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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特的美国自由主义
作者:潘小松 来源:新京报 时间:2004-03-05
独特的美国自由主义 □书评人 潘小松 “自由主义”是被学界用滥的一个词,歧义多多。汤姆·威克为路易斯·哈茨著《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1991年版作序的时候说,在现代美国人眼里,由政府制定商业规则,赞成高税收以及削减防务开支之类就是“自由主义”主张。“‘自由主义’一词受到了严重曲解”。哈茨给美国自由派戴的帽子是“美国民主主义者”,他们信仰个体自由,信仰平等,信仰资本主义。威克倒没有一味用赞美的语言评论,只是说“这部关于美国政治思想的经典分析的再版著作可能使一些美国人进一步陷入窘境。” 无论是哈茨还是威克,谈论美国自由主义传统总绕不开托克维尔的经典论述:“美国人的最大优势是,他们无需经历一场民主革命就实现了一种民主形态;他们生来就是平等的,而非后来才变成平等的。”美国是一群逃避欧洲旧秩序压迫的人建立的。美国人走的是单纯追求物质满足的“美国道路”。“在西方历史中美国社会突出的一点就是不存在那些压迫……所以美国社会就是一个自由主义的社会。”美国的社会现象是独特的,社会主义和封建主义在美国的自由主义思想中“都不可能留下痕迹”。哈茨说马克思注意到美国没有封建主义这一现象,但他“没有理解这种现象的重要性”。美国的自由主义是自由的生活方式形成的,“稳定而教条化”,美国文化诸多想象的根源“潜藏”于此。“我们只有美国的生活方式”;在美国,从来没有自由主义运动;“然而在美国,自由主义具有的强制力之大,竟对自由本身构成了一种威胁。” 在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中右翼体现的是英国长老派和辉格党、法国吉伦特派和法国自由主义的传统:仇视旧秩序、热衷资本主义,“但害怕民主传统”。左翼承袭的则是欧洲“小资产阶级”传统。不过,美国社会的“小资产阶级”带来的问题复杂些,因为“小资产阶级”标签外,美国的“民主主义者”还有自由主义农民和自由主义无产者的身份。一般读者想深入了解,就非去研究欧美比较历史了,这里放下不表。哈茨紧抓住托克维尔对美国生活最深刻的见解———美国最大的优势是没有经历一场民主革命。18世纪,美国成为西方自由主义的象征,“要隐藏美国一开始就存在着自由主义社会性质也是不容易的。”然而,美国虽是自由主义革命的象征,但实际上美国人并不是“世界革命者”。《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的作者称:“我一直在依照其无需达到的社会目标解释着美国革命的社会思想。”所谓“1776年精神”(美国独立革命精神)在于其“寻求解放”的适度;“不是它反对权力,而是反对权力之残忍与延伸”。“美国人,尽管是世界所有中产阶级生活方式的典范,却缺乏渗透于欧洲自由主义思想中的那种强烈的中产阶级意识。”此话颇堪玩味。美国社会思想领域很少用“资产阶级”这个概念。哈茨以为美国对欧洲资产阶级“固定观念的淡化”有着深刻的意义。使工商业成为一种高尚生活本身就体现着对封建观念的攻击。“美国自由主义中令人啼笑皆非的缺陷,就在于我们从来都没有一个真正的保守传统这一事实。” 美国人在一个自由社会中受到熏陶,观察问题的方法与欧洲人不同。哈茨引克雷夫克尔的话说:美国人在西方政治中是一个“新人”。此话也颇堪玩味。难道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不需要创造?“任何人都不会否认,北美殖民地的创立即包含有自觉的目标,而且17世纪从欧洲逃到美国的人十分了解欧洲生活中的种种压迫。”诗人艾略特说:革命意味着屠杀和创造,而美国却突出了创造的一面。哈茨以为新世界不只是为美国人提供了自由主义的处女地,它本身也有利于建立自由主义制度。美国有广袤的土地,需要新移民参与建设,自由主义因此广为接纳。萨姆纳说:“我们没有造就美国,而是美国造就了我们。” 一部学术著作,尤其是政治思想史方面的学术著作难免要摆出公允的架势从正反两方面阐述问题以便左右逢源让批评者无懈可击。但是,这样读者就难免一头雾水,不知所从。其实,阅读《美国自由主义传统》这样写得较精彩的学术著作,你只要抓住你认同的那部分观点就行,不要太在乎作者的智力游戏。在评价一本书的好坏时,我看中的是作者思想的闪光点,而不是“是否得当,是否严谨”之类。我的《美国自由主义传统》阅读笔记就是记录下了我认为哈茨是这样看待美国自由主义传统的。作者当然有许多枝杈的演绎,两种观点的比较和自己的犹豫不决,但他的主线思维还是明确的: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是在没有封建传统的环境里由一群渴望自由的“民主主义者”建立起来的,“它是美国人精神的本能流露,正如从某种意义上讲,城邦观念是柏拉图雅典的本能流露,或教会观念是中世纪精神的本能流露一样。大变动未能摧毁它,无产者拒绝放弃它”,甚至杰弗逊式世界观的进步派传统“都有助于使其保持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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