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关系史(1949-1972)》中卷之第五章——漫长的谈判
作者:陶文钊等
来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时间:1999-11-14
第五章 漫长的谈判 第一节 中美大使级会谈的由来 1953年中国开始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为寻求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和平的国际环境,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在许多场合,阐述了反对战争,提倡和平的思想。1955年5月26日毛泽东在会见印度尼西亚总理沙斯特罗阿米佐约时指出:“战争总是毁灭性的,因此我们不要战争。”“就是西方国家,只要他们愿意,我们也愿意同他们合作。我们愿意用和平的方法来解决存在的问题。打仗总是不好的,特别是对西万国家是没有好结果的,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结论还是一个:和平为上。”〔1〕在1957年11月6日苏联最高苏维埃庆祝十月革命40周年的大会上,毛泽东再次阐述了反对战争,和平为上的思想,他说,“社会主义各国的政府和人民是和平的新生活的建设者。我们完全不需要战争,并且坚决反对新的世界大战。”〔2〕周恩来作为新中国外交的缔造者和实践者,把为中国创造一个有利于国内经济建设的和平环境作为外交工作的首要任务,围绕这个目标,1954年他率团出席了日内瓦会议。向世界表明了中国人民要求和平的诚意和决心。并在访问印度、缅甸时与两国领导人一起提出了被确认为国与国关系的指导准则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正是基于这种思想,中国代表团在1954年日内瓦会议上,主动寻求与美国改善关系,建立中美领事级接触,即是一例。1954年日内瓦会议期间,英国驻华代办杜维廉(Humphrey Trevelyan)建议美国通过国际红十字组织,与中国代表团就战俘及美侨回国问题进行商谈。对于这个问题,中国的态度是积极的,1954年5月26日,中国代表团发言人黄华在记者招待会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于包括美侨在内的外侨,申请离开中国者,只要没有未了的刑事或民事案件,都可以获得准许,1950年至L953年底,美侨离开中国者已有1500人左右,至于有少数美国人犯了法,中国政府依法予以逮捕处理,这是任何主权国家的职责〔3〕。周恩来抓住美国人急于想使在押人员获释的心理,决定与美国代表团直接接触,而不是通过英国代办等第三者。5月27日,中国代表团发言人表示,中国愿意就被押人员问题与美国代表团直接接触,中国方面取得了主动。6月3日,周恩来在日内瓦致电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共中央,认为在谈判中,将“首先联系到中国留学生被扣问题”,也阐明中国将区别对待犯法的美国侨民和其他的美国人的政策。〔4〕 杜勒斯深怕直接接触有承认新中国之嫌,竭力加以反对。参加日内瓦会议的美国代表团副团长、副国务卿史密斯则倾向赞同,他认为,(1)中国代表团已提出愿意就人员回国和美国代表团讨论,美方若拒绝,中方会将责任推给美方;(2)英国认为中美直接接触有利于杜维廉在北京为美国被押人员获释而做的工作。史密斯还建议由助理国务卿饶伯森与中共代表团副团长、副外长、驻苏大使张闻天会谈,认为太低级别的会谈不会产生重大的成果〔5〕。总统新闻秘书哈格蒂(James Hagerty)也认为,美国应该采取步骤使被押在中国的美国人回国,他不认为与中国的这种讨论与外交承认有什么关系;还可由史密斯在日内瓦发表一个声明,事先表示与中国的谈判并不意味着外交承认,以消除一些美国人的担心〔6〕。6月3日,杜勒斯电告史密斯,同意美国代表团与中共接触,但美方代表是代表团的协调人、驻捷克斯洛伐克大使约翰逊(Alexis Johnson),饶伯森的级别太高了。 这样,在杜维廉的安排下,中美代表团在6月5日、10日、15日和21日进行了4次会谈,中方代表是王炳南(时任代表团秘书长、外交部办公厅主任)。这是继朝鲜停战谈判后,中美代表又一次面对面的接触。王炳南向美方提出美国政府扣留中国留学生,不准其回国的问题,约翰逊则提交了被押美侨及美国军人的名单。经过反复商谈,中国同意对美国提供的名单将逐一调查,随时将结果通告美方,中方允许被押人员(包括平民和军事人员)的家属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寄信和包裹,6名美侨被允许离开中国;美国仍然声称中国侨民可按照美国的法律和规章自由离开美国。但实际设置了重重障碍,对于王炳南提出的120名被滞留的中国留学生,最后只允许15名回国。7月16日及21日,中美还进行了两次较低级别的接触,即联络员(staff officers)会谈,目的是商讨一些具体事务交涉,如双方名单的审核,中方是外交部的科长浦山,美方是国务院的中国事务官员詹金斯(AlfredJenkins)。日内瓦会议结束后,中美领事级的接触建立起来了,7月29日进行了第—次领事级接触。尽管8月3日杜勒斯在一份电报中称,这种接触只是日内瓦会议上联络员会议的延续,没有安排谈判和谈判代表,只是交换在押人员的情况〔7〕。但中美之间毕竟有了直接的接触,“在没有正式外交途径的情况下打开了一条表达意见的通道。” 1954年下半年发生了第一次台湾海峡危机,中美两国箭拔弩张,几乎兵刃相见,中美关于双方人员回国的交涉也暂告中止。9月12日,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对在沪从事间谍活动的美国人雷德蒙(Hugh F.Redmond)判处无期徒刑。11月23日,最高法院对1953年1月12日驾机入侵中国东北的美国“五八一空中补给与通讯联队”上校约翰•阿诺德(John K.Arnod,Jr.)等11名美军飞行员判处4至10年徒刑,同日对1952年在东北从事间谍活动的约翰•唐奈(John T. Downey)及理查德•费克图(Richard G. Fectau)分别处于无期徒刑和20年徒刑。此外,1952至1953年期间,还有4名美国喷气机驾驶员驾机入侵中国东北,击落被俘。 中国政府按照这些人的不同情况,量刑判罪,是中国的内政。而美国国会作出了激烈反应,有的参议员要求封锁中国海岸,迫使中国放人,艾森豪威尔没有同意这样做。11月26日美国政府经过英国向中国转达了抗议照会,认为以上阿诺德等13人应属朝鲜战争的战俘,扣留他们是违反朝鲜停战协定的。12月4日美国驻联合国代表洛奇(Henry C. Lodge, Jr.)致函联合国秘书长,要求将美国间谍案列入九届联大议程。12月1O日,九届联大通过决议,要求秘书长代表联合国与中方交涉,使这些人员按照朝鲜停战的协议得到释放,遂有了哈马舍尔德的北京之行。 12月10日哈马舍尔德致函周恩来,要求来华商谈美军战俘问题。17日周恩来致电哈马舍尔德,就联合国通过关于美国间谍的荒唐决议,申明中国政府的坚决立场,认为中国判处在中国境内捕获的外国间谍的案件,是中国的内政问题。联合国下去谴责美国违反联合国宪章派遣间谍侵入中国进行颠覆活动,反而企图干涉中国判处证据确凿的美国间谍案件,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同日,周恩来复电哈马舍尔德,欢迎他来京商谈各项事宜。〔8〕周恩来在16日同苏联驻华大使尤金的谈话中指出,如果拒绝哈马舍尔德访华,中国将陷于被动,西方还会通过亚洲中立国家继续活动,将这个问题提到科伦坡国家会议上去讨论,这将对中国不利,甚至会影响到中国参加1955年举行的亚非会议。〔9〕 1955年1月5日哈马舍尔德抵京,6、7、8、10日周恩来与他进行了4次会谈,周恩来表示,中国热爱和平,但是不会牺牲领土和主权来乞求和平。中国反对战争,但是不会被战争威胁吓倒。过去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今后还会得到证明。中国答应过的话是要兑现的,中国遵守的政策是一定会坚持的〔10〕。10日周恩来与哈马舍尔德发表联合公报,其中说,“在会谈中涉及了有关和缓国际紧张局势的各项问题。我们觉着这些会谈是有益的,我们并希望能够继续在这次会晤中所建立的接触。”哈马舍尔德返回美国后,在纽约机场发表声明,称他与周恩来的谈话有益于美军战俘的释放。 1月13日晚8点,美国驻联合国代表洛奇拜访了哈马舍尔德。秘书长对洛奇说,他对会谈是满意的,双方已经将问题摆在桌面上,周恩来的态度是真诚的,中方释放被俘人员是早晚的事。当洛奇询问美国可以采取什么行动时,哈马舍尔德认为美方应该是低姿态,给中方时间。他还向洛奇透露,周恩来将给被俘的17人的家属发放签证,允许他们到中国探亲,让他们自己看看,中国政府是怎样对待他们的亲属的。 洛奇立即将上述情况向杜勒斯作了汇报,25日杜勒斯以中国大陆状况不确定,被俘人员家属若前往中国可能被扣为由,拒绝给他们发护照。27日哈马舍尔德致函杜勒斯,希望美国允许家属访华。杜勒斯28日回信予以拒绝,至此,联合国秘书长出面调停被俘人员的问题没有取得成功。 国际社会同样关注着台湾海峡的事态发展,关注中美关系的缓和。1955年上半年,一些国家如苏联、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缅甸分别在中美两国之间斡旋,极力促成两国直接对话和谈判。 1955年2月4日,苏联外长莫洛托夫发表声明,主张召开由中、美、英、苏、法、印度、缅甸、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和锡兰参加的十国会议,讨论缓和远东局势。苏联的主张遭到了美、英的反对,理由是没有邀请台湾参加。美国的盟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在不同场合表示不主张采取军事行动,希望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它们要求联合国干涉,实现台湾海峡地区“停火”。法国表示愿意在文化、经济方面与中国改善关系,也敦促中美能坐下来谈判。法国总理富尔在对《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记者的谈话中说,“我认为沿海岛屿问题终有一天必须以谈判万式来解决。但这只有在这个问题不像现在这样尖锐时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在它冷静下来以后才能以谈判方式来解决”。〔11〕 英国反对苏联召开“十国会议”的建议,但鉴于国内民众中绝大多数反对支持台湾当局,因此英国首相丘吉尔2月23日在议会下院明确表示英国不会卷八台湾海峡的战争。3月8日英国外交大臣艾登在下院的演讲中,也提出,“在台湾问题上,我再度考虑能否通过—个会议或其他会谈来取得进一步的进展的问题”〔12〕,并与缅甸和印度的总理就此交换了意见。4月27日新任外交大臣麦克米伦(Harold Macmillan)在下院再次指出,“下院一定知道我们的政策一直是但获致停火,而且一直希望台湾问题与沿海岛屿问题用谈判来解决,我们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而一直在和有关各方不断接触”〔13〕。英国既是美国的重要盟国,又是与新中国有着“准外交关系”的国家〔14〕,它利用这种有利的地位,为促成中美谈判,在两国之间传递信息。 亚洲的一些中立国家更是积极在中、美两国之间斡旋,极力促成两国谈判。1955年1月30日缅甸政府发言人说,缅甸政府担忧今天所发生的台湾海峡事态将使国际形势更加紧张,此问题可以寻求和平的途径,如果中国为此需要世界各国的协助,缅甸政府将竭力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15〕。缅甸总理吴努更是在中美两国之间积极活动。1954年12月1日吴努来华访问,他与周恩来进行了5次会谈,与毛泽东主席也进行了两次会谈。中国领导人在谈话中多次强调中国要求和平的愿望,双方会谈中还涉及了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美国被俘飞行员等问题。吴努希望中国能释放被俘美国飞行员,毛泽东的回答道:“释放总是要释放的,但是现在不能释放。我们对犯罪的外国人是不杀的,犯同样罪的中国人就会被判处死刑。但是他们犯了罪,我们不能不执行法律。”〔16〕1955年1月杜勒斯访问缅甸,吴努向他转达了中方的想法,也表达了他希望中美两国能通过谈判,缓和紧张关系的愿望,但遭杜勒斯回绝。〔17〕 印度政府对台湾海峡危机也表示了关切,1955年2月6日周恩来在会见印度驻华大使赖嘉文时说,造成台湾海峡紧张局势的是美国,因此要由美国同中国直接谈,在别国的参加下,在国际会议上谈。中国是不拒绝同美国在国际会议上直接谈的〔18〕。1月26日,赖嘉文向周恩来试探中国解决台湾海峡僵局的意见,周恩来明确说,最直接、简单的方法是中美之间进行谈判。〔19〕 解决双方人员回国问题的中美日内瓦领事级会谈仍不定期举行,但没有取得什么进展,每次会议双方照例照本宣科,阐述各自的政府立场,解决不了实质性的问题。如1955年2月28日的一次会谈,双方代表是:中国驻日内瓦总领事沈平,美国驻日内瓦总领事富兰克林•戈文(Franklin Gowen)。戈文先发言,除对自第一次会谈以来,已有16名美国人获准离开中国表示满意外,继续要求释放被俘人员;中方则坚持原有立场,强调已同意发给被俘人员家属签证,准许他们来华探视。会谈持续了2个小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同样的会谈在3月31日又举行过一次,方式和内容差不多。因此在中美大使级谈判之前,中美日内瓦领事级会谈就美方被俘飞行员的交涉,实际上已陷入了僵局。 1955年4月,亚非会议在印度尼西亚的万隆举行。会议期间,周恩来于4月23日发表了有名的69字声明:“中国人民同美国人民是友好的。中国人民不要同美国打仗。中国政府愿意同美国政府坐下来谈判,讨论和缓远东紧张局势的问题,特别是和缓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问题。”〔20〕以最简洁的语言阐明了中国政府的立场。 4月23日正值星期六,艾森象威尔在葛底斯堡度周末,杜勒斯也在休假。总统新闻助手哈格蒂告诉在国务院主政的副国务卿赫伯特•胡佛(Herbert Hoover),总统希望就周恩来声明发表声明,对中国的和平举动表示欢迎,但坚持在讨论台湾问题时,台湾当局必须出席。从艾森豪威尔的迫不及待的举动来看,他是急于从台湾问题进退两难的处境中脱身的,周恩来的讲话无疑让他看到了“停火”的希望。胡佛认为周恩来的声明是通过中国代表团在万隆发表的,故不必由总统发表声明,由国务院出面就可以了。结果,23日以国务院的名义发表的声明说:“如果共产党中国是有诚意的话,他可山采取一些明显的步骤,来大大澄清气氛,并且向全世界表明他的善良意图。这些步骤之一可以是使那个地区立即实现停火。他也可以立即释放他不正当地拘留的美国空军人员和其他人员。另一个步骤可以是接受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邀他参加结束关于台湾地区敌对行动的讨论的仍然有效的邀请。”〔21〕该声明只字未提周恩来要求与美国直接谈判的建议,仍是强调由安理会出面调停,美国的态度并无变化。 一石激起千重浪,周恩来的声明在国际上及美国国内引起强烈反响。26日杜勒斯在记者招待会上回答了关于同中国谈判的问题,当记者问,“……这是不是说你并不排斥双边(指与中国)谈判呢,你不排斥吗?”杜勒斯回答:“不排斥。”但他仍说“这项提议是否真诚尚须拭目以待。中国共产党或者只是玩弄宣传的把戏,但是我们打算设法把这件事弄清楚。”不过杜勒斯强调,(1)美国不打算在没有台湾当局参加的情况下讨论他们的权利和他们的要求;(2)中国释放美国飞行员,有助于谈判的进行;(3)举行正式谈判,并不等于对中共的承认;(4)必须首先实现“停火”。〔22〕 对于与中国直接接触,美国国内有不同意见。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主席乔治(Wlater George)赞赏周恩来的建议,认为美国表示与中国对话的诚意的时候到了。叁议员诺兰认为周恩来的讲话是另一个“慕尼黑”,参议员林登•约翰逊(Lyndon Johnson)则认为乔治参议员的上述建议应该三思而行〔23〕。为此,27日杜勒斯特意会见了诺兰等3名参议员,向他们介绍了他26日讲活的背景,但最后诺兰还是认为,中国的“停火”是不足信的,因为在朝鲜、印度支那的停战已经被打破了。 助理国务卿帮办墨菲(Robert Murphy)认为,美国既宣布同意谈判,就处在了有利的地位,现在没有理由匆忙进行接触,能拖就拖。他认为固然不能把释放飞行员作为谈判的先决条件,但在飞行员尚未获释的情况下就进入谈判,会使美国处于不利地位。他建议与中国驻日内瓦总领事馆进行接触,尽管其对决策没有特别的影响,但可起到中间人的作用。美方有两个人选,驻波兰大使稚各布(Joseph Jacobs)、驻捷克斯洛伐克大使约翰逊。雅各布曾是中国语言官员,约翰逊有着与远东谈判的背景及经验,他可去华沙或伦敦会晤王炳南或黄华。〔24〕 墨菲的意见在当时有一定的代表性,体现了杜勒斯的思想。 台湾当局密切关注中美直接会谈的酝酿过程,5月5日,驻美“大使”顾维钧拜见杜勒斯。须维钧表达了台湾对此的关切,询问美国的态度。杜勒斯回答说,美国的意思是等着瞧,看看中共是否愿意接受“停火”。尽管杜勒斯一再保证,谈判不会影响台湾的利益。但顾维钧仍一再表示谈判即便能实现,也谈不出什么结果,因为中共没有诚意。〔25〕 美国尽管不愿意第三者调停,但它还是希望利用第三者探听中国的意图,并通过他们转达美国的态度。而印度驻联合国大使梅农(V.K. Krishna Menon)正希望在促进中美会谈上起点作用。4月29日,梅农在访华前夕向美国驻印度大使库珀(John Cooper)通报说,他的北京之行是为促成中美的谈判,他认为中美谈判要经过几个过程,一是确认双方是否有诚意接受谈判和谈判的先决条件,消除敌意;二是双方采取行动,缓和紧张关系,美国应先采取行动,允许中国留学生回国,然后中国也释放美国飞行员。〔26〕 梅农在访华期间,5月12日至20日与周恩来举行了6次会谈,梅农要中国创造改善中美关系的条件,周恩来认为中国主动争取谈判,就是创造条件。 杜勒斯对梅农的北京之行十分关注。在此期间,周恩来5月13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扩大会议上就万隆会议作了报告,他再次强调了69字声明。24日,杜勒斯致电美国驻印度大使库珀,要求得到梅农访华的详细报告。27日印度驻美大使梅塔(Gaganvihari Mehta)向艾森豪威尔转达尼赫鲁的口信,其中提到,中国将在30日宣布释放4名美国飞行员。同日库珀致电国务院,报告他会见梅农的情形。梅农认为周恩来对美国人民没有敌意,他与周恩来的谈话是友好的,梅农希望早日访美。 梅农于6月中旬访美,6月14日他见到了艾森豪威尔,通报了周恩来谈活的内容,并指出如果中美能开始直接谈判,诸如被俘飞行员释放等问题就会容易解决。艾森豪威尔认为,飞行员问题不是主要的,但是它涉及根本原则并影响美国人情感,他还一再强调美国将对台湾信守诺言。〔27〕 当日下午梅农与杜勒斯进行会谈,杜勒斯在谈话一开始就表示,美国和美国人民不希望与中共开战,美国已经做了一些事情来缓和紧张气氛:(一)协助国民党从大陈岛撤退;(二)与台湾的《共同防御条约》范围仅包括台湾和澎湖,没有把沿海岛屿包括进去;(三)制止国民党进攻大陆;(四)防止美国空军误入大陆领空;(五)采取步骤允许那些希望返回大陆的中国留学生回国。 梅农提了以下问题,向杜勒斯进行试探:(一)有没有进入直接谈判的可能基础;(二)为促进谈判应该创造什么样的环境;(三)以何种形式进行谈判。梅农认为,中美直接谈判是可能的,而直接谈判的基础是缓解紧张气氛。他相信中共能够用武力得到沿海岛屿,如果它想这样做的话,而如能通过谈判避免中共用武力进攻沿海岛屿,这至少使美国赢得了时间。杜勒斯回答说,有些事情是不能被强迫放人谈判中去寻求解决的,这只会导致谈判破裂和不希望的结局,这时最好的办法就是等待,台湾就是这类事情之一。杜勒斯实际是把台湾问题从直接谈判的议程中排除了。至于为谈判创造必要气氛和环境,梅农认为美方可以做四件事:(一)允许被俘人员家属访华,印度可以出面担保他们顺利离华和不被虐待;(二)允许美国记者去中国采访;(三)劝说国民党在沿海岛屿放弃“焦土政策”;(四)美国不为谈判设置前提,如释放所有被俘人员。梅农认为中国巳于5月30日释放了4名美国飞行员,为会谈创造了较好气氛,因此希望美国也能采取步骤,缓和紧张关系,改善气氛。梅农建议谈判的形式可以采用中美日内瓦领事会谈的模式,中美驻新德里、伦敦或莫斯科的大使可以开始接触,就美国被俘人员、中国留学生返国等问题开展讨论,然后再扩展谈判内容〔28〕。杜勒斯对梅农的建议直截了当给予了拒绝。关于第一点,杜勒斯认为此事不可行,因为美国公众舆论不会明白为什么被俘人员得不到释放,还要让更多的美国人再去中国大陆;关于第二点,他表示,现在很难改变禁止美国公民进入中国的规定。 15日梅农再次会见杜勒斯,重申他日前提出的允许被俘人员家属访华,允许记者访华,美国政府公开声明中国留学生可自由返国等问题。杜勒斯再次一一回绝,口气强硬,认为中共是“拿被俘人员当人质达到勒索的目的”,但他提到可由第三国照管在华美国人的利益及那些想返回大陆的中国留学生的利益。 梅农基本上没能劝说美国放弃僵硬立场,其他希望居间起调停作用的国家,也在杜勒斯那里碰了钉子。5月6日杜勒斯在接见印度尼西亚驻美国大使诺托维丁迪格多(Mukarto Notowidigdo)时,明确拒绝由印度尼西亚总理沙斯特罗阿米佐约在5月23日访华时充当中美之间调解人,表示“我们没有要求,也没有决定要求任何人充当中间人”,〔29〕同时他也拒绝了黎巴嫩驻美大使马利克的类似的提议。杜勒斯认为这些国家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才热心此事的。 从4月下旬周恩来在万隆发出愿意与美国谈判的信息,到6月份,中美直接接触的事情仍无进展。杜勒斯的战术就是“拖”,他后来承认是有意将谈判拖了3个月。到6月中旬美国不得不考虑以何种方式与中国接触了。 6月10日代理助理国务卿西博尔德(William Sebald)通过综合方方面面的信息后,认为中国政府确实想与美国直接谈判,为此还采取较灵活态度,对台湾当局更多采取心理战。于是他向杜勒斯建议,美国应该避免:(1)在不利的状况下进入谈判;(2)在中共军事进攻沿海岛屿时,使美国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30〕 杜勒斯设想用交换特派员方式来澄清中美双方的立场,处理美方被押人员及中国在美留学生问题。他在20日与英国外交大臣麦克米伦的谈话中提出,中美各派一名特派员,美方特派员去中国处理被俘人员及平民返国事宜,中方特派员釆美国处理中国留学生回国问题。麦克米伦也认为这个主意不错,并表示愿意给予帮助。〔31〕 杜勒斯的设想遭到其下属的反对,负责远东事务的助周国务卿饶伯森认为:(1)接受中共特派员来美处理中国留学生事宜,有悖于美国坚持的“中华民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是中国国民及在海外利益的唯—合法代表的原则”,并将削弱台湾当局的士气及地位;(2)此举会被认为是建立正常外交关系的第一步,是十分危险的〔32〕。饶伯森的主张是,继续在日内瓦的会谈,或者由红十字会出面操作。 交换特派员难以实施,杜勒斯想起4月末助理国务卿帮办墨菲的建议,即利用原有的日内瓦会谈,相应提高会谈的级别。美方代表可以是即将出席日内瓦四国首脑会议的国务院法律顾问弗莱格(Herman Phleger),并要求中国委派相应级别的代表。7月6日,杜勒斯把这一决定通知了梅农。7日,艾森豪威尔、杜勒斯又联名致函尼赫鲁总理,明确表示日内瓦会谈级别是大使级,谈判可由平民返国问题开始,进而涉及其他问题,但原则是只谈涉及中美双方的问题,不涉及不在场的第三者的权益。 7月8日,杜勒斯电告英国麦克米伦,希望英国代表美国,向周恩来转达直接谈判的愿望。但麦克米伦认为美国谈判方案过于僵硬了,于是杜勒斯对提法稍做修改,删掉了“不涉及不在场的第三者的权益”一条,并请英国驻北京代办欧念儒(Con O'Neill)将一封信转交给周恩来,信中况:“在过去的一年中,你方和我方驻日内瓦的领事就有关侨民回国问题进行了周期性会谈,结果双方不甚满意,故我们建议是否将会谈提高到更有权力一级进行,……如果你们认可这一建议,我们将选派大使级代表就上述问题与你方相应级别代表,在双方都合适的时间在日内瓦会晤”。〔33〕 7月15日周恩来接见欧念懦,请他向美国政府转交中国的复函。中方同意美方建议在日内瓦举行大使级会晤,并提议首次会晤日期为7月21日,由中美两国按格林威治时间同时发布举行会晤的新闻通告。 7月18日至23日,美、苏、英、法四国首脑将在日内瓦举行高峰会议,艾森豪威尔认为不应在会议期间举行中美双边会谈,会谈日期不应早于7月25日。 在准备会谈的过程中,又出现两件麻烦事,一是饶伯森坚持必须等到参加日内瓦首脑会议的首脑们离开日内瓦后才可举行,要将首次会晤时间改为8月1日;二是在宣布中美两国即将举行大使级会谈的新闻公报中对中国首都的称谓也成为了问题,美国坚持用“北平”,而不用北京。饶伯森和国务院中国处害怕用“北京”的称法,会使台湾猜疑和不满。中国当然是绝不同意用“北平”的称呼的,周恩来通过欧念儒表示强烈的反对。后经英国从中斡旋,双方同意不提及中国首都。 7月25日,中美两国终于公布了关于举行中美大使级会谈的新闻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通过联合王国的外交途径通信的结果,同意过去一年双方在日内瓦的领事级代表们的会谈应该在大使一级进行,以便有助于愿意回到他们各自国家去的平民的遣返问题的解决,并有利于进一步讨论和解决双方之间目前有所争执的某些其他的实质问题。双方大使级代表的第一次会晤将于1955年8月1日在日内瓦举行。”〔34〕 中国选派的谈判代表是驻波兰大使王炳南,美国谈判代表是阿历克斯•约翰逊。经过一番紧张的准备,中美双方在日内瓦开始了新的较量。 注释: 〔1〕《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94页。 〔2〕《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第619页。 〔3〕《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1803页。 〔4〕《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第375页。 〔5〕FRUS,1952-1954,Vol. 14, pp.439-440. 〔6〕FRUS, 1952-1954, Vol. 14, p.442. 〔7〕FRUS, 1952-1954, Vol. 14, p.515. 〔8〕《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128-2129页。 〔9〕《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第95页。 〔10〕《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第98页。 〔11〕《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249页。 〔12〕《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241页。 〔13〕《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259页。 〔14〕英国虽于1950年1月6日就正式通知中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法律上之政府”,愿意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但又不愿意断绝与台湾的官方关系,建交谈判一直僵持,1954年日内瓦会议后,两国才互换了代办,故英国在北京有代办处。 〔15〕《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177页。 〔16〕《毛泽东外交文选》,第193页。 〔17〕Kenneth T. Young, Negotiating with the Chinese Communists (New York: Mcgrawhill Book Co., 1968), p.43. 〔18〕《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第100页。 〔19〕《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第102页。 〔20〕《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第105页。 〔21〕《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251页。 〔22〕《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253-2259页。 〔23〕Negotiating with Chinese Communists, p.45. 〔24〕FRUS 1955-1957, Vol. 2, China, pp.532-533.黄华时任驻英国代办,王炳南任驻波兰大使。 〔25〕《顾维钧回忆录》第12册,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296-297页。 〔26〕FRUS,1955-1957,Vol.2, pp.536-538. 〔27〕FRUS,1955-1957,Vol.2, pp.594-595. 〔28〕FRUS,1955-1957,Vol.2, pp.595-602. 〔29〕FRUS,1955-1957,Vol.2, p.555. 〔30〕FRUS,1955-1957,Vol.2, p.591. 〔31〕FRUS,1955-1957,Vol.2, p.606. 〔32〕FRUS,1955-1957,Vol.2, p.627. 〔33〕FRUS,1955-1957,Vol.2, p.643. 〔34〕《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277页。 第二节 日内瓦会谈 中国政府对中美大使级会谈十分重视,王炳南大使在中共党内有从事10年外事工作的经验,与美国人打交道的时间长,对情况比较熟悉。外交部专门成立了由章汉夫任组长,乔冠华任副组长,董越千任秘书长的中美会谈指导小组,负责研究会谈中的对策。指导小组成员还有龚澎、浦山、王保流等,该小组直接受周恩来领导。 对于在会谈中谈什么,尤其是对举行中美大使级会谈的新闻公报中提到的“双方之间目前有所争执的某些其他的实际问题”的理解,周恩来总理1955年7月3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就“目前国际形势和中国外交政策”的发言中作了很好的阐述。周恩来认为应该包括以下几项:(一)为中美之间关于和缓和消除台湾地区紧张局势的谈判作准备工作;(二)取消对华贸易封锁禁运政策;(三)中国希望看到美国的武装力量从台湾和台湾海峡撤走,中国的领空不再受到侵犯,中国不再受到示威演习的威胁;(四)外国停止对中国进行颠覆活动,不再派遣破坏分子到中国来从事违反中国法律的活动。最后,周恩来希望,争取这次中美大使级会谈为今后两国之间更进一步的谈判开辟道路〔1〕。为了给会谈创造良好的气氛,中国方面于7月31日(会谈的前一天)提前释放了阿诺德等11名飞行员。 对于这次中美大使级会谈,美国方面也给予相当重视,杜勒斯亲自处理会谈事务。国务院每次给约翰逊的指示,杜勒斯总是亲自加以修改。阿历克斯•约翰逊认为他之所以被杜勒斯选为首席代表,一是因为他以前与中国打过交道,而且做得还令人满意;二是因为他的任命不会遭到国会中“台湾帮”和麦卡锡分子、共和党右翼的反对〔2〕。约输逊赴任前问杜勒斯希望谈判持续多久?后者回答:“从现在起如果你在那里坐上三个月,我就很高兴了。”〔3〕可见杜勒斯并不真心希望会谈能取得成果,早已做好了不欢而散的准备。 7月26日,杜勒斯在记者招待会上说,他认为有4个问题可在中美会谈中讨论:(一)“扣留在共产党中国的美国平民回国的问题”;(二)“使作为朝鲜‘联合国军’司令部人员被俘而现在仍旧被中国共产党人扣留着的美国人能够回国”;(三)“防止像牵涉到国泰航空公司客机被击落而使美国人丧失生命、美国平民受到伤害的那种事件的重演”;(四)“基本的问题是必须为那一地区的战争作准备呢,还是要在那一地区实现停火”。〔4〕 7月29日杜勒斯又致函约翰逊,亲自向他作了8点指示,主要内容有:(一)会谈将秘密进行,不发表有关会谈的定期公开声明,除非经双方同意或由一方向另一方事先通知。美方的许可和通告权将授权给国务院;(二)可自行处理与中方代表社交活动;(三)会谈不涉及外交承认;(四)不讨论涉及“中华民国”权利的事务;(五)如果现在被扣在中国的美国公民、战俘获释的话,就可能有利于使美国政府放松对美国公民去中国大陆旅行的限制政策。〔5〕 1955年8月1日至9月10日这一阶段是较有成果的阶段。王炳南大使和约翰逊大使共进行14次会谈,最后双方达成关于平民回国的协议,这也是中美之间长达10余年谈判中达成的唯一的协议。 1955年8月1日下午5时,中美大使级会谈第—-次会议在日内瓦国联大厦开始,这里是一年前日内瓦会议《印度支那停战协议》签字地点。来自世界各地的记者大批云集日内瓦,中美会谈的消息成了各大报纸的头条新闻。王炳南带了李汇川、林平等三位助手,美方代表约翰逊的助手是国务院官员马丁(Edwin Martin)、高立夫(Ralph Clough)和翻译埃克瓦尔(Robert Ekvall)。在接受5分钟记者照相后,会谈正式开始。 王炳南首先发言,他先向美方通报了中国政府在7月31日按照中国的法律程序,决定提前释放阿诺德等11名飞行员。然后王炳南建议会议的议程是:(一)双方平民回国;(二)双方有所争执的其他实际问题。 约翰逊对释放美国飞行员表示感谢,认为这将有利于以后的讨沦,并表示两国政府已经商讨过的会谈议程没有意见,提出会谈须保持在秘密状态下进行,双方均不发表公开声明,除非双方同意或发表联合声明。 第一次会谈持续45分钟,讨论了程序问题,并约定次日(8月2日)10时开始第二次会谈,进行第一议题即平民回国问题讨论。 在谈判之初,中美双方对彼此的意图都不甚清楚,大有摸着石头过河之势。约翰耿的助手高立夫等都是中国问题专家,但他仍感到心里没有底,不知中共是否真的想解决被俘人员问题,是否接受在台湾地区放弃使用武力的建议〔6〕。中国万面,由于受到国际形势影响,对会谈比较乐观,提前释放了11名飞行员,也在会谈中争取到了主动,在舆论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8月2日上午10时,第二次会谈如约进行。约翰逊首先发言,他向王炳南递交了36名滞留平民的名单。王炳南随后做了“从我们观点看美国侨民状况”的声明,他说,对滞留在华的美侨做了以下分类:(一)42名平民;(二)27名在华判刑的平民;(三)16名在朝鲜战争中俘获的美国人;(四)被判刑的美国军人,其中15名已释放,但仍有1人在押,王炳南向约翰逊递交了以上四类人员的名单。他关注在美的中国侨民的状况,对美移民署限期要求中国留学生返国,否则就必须申请永久居留的作法表示不满。为此他建议:(一)每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在其国内对方侨民状况,中方希望得到所有在美中国侨民的名单,包括留学生;(二)美国撤消妨碍中国人离开的禁令和作法,包括造成他们回国困难的时间限制;(三)美方提供1955年4月8日就允许离开美国的76名中国人名单;(四)中美分别委托第三国照顾在对方国家的公民的利益,首先是遣返问题,中方将授权印度。约翰逊表示将仔细研究中方的建议,然后再作答复,会议持续了1个小时。 在此后的一个多月中,又举行了12次会谈,起先每周三次,由于双方分歧较大,会谈进展缓慢,从8月未起改为每周一次,双方的主要分歧如下: 第一,在华美国侨民问题。 美国方面要求在一段时间里,使全部侨民(包括被押人员)全都回国;中方提出,“每一方侨民居住在另—方,其有回到各自国家愿望的,享有回国的权利。涉及在居住国法律下有未了的民事或刑事诉讼案件的平民待其案件解决后享有同样权利〔7〕,也就是说,那些因间谍罪等被判刑的美方被押人员在刑满之前不能回国。在8月13日第六次会谈中,约翰逊就向王炳南提出,希望中方在“复查”所有美方人员案件后,给他一个答复,甚至威胁说:“直到全部美国人遣返,我才能考虑第一议程结束”。〔8〕 经过几次交锋,约翰逊也感到让中国立即释放全部滞留在华人员是不现实的。他于8月13日向国务院建议,利用中国人想达成共同协议的心情,来换取部分美国人的释放,同时复查所有被押人员的案件。但他的建议被杜勒斯所否定。杜勒斯8月14日明确指示,遣返被押侨民是共同协议的一部分,也是进入第二议程浃判的前提。杜勒斯认为,在美国获得释放全部侨民承诺之前,放弃这个立场,美国就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条件了,等到第二议程,为了换取人员释放,除了答应中共的要求外也别无办法了。 双方的立场都很强硬,会谈一时也难有什么进展。为了改善气氛,约翰逊于8月22日邀请王炳南共进晚餐,双方各只带一个翻译,约翰逊是想摸清中方的底牌,即能放多少人及何时放人。王炳南的回答是,“能立刻释放的美国人的数目很大,而在押人员的数目很小”,并表示被押人员滞留在华时间也不会太长。约翰逊仍不死心,一再打探确切时间。王炳南表示不能给予确切时间。对此约翰逊很不高兴,认为中国领导人“如果是希望用放慢速度,逐渐释放人员的方式来改善两国关系,是完全错误地理解了美国的公众舆沦”〔9〕,他引用周恩来7月30日的讲话,“美国在华的平民为数很少,他们的问题是容易解决的”,言外之意是指责中方故意拖延。 到8月31日,双方就协议内容已经基本达成晾解,唯独在在华美国人回国时间问题止双方仍各执己见。约翰逊电告国务院,认为中国想进入第二议题的谈判,但也下会因此改变立场,承诺放人时间。9月2日国务院指示约翰逊,在协议中就放人问题可以用“迅即”(expeditiously)一词。中国政府也作了相应让步,在9月6日第十三次会议上,王炳南宣布12名美国人获准离境,令约翰逊及美方很是吃惊。9月10日,双方在第十四次会议上签署了协议声明,就美国人返回问题达成协议(后面还将叙述),王炳南再次声明,还将释放十余名美国人。 第二,中国在美留学生和科学家回国问题。 早在1954年日内瓦会议期间及后来的领事级会谈中,双方就此问题进行过反复磋商,但—直没有取得什么实质性进展,美方一再反对中方关于委托第三国来代理各自侨民在对方国家的事务的建议。美国虽然在谈判桌面上声称,在美留学生有自由回国的权利,但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1955年4月1日,杜勒斯就有关留学生回中国大陆事宜写给艾森豪威尔的信中说,按照移民归化局现行条规可以离境的学生应该允许其回国,这有助于与中国的讨价还价,国务院准备撤销禁止74名中国留学生离境的禁令。但是有关从事军事技术研究的留学生回国问题,杜勒斯认为按照1952年《移民法》进行审查,应该禁止其离境。〔10〕 日内瓦大使级会谈开始后,争取中国留美学生回国,是中方力争的一个主要目标。 在8月2日第二次会谈中,王炳南指出,在美国的中国侨民大多数都有家属在中国大陆,由于长期以来美国政府的禁令及实际困难,这些侨民不能自由地回国与家人团聚,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王炳南说,在日内瓦领事级会谈中,美方通知中方有27名留学生获准回国,但这其中6名还未回国。另外4月8日美方通知中方有76名留学生获准回国,但美方未提供76人名单,中方无法确认其是否回国。王炳南还对美国移民局要求中国留学生限期归国,逾期不归就要申请永久居留的作法表示关注。他建议:“(一)每一方向另一方通告在其国家居住的对方侨民状况,中方希望得到包括所有在美侨民(包括留学生)的名单;(二)美国取消所有妨碍中国人回国的禁令和作法,这包括给他们回国增添困难的时间限制;(三)美方向中方提供上述已获准离境的76人名单;(四)委托第三国来代理其侨民事务。中国政府建议由印度代理在美侨民事务。”〔11〕约翰逊当即表示,有关中国留学生问题存在误解,美国政府对愿意回国的中国平民没有加以限制,没有阻止中国留学生离开美国,如果有这类事件,他愿意立即调查。 在8月4日会谈中,约翰逊对王炳南先前提出的四项建议逐一作了答复:提供在美华侨名单超出了会谈范围,而且涉及到几千人;可以提供上述76人名单,并保证取消所有影响华人返回中国大陆的禁令及时间限制;至于委托第三国代理侨民事务的问题,一时还不能回答。 美国拒绝向中国提供侨民名单,牵涉人数多仅是一个借口,真正的原因是涉及由谁代表中国的问题。如果提供这个名单,就等于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合法性,承认它对在美华侨的管理权力。所以杜勒斯指示约翰逊告诉王炳南,美国的政策是不向别的国家提供其在美国全部侨民的名单,美国承认“中华民国”是中国的合法政府〔12〕。但杜勒斯也作了一点让步,同意印度驻美使馆来代理愿意返回中国大陆的华侨的旅行事务。杜勒斯怕引起台湾方面的误会,几天以后,又电告约翰逊,不能扩大印度使馆的权限,也就是要局限在愿意返回中国大陆的侨民事务上,以防止中共借此来影响在美国的侨民。正如国务院中国处处长马康卫8月10日给约翰逊的信中所说的,在整个谈判中,台湾像鹰似的盯着我们。 到8月下旬,双方为起草最后的协议声明,杜勒斯又再次电告约翰逊,告之在文本中不能用“nationals”(即侨民)这个词,用了这个词就有美国在公开文件中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在美国的中国人有管辖权之嫌,美国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合法政府,所以在美的华人就不是它的侨民〔13〕。中方对此据理力争,王炳南8月25日提出的中方修改后的文本中用了“侨民回国”,来代替“平民遣返”的字眼,约翰逊立即感到,这种改动意味着协议声明“将适用于在美国的所有华人,并将他们视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侨民。”〔14〕29日杜勒斯指示约翰逊坚持使用“愿意返回各自国家的平民遣返”的提法,避免在语言上有任何暗示美国承认在美的所有华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月10日最后达成的协议声明中,使用的是“在美国的中国人愿意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者”的提法,这是双方经过反复争议得出来的,为双方都能接受的,由于这一协议,使得一批留美中国学者回国,其中包括钱学森,美国为了保持其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的立场,在协议字句上斤斤计较,真可谓煞费苦心。 第三,协议声明的起草。 按照惯例,经过谈判解决了某一问题,谈判双方须以联合声明的方式向世人通告谈判结果,在会谈第一议程进行的过程中,就开始酝酿和起草声明,声明几易其稿,字斟句酌,最后终于以协议声明的形式于9月14日公布。在起草的过程中,除了上面提到的“侨民回国”与“平民遭返”之争外,双方在声明的形式和文本的措词上还有如下争论: 首先,关于声明的形式。8月11日,王炳南首先提出了中国方面的协议文本,从文本的口气看应属于联合声明,文本是这样开头的:“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大使级代表在日内瓦的会谈,通过有关两国平民返回各自国家的协议……。”〔15〕美表示反对。同日杜勒斯电告约翰逊,要避免与中方发表正式协议,应采取双方发表单方面声明的办法,声明首句是:“美利坚合众国声明,在美利坚合众国的中国侨民愿意返回中国大陆者享有返回中国大陆的权利。”〔16〕 在8月13日会议上,王炳南坚持采取联合声明的形式。约翰逊为了使被押的美国人能早日释放,避免谈判陷入僵局,当日向国务院建议,可否采取协议声明的方式(agreed announcement),即在一个联合协议中,两国各自发表自己的声明,各说各的,约翰逊建议的协议开头措词是:“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同意公布他们各自政府就平民各回其国所采取的措施……”,然后由两位大使各自发表声明,使用相同的措词,来表达中心意思。约翰逊的建议得到杜勒斯的首肯。8月16日会谈中,双方就声明的形式达成一致,这实际上是双方妥协的结果,王炳南在其回忆录中写道,“这是在互不承认的情况下,处心积虑搞出来的一份奇怪的联合公报。在公报中既要体现互不承认,又要体现双方的一种共同意见,还要体现双方的联系,于是就别出心裁,搞了这么一个各说各的‘杰作’,叫作协议声明。”〔17〕 其次,协议文本的具体措词。例如,有关委托第三国来代理侨民回国的问题,就有过多种说法。王炳南在8月11日第一次提出的文本中,用的说法是两国分别委托(entrust)印度和英国来代理各自平民回国事宜。在以后的多次会谈中,约翰逊认为“委托”或”授权”(authorize)都不合适,有承认中共为合法政权之嫌,即便用“授权”,也应是美国政府授权印度来处理在美华侨事宜,在“授权”这个词之后可加上“应中华人民共合国请求……”,译成中文即是:“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美国授权印度来处理在美华侨事宜……”,中方不同意,强调应使用“委托印度,代表中国来处理……”,双方争执不下。最后9月10日发表的协议声明(英文)中,用了“邀请”(invite)一词,也是双方妥协的结果。 在文本中还有一处文字也是多次争论的,即对于印度政府调查的权限问题,8月25日杜勒斯电告约翰逊,提醒他注意中方提出的文本中对于授权印度调查事实(即平民返回),应避免导致“可能允许印度政府调查所有事件,即可能是全部在美的华人”。〔18〕 经过中美双方的14次会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两国大使关于平民回国问题的协议的声明》终于在9月10日公布了。中美两国政府承认,在本国的对方国家的人愿意返回国家者,“享有返回的权利,并宣布已经采取、且将继续采取适当措施,使他们能够尽带行使返回的权利”;英国和印度分别被委托对愿意回国的美国人和中国人回国提供协助,并可对任何其离境受到阻碍的事实进行调查〔19〕。这是中美持续了15年的大使级会谈的唯一形成文字的成果。这个协议声明的积极成果有三:‘是使一大批滞留在美国的中国科学家及留学生得以回国;二是开创一种中美之间声明的新体裁,1972年《上海公报》就是采用了这个体裁;三是会谈得以进入第二议程。 双方原本商定,在第一议程完成成后,进入第二议程,但美方这时又节外生枝,力求拖延进入第二议程。 9月13日代理国务卿胡佛指示约翰逊:有效贯彻第一议程协议是讨论第二议程的必要准备,在第一议程完成前,应尽可能地推迟有关第二议程的讨论。他要求中国方面提供实施协议声明的详细步骤,但要避免使会谈破裂,并称会谈的频率应不多于每周二次。〔20〕 在9月14日的第十五次会议上,约翰逊按照国务院的指示,向中方提出有关第一议程协议实施的种种问题,诸如向中方询问在中国的美国人能否得到有关协议声明的信息?在狱中被押的美国人如何得到通知?英国代办如何与他们取得联系? 王炳南向约翰逊通告了有关已获释美国人抵香港的日期及仍被押美国人的健康情况,他着重指出,第一议程现已完成,应该进入第二议程,议题有两个,一是美国对华经济封锁和禁运,二是为举行更高—级会谈举行准备以及缓和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 约翰逊认为,现在进入第二议程时机尚不成熟,“直到所有在华的希望回国的美国人全部回国,才能考虑第一议程最后完成”,当协议声明全部实施后,才是进入第二议程的“适当时候”〔21〕。在这次会议后,约翰耿违背双方在会谈开始时达成的不单独发表声明的共识,将14日双方谈判中的争论问题公诸于众,王炳南遂于19日向记者发表了书面声明,公开阐述了中国政府的立场。 为了不使谈判破裂,使在押的美国人能早日返回美国,杜勒斯在9月19日决定谈判可以进入第二议程,但前提是,即直到协议声明实现前,第一议程在日程上都有优先权,在讨论第二议程的主题时,美国都随时有权回到第一议程,观察协议声明的实施。而杜勒斯为第二议程拟定的讨论议题有三个:(一)在朝鲜战争中失踪的美军人员;(二)放弃使用武力;(三)偿还美国在中国大陆的外交财产。 尽管美国勉强同意进入第二议程,但双方的议题相差甚远,而且美方认为二个议题中最重要的一个是“放弃使用武力”。10月8日,约翰逊在会谈中就提出了“作为在第二项议程下讨论的第一件事,我们要求你方发表声明,表示除防御外将不在台湾地区使用武力。美国也准备发表一个相应的声明。”〔22〕这等于就是说要求中国放弃解放台湾的权力,这是美国企图使台湾与大陆分离永久化,制造“两个中国”图谋的一部分,是中国政府绝对不能接受的。周恩来总理就此问题曾明确指出,台湾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方面,美国侵占台湾已经成了国际争端,台湾海峡的紧张局势巳影响到东南亚的和平、稳定与安全。但是造成这种局势的,首先是美国在台湾的军事存在,它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美国应该放弃对我国使用武力,从台湾和台湾海峡撤出它的一切武装力量。另一方面,从中国方面来说,台湾在历史上、法律上和事实上都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中国人民愿意用什么方式解放台湾,这是中国的内政,美国无权干涉,无权要求我们不使用武力。这两方面的问题是不容混淆的〔23〕。王炳南在谈判中也向约翰逊阐述了这一观点与立场。 中美大使级会谈开始后,台湾当局对谈判十分关注,害怕这是美国承认中共的第一步。当谈判进入第二议程,涉及在台湾地区放弃使用武力问题时,台湾当局更为紧张。1O月4日,台湾当局“外交部长”叶公超拜见杜勒斯,对日内瓦会谈表示了深深的担忧。首先,他表示不希望会谈升级,导致杜勒斯与周恩来进行会谈。杜勒斯说,与周恩来举行会谈纯属谣传,他根本无此想法。其次,叶公超对美国是否会放宽对中共的贸易禁运表示关切。杜勒斯说,要求对中共放松禁运的压力首先来自欧洲国家,其次来自日本,它们要求将对中共贸易禁单保持在与苏联同等水平。杜勒斯说,对中共贸易禁运可能会稍做放松,以免引起整个禁运体制的崩溃,但让步绝对是最小程度的。他一再保证美国不会背弃台湾。〔24〕 杜勒斯与叶公超的这次谈话并没有能消除台湾方面的担忧,时隔不久,10月11日,蒋介石在与美驻菲律宾大使弗格森(Homer Ferguson)的谈话中,又提及日内瓦会谈,弗格森再次向蒋介石重申,美国不会讨论涉及不在场的第三者的事宜。蒋介石表示他理解这个政策,但同时说,一般人以为会谈将导致承认中共政权,增加中共政权威信,降低台湾当局的威信。蒋介石特别要求不要举行更高级会谈,而且“会谈越快结束越好”。〔25〕 对于美国故意拖延会谈的行为,中国政府给予了严厉的抨击。10月3日《人民日报》发表观察家评论,题目为《美国拖延中美会谈》;12日又发表《有甚么理由以执行协议为藉口来拖延中美会谈?》,13日再发表《不能容许对中美会谈再加阻挠》。三篇评论以大量事实说明中国履行双方平民回国协议的诚意,指出: “六年来绝大多数在华美国人已经回国的事实,说明了不仅—般的美侨充分享有回国的权利,而且在140余名犯法的美国人中绝大部分也已经得到了宽大的处理。现在剩下来的只有两类在华美国人,共66人。第一类是没有申清回国的美侨47名。在这一类美侨中,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提出回国申请,都可以随时离开中国。第二类是19名犯法的美国人。中国方面正在按照协议,根据中国的法律程序,继续逐个予以审查。对于犯法美国人的案件,中国政府在审查完毕后也将按照协议把审查的结果和据此而确定的处理办法通知受美国政府委托的联合王国代办处”。〔26〕 作为谈判代表,约翰逊深知,中国是不可能承诺放弃使用武力的,他于1O月21日致函国务院中国处处长马康卫,分析中国如果发表放弃使用武力声明可能带来的三个不利因素:一是等于从战术上承认“中华民国”的存在;二是使中共事实上不可能在将来获取沿海岛屿;三是台湾及海外华人将解释力中共对现状的一种接受,这将对中共收复台湾造成极大困难,同时也降低中共在海外华人中的影响〔27〕。但国务院依旧指示约翰逊,在谈判中坚持,美国只承认台湾,美国在台湾驻军是受美台条约保障的,美国有义务“协助台湾对付外来侵略”。 针对10月8日的约翰逊提出的发表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的要求,1O月27日王炳南提出一项协议草案,其中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同意,它们应该用和平方法解决它们两国之间的争端而不诉诸武力;为了实现它们的共同愿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决定举行外长会议,协商解决和缓和消除台湾地区紧张局势的问题。”〔28〕10月26日周恩来在接见英国公谊会代表团时说,“中美关系已经紧张了将近10年了,应该加以和缓。事实上,也已经有了一些和缓,例如朝鲜停战和印度支那和平的建立。但是我们两国间最直接的问题是在台湾。要和缓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就必须举行更高一级的会谈,大使级的会谈是不能解决这种性质严重的问题的”。〔29〕 不让大使级会谈升级是美国的既定方针,中方建议遭到了美方拒绝。11月10日约翰逊提出美方协议草案,仍是建议分别发表声明,在台湾地区除单独的或集体防卫性质外,放弃使用武力。谈判再次陷入僵局。 尽管美方提出的协议草案实际上只是限止中国在台湾海峡的军事行动,但仍遭到台湾当局的反对。叶公超致函杜勒斯,表示台湾当局对放弃使用武力协议表示担忧,惟恐这是走向承认中共的一个步摞,并担心中共接受放弃使用武力建议后,进而提出使用政治手段来解决台湾问题。叶公超明确表示,希望美国不要达成放弃使用武力协议,并拒绝中共有关通过谈判解决台湾问题的协议,因为这涉及台湾的权利、要求和基本利益。〔30〕 12月1日,王炳南提出新协议草案,该草案较10月27日的草案在措词及内容上均有变动,删除了举行外长级会谈的建议,重申两国通过和平手段而不是诉诸威胁或武力来解决两国间的争端,同时说明将继续进行大使级会谈,以寻求实现共同愿望的实质和可行的方法。中方的新协议草案照顾到美国的要求,体现了推进大使级会谈的真诚愿望。 约翰逊认为王炳南的新协议草案表明中共接受了美国的放弃使田武力的概念,如果美国不接受,美国将处于被动。杜勒斯却不以为然,他要求约翰逊拖延对王炳南新草案的评价,重弹老调说,当第一个协议声明正在被“公然践踏”时,发表第二个公开声明是不现实的,只有当中共很好执行第一个协议,使滞留人员尽早回国,才能达成新的放弃使用武力的协议。助理国务卿饶伯森的态度更为强硬,认为只有当中国扣押的14名美国人全部获释或者是确信他们将获释时,才能发表放弃使用武力的协议声明。 会谈就这样僵持着。中国外交部忍无可忍,于12月16日发表关于美国违反中美会谈中双方对平民回国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声明,该声明用事实说明中国政府认真履行双方达成的协议,正在尽速审查和释放在押的美国人,而美国却没有在使中国留美学生回国方面做什么努力。美国国务院随后也发表了一个声明,指责中国继续扣押美国公民。杜勒斯指示约翰逊乘圣诞节及新年即将来临,提出休会,直到1956年1月12日,以示不满。实际上从中美会谈开始以来,会谈频率一再降低,由每周三次到每周二次,列12月时每周一次,而且会谈内容也越来越空洞,除双方分别宣读已经准备好的声明,相互抨击一番,基本上没有进展。在12月22日会谈上,双方同意休会至1月12日。 从1956年1月到8月,中美又举行了21次会议。这期间美方提出过两个草案,作为对应,中方于5月11日提出一个草案。至此关于放弃使用武力问题,中美双方共提出过三对草案。 美方1月12日提出的草案,与美方1955年11月10日提出的草案相比,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仍旧强调在台湾有“单独和集体的自卫的固有权力”,只是不诉诸威胁或武力的地区从台湾扩大到了“台湾地区或其他地方”。美国在台湾的“单独和集体的自卫的固有权力”,这是中方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王炳南义正词严地指出,对于每个国家有自卫的权力的原则,问题在于该原则的适用地区,如果美国在其自己的领土内行使这权力,中国是不能反对的;但假设中国占领了旧金山,然后又声称是自卫,美国能同意吗?〔31〕 此后,双方就是否要将“单独和集体自卫”条文写入协议声明争执不休。在中方的催促下,美方于4月19日提出第三个草案,美方在这一草案中仅作了部分文字上的修攻,在坚持“不损害各方的单独或集体自卫的固有权力”之前,加上了“在不损害各方用和平万法执行自己的政策”一句。当约翰逊接到这个由西博尔德起草、最后由杜勒斯改定的协议文本时,就向国务院提出,文本仍然保留“单独或集体自卫固有权力”字样,中方可能仍不接受。但饶伯森认为,这对于美国来说是“—个基本点,如在这一点上让步,就可能动摇美国所寻求的保护性承诺的根基”。〔32〕 果不出约翰逊所料,在4月19日的会谈中王炳南不接受新协议草案。5月11日,王炳南提出新的对案,其中写道: “在不损害互相尊重领土完整和主权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的情况下,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表示决心,它们应该通过和平谈判解决它们两国之间在台湾地区的争端而互不诉诸威胁或武力;两国大使应该继续会谈,在两个月内寻求和确定实现这一共同愿望的切实可行的途径,包括举行中美外长会议在内,并且作出具体安排。”〔33〕 该草案较之1955年12月1日中方提出的第二个草案有三点明显区别:(一)考虑到美方的一再要求,中方在协议草案中特别提到了通过和平谈判解决在台湾地区的争端而互不诉诸威胁或武力;(二)为了防止美方无休止地拖延会谈,中方第一次在草案中提出了两个月的时间限制;(三)再次提出了外长级会谈的要求。 美方拒不接受中方的新对案,理由是:(一)其中没有包括保留自卫权力;(二)协议实际上要求美方承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三)这不是一个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而是一个不用武力解决争端的声明;(四)争端仅限于台湾地区;(五)仅局限在中美双方之间不用武力解决争端,没有包括中共放弃对国民党使用武力;(六)不同意两个月的限制和要求举行外长会谈〔33〕。杜勒斯甚至认为该草案根本没有讨论余地。在杜勒斯的授意下,约翰逊在会谈中极力避免对5月11日草案的细节进行评论,只是攻击中方不愿意在台湾地区放弃使用武力,要求讨论美方的4月19日草案。事后约翰逊自己都承认,这种避而不谈的战术在短时间内有效,但会激化主要问题,影响美方要将会谈保持下去的策略。〔34〕 从5月11日王炳南提出中国方面有关放弃使用武力的第三个草案后直到8月份,中美会谈基本没有进展。6月14日周恩来在接见印度驻华大使拉•库•尼赫鲁时认为,美国的方针就是拖,同时也阐明了中国的态度:“如果拖对我们有利,我们就跟它拖,如果拖对我们不利,我们随时都可以不跟他拖”。〔35〕 中方表现相当的灵活性,采取的战术也是有利有节的。7月10日王炳南向约翰逊建议,如果下次会谈约翰逊拿不出新的建设性方案,他建议会谈进行第二议程的的议题的讨论,如贸易禁运。在7月26日会谈上他再次提出禁运问题,认为这个问题阻碍了两国关系正常发展,约翰逊拒绝讨论该问题。 台湾当局一直关注着中美大使级会谈的进程,台湾原本就反对会谈,而且对讨论放弃使用武力更是担忧。台湾的立场得到美驻台“大使”兰金的支持。兰金认为,“这样的联合声明对我们的利益将造成银大的危害。而且,我认为日内瓦会谈应该终止;其实,它早就应该终止了”。〔36〕 尽管美方在谈判中一再设置障碍,使谈判几度陷入僵局,但是也不愿意看到谈判破裂。饶伯森曾向顾维钧表示,美国不打算使会谈破裂,原因之一是使在押美国人能离境,二是想得到中方放弃使用武力声明。但当谈判陷笔试僵局、面临破裂时,美方既不作让步,也不主动提出谈判破裂。杜勒斯指示约翰逊如果中方宣布谈判破裂,他就应该立即发表声明,把谈判破裂的责任推给中方。 中国政府为了打破僵局,推动谈判,采取了一项重要举措。1956年8月6日,中国政府取消不让美国记者入境的禁令,向美国15个重要的新闻机构发电,邀请他们派记者来华作为期一个月的访问。这些机构包括《纽约时报》、《纽约先驱者论坛报》、《商业周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合众社、全国广播公司、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等。这是中国方面愿意改善对美关系真诚愿望的具体体现。1956年8月21日,毛泽东在同来访的老挝首相富马的谈话中说,“我们要搞好关系,我们也愿和美国搞好关系。和美国在板门店谈了两年,在日内瓦谈了一年,相信终有一天会谈好的,我们不着急。”〔37〕8月29日,毛泽东又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稿上写道,“为了和平和建设的利益,我们愿意和世界上一切国家,包括美国在内,建立友好关系。我们相信,这一点,总有一天会做到的。”〔38〕周恩来在1956年12月访问印度时,在记者招待会上谈及中美关系时说,“自从万隆会议以来我们一直在尽我们最大的努力来改善中国和美国之间的关系。在日内瓦的中美会谈中我们提出了建议,为的是缓和并消除台湾的紧张局势……我们的这一切努力没有得到美国政府的相应的反应和赞同。”〔39〕8月6日的决定就是这种努力的—部分。 但美国政府仍坚持其僵硬政策。1956年8月6日,接到中国政府邀请的《纽约时报》发行人赛勒斯•苏兹贝格询问杜勒斯是否可以得到访华的签证,杜勒斯回答说,对去中国大陆旅行的限制规定不变。苏兹贝格又向墨菲询问有关国务院对访问中国问题的真实态度,墨菲说,国务院的态度与有关禁止美国公民去红色中国旅行的规定是一致的。苏兹贝格试探问道,若记者不顾该禁令,接受邀请,前往中国,国务院将如何处置?墨菲说,那就会被吊销护照。墨菲劝告苏兹贝格,《纽约时报》是全美最著名的报纸之一,苏兹贝格的名字也与之密切相连,如果他违反政府的政策,影响就大了。〔40〕 8月7日,美国国务院发表新闻公报,表示坚持“不发给有效至共产党中国旅行的护照的政策”,并称“不能认为美国人接受中国共产党邀请前往共产党中国旅行是符合美国最大的利益的”。〔41〕 8月18日,艾森豪威尔授权国务院声明,他的有关记者访华的立场与国务院8月7日的声明是一致的。8月20日国务院致电驻香港总领事,授权其阻止美国记者经香港进入中国大陆,认为此时美国人访华将危害对外关系原则及违背美国的国家利益。如有记者不听劝阻,回国后将吊销其护照,以示惩戒。 美国新闻界对于国务院的僵硬态度,表示了强烈不满,8月18日,《纽约时报》发表评论,第二天又发表—封来自美国几家大报、通讯社、广播网的联合抗议。合众社社长斯塔泽尔约见代理国务卿等官员,要求派合众社驻香港记者访华,令国务院大伤恼筋。 中方还希望在贸易方面推动会谈。8月21日,王炳南就禁运问题提出协议草案,希望两国“各自主动采取措施来消除他们两国之间的贸易的障碍”〔42〕。9月22日,中方再次提出关于促进中美人民来往和文化交流的协议声明,建议两国“将各自主动采取措施,来消除目前阻碍他们两国人民自由来往和进行文化交流的障碍”〔42〕。10月16日中国外交部在有关上述协议草案的声明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就中美会谈而言,如果双方能对这些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达成协议,那就将不仅打开中美两国人民之间接触的道路,而且肯定地还会改善中美会谈的气氛,有助于中美间其他有所争执的问题的解决。”〔43〕也就是说,中美会谈可先易后难,使会谈走出僵局,约翰逊遵照国务院的指示,不对王炳南的禁运协议草案作任何评论,只是坚持只有中国接受美方4月16日关于放弃使用武力的协议草案后,才能考虑讨论禁运等问题。9月24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在中共继续拒绝放弃在台湾地区使用武力,并且继续把被监禁的美国公民留作政治人质……这样一个时候,美国不准备与中共开始讨论贸易限制的问题”。〔44〕 在美方拒绝讨论禁运后,王炳南在9月22日提出了促进中美人民来往和文化交流的协议声明。在10月4日的会谈中,约翰逊再次强调,只要美国公民仍然被押在中国,就谈不上什么文化交流,这是美国政府的立场。杜勒斯从一开始就反对记者访华,也反对被押在中国的美国人的亲属访华。另外1956年前《密勒氏评论报》编辑鲍威尔夫妇(John Powell and Sylvia Powell)因撰文揭露美国在朝鲜战争中使用细菌武器,在旧金山遭指控,其辩护律师威林(Abrahan Wirin)要求前往中国取证,美国国务院也拒绝给其发护照。杜勒斯在1957年1月5日的记者招待会上,一再称中国邀请记者访华是“阴谋”,因此杜勒斯重申“只要是目前至少可以说是半交战状态的那种情况仍然存在,只要是我们还没有承认那个政权,那么,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会颁发前往共产党中国的护照”〔45〕。杜勒斯担心的是,若在记者问题上让步,将成为一条漫长而难以捉摸道路上的第一步,传教士、商人及游客就将接踵而来;其次是现行政策有任何修改,都将在一些地区,尤其是在美国的盟国中引起误解,如台湾、韩国和东南亚,他们就会把这当做承认中共政权的第一步,杜勒斯的结论是,把记者拒置于中国大门之外,是美国最大利益之所在。〔46〕 在此后的会谈中,只是双方对各自立场的重申,而没有什么新的内容。王炳南要求谈禁运及文化交流,约翰逊要求放人及放弃使用武力,基本上各谈各的。会谈次数从平均一个月两次,到1956年底起,变成了一个月一次。针对美方拒绝作出任何让步的僵硬立场,周恩来1957年1月29日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对记者说,“这证明美国老是希望别人让步,而自己却不想作任何让步,这就是不能达成妥协的原因。只有双方向前走,他们才能握手。但是美国却甚至在我们伸出了手的时候也拒绝握它”。〔47〕 僵持状况从1956年下半年一直持续到1957年的年中,美国新闻界及各界有识之士继续在为打破人员往来的禁区而努力。8月22日,美国国务院突然宣布允许24名美国记者来华,但仍然强调美国人去中国大陆旅行是不符合美国政策的,或者说是不合法的,而且美国不打算给中国人以互惠的签证。〔48〕 1956年11月8日,在“美国人大会”〔49〕的年会上通过了一个报告,要求允许美国记者去中国旅行,允许美国学者实地去研究中国。12月24日,《美国黑人报》记者威廉•沃西(William Worthy)不顾国务院禁令进入中国,随后《观察》杂志的记者埃德蒙•史蒂文斯(Edmund Stevens)和菲力浦•哈林顿(Philip Harrington)也到中国采访。12月28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由于他们违反了规定,他们返回美国后护照将失效。三位记者作出了强烈的反应,沃西在1957年2月10日出现在全国性新闻广播网上,以取得支持。而《观察》杂志则支持史蒂文斯及哈林顿,决心在华盛顿为他们举行听证会,为他们与国务院打官司。 2月6日,美国报纸发行人协会主常威廉•德怀特(WilliamDwight)致电艾森豪威尔总统、尼克松副总统、众议院议长雷伯恩(Sam Rayburn)抗议国务院禁止美国记者去中国大陆采访,要求政府尊重新闻记者的采访自由遵守以下原则:(一)受雇于美国出版和新闻机构的美国记者享有去世界上任何没有与美国交战的国家采访和撰写新闻的自由;(二)从事新闻采访的美国公民前往任何不与美国交战的国家,其护照不受限制;(三)不能对由当事者自负责任前往未与美国交战、从事其专业活动的美国记昔用罚款、监禁或取消其旅行权以示严惩〔50〕。这些要求反映了广大新闻从业人员的共同呼声,国务院不能完全充耳不闻。 在新闻界的强烈要求下,杜勒斯和负责远东事务助理国务卿饶伯森、负责公共事务助理国务卿麦卡德尔(Carl McCardle)、国务院秘书处处长豪(Fisher Howe)于1957年2月18日不得不与来自新闻界的头面人物就访华问题进行座谈,他们中有包括德怀特、美国广播与电视记者联合会主席赫尔莱(Robert Hurleigh),美国报纸编辑学会主席琼斯(Jenkin Jones),《时代》、《生活》及《财富》杂志的老板亨利•卢斯(Henry Luce)。 杜勒斯和饶伯森仍老调重弹,声称,美国与中国处在半交战状态,不能派记者前往,而且中国还扣押美国在华公民作为人质。在这种时候,美国的政策不能有任何变化,如果政策在记者问题上有了缺口,也就不能阻止传教士、教育家、商人等访华。琼斯认为对记者解除禁令并不意味着对其他人也解除禁令,记者有权到各地去采访,他抱怨记者现在被当成外交政策的工具了,座谈会没有任何结果。 记者访华问题也已引起国会的注意。3月20日负责远东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帮办西博尔德在参院外交委员会远东小组委员全上作证。该小组委员会主席威廉•富布赖特(William J. Fulbright)对有关记者诉华的政策讨论表现出特殊兴趣,该小组委员会还建议到4月份要求国务院的代表,包括国务卿本人在参院外交关系委员会的公开听证会上作证。3月27日,杜勒斯召开国务院会议,讨论国务院授权合众社、美联社及INS等三家通讯社各派一名高级记者前往中国采访二个月的计划。4月23日,杜勒斯在记者招待会上说道,国务院正在设想一种“数目严格有限的负责的新闻记者代表整个新闻界前往共产党中国的方案”。〔51〕但《纽约时报》发行人苏兹贝格对限制美国记者数目极为不满,抨击说,“政府正在剥夺新闻自由,正在利用新闻作为它在外交上的工具”。而杜勒斯辩称,“宪法上的新闻自由指的是出版,而不是采访新闻。”〔52〕 6月18日,杜勒斯、饶伯森等人再次约见新闻界头面人物威廉•德怀特、亨利•户斯、罗伯特•赫尔莱、《华盛顿邮报》执行主编威金斯(Russell Wiiggings)、广播-电视新闻负责人协会主席科普(Theodore Koop)等。杜勒斯开门见山地告诉与会者,国务院正考虑允许一定数量的美国记者访华,但有这样几个原则:(一)数量有限,10至15人。具体人选由新闻界定,但应从1949年前在中国有过工作经历的机构中选出;(二)这是一个试验阶段,时间大概为6个月,届时视施行情况而定;(三)不互惠,不承认中共的护照。杜勒斯的观点遭到与会者的反对,他们不同意限制数量,认为记者有权去任何地方,而当杜勒斯建议由三大新闻社及三大广播网派人访华,与会者更表示反对。威金斯声称说,新闻机构不能让政府决定有多少新闻记者适合报道新闻。结果会议不欢而散。会后国务院官员向新闻机构进行了调查,有24名记者打算访华,另外还有3个机构想派摄影师随同前往。 在各方面的压力下,杜勒斯不得不作出让步。8月22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决定给24名记者访华护照,但坚持不给希望访美的中国记者发放签证。8月26日,《人民日报》观察家的评论指出,不给予互惠条件是有背国际惯例的。8月27日杜勒斯在记者招待会上换了一种说法,“我们从来没有绝对规定任何中国共产党人都不能到我国来,就我所知,并没有任何人申请要来……如果有谁提出申请,我们将根据法律加以考虑。”〔53〕9月9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说,是否允许赤色中国新闻记者在华盛顿设立常驻新闻机构要“看情况而定”,但不存在等额交换互惠办法。〔54〕 至此,在新闻记者互访问题上的僵局可望打破了。9月12日,王炳南在会谈中提出协议声明,内称两国“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准许对方新闻记者前来各自的国家,进行新闻采访,以促进中美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55〕。约翰逊借口去年中国提出允许美记者来华访问时并未提出互惠条件,拒绝了这个文本。9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必须坚持平等互惠的原则》的评论员文章,16日王炳南发表关于中美两国记者来往问题的声明,阐述中国政府的立场。在此之前,9月7日,周恩来对参加莫斯科联欢节后来华访问的40余名美国青年说,“我们去年是有这样的愿望:先从中国方面主动打开这个局面,先让美国已者来,那么,我们相信就会引起美国人民和美国政府同等的回答,也就是给中国记者开门,让他们到美国去访问和报道消息。……今年美国国务院改变了一个花样,就是答应了一定数目的通讯社和报纸派记者到中国来,但是规定他们来中国的任务,并且肯定是采取敌视中国的态度,来搜集情报,更进一步把门关起来,使中国记者得不到互惠去美国。这样一来,就把文章作死了,作绝了,得不到机会均等和互惠”。〔56〕 由于美国坚持不给中方以互惠,50年代中期中美之间一次可能的文化交流失之交臂。 从1956年8月到1957年底,中美代表在日内瓦举行70余次会谈,但成果甚微,除达成一个平民遣返的协议声明,并加以实施外,没有其他成果。在此期间,中方为推进谈判,曾主动提出消除禁运协议草案、文化交流及人民往来协议草案等,均为美方拒绝,一个月一次的例会实际成了走过场,但双方对于会谈前景都避而不谈,好像都在等待什么。 约翰逊作为谈判代表,一直对谈判的前景忧心忡忡。1957年1月19日他致信马康卫,认为谈判已陷入困境,请求国务院作出决定是否继续下去。1月30日马康卫复信约翰逊,转达杜勒斯的意思,谈判还是应该坚持下去,这样可避免中共对台湾采取敌对行动,而且即使会谈破裂,也不能由美方提出。 1957年11月中旬,约翰逊任期届满,即将调任赴亚洲。国务院对继续会谈有这样三种考虑:(一)移师华沙,由美驻波兰大使雅各布•比姆(Jacob Beam)与王炳南继续会谈;(二)由美驻南斯拉夫大使兰金(前驻台湾“大使”)来往于日内瓦和贝尔格莱德;(三)降低规格,由约翰逊助手马丁(驻英国一秘)在日内瓦继续谈。杜勒斯表示不反对降低规格,但不希望会谈破裂。〔57〕约翰逊还是希望与中方在日内瓦继续会谈,他认为兰金不是个合适人选,他不会被中共接受,他倾向于美驻葡萄牙大使或是驻波兰大使比姆。饶伯森反对将会谈地点由日内瓦移到华沙,认为会有诸多不便,如通信设备等,而瑞士作为中立国作会谈地点较合适。他向杜勒斯建议,降低会谈规格,由马丁主持,以此来显示对中共在会谈中所持立场的不满,也是对周恩来11月15日声明〔58〕的一个有力的反驳。他建议约翰逊进行试探,如果中共拒绝,再通知他们,美国准备继续会谈,但暂不派新的大使。 很显然,杜勒断采纳了饶伯森的建议,并向约翰逊作了相应指示。12月12日,在第七十三次会谈中,约翰逊在就释放被扣人员、朝鲜战争中失踪人员、放弃使用武力等问题上作了一番声明后,宣布他将离任,由马丁接任。王炳南询问这是否是美方有意降低大使级会谈的规格和会议实质。约翰逊答道,美方准备进行会谈,但不能派出新大使。王炳南除提出中美司法协助的协议草案外,坚持有关对约翰逊即将离任声明,他只能向约翰逊,而不能向马丁答复。 中方对于美方的举动是有思想准备的,1957年4月13日,周恩来接见埃及《共和国报》总编古达时说.在日内瓦举行的中美大使级会谈已经谈了—年半了,但是还没有结果。而如果美国不破坏会谈的话,也许还要继续下去〔59〕。5月20日,他在会见印度驻华大使拉•库•尼赫鲁时表示对美国有可能采取新的步骤来中断会谈的担心。周恩来在别的场合也曾说,我们愿意谈判,并积极争取成果,如果美国不愿意谈,我们也可以中止谈判。我们不愿意破裂,但我们不怕破裂。美国如想打仗,我们也可以奉陪。〔60〕 由于美国拒绝指派新大使,中美大使级日内瓦会谈就此中止了。 注释: 〔1〕《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287-2289页。 〔2〕U. Alexis Johnson, The Right Hand of Power (Englewood Cliff, New Jersey, Prentice-Hall Inc., 1984), p.238. 〔3〕The Right Hand of Power, p.238. 〔4〕《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279页。 〔5〕FRUS,1955-1957,Vol.2, pp.685-587. 〔6〕U. Alexis Johnson, The Right Hand of Power, p.242. 〔7〕FRUS,1955-1957,Vol.2, p.27. 〔8〕FRUS,1955-1957,Vol.2, p.34. 〔9〕FRUS,1955-1957,Vol.2, p.59. 〔10〕FRUS,1955-1957,Vol.2, p.443. 〔11〕FRUS,1955-1957,Vol.2, p.9. 〔12〕FRUS,1955-1957,Vol.2, p.18. 〔13〕FRUS,1955-1957,Vol.2, p.56. 〔14〕FRUS,1955-1957,Vol.2, p.67. 〔15〕FRUS,1955-1957,Vol.2, p.27. 〔16〕FRUS,1955-1957,Vol.2, p.30. 〔17〕王炳南:《中美会谈九年回顾》,第55页。 〔18〕FRUS,1955-1957,Vol.2, p.67. 〔19〕《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301-2302页。 〔20〕FRUS,1955-1957,Vol.2, p.88. 〔21〕FRUS,1955-1957,Vol.2, p.90. 〔22〕《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310页。 〔23〕《中美会谈九年回顾》,第58页。 〔24〕FRUS,1955-1957,Vol.2, pp.100-110. 〔25〕FRUS,1955-1957,Vol.2, p.122. 〔26〕《新华月报》,1955年第11期,第83页。 〔27〕FRUS,1955-1957,Vol.2, pp.136-138. 〔28〕《中美会谈九年回顾》,第59页。 〔29〕《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第128页。 〔30〕FRUS,1955-1957,Vol.2, p.176. 〔31〕FRUS,1955-1957,Vol.2, p.263. FRUS,1955-1957,Vol.2, p.353. 〔32〕《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378页。 〔33〕FRUS,1955-1957,Vol.2, p.359. 〔34〕FRUS,1955-1957,Vol.2, p.360. 〔35〕《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第588页。 〔36〕《兰金回忆录》,第251页。 〔37〕《毛泽东外交文选》第244页。 〔38〕《毛泽东外交文选》第246页。 〔39〕《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第175页。 〔40〕FRUS,1955-1957,Vol.3, pp.416-417. 〔41〕《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404页。 〔42〕《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437页。 〔43〕《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437页。 〔44〕《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425页。 〔45〕《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464页。 〔46〕FRUS,1955-1957,Vol.3, p.478. 〔47〕《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460页。 〔48〕《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521页。 〔49〕美国办大会(American Assembly),艾森豪威尔19950年提议建立,设在哥伦比亚大学内,是一个全国性的教育机构。每年至少举行两次非党派性的会议,讨论美国的内外政策。 〔50〕FRUS,1955-1957,Vol.3, p.475. 〔51〕《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481页。 〔52〕《杜勒斯言论选辑》第326页。 〔53〕《杜勒斯言论选辑》第326页。 〔54〕《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529页。 〔55〕《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530页。 〔56〕《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第212-213页。 〔57〕FRUS,1955-1957,Vol.3, pp.639-641. 〔58〕周恩来11月15日在外交部会见各国驻华使节时,对美国在第十九届国际红十字大会上搞“两个中国”的行为给予谴责。 〔59〕《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第199页。 〔60〕《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第205页。 第三节 华沙会谈 由于美方代表约翰逊的离职,中美日内瓦大使级会谈在经历了73次会谈后中断了。为了保持两国之间的这一接触渠道,1958年1月14日,王炳南致函约翰逊,再次向美方申明:“中国政府不能同意美国政府片面改变中美双方协商的结果,如果美国政府还有意继续进行中美大使级会谈,美国政府应该尽早指派大使级的代表。”〔1〕几乎过了2个月,被美国政府指派接替约翰逊的马丁才回复王炳南,说美国正在仔细考虑指派大使之事。3月26日,王炳南的助理赖亚力致函马丁,表示“使会谈长此处于有名无实的境地是不能容忍的,如果美国政府还有意继续进行中美大使级会谈,美国政府就不应该再拖延指派大使级代表……中国政府既不能同意片面改变中美大使级会谈的级别,也不能同意用行政性理由使会谈长期中断,名存实亡”。〔2〕 美国政府对于中国政府为推动恢复大使级谈判所作的种种努力,也不能完全置若罔闻。1958年2月24日饶伯森向杜勒斯建议在2、3个月内恢复大使级会谈,理由是会谈可以作为向中国施压促使中国放人的一个手段,在大使人选问题上,他认为美驻捷克斯洛伐克大使艾利森(John M. Allison)比较合适,而助理国务卿帮办墨菲则建议由美驻波兰大使雅各布•比姆出任,以利于与王炳南接触,省时省力。美国政府议而不决,直到6月底,指派大使之事才有了眉目。27日,国务院中国处处长高立夫写信给在日内瓦会谈时充当翻译的美驻日内瓦总领馆官员约翰•德克斯特(John Dexter)。高立走在信中透露说,美方对恢复会谈没有什么热情,但还是决定恢复会谈,不过要将会谈的地点由日内瓦迁到华抄。他指示,尽快通知王炳南的翻译,美方正在考虑任命美驻波兰大使作为会谈代表,并希望尽快得到中方的反应。〔3〕 中国政府对美国的久拖不决已忍无可忍,6月30日发表声明,“要求美国政府在十五日以内派出大使级代表,恢复会谈,否则,中国政府就不能不认为美国已经决心破裂中美大使级会谈”〔4〕。中国给了美国一个十五天的最后期限,以防它一拖再拖。 美国对此迅速作出反应,6月30日国务院发言人怀特(Lincoln White)发表声明,声称美国—直在积极考虑选派一位大使以及可能改变会谈地点的问题。但不打算对限期十五天的最后通碟屈服。第二天即7月1日,杜勒斯在记者招待会上也声称,不受“十五天限期的最后通牒的约束”,但又说如果中共接受华沙为会谈地点的活,美国将指派其驻波兰的大使举行会谈〔5〕。2日国务院指示德克斯特先暂缓与中共接触。 7月15日,中国政府外交部发言人表示,美国既愿意恢复会谈,但碍于情面,不准备受十五天期限的约束,“美国要点面子,这也是可以了解的。中国提出十五天限期的目的,原本是要美国遵守协议,指派大使,恢复会谈。现在,美国既然声称愿意迅速恢复中美大使级会谈,推迟几天时间也无不可”〔6〕,给了美国一个台阶。 7月17日,国务院指示马丁通过日内瓦渠道通知王炳南,比姆大使被任命为谈判代表,将与他商讨恢复会谈,马丁于7月28日向中国驻日内瓦总领事递交了美国国务院的信,请他转交王炳南,国务院同时也电告比姆,谈判不会早于8月的第二个星期以前恢复,因为还要做必要的准备。然后美方又在会谈地点上煞费苦心,国务院认为为了表示不承认中共政权的“合法性”,不能在各自使馆进行,建议在瑞士使馆或当地合适的地点进行。8月20日,国务院指示比姆,在得到王炳南回复后不要拖延,立即恢复全谈。当时台湾海峡局势趋于紧张,美国方面对中国战略意图不摸底。对台湾海峡形势也琢磨不透,所以又急于通过大使级会谈这个渠道,来摸清中国政府的底细。 9月4日,杜勒斯发表谈话,用含糊的语言提到中美会谈,暗含愿意恢复会谈。9月6日周恩来就台湾海峡地区局势发表谈活,并表示准备恢复两国大使级会谈〔7〕。当天,美国白宫发表声明,欢迎中国这个决定,表示美国驻波兰大使随时准备立即同中国驻那里的大使进行会晤〔8〕。9月8日,毛泽东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中,对即将开始的大使级谈判寄予希望,他说,“如果双方具有解决问题的诚意的话,谈判可能会取得某些成果。现在全世界人民都在注视着两国代表将要进行的谈判。”〔9〕王炳南9月12日刚回到华沙,比姆就通知他,美方准备进行大使级会谈,王炳南答复,愿意14日在中国使馆会见比姆。 会谈首先遇到的是地点问题,美国国务院反对在中国驻波兰使馆进行会谈,理由是这含有承认中国之嫌〔10〕。于是13日上午,美驻波兰使馆一秘约翰逊受比姆委派前往中国驻波兰使馆向王炳南的助手赖亚力宣读了一份信件,建议两位大使在15日上午11时在瑞士驻波兰大使馆举行首次会谈,讨论有关恢复会谈的事务性问题,将会谈地点移至第三国使馆,这是美国的一个变通办法。美方的建议遭到中方的反对,王炳南通过赖亚力向美方提议,恢复会谈后的首次会议15日10时在中国使馆举行,以后的会议轮流在两国使馆举行。约翰逊仍表示不接受轮流坐庄的方法,坚持利用瑞士使馆。双方争论不下,王炳南遂提出可否请波兰政府安排会谈地点。杜勒斯不反对由波兰政府出面安排。 经过反复协商,中美大使级会谈的第七十四次会议,就是华沙会谈的首次会议于9月15日下午3时在由波兰政府提供的华沙梅希里维茨基宫举行。 中美重开会谈,受到世界舆论的欢迎。9月12日英国外交部发言人说:“我们希望两国政府代表之间在华沙或者其他地方举行的谈判将会很快开始。”9月18日,波兰政府在关于台湾地区局势的声明中也谈到,“开始在华沙举行的中美会谈能导致台湾地区发生冲突的危险的消除并使国际紧张局势趋于缓和。”〔11〕 中美双方对于会谈前景都没有把握,都在琢磨对方,都在投石问路,但各自也都有自己的底牌。 中方为恢夏谈判,进行了充分的准备。8月底王炳南奉命回国,中央政治局就中美关系问题专门召开会议,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张闻天等都出席了会议,会后外交部就根据中央的决定开始拟定中美会谈的方案。王炳南返回华沙前,毛泽东主席特意接见了他,指示说,“在同美国人的会谈中,你要多用一种劝说的方法,譬如说,你们美国是一个大国,我们中国亦不小,你们何必为了仅仅不到一千万人口的台湾岛屿与六亿中国人民为敌呢?你们现在的作法究竟对美国有什么好处呢?……在会谈中要多用脑子,谦虚谨慎,说话时不要对美国使用像板门店谈判那样过分刺激的语言,不要伤害美国民族的感情。中国人民和美国人民部是伟大的民族,应该和好”,等等〔12〕。这说明中国领导人愿意通过华沙会谈来缓和中美之间的紧张关系,缓和远东的局势,也比较讲究策略。周恩来则对王炳南作了更具体的指示,他说:“在第一次会谈中,如果美方急于要表示自己的意见,可让他先说;照杜勒斯今天见记者的淡话,这种可能是存在的,如美方先提出方案,而方案本身又有研究余地,你不忙提出我方方案,而将其中过分荒谬之点予以评沦,其他则保留下次会议再予以全面回答。如果美方下提具体意见而又急于要知道我方意见,我方亦使用这一发言要点,并将预定方案提出。”〔13〕9月13日,毛泽东又致函周恩来和黄克诚,“华沙谈判,三四天或一周以内,实行侦察战,不要和盘托出”〔14〕。17日周恩来致电毛泽东,认为中美会谈,“在三四次会议后,可看出美方究竟有无意思要蒋军从沿海岛屿撤走,同时联大是否要讨论台湾海峡局势问题也可判明,到时看情况再考虑我方提案是否公布”。〔15〕 美国开始时亦重视会谈,每次会谈前杜勒斯都有指尔,每次会谈一结束,驻波兰大使馆马上有会议总结电告国内,紧接着又发回详细报告。9月13日杜勒斯电告比姆,要求比姆在首次会谈中首先提出应该是“停止台湾海峡地区敌对状态”的问题,要求中共结束“挑衅行动”,缓解台湾海峡的紧张局势。14日,即会谈的的一天,杜勒斯又电告比姆,他非常看重华沙会谈,再次强调美国的基本目标是尽快消除敌对状态。 对于中美大使级会谈第七十四次会议,波兰方面做了精心准备,四张大桌子排成一个长方形,双方代表分两边相对而坐,代表团团长坐在中间,双方的顾问和译员分坐两侧。 首次会议就表明,双方立场差距太大,比姆要求中国停止对金门、马祖炮击,声称中美的共同任务是缓和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王炳南则反驳冰,台湾及澎湖是中国领土,解放台湾及澎湖是中国的内政,缓和台湾紧张局势的第一步就是美军撤出台湾。王炳南还提出一个协议草案,重申中国对台、澎、金、马的主权,要求美军撤出台湾,中国收复金门、马祖后,将在适当时候用和平方式解放台湾。比姆认为中国政府的这个协议草案是出于宣传目的,不过通过这次会谈他感到,如果国民党军队撤出金门、马祖时,他们是不会遭到攻击的,他还对中方重申在适当时候和平解放台湾感兴趣。 作为对王炳南提出的文本的回应,9月18日会谈时,比姆也提出了美方的协议声明,该文本是由杜勒斯及其顾问起草的,它要求中国政府对金门、马祖放弃使用武力,除非个别和集体的自卫行为,美国也保证不对大陆及其他沿海岛屿使用武力。〔16〕 这个文本在9月16日也发给了台湾驻美“大使”叶公超。台湾“外交部”立即表示反对。要求美国推迟下次会谈,或者推迟给出上述文本,理由是在文本中,把大陆和台湾放在同一级别上了。美国对此没有理睬。 中方当然不能同意这个文本,会谈又如以前在日内瓦时那样,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双方均态度强硬,谁也不放弃自己的想法,9月22、25日两次会谈没有取得什么进展。 到9月30日第七十八次会议,比姆突然推出了据说是由杜勒斯亲自起草的一份协议草案,该草案用平行的口气首先阐述了中美双方对金门、马祖的不同立场,在阐述中方的立场时特意指出了苏联支持中国的主张和行动,在阐述美方的态度时强调美国与台湾当局有共同防御条约,美国有义务与台湾当局进行集体防卫,草案要求中国停止对金门、马祖的敌对行动,寻求通过谈判、媒介、调停、仲裁及司法手段来解决上述争议〔17〕。同日,杜勒斯在记者招待会上说,如果能实现“停火”,美国主张台湾当局放弃金门、马祖。 美方草案和杜勒斯发表的变话,是美国急于摆脱困境作出的有限的让步。美国当时面临着来自几个方面的压力: (1)苏联方面。尽管赫鲁晓夫担心台湾海峡局势会把苏联牵连进去,但苏联公开的表态还是支持中国的。赫鲁晓夫在9月7日、18日两次致艾森豪威尔的公开信中明确表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侵犯也就是对苏联的侵犯。赫鲁晓夫反对美国的核讹诈,并援引根据《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苏联所承担的义务,美国对此是不得不考虑的。9月18日苏联外长葛罗米柯在联大会议上再次重申了这一立场。 (2)盟友方面。美国的盟国均不支持美同在台湾海峡危机中与中国的对抗,表示没有义务牵连进台湾海峡危机中。英国明确表示支持用谈判的方式解决危机。9月21日英国外交大臣劳埃德(John Selwyn Lloyd)在罗德岛会见又森豪威尔时说,英国政府认为不能用武力来解决争端,而是要通过谈判,他接着又向艾森豪威尔询问华沙会谈的发展以及如果会谈失败的后果。艾森豪威尔回答,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他也不能确定下一步是什么,但美国希望华沙会谈能带来好消息,尽管坦率地说,他对此并不乐观。劳埃德表示,英国公众舆论认为如果中美大使级会谈失败的话,则应该举行中美高一级会谈。艾森豪威尔表示作这样的决定很困难,因为公众舆论不会支持国务卿与周恩来坐在同一张桌子旁。劳埃德继续试探美、苏、英、中和印度五国会议的可能性,艾森豪威尔仍表示不可能〔18〕。英美尽管谈不拢,但英国的态度对美国决策毕竟是一种制约因素。 (3)中国政府方面。在9月15日中美恢复大使级会谈后,中方一方面提出“中国人民一定要收复金门、马祖,任何力量都不能阻挡”,“美国武装力量一天不撤退,台湾海峡地区的紧张局势就一天不能消除”,同时也表示,“愿意通过和平谈判来解决中美之间在台湾地区和其他远东地区的争端,而不诉诸威胁或者武力”。〔19〕美国终于感到,中方的上述立场,不是美国炫耀武力能使之改变的。 (4)台湾当局:中美恢复大使级谈判后,台湾一直持反对态度,害怕被“出卖”。28日蒋介石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对华沙会谈,“在根不上是我们不赞成的”,如果中共“不停止其射击,不放弃其武装侵略,一切就无从谈起,则所谓各方面都愿接受的结果,更是不可想象。”〔20〕杜勒斯在9月30日记者招待会上暗示要求台湾放弃沿海岛屿以换取中共停火,蒋介石当即表示拒绝美国的主张。 美方的“协议声明”,就是在以上几方面的压力下而采取的步骤。在10月4日第七十九次会议上,王炳南驳斥了美方的草案,指出,这是美方为掩盖其侵略行为,使其占领台湾合法化,同时也是为了美国制造“两个中国”服务的,故中方不能接受之,而且没有讨沦的余地。 中美经过了几轮谈判,没有达成任何共识,但也并不是一无所获。 通过谈判,中方进一步摸清了美国的意图。10月3、4日周恩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指出,杜勒斯的谈话,表明美国想趁目前这个机会制造“两个中国”,要我们承担不用武力解放台湾的义务。以此为条件,美国可能要台湾放弃所谓“反攻大陆”的计划,并从金门、马祖撤退。杜勒斯这个政策,一句话就是以金门、马祖换台湾、澎湖。这同我们最近在华沙中美大使级会谈中侦察美方底牌的情况是一致的,美方在会谈中说的比杜勒斯更露骨。这样,中国通过打和谈两手,了解到美国意图,进而促使中国作出10月6日起停止对金门炮击的决定。周恩来在政治局常委会上还建议,“中美会谈以继续下去为有利,可以拖住美国人,力求避免美方或其他西方国家把台湾海峡问题提到联合国去”。〔21〕 华沙会谈同样成为美国了解中方意图的窗口。台湾海峡危机确实使美国陷入了困境,美国一方面对台湾承担着条约义务,另一方面它实在不愿意被拖入战争,因此恢复与中国的谈判,在谈判桌上拖住中国政府,又再次成为杜勒靳解决危机的法宝。9月20日,杜勒斯说,美国和中共分歧太大,故也不可能达成调解,华沙会谈也就没有什么成果,但会谈可以缓和紧张气氛。10月3日,国务院指示比姆使会谈继续下去,“至少在现阶段,因为它的存在可以提供某种掩护或成为中共不使进攻行动升级的理由”〔22〕,10月6日,中国政府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宣布自6日起,停止对金门、马祖炮击,暂以7天为期。10月7日美国通过挪威了解到中方愿意使谈判进行下去的信息,8日,国务院指示比姆,在下次会议即10日的第八十次会议上,向中方表示,(一)美国暂停护航;(二)中国共产党如果恢复战事,世界舆论定会谴责中国共产党。同时国务院又想了解,中方还准备谈判下去吗?另外美国务院对《告台湾同咆书》很感兴趣,该声明说,“一个东太平洋国家,为什么跑到西太平洋来了呢?西太平洋是西太平洋人的西大平洋,正如东太平洋是东太平洋人的东太平洋。”国务院想知道这是不是意味着也让美国放弃在亚洲的其他盟国,如菲律宾?1O月22日,中国政府宣布恢复炮击,国务院于同日指示比姆在下次会议(10月25日的第八十二次会议)一方面谴责中共恢复炮击,希望这次炮击不要持续太长时间,另一方面否认中方对美国侵入领海、领空的警告。比姆在其回忆录中写道,杜勒斯从未真心要进行华沙谈判,他只是愿意把它们(指会谈)作为避雷针。一旦他感到自己已经摆脱困境,他就会谈化会谈。比如他在10月末访问台北时声称,这些谈判也许有益于建立与北平的直接渠道,“但很难看出会有有用的结果”。〔24〕 总之,在台湾海峡危机中,中美双方自9月15日恢复会谈后,进行了频繁接触,前后在9月15日、18日、22日、25日、30日,10月4日、10日、15日、25日举行会谈,尽管双方分歧太大,没有达成任f何协议,但毕竟保持了一个直接接触的渠道,而且中方坚持了自己的立场,挫败了美国要求”停火”的计划。 随着台湾海峡紧张形势的缓和,中美大使级会谈的频率降低为一个月一次,直到1968年1月8日,第一三四次会议后中断。在此期间,双方谈判代表也有所变更,先是1961年11月28日,第一○七次会议后,稚各布•比姆大使离任,由美新任驻波兰大使约翰•卡伯特(John M. Cabot)接任,随后在1965年12月16日的第一二八次会议上又改为美驻波兰大使格罗诺斯基(John A.Gronouski)接任,直到1968年1月8日的第一二四次会议。1964年4月8日第一二○次会议后,王炳南奉调回国,结束了担任中美大使级谈判中方代表长达9年的经历,由中国新任驻波兰大使王国权接任,一直到1967年6月14日第一三二次会议,王国权调任回国后,第一三四次会议由中国驻波兰代办陈东担任中方代表。 肯尼迪政府上台伊始,负责远东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帕森斯(Graham J. Parsons)于1961年2月19日向腊斯克国务卿就华沙会谈作了详细说明,他认为从谈判中至少可以得到下列政治及心理上的好处:(一)向美国及世界公众舆论表明,美国没有“忽视4.5亿人民”,而是确实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与中共打交道;(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把中美关系紧张的责任推到中国身上,如被扣押在中国的美国公民,中共不允许美国记者访华等问题;(三)谈判能够起部分抑制中共军事进攻台湾的作用;(四)谈判的继续存在不需要第三国充当中间人,以免使这个地区关系更加复杂;(五)谈判能够成为美国与中国联络的直接、秘密的渠道。帕森斯最后认为,谈判对美国有着深远的政治利益。如果中共能缓和对美国的敌意及真诚寻求调整双方之间的关系,华沙会谈这种秘密渠道是使事情取得进展的恰当途径。如果美国希望想知道中共对世界大事(如核控制、裁军)的态度和打算,大使级接触能够提供一个方便、快捷而可靠的渠道,所以帕森斯建议应该继续会谈下去,尽管近阶段没有取得成果,而且“不能仅仅从获得确实成果的角度来评估会谈的价值”〔24〕。帕森斯的建议得到副国务卿鲍尔斯(Chester Bowles)的赞同,他也认为华沙会谈应该进行下去,现阶段会谈确实没有给美国提供多大好处,而在将来可能会很有用〔25〕。腊斯克基本上采纳了上述建议,后来,1966年3月16日,国务卿腊斯克在众议院外委会作证时谈到美国对华政策的十大要点,其中之一就是“保待在华沙的直接外交接触”。〔26〕 中国方面于1960年上半年确定了新的谈判原则,即鉴于“前一段会谈分别提出的种种问题难以分别解决,今后要确定‘一榄子'解决问题的原则,就是说台湾问题不解决,其他问题都谈不上”〔27〕,在以后的许多场合,中国方面也不断地重申这一原则。1960年5月26日,周恩来会见英国蒙哥马利元帅时说,“改善中美关系的先决问题是:(一)美国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二)美军撤出台湾和台湾海峡。如果美国承认这两个原则,自然我们愿意同美国进行谈判”〔28〕。同年8月30日,周恩来同斯诺谈话时说,“中美谈判总要先达成原则协议才能解决具体问题。应达成的原则协议包括两点:第一点是中美两国之间的一切争端,包括两国在台湾地区的争端,应通过和平协商求得解决,而不诉诸武力或武力威胁;第二点是美国必须同意将武装力量从台湾和台湾海峡撤走。至于什么时候撤以及如何撤的具体步骤,是下一步讨论的事。”〔29〕 “一揽子”原则是在台湾海峡局势紧张的情况下提出,正如王炳南后来所评述的,还是十分正确的,表明了中国在台湾问题上的坚定立场。但也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错过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中美有可能达成谅解的机会。腊斯克就任国务卿后,在对华政策的具体做法上与他的前任略有区别,1961年8月13日他电告比姆,要求他试探中共的态度。他授权比姆声明,双方在根本问题上,是不会有什么成果的,但在细小问题上取得成果也有助于一步步改善双边关系。腊斯克提到罗森医生〔30〕访华的事,要求比姆用此事来试探中国的反应〔31〕,但中方对此没有作答。 纵观华沙会谈的10年中,会谈涉及的问题主要是4个方面:台湾;记者互访;核问题;印度支那问题。 一、台湾问题 有关台湾问题的争论贯穿了整个华沙会谈。1958年10月下旬,在美国的压力下,在杜勒斯访台时,台湾当局实际上同意放弃用武力“反攻大陆”〔32〕,同时美国也希望通过谈判迫使中共放弃对台湾使用武力。 1958年l1月22日美国国务院指示比姆,要求他促使中方发表一个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美方的要求理所当然遭到中方的拒绝,在11月25日的第八十四次会议上,王炳南发言说,是美国侵略了台湾,要中国放弃使用武力是不能接受的,台湾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中美谈判的基本问题应该是美国从台湾撤出其全部军队。 美国仍不甘心,1959年11月4日国务院又提出其协议声明草案,声明的中心内容仍是中美放弃在台湾及别的地方使用武力,除了个别及集体的自卫,这与日内瓦会谈时的协议声明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加上了同年9月17日赫鲁晓夫访美时达成的美苏公报中所说的解决国际争端要通过谈判,用和平万式,而不是使用武力的提法。在11月6日的第九十三次会议上,比姆向王炳南递交了该草案;王炳南表示这个草案与过去四年中的几个草案没有什么不同,拒绝这个草案。比姆则希望中国政府考虑当时的国际气氛,不要拒绝该草案。紧接着在11月8日的会议上,比姆再次询问中方对草案的反应,王炳南仍坚持以前的立场,谴责美国用美苏公报离间中苏关系,认为赫鲁晓夫在台湾问题上是支持中国的,这个协议声明草案再次破产。 此后,台湾问题几乎在每次会议上都被提出,中方要求美方从台湾及台湾海峡撤军,美方要求中方放弃在该地区使用武力,双方立场根本分歧。正如王炳南在回忆录中说的那样,“我和比姆在互相提防和压制的气氛下,你谈你的,我谈我的”。 但这不是说会谈对双方毫无用处。1962年蒋介石集团趁大陆遭受自然灾害之际,叫嚣要“反攻大陆”,形势一度十分紧张。中国领导人要求王炳南了解美方的态度。1962年6月23日,王炳南与卡伯特在中国驻波兰使馆举行一次有关台湾海峡地区情况的非正式会谈,双方只各有—名随员参加。王炳南要求美国政府关注台湾地区的情况,询问美国是否支持蒋介石“反攻大陆”。卡伯特说,他授权声明,在现在形势下,美国政府不准备支持台湾进攻大陆,而且台湾也曾承诺如果没有美国的同意是不会发动进攻的。卡伯特还一再说明,美国不支持蒋介石进攻大陆,而且相信蒋不会这样做的。王炳南说,一旦战争爆发,华沙谈判就不可能进行下去了。卡伯特回答,如果蒋介石发动这样的进攻那是得不到美国支持的,在现阶段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事情似乎是将会谈继续下去,目的是维护和平〔33〕。得到这一重要信息,中国领导人心里就有了底。因为没有美国的支持,所谓的“反攻大陆”只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 二、记者互访 在日内瓦会谈中,交换记者问题已经陷入僵局。华沙会谈恢复后双方注意力集中在台湾海峡危机上,故一直也未涉及该问题。杜勒斯1959年4月离任后,赫脱(Christian A. Herter)接任国务卿,他想在会谈上有别于其前任,而且大选年(1960年)马上就要到来了,共和党政府也不想在对华政策上交白卷。1959年4月23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声明,延长33名美国新闻记者去共产党中国的护照一年,声明还说,如果有有诚意的中国记者申请签证,国务卿准备考虑建议司法部长在法律上予以通融,以便能获得签证,但同时又重申美国法律不允许国务院答应中方要求,即事先同意对等数量中国记者访美〔34〕。该声明提法上与美方以前在日内瓦会谈中有所不同,在一定意义上承认了中方的对等互惠要求。但声明又强调了美国法律的规定,这样美国任何时候都可以取消对中国记者的对等待遇。 中方对这样一个模棱两可的提案反应冷淡。在1960年2月23日的第九十六次会议上,比姆按照国务院的指示,再次重复了1959年4月23日国务院发言人的说法。王炳南阐明中方的立场说,必须签订一个正式的协议,才有可能进行记者交换。比姆称,按照美国的法律是不可能达成这种协议的,会谈没有结果。 同年4月20日,美国国务院再次发表声明,声称,“根据法律,已有充分的规定允许记者可以‘平等互惠地’访问各国,”该声明又提到,中国同某些国家没有正式协议,但中国却在那里派有记者,可见中国并非必须缔结这种协议。 比姆在6月7日的第九十八次会谈中,提出了一个记者互访协议草案,强调“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在宪法和美国现行的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范围内,并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将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记者进入美国,以便能直接报道美国的情况,被接受进入美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记者,将被给予同一般给予在美国的外国记者一样的、作新闻报道的便利”〔35〕,问题在于,根据美国现行的移民法,是不能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签证的,这样所谓对等互惠原则或者根本行不通,或者实施起来会障碍重重。再者,美方建议采取分别发表声明的形式,即1955年9月有关平民回国的协议的形式,中方认为这种形式对美国约束力不够,所以主张采用双方共同声明的形式。 在9月6日的第一百次会议上,王炳南拒绝了美方的草案,提出了中方的协议草案,主要内容是中美双方声明“为了设法消除中美两国人民之间的隔阂,初步改善目前两国的关系,并且进一步促使两国根据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和平解决美国武装部队从中国领土台湾和台湾海峡地区全部撤出的问题,两国政府协议以下各条,使双方的新闻记者得以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到对方的国家进行新闻采访。每次两国政府批准入境的对方新闻记者,必须人数相等;不以现行的或今后制定的任何法律和条例阻难被批准的对方新闻记者入境。被批准进入本国的对方新闻记者,将享受本国的新闻记者在对方国家所享受的同样的采访新闻的便利。两国政府保证,进入对方国家进行新闻采访的本国记者,将不进行违反本协议序言所述宗旨的活动”。〔36〕 比姆当即拒绝了中方的草案,理由是:(1)不能接受有关美国从台湾撤军及有关记者交换的提法;(2)不能接受平等数量的记者互访;(3)美国不能置现行法律相条例于不顾;(4)草案最后两条限制合法的新闻自由。〔37〕 196l年肯尼迪政府执政后,总的对华政策没有发生变化,但某些作法略有下同。为准备新政府上任后的第一次华沙会谈(即第一○二次),腊斯克要求比姆告诉王炳南,美国将提供一份记者的名单供中方选择,美国也邀请中方提供一份希望进入美国采访的中国记者名单,并保证将考虑发给这些人签证,只要他们申请,双方将实行对等人数的记者互访〔38〕。在1961年3月7日的第一○二次会议上,王炳南拒绝了美方提供的记者名单,要求美方重考虑1960年9月6日的草案,并且表示台湾问题不解决,就很难在别的问题上取得进展。 随着美国国内要求与中国改善关系的呼声越来越高,到约翰逊政府任内,1965年年底及1966年春夏时,记者互访的问题又被提了出来,而且互访人员范围扩展到教授、医生等。 1965年12月4日,负责远东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威廉•邦迪(William P. Bundy)向副国务卿鲍尔(George W. Ball)建议,允许中国记者访问美国,给美国记者发放去中国的有效护照,签署交换记者的正式或非正式协议;允许公共健康和医药领域的医生和科学家去中国旅行,作为互惠同样允许相同领域的中国医生和科学家来美国访问〔39〕。29日,美国国务院声明,放松旅行控制,允许上述领域的医生及科学家去受旅行控制国家,从事与他们专业直接相关的工作〔40〕。但是在12月16日第一二八次会议,格罗诺斯基提出的记者及医生互访的建议,遭中方拒绝,理由仍然是台湾问题不解决,别的问题无从谈起。 再往后,由于中美在印度支那的对抗加剧,加之中国国内的“文化大革命”,两国实行人员互访的可能性也就越来越小了。 三、核问题 1963年7月25日,苏、美、英三国代表在莫斯科签订三国部分禁止核试验的条约,这个条约立即就遭到中国政府的严厉批评。中国政府主张全面、彻底、干净、坚决地禁止和销毁核武器。 肯尼迪政府自上台以来,对中国成为核国家的可能性深感担忧。在8月1日的一次记者招待全上肯尼迪表示,希望中国能参加条约,但他认为这是不大可能的。核问题也就成为华沙会谈的主要话题之一。 8月2日,王炳南向美驻波兰使馆递交了周恩来总理就建以召开世界各国首脑会议讨论全面、彻底、干净、坚决地禁止和销毁核武器而致各国首脑的信。8月7日的第一一六次华沙会谈持续了3小时35分钟,是4年来最长的一次,中心话题就是核条约问题。中美的立场截然对立:美国试图阻止中国成为核国家,企图用苏、美、英三国条约来使中国就范。中国要打破美国的核垄断,双方没有妥协的余地。 1964年10月16日,中国成功地进行了第一次核试验,同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指出:“中国发展核武器,不是由于中国相信核武器的万能,要使用核武器。恰恰相反,中国发展核武器,正是为了打破核大国的核垄断,要消灭核武器”,中国政府还郑重宣布,“中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41〕 美国对中国的核爆炸十分关注,中央情报局1964年8月26日的一份报告中指出,从U—2飞机及卫星拍摄的照片分析,中国的核爆炸不会早于1964年年底,地点是在罗布泊。1964年10月15日中央情报局的一名官员还推测罗布泊的核爆炸会在今后的6到8个月内进行〔42〕。10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华盛顿时间,约翰逊、腊斯克,国防部长麦先纳马拉等人正在开会,其间传来中国核爆炸的报告,与会者马上起草声明,下午1时20分由约翰逊发表。18日约翰逊又发表讲话,指责中国搞核扩散,声称无核国家将面临核讹诈的危险,要求中国参加部分禁试条约。 由于中国爆炸了原子弹,核问题又成为1964年11月25日第一二三次华沙会谈的主话题。首先,王国权提出协议草案,该草案声明,两位大使代表本国政府,郑重声明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各自政府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两国政府建议召开世界首脑会议〔43〕。这个文本显然不能为美国所接受,但卡伯特没有马上表态,只同意将草案转交绐政府。在1965年2月24日的第一二四次会议上,卡伯特以不能没有监督为借口表示反对,该草案不了了之。由于双方在核武器问题的立场上尖锐对立,以后的交涉也无结果。 四、印度支那问题 从1964年以后,华沙会谈频率明显降低,从1964年至1968年初,只进行了15次会议,平均每二三个月才举行一次,而在这些有限的会议上,双方的焦点是越南问题。 从美国方面看,它把华沙会谈作为一种了解中国立场的渠道。对于越南人民的抗美救国战争,中国的态度是明确的,即坚决支持这场正义战争,为此中国政府多次声明,表明自己的立场。但美国政府仍然希望通过华沙会谈确认中国的立场。1964年7月23日,腊斯克在第一二一次会谈举行前夕,电告卡伯特,他想知道中国在华沙会谈上的观点与其公开声明是否相同,并且想知道中国是否主张重开日内瓦会议。〔44〕 8月“东京湾事件”后,8月5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工作人员汤姆逊(James C. Thomson,Jr.)建议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麦克乔治•邦迪(McGeorge Bundy),尽快召开一次华沙会谈紧急会议,向中国再次陈述,美国不希望扩大战争,但如果中国及河内的行动迫使美国这样做,美国也会这样做〔45〕。即要面对面地威胁中国,企图阻止中国援助越南,尽管后来美国并没有要求召开这样一次会议。在9月24日的第—二二次会议上,王国权对美国的扩大战争的侵略行径给予强烈谴责,指出美国政府应该对东南亚现在的紧张局势负责,而卡伯特则认为王国权的声明太荒谬,没有必要再争论下去,结果会谈不欢而散。 美国非常关注中国对越南的态度是很自然的,美国一直担心中国会像抗美援朝那样,大举出乒越南。1965年7月15日国务院一份报告中就称,如果北越政权受到威胁,如果中越边境处在危急状态,如果国民党军队卷入越战,中共就有可能参加战争〔46〕。1965年3月,美国地面部队进入南越,越战进一步升级。在此之前,2月9日,中国政府即发表声明,指出:“美国对越南民主共和国的侵犯就是对中国的侵犯,六亿五千万中国人民绝对不会置之不理,而且是作了准备的”。在2月24日第一二四次会议上,王国权再次向卡伯特重申,对越南的侵犯,就是对中国的侵犯,而卡伯特从王国权的声明中得出结论,中国的干涉至产在目前是下会发生的。〔47〕 在有关越南问题的讨论中,有两点值得注意。(1)在1964年11月15日的第一二三次会议上,王国权警告美国,美国若决定派台湾军队进入南越,把中国与越南问题联系起来之前,必须经过仔细而清醒的考虑〔48〕。1965年4月美国飞机侵犯海南岛上空,美国鼓动台湾当局袭击大陆,王国权在4月21日的第一二五次会议上,再次警告美国不要把中国的内战与越南战争联系在—起,否则美国将自食其果〔49〕。在此之后,1965年12月6日,美国中央情报局副局长克莱因(Ray S. Cline)向局长麦库姆(John A. McCome)建议在越南使用台湾军队〔50〕,但美国政府始终未敢决定使用台湾军队,这恐怕与中方在华沙表示的坚决态度有关。(2)苏联担心中国利用华沙会谈,秘密与美国交易,所以不断制造谣言,诽谤中国与美国勾结。中国政府采取的对策是:在1966年9月7日的第一三一次会议上,王国权就中美关系、越南问题发表长篇声明,会后将此声明公开发表,这是一个反常的举动。9月20日苏联驻美大使多勃雷宁询问美国巡回大使汤普森(Lewelyn Thompson)对此举动的看法。汤普森认为责任在苏联,因为苏联通过塔斯社指责中国勾结美国。汤普森的话想证明美国在越南问题上没有绕过苏联,与中国单独交易。华沙谈判中还有过一个小插曲,1965年底,格罗诺斯基发现,波兰人偷听谈话,便建议改变地点,到各自使馆举行,腊斯克却认为,让波兰人和苏联人知道当前会谈内容并无坏处。〔51〕 华沙会谈还涉及美国被押人员,美国飞机、军舰侵入中国领空、领水等问题。 1964年以后华沙会谈开会频率明显降低,1964年1月29日第一一九次会谈,到1968年1月8日第一三四次会谈,三年时间只进行了15次会谈。原因之一是,中国国内发生了“文化大革命”,正如王国权大使回忆,“‘文化大革命’开始了,外交工作陷于混乱。我既看不到中央和外交部的指示,也无法向周总理和中央请示问题,谈判无法继续下去了”〔52〕。在1966年1月8日的会谈中,双方确定下次会议(即第一二五次)开会日期为5月29日,后来由于双方一再更改会期,最后确定为1969年2月20日〔53〕。就第一二五次中美大使级会谈会期问题,中国外交部新闻司发言人还发表谈话,将双方商谈的经过加以披露〔54〕。后来由于美国给予在荷兰叛逃的一名中国外交人员以政治避难权,中国方面取消了1969年2月20日这次会谈〔55〕。这样华沙会谈实际上到1968年的年初以后就中断了。从1958年9月开始,一直到1968年年初中断,华沙会谈总共进行了61次,与日内瓦会谈相比,最明显的区别是会谈内容广泛了,不再局限于平民遣返,台湾问题,而是扩展到印度支那问题、核问题等多个领域。尽管从未达成任何协议,但双方也都愿意保持这个渠道,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这是中美两国间唯一直接接触的场合。 1969年对于中美两国来说部是重要的一年,美国政府更迭,尼克松总统上台,并且做出了一些改善对华关系的试探。中国方面也注意到丁这些变化,也在寻求改善关系的可能性〔56〕。中美关系解冻的过程在中美双方都在悄悄地进行着。 1969年9月,美驻波兰大使斯托塞尔(Wallter J. Stoesel, Jr.)回国述职时,尼克松、基辛格指示他与在华沙的中国外交人员接触。12月11日,斯托塞尔正式告诉中国代办雷阳,他奉美国国务院之命建议恢复中美华沙会谈。1970年1月8日,雷阳通知斯托塞尔,中国同意于1月20日正式举行会谈,并同意在两国使馆轮流举行的原则。同—天,美方也作了同样的宣布。 这样1970年1月20日,中断了两年之久的华沙大使级会谈恢复,这是自日内瓦会谈开始以来的第一二五次会谈。不久,2月20日,双方又举行第一三六次会谈,这也是中美大使级会谈的最后一次会议。通过这两次重要会谈,中美关系取得了两点重要进展:一是在台湾问题上,美国政府首次提到,不妨碍台湾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自己“达成任何和平解决”;中国政府也表示了相应的灵活态度,不再坚持台湾问题不解决,其他问题一概不谈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二是两国代表第一次面对面地表明了愿意改善关系的愿望,并且都希望实现更高级别的会谈,直至美国特使访问北京。 原定的5月举行的第一三七次会谈,因中国抗议美国出乒柬埔寨而取消了。在此之后,一直未恢复,1971年7月基辛格秘密访华期间,双方确定巴黎为今后秘密联系渠道,中美华沙会谈不再恢复。这样自1955年以来断断续续坚持了16年的中美大使级会谈正式结束了其历史使命。 注释: 〔1〕《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597页。 〔2〕《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599页。 〔3〕FRUS, 1958-1960, Vol. 19, p.28. 〔4〕《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627-2628页。 〔5〕《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629-2630页。 〔6〕《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637页。 〔7〕见本书第262页。 〔8〕《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688页。 〔9〕《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711页。 〔10〕Jacob D. Beam, Multiple Exposure: An American Ambassador's Unique Perspective on East-West Issues (New York, W.W. Norton & Company, Inc. 1978), p.122. 〔11〕《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711页。 〔12〕《中美会谈数年回顾》第74页。 〔13〕《中美会谈数年回顾》第74页。 〔14〕《周恩来与1958年炮击金门》,载《党的文献》,1977年第3期。 〔15〕《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卷,第171页。 〔16〕FRUS, 1958-1960, Vol. 19, p.200. 〔17〕FRUS, 1958-1960, Vol. 19, p.294. 〔18〕FRUS, 1958-1960, Vol. 19, p.251. 〔19〕《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782页。 〔20〕《美国对华政策三十年》,第163页。 〔21〕《周恩来与1958年炮击金门》,载《党的文献》,1977年第3期,第68页。 〔22〕FRUS, 1958-1960, Vol. 19, p.323. 〔23〕Multiple Exposure, p.131. 〔24〕FRUS, 1961-1963, Vol. 22, p.9-11. 〔25〕FRUS, 1961-1963, Vol. 22, p.11. 〔26〕李长久、施鲁佳主编:《中美关系二百年》,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第207页。 〔27〕《中美会谈九年回顾》,第71页。 〔28〕《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第281页。 〔29〕《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第287页。 〔30〕罗森是美国著名的耳科医生。 〔31〕FRUS, 1961-1963, Vol.22, p.119. 〔32〕详见本书275页。 〔33〕FRUS, 1961-1963, Vol.22, p.275. 〔34〕Negotiating with the Chinese Communists, p.222. 〔35〕《新华半月刊》1960年18期,第23页;FRUS, 1958-1960, Vol.19, p.666. 〔36〕《新华半月刊》1960年18期,第23页。 〔37〕FRUS, 1958-1960, Vol.19, p.712. 〔38〕FRUS, 1961-1963, Vol.22, p.24. 〔39〕FRUS, 1964-1968, Vol.30, p.229. 〔40〕FRUS, 1964-1968, Vol.30, p.229. 〔41〕《新华半月刊》1964年第11期,第2页。 〔42〕FRUS, 1964-1968, Vol.30, p.108. 〔43〕FRUS, 1964-1968, Vol.30, p.134. 〔44〕FRUS, 1964-1968, Vol.30, p.65. 〔45〕FRUS, 1964-1968, Vol.30, p.764. 〔46〕FRUS, 1964-1968, Vol.30, p.186. 〔47〕FRUS, 1964-1968, Vol.30, p.151. 〔48〕FRUS, 1964-1968, Vol.30, p.135. 〔49〕FRUS, 1964-1968, Vol.30, p.166. 〔50〕FRUS, 1964-1968, Vol.30, p.395. 〔51〕FRUS, 1964-1968, Vol.30, p.255. 〔52〕王国权:《跟随周总理搞外交》,《研究周恩来——外交思想与实践》,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年版,第55页。 〔53〕FRUS, 1964-1968, Vol.30, pp.677, 722-723. 〔54〕《人民日报》1968年11月27日。 〔55〕宫力:《毛泽东怎样打开中美关系的大门》,《环球同此凉热》,第272页。 〔56〕详见本书第八章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