里牺牲时美国就是这样。索马里的内 乱造成上百万人的死亡,按理说更值得美国去制止。但在美军死亡了18名士兵后,国内一 片反对呼声,最后克林顿宣布美军撤出索马里,导致联合国索马里维和行动不了了之。   美国对南斯拉夫的打击使用了纯粹依靠空袭的"把死伤降到最低战略",反映了美国 不能承受人员伤亡的心理。美国在越南战争中阵亡47355人,1991年海湾战争中有148名 美国兵丧命,1993年美军在索马里死亡29人,最终无可奈何地撤退。而这次实现了零伤亡。 由于本国士兵不会战死,美国公众并不反对这场战争。对美国来说,空袭南斯拉夫,是远 离现实的、发生在遥远地方的战争。尽管科索沃难民流离失所,贝尔格莱德市民深夜难以 入眠,但美国人却没有感受到战争的气氛。   但因为有索马里的前车之鉴,克林顿和美国人都为美军干预科索沃捏了一把汗。前国 务卿基辛格警告说:"我们对此深感不安。。。我们不能这样做。我们不能象警察部队那 样不知疲倦地卷入到每一场民族和种族冲突中去。"幸亏南联盟及时接受了停战条件,克 林顿、美国人及北约才得以下了台阶。所以,从美国人对战争代价的承受程度看,有些人 认为科索沃战争不会成为美国对外干涉的样板。美国的一位外交政策专家说:"对克林顿 来说,科索沃问题就像莱温斯基丑闻一样。他逃脱了。但是,他绝对不想再次经历这样的 事情。"   美国公众在很大程度上也抱有同样的想法。美国人对科索沃战争并不感到洋洋得意。 他们感到如释重负。克林顿说虽然"在科索沃的结果是令人鼓舞的",但美国不能在世界 上的每一场冲突中都采取行动的时候,恐怕是仍心有余悸。   空袭给南斯拉夫造成严重灾难,引起国际社会的不安。大规模的空袭从3月25日一直 持续到6月20日。空袭期间,北约共出动飞机32000多架次,投弹1。3万吨,造成南斯 拉夫1800多平民丧生,6000多人受伤,100多万人沦为难民。南斯拉夫的许多城市和村庄 变成了一片废墟。   因为北约的空袭,战火和"民族清洗"升级,难民由从空袭前的30万人一下子增加到 100多万。美国称空袭的目的是"防止人道主义的惨剧",然而,空袭的结果与北约要达到 的目的相反,空袭在巴尔干半岛留下的恐怕是几十年也无法弥合民族仇恨和需要漫长时间、 巨大的努力及庞大的资金的艰难的复兴之路。   基辛格写道,科索沃战争的结果是:造成的"难民和伤亡比任何可以想见的其他方式 都要多",因此"它所依据的政治和道德理由均值得怀疑"。   俄罗斯代表在安理会说北约把:通过干预,把"一场人道主义危机变成了人道主义灾 难"。支持美国奉行强硬对外政策的《民族》周刊的主编卡特里娜*范登赫费尔在5月份 时也说:"一场为了人道主义目的而发动的战争如今正在导致一场人道主义灾难。"   "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是不道德的,这已是人们的共识。但在现实中,结果证 明手段正确,也为很多人接受。   1999年6月10日,克林顿就北约暂停对南斯拉夫的轰炸"兴高采烈"地向全国发表 电视讲话,"我可以向美国人民报告,我们已为一个更加安全的世界、为我们的民主价值 观和为一个更加强大的美国取得了一个胜利。"   克林顿信心倍增地谈起了美国的作用。"我们已经向全世界发出一个具有决心和希望 的信息。想一想由于民主国家对邪恶和侵略作出的反应太迟而在这个血雨腥风的世纪死去 的所有无数的无辜者吧。   由于我们的决心,20世纪将不会以毫无助益的义愤来结束,而会以对21世纪的人类 尊严和人权的希望的确认来结束。在一个由于有着不同种族、民族和宗教团体的人民中间 的恐惧而过于分裂的世界上,我们已经给了自由的朋友们以信心,并且已经使那些将利用 人类的分歧达成毫无人性的目的的人踌躇不前。"   空袭科索沃是美国在既未得到安理会的授权,也未受到当事国的邀请的情况下,与北 约盟国自主采取的军事干预行为。经过这种实验,美国把"人权高于主权"视为一种经过 "实践检验"的模式。克林顿说,"米洛舍维奇对科索沃人民实行可怕的暴行。我们决心 阻止他。我们坚定的决心终于带来了一场残酷的民族清洗运动的结束。科索沃的"胜利将 带来这样一个新的希望:当一个民族或者一批人民由于他们的传统和宗教信仰而被挑出来 加以摧毁时,我们就可以对此采取某种行动,世界决不会故意假装没看见。"今后,"如 果有人在追捕无辜平民,并因他们的人种、民族背景和宗教的不同而大批杀害他们,如果 我们有能力加以制止的话,我们就加以制止。"   虽然联合国事前未授权动武,但美国等北约国家通过大规模旷日持久的空袭,迫使南 联盟接受了和平协定,而和平协定又是经联合国安理会批准的;这种批准实际上是美国通 过造成既成事实,迫使联合国追认其行动的合法性。美国在科索沃采取的行动就意味着一 种新的处理问题的方式:通过"保证"在全球范围内"保护人权",美国军队要担当国际 警察的角色,美国有权对一个主权国家使用武力。这样,美国把发动战争的正当理由从自 卫引申到保卫另一个国家内的人权。而发动战争是否正当,由美国或其联盟自行判断。这 种做法有可能造成未来的每个侵略者有权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正当,国际社会因此将失去 制止侵略的法律保护。   人权高于主权的结果是弱小国家受到惩罚。美国与发展中国家有不同的人权标准,何 为侵犯人权,在何种程度上国际社会应予干预,干涉在何种程度上是正确的,并没有一个 共同认可的客观的标准。美国根据自己的标准进行解释,它认为合理,就有权干涉发展中 国家内政。美国主导的对人权的解释,冲击了主权和民族独立观念,威胁到了弱小国家的 独立。一些存在问题的 弱小国家就会担心自己成为攻击的目标。一位记者讽刺地说:"各 国已被正告:如不遵循西方的标准,就会招致干预"。而何时、何人、何地和如何挽救人 权的决定权落在了美国领导人手中。某些人自然产生了惧怕:不知谁是下一个科索沃,下 一个米洛舍维奇。   克林顿政府以霸权的方式处理人权问题的做法,将会对其继任者的对外政策产生影响。 副总统戈尔的顾问们说,戈尔比克林顿更主张对波斯尼亚进行干预。如果得克萨斯州长乔 治W布什当选总统,他也会予以重视的。   参议员凯 哈奇森指出,克林顿这种对外政策的特点是"枪口逼迫下的民主"。|这意味 着美国可能卷入世界各地的内战之中,试图在全世界建立一个不切实际的美国式的多党民 主──在武力威逼之下。"   以霸权推行人权有可能削弱联合国的作用。国际社会原来公认的准则---未经安理 会正式批准,国际社会不得采取行动,不管是制裁行动还是动用武力,由于美国的做法受 到了损害。科索沃战争使美国的作用上升,联合国的地位下降。   美国驻联合国代办彼得*伯利对《世界报》解释说:"我不想夸大安理会的重要性…… 我们希望(在诉诸武力之前)有安理会的授权,但我们从不认为没有授权就会限制我们采 取行动的可能性。"他说,碰到像科索沃发生的这种残害平民的事情,"我们就不能让安 理会的否决权捆住我们的手脚"。   美国对安理会的这种新态度与它在北约组织的作用问题上的主张是相互联系的。1999 年4月,在华盛顿举行的纪念北约成立50周年的首脑会议上,美国及其盟国通过了北约 新战略:公开地提出了北约组织在没有联合国授权的情况下对欧洲战区(北约的职权范围) 以外的事务进行干预的权力。   1999年9月,克林顿在联大讲话进一步反映了这种趋势。他说,并不总是需要联合国 行使它的权力。地区国家组织应该有权采取集体军事行动来制止世界上它们那个地区发生 的大屠杀。他说,仅仅向国家暴力的受害者提供关怀是不够的,国际社会还应该"努力结 束这种暴力行动"。国际社会有"共同责任"来加强它防止发生大屠杀并迫使人民背井离 乡的能力。克林顿称一些国家不要认为它们的国家主权能保护他们不受国际干预以制止在 它们国家出现的明目张胆侵犯人权的行为。   美国的行为使"人权高于主权"的主张在国际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造成现行国际 准则的动摇。   捷克共和国的瓦茨拉夫*哈韦尔说:"这(北约空袭科索沃)可能是第一场不以国家 利益为名、而以原则道义和价值观为名所发动的战争。科索沃没有油田可贪……(北约) 出于对他人命运的关心而战。"   1999年9月20日,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表了令许多国家震惊 的讲话。称当人道主义问题引起关注时,国界就不再是不容侵犯的,国际社会有权采取行 动干预一国内部的人权问题。他说,国际社会能够而且应当在联合国的授权下采取行动以 制止"大规模和有系统地侵犯人权的行为,不管这种行为出现在什么地方"。"如果一心 要干犯罪事情的国家知道,疆界并不是绝对的防线,。。。那么他们就不会采取这样一种 行动方针。"安南讲话对国家主权原则提出了挑战,可能意味着已经存在两个世纪之久的 国际体系的动摇。   为自己的实力所限,美国在强调"人权高于主权"的同时,并不会对所有国家的人权 问题都进行干预。与美国在干预科索沃危机时的考虑一样,美国采取行动的时候是有选择 性的,是有着双重标准的。   克林顿强调必须在符合美国利益的时候,才应采取行动。1999年9月,克林顿在联大 讲话时表示,"国际社会做出何种反应取决于各国的行动能力,还取决于它们对本国利益 的看法。""我知道有些人对美国和其他国家不能对世界上的每一场人道主义大灾难作出 反应感到不安。我们不能做每一个地方的每一件事情。""因为我们在世界的不同地方有 不同的利益"。国家安全事务顾问伯杰说,"美国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去帮助每一个受害 者,而且也难以达成共识。"伯杰说,如果符合下面三种情况,美国就准备进行干预:有 计划地消灭一个种族群体;涉及美国的国家安全利益;以及美国力所能及。   因此,如果人道主义干预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美国就会进行干预,这时,人权高于 主权;而如果干预不符合美国的利益,美国就"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了。最终,人权是 否高于主权,还要由美国的国家利益决定。   针对哪个国家、根据什么标准、采取何种制裁措施、制裁到什么程度,要根据美国国 家利益。美国的这种有选择的以人权干预主权的模式被人形象地称为"滑尺测量法"。影 响选择的因素有:民族冲突、内战等的严重程度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冲突发生在俄 罗斯和中国等大国领土之外;可以保证人员伤亡在最低限度的小规模动武:动武可以有效 地发挥作用;有盟国的参与配合。   针对美国的双重标准,阿尔及利亚总统布特弗利卡在联大指出,"干预究竟是只对弱 小国家和被削弱的国家有效,还是对不加以区别的一切国家都有效?"巴西外长则表示: "为什么人类在地球上某些地方遭受的苦难引起的愤慨要大于在别的地方引起的愤慨 呢?"   在卢旺达发生种族灭绝的大屠杀时美国为什么坐视不管,为什么它对土耳其镇压库尔 德人、对克什米尔人要求脱离印度保持沉默?这就是美国在人权问题上的选择性决定的。 选择性产生了双重标准,双重标准则是对公正和正义的讽刺。由此,美国人权的绝对性, 保护人权的统一模式便存在矛盾,美国人权的普遍性与其实施人权保护的选择性难以自圆 其说。大国即使存在人权问题也不会受到干预,小国则战战兢兢。   美国通过空袭科索沃创造的先例,给国际社会带来了严重后果:   首先,美国的干涉助长了种族、宗教分离势力,引起一些国家国内动荡。由于分离主 义者认为本国政府的暴力镇压会引起美国的强烈反对,有可能导致美国的军事干预,他们 反对本国政府的手段和方式将会更为激进,世界范围的分离主义和少数民族主义活动将大 大增加。但是,美国又并非会对所有种族清洗行为都拔出"正义之剑"。   其次,造成全球范围内新的意识形态冲突,加剧国际社会的矛盾,增加了美国同发展 中国家发生重大冲突的可能性。例如,中国和俄罗斯坚决反对人权高于主权的主张。唐家 璇外长在联大发表的坚决维护传统主权原则的发言受到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热烈拥护。他的 发言结束后,有70多个国家的代表上台与他握手,显示出发展中国家希望建立一个能够抵 制美国安排的世界秩序的第三世界大联合的愿望。   再次,可能会使美国卷入世界的每一次动荡之中。基辛格认为,美国出现了"威尔逊 似的传教士般的狂热,这种狂热可能会以一种全球使命的名义再次让我们卷入世界的每一 个动荡之中,现在,我们是惟一的超级大国,这种地位更会助长这种狂热"。这种狂热可 能使美国在对外干预中逐渐忘乎所以,失去谨慎的选择态度,而成为国际社会中的一个疲 于奔命的"消防队员"。美国的灭火行动不是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就是会发展成吃力不 讨好、费用越来越高、没有止境的"义务"行动。战线过长、过度扩张,将会使美国自食 其果,造成自身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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