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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外关系文件集》(1955-1957)
作者:卢宁 来源: 时间:2003-06-01
10、杜勒斯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8月5日 391. 1、国务院大致同意你建议的在8月8日第4次会谈时应采取的方法,要求你就目前的情况作出清晰的分析,并运用你的智慧提出对策。1 2、美国已经满足了中共提出的第2点和第3点要求。对于中共提出的第1点要求,我们已经提出,中国侨民现在的状况是,如果他们愿意,他们可以自由离开美国。 3、美国将不会向中国提供在美中国侨民的名单。你可酌情提出下面几点理由:a. 我们不能使忠于中华民国的人和他们在中国的亲属受到骚扰b. 向任何一个国家提交该国在美国的所有侨民的名单不是我们的政策c. 我们承认中华民国政府是中国的合法政府。   4、什么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在华美侨问题采取与我们对在美华侨问题一样的立场,即,他们可以自由回国,一经申请就可以获得离境签证,那么美国就将采取进一步措施,授权印度驻美大使馆为在美的愿意回大陆的中国人提供便利和回国所需的资金。到那时,印度大使馆可以公开宣布他们作好了准备,为那些愿意回大陆的中国人提供便利。   5、对美方而言,美国希望利用在共产党中国的英国代办处为愿意回国的在华美国人回国提供便利。   6、如果就平民回国问题达成了协议,国务院宁愿你和王炳南在日内瓦宣布这一消息。双方的声明应该是相同的。在华盛顿和北京宣布已达成协议是不适宜的。到有望达成协议的时候,国务院将准备向你提供关于声明的措辞的建议。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7-18页 13、 尤•阿利克斯•约翰逊致国务院 日内瓦,1955年8月9日 362. 只限于国务卿和饶伯森批阅。关于未来的谈判进程和我们的总目标,我提出下列想法。 在目前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公众心目中的印象是,我与王之间的谈判在性质上是一种在未来的某一时刻有一个确定结局的会谈。在我看来,如果我们开始谈“其他实际问题”,我们就可以逐渐把我与王炳南接触的性质转化为一种在时间上没有确定期限,在性质上是任何一方要求就可进行的间歇性会谈,这样的话,可以消除目前情况下固有的一些困难。 尽管这样一来,有可能出现新的困难,但是我认为,这种性质最能适合我们的总目标,而且可以避免目前情况下固有的使现在的系列会谈拉长的困难。 我意识到这主要是个形式问题而非实质问题,但我认为这很重要。 我的想法是,在讨论“其他实际问题”的某个时候,我将试图就双方谈判的形式达成共识,这就是,我们不是像现在这样,举行夹杂着长短不一的休会的定期谈判,而是我们只在对方通过这里的总领事转达请求谈判的情况下再举行会谈。 对于这一点,需要一个逐步的新闻准备,我将利用每个机会使王炳南有所准备。 尽管按照我上述所说的做会有好处,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现在的情况是我和王无论何时出现在这里,都会引起新闻界的高度关注,这一点仍将是不利的。不过,只要我和王仍然在接触,就看不出有任何其他可以替代的实际办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2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7页 14、 谈话备忘录,国务院,华盛顿 1955年8月9日 内容: 关于与中共进行的谈判 参加者:中华民国驻美大使顾维钧,国务院负责远东事务的助理国务卿沃尔特•饶伯森, 国务院中国科科长沃尔特•麦康瑙吉   顾大使说,他已经注意到国务卿在8月2日的记者招待会上的讲话。中国政府(均指中华民国政府)对美国明显有可能与中共进行高级别会谈感到不安。他受命声明,中国政府强烈反对美国政府与中共举行外长级的会谈。顾说,如果他能得到我方确认不与中共进行外长级会谈,他将很感激。   饶伯森先生说,美国的立场没有任何变化。现在的情况与国务卿举行记者招待会的时候完全一样。那时就没有可能举行这种会谈,现在也不可能。   顾大使对饶伯森的这一表态表示感谢。顾说,对收到经美国驻台湾使馆转交的杜勒斯国务卿关于日内瓦会谈发给约翰逊的指示的摘要,他的政府表示感谢。他说,他的政府认为到目前为止,国务院的指示还不是十分不可取的。   饶伯森先生说,美国对约翰逊大使的授权绝没有超过已经通知中国政府的指示内容。在那些指示中已经明确地对所要讨论的问题作了限制,没有任何超出提供给中国外交部的文本的指示。   顾大使说,他的政府对日内瓦会谈的最新进展情况很感兴趣。   饶伯森先生说,到目前为止,关于释放所有美国平民的谈判还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我们与中共会谈的主要目的是使我们的人能够离开大陆。王炳南正企图制造所谓的我们干涉在我国的中国学生回大陆的问题。这些关于中国学生回大陆受限制的指控是胡说八道。这是中共的舆论宣传,因为实际上中国学生可以在我国境内自由流动,并且只要他们愿意,就可以自由地离开美国。我们不希望任何共产党的同情者在我们这里成为永久居民。如果他们愿意,我们巴不得他们去大陆。   顾大使提到了中国大使馆上周发表的声明。3 声明指出,在我国的绝大多数中国学生是受中国政府及其在我国的使领馆的帮助和保护的。学生们忠于他们的政府,仍然寻求中国政府代表他们的利益。他们忠于中国政府而非中共。中共以为在我国的中国人都在寻求共产党政权的保护和代表,这是自欺欺人。   饶伯森先生说,我们已经注意到中国大使馆的声明,并把它交给了约翰逊大使。约翰逊大使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声明。他评论说,我们知道在我国的中国人,除了极个别的以外,都效忠于中国政府。我们注意到,中国政府给他们中的许多人提供奖学金,帮助他们安排旅行事宜等等,而且实际上所有人都是持中华民国政府的护照来我国的。饶伯森先生评论说,在我国根本没有离境签证这回事,王炳南在日内瓦指控我们拒绝向中国学生颁发离境签证是胡说。   顾大使说,他希望美国政府永远不承认甚至不能默认共产党对中国学生的总体和其他在我国的中国侨民有任何程度的司法管辖权。   饶伯森先生说,大使不必为这个问题担忧。除了那些自愿表明愿意回大陆的人以外,共产党不会被允许与其他任何人接触。   饶伯森先生提到,那些想回国的学生可能会有行程经费的困难。美国政府不打算为他们回共产党中国提供路费。当然,我们也不会阻拦他们。所有想去共产党国家的人都可以走,而且越早走越好。   顾大使提到,7月29日饶伯森先生已经通知谭绍华可以指定一些第三方,诸如印度、联合王国来帮助愿意回大陆的中国学生回去。   饶伯森先生说,一些大使馆可能会作为中介机构,为那些愿意回国的人提供旅费,并做其他安排。   顾大使评论说,由于大使馆的作用是推动学生的行程安排,因此这种安排将不暗含承认中共在美国有官方代表权。   顾大使转回到我国与中共举行外长级会谈的可能性问题上。他说,他的政府将赞赏美国发表明确的声明或者作出正式的保证,以表明美国不会考虑举行此类会谈。中国政府十分欢迎国务卿上周的声明,而且艾森豪威尔总统也说他与国务卿的声明观点一致。不过,对于这个问题的疑虑将对台湾的心理产生负面影响。   饶伯森先生说,总统和国务卿已经强调了我国政府不会进行任何级别的影响中华民国政府权利的谈判。饶伯森觉得,不应该反对为了使被拘留的我国侨民回国而进行的双边谈判。如果要是举行关于远东问题的国际会议,会上涉及到讨论中华民国的权利问题,那么“你们的政府一定会在场的”,或者这样的会议已经得到你们的同意。如果你们不在场或是未经你们同意,我们不会决定任何事情。   顾大使说,他的政府将赞赏美国对无意举行杜勒斯国务卿与周恩来的会晤作出更为正式的保证。他想知道他的政府是否能得到有关这个问题的备忘录。   饶伯森先生说,他认为写备忘录不成问题。总统和国务卿已经向美国民众和世界表述了他们的立场。他觉得这已经够清晰了,而且有约束力。   顾大使说,他们确实发表了令人满意的声明,但是它们很不正式。   饶伯森评论说,这些声明是直截了当公开发表的意见。他看不出它们还能怎么更有力和更有效。他提出给大使送一份记者招待会的记录。   顾大使说,他已经有记者招待会的记录了。他需要更正式的东西。   饶伯森先生说,他认为,美方表述的立场的官方色彩已经浓得不能再浓了。在全世界面前公开肯定我们的立场比美国与中国之间进行加密的意见交换,效果要好得多。这样可以使全世界注意到我们的立场是什么。   顾大使说,在饶伯森先生、国务卿、总统和美国驻台北的代办处的声明中,他的政府确实得到了许多保证。他们所有人都阐明了不会在中国政府不在场或是不同意的情况下,举行讨论中国政府的重要权益的谈判。   饶伯森说,他可以再次肯定,没有中华民国在场或是得到中华民国同意,美国不会与中共讨论任何涉及中华民国权益的问题。   顾大使问,如果美国要与北京政权举行外长级会谈,那么美国的立场是否仍然是像刚才说的那样。   饶伯森先生说,你说的对。将来也不可能举行外长级会谈。他评论说,举行外长级会谈的可能性不比国务卿举行记者招待会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大。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22-25页 15、杜勒斯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8月10日 440. 对于你8月9日发的第364号电报的意见。4   1、同意你的建议,即,你应该坚持谈判的第一要务是中共必须符合美国关于只要愿意就可回国的原则立场。只有承认自由回国的原则,考虑具体的办法才有意义,如果有实施这项原则的办法的话。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我国以及对于在华的美国人而言,肯定不需要第三方的介入。   2、周恩来7月30日的声明说,“在华的美国平民数量小,问题容易解决”。就周的这个声明而言,我们很怀疑延长休会期是否恰当。我们认为,我们应该努力寻求使中共信守周恩来的这个说法。   3、我们认为,必须让中共承认所有美国人都有回国的权利,但是我们同意你的意见,即,我们不应该现在就把自己置于“全然接受或者全盘否定”的立场上。   4、我们不倾向于扩大印度使馆的代表权,以使他们可以回复接踵而来的父母亲和其他亲属的询问。因为这样做就会为大量的诉求开辟道路,从而使中共实际上有机会恐吓或影响在我国的中国侨民。5 5、同意你提出的方案,即,在讨论“其他实际问题”的时候,首先提出一份在朝鲜战争中失踪的美军战俘和11名失踪的海军陆战队人员的名单,作为第二项议程讨论的第一个问题。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26页 18、 杜勒斯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8月11日 466. 关于你的402号、403号和417号电报 6的意见。我们对王炳南的协议草案的反对意见见另一电报。7 你将及时得到关于8月13日会谈的指示。   对于你的意见,我们希望避免与中共达成正式的协议。我们宁愿美国单方面声明,同时中共也发表相应的声明。我们正在考虑的声明草案的措辞如下:   “1、美利坚合众国宣布,在美国的愿意返回中国大陆的中国侨民有权离开美国,前往中国大陆。    2、印度驻美国使馆被授权对中国侨民回国提供如下帮助:   a. 如果一个中国侨民认为,与上述声明相反,他离开美国时正遇到来自美国官方的阻碍,他可以把这一情况告知印度使馆,而且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愿意,印度使馆将代表这些平民与美国政府进行交涉。   b. 如果一个在美利坚合众国的愿意回到中国大陆的中国侨民,但在支付其旅费问题上有困难,印度使馆可以给予他回国所需的财政援助。    3、美国政府和印度驻美使馆将广泛公布此声明的上述条款。    4、此声明的有效期至少为90天,而且直到美国政府向印度驻美使馆发出终止此声明的照会为止。    5、本声明的第2、3、4段条款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表相应的声明的时候生效。” 立即发来你的意见,以便我们在明天下午草拟指示之前,能从你的观点中获益。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29-30页 20、杜勒斯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8月12日 478. 关于你的第428号电报的意见。8 1、同意应该采取同时发布单方面声明的形式,我们的第466号电报就是为了向你提出单方面声明的具体措辞。   2、你可以酌情去掉“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愿意”一句。我们提出用这句话主要是为了制造一个情势,使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声明中,联合王国政府没有义务寻求在中国境内的美国叛国者回国,我们不想让他们回国。   3、我们不反对你在第2段的a 款中加上“如果认为这个抱怨有效”这句话,作为代表平民进行交涉的前提条件。不过,这类话要与你原来无懈可击的发言协调一致。   4、关于“90天期限”的那句话,主要是为了在情况发生变化的时候可以进行调整而写的。我们不想永远受制于如下情势,即,中共间谍因为知道他们如果被抓住的话,不会受到惩罚,而是乘一等飞机回中国,所以他们可以在我国自由行动。不过,可能可以去掉关于90天期限的提法,只说声明的有效期截至到发出终止照会之前就足够了。或者,只要双方明白声明不是无限期的,而是有合理的期限的,我们可能就根本不必明确说明声明何时终止。   5、我们不理解你说中共不会签署声明草案的第1段,而且会继续扣押美国人是指什么。换句话说,除非中共宣布所有在共产党中国愿意回美国的美国人都有权离开,中共不能从印度的参与中获益。   我们建议你,在你认为合适抑或你得到指示之前,不要提出对案。当然,假若发生达不成任何协议的情况,我们觉得可能有必要在某时提出一个事后利用公开的具体的建议。   关于你明天的会谈,我们觉得最重要的是,你必须坚定地拒绝接受中共的建议(见你的第402号电报,9 国务院的第470号电报 10)。我们质疑你是否需要说你“正在研究”草案,这样给人的印象是,我们的立场还不确定,可以被说服。似乎对我们来讲,坚决否定他们的建议可能会更有利。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32-33页 22、尤•阿利克斯•约翰逊致国务院 日内瓦,1955年8月13日 457.   今天的会谈情况表明,我们用代表权安排问题作为促使中共释放美国人的诱饵的这一策略已经付出了代价。(在今天的会谈中,我小心地避免问中方打算释放“多少美国人”,因为提出这个问题就会弱化我们要求释放所有美国人的立场)。   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我们是否能够或是应该继续使用这个策略。   今天的会谈给我们所有人的强烈印象是,不花很多时间,不费力就进一步推进我们已经取得的有利地位是不太可能的。   因此,现在的问题是,用什么方法使大多数美国人在最短的时间内离开中国大陆。与这个问题相关联的问题是,由于我们努力想使更多的美国人或者所有的美国人都获释而采取了行动,而这行动使得原本现在就可以获释的美国人仍然被关在监狱里,这样做是否合乎情理。我没有评论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中共的冷酷态度,而只是简单地说,无论这多么令人讨厌,与这些人打交道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   我们已经仔细地讨论了问题的所有方面,而且得出了结论��从被扣押的美国人的最大利益出发,现在就应该就代表权问题达成某种协议。   首先,我们坚决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我不可能阻止中共对单个美国人的案子采取司法手段。他们不会对所有美国人的案子同时采取行动,这会危及他们坚持说公开行动是正义战胜邪恶的结果的能力。我已经尽力避免把他们逼入使他们不能做这个的死角,而且我认为,无视中方推动谈判第二项议程的劲头,采取任何其他行动,只能无限期地推迟任何美国人获释。   第二,我们认为,在第一组人获释后,我们将可以在谈判“其他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对释放其余美国人的问题保持稳定的压力。中共方面明显渴望进入关于“其他实际问题”的谈判。况且,到他们要求更多的时候,我们就不能认为我们还可以独行其是,继续压他们放人。我现在已经得到中方承诺审查Downey和Fecteau两个人的案件,我可以利用一切机会就这一点作文章。当然,中共可能继续扣留其余的美国人作为进一步讨价还价的筹码,但是他们可能会估计到,这个筹码的利用价值正在下降。因此,我不排除他们比较快地释放其余美国人的可能性。当然,在同意着手进行第二项议程谈判之前,主要美国人还被扣押在中国,我们就将保留重新回到第一项议程的谈判的权利。   第三,对于我方关于代表权的建议的内容问题,他们已经走得很远了,以致于除了在这一问题上用直接释放美国人作交换条件,我们很难坚持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实际上,我们今天的会谈已经到了这个程度上。关于这一点,我认为,收回我们在谈判前以为通过同意代表权建议将有助于使美国人获释的想法是有益的。我采用的策略是把代表权问题作为释放一些美国人的诱饵,并避免我们估计到的中共使用的策略得逞。他们的这种策略是,当双方就代表权问题达成协议时,他们就宣称完成了第一项议程的谈判。我认为,如果现在再把我的这个策略发展到用代表权问题的协议作为释放所有美国人的代价的程度,那将是错误的。   如果国务院同意上述立场,那么,最重要的是,在星期二的会谈中,国务院愿意给我最大的自行处理权以及我方关于正在争论的问题的底线。   我打算在星期二的会谈中,根据我们双方关于会谈性质的共识,向王提出一个关于双方同意同时发布的单方面声明的草案文本。(文本见下面的电报。)11   为了求得最好的谈判地位,我要求对我们将愿意接受的确切措辞有相当的斟酌权。这样,我才能压王达成协议,并达成尽可能坚定的谅解。不应该排除他愿意立即达成协议,并公布声明的可能性。   我认为,我不应该在就代表权问题达成协议之前,问他他们将释放多少美国人。也不应该被要求在释放美国人的数量问题上讨价还价,或者无论如何也不要暗示,除了释放所有美国人的问题以外,我们对中方很满意。我认为,我不应该再用美国人作为代表权协议的讨价还价的条件。   关于是否把代表权建议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可以回复政府或家属提出的质询,我也要求国务院给我我方对这个问题的立场底线。今天的会谈有迹象表明,王可能准备在这个问题上后退,而我当然要在这个问题上使劲敦促他。无论如何,如果我们愿意让步,这个问题对于我星期二的会谈有最大的讨价还价的价值。   如果国务院不接受我前述的大致方法,情况就将是,在星期二的会谈中,我看不出任何可以讨论其他替代问题,除了问王他们准备现在释放多少美国人(如我所讲的上述原因,我觉得这样做会令人讨厌。),表示他们释放的数量不令人满意,在第一项议程上提出休会,直到他们完成对更多的或是所有的美国人案件的审查以后。到那时,我们将准备从那点上谈起。   从明天下午两点起,我将呆在Rhone饭店,这样国务院如果觉得必要或是可能,可以与我通电话。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35-38页 23、杜勒斯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12 华盛顿,1955年8月14日 495. 你的457号和458号电报可能与我们发给你的第492号电报 13 撞车了。我们在492号电报里授权你同意王要求的发表联合声明的建议。这是你在8月16日会谈时惟一可以作出的让步,关于草案的不触动实质小的改动除外。我们不能授权你退回到你在458号电报中建议的替代段落的立场上去。你不能暗示我们的立场有后退的可能性。   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是要坚持我们的基本立场,即,在我们着手进行第二项议程的讨论之前,我们就代表权达成的任何协议都必须包括所有被扣押的美国侨民可以回国的内容。王渴望达成代表权安排的协议,然后开始第二项议程的谈判。如果我们在得到中方承诺释放所有美国人之前,就在这些主要问题上让步,我们就会失去使中方释放其余被扣押的美国人的合适的压力。我怀疑,我们是否能无视中共在第二项议程中提出的新要求而使其余美国人获释。   你应该持续不断地对王施加压力,主要通过援引周恩来7月30日的讲话中说,“在中国的美国平民数量少,他们的问题容易解决”,使他接受我们提出的原则。首先是合理地解决平民返回各自国家的问题。   你要按照我发给你的第492号电报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你在第457号(458号)电报中提出的协议声明的草案文本。   a. 在第1段的第1句中,用“中国大陆”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更好。如果你认为合适,你可以在这点上让步。   b. 在同一句话中,“现在”一词应该插在“有权”和“阻止”之前,以表明声明是有限期的。   c. 我们认为,你的第2段措辞比我们在第492号电报中提出的第2段措辞差。我们提出的措辞,清晰地规定了大使馆调查回国的侨民提出的申请的权利。   你应该立即把你打算在下次会谈时提出的确切文本用电报发给我们。   在8月16日的会谈中,如果你不能促使王接受协议声明,你应该对必须再谈一次第一项议程表示遗憾。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38-39页 25、尤•阿利克斯•约翰逊致国务院 日内瓦,1955年8月16日 500. 我认为下面这些是我们对下一步行动的几点考虑: 1、尽管中共采用司法形式解决美国人的问题是为了配合他们的政治需要,但是我认为我们不应该低估中共诉诸“法律形式”的重要性。就像以往的会谈一样,在今天的会谈中,我已经竭尽全力给他们走出“法律”形式的机会,我认为我会继续这样做的。   2、我还认为,现在他们感到,释放飞行员可能是个技术错误,不但没有获得他们预期的结果,反而使他们引火烧身。这没有增强北京那些对释放美国囚犯持支持态度的人的立场。   3、另一个可能的因素是对我们目前策略的疑虑。我们的策略是,摆出让第三方参与解决侨民回国问题的诱饵,而其实我们打算在中方完成释放全部美国人之后,就找借口收回这个诱饵。通过摆出这个诱饵,试图骗他们进入释放美国人的圈套。我们今天提出的建议将去除他们在这方面的怀疑。   我认为,可以继续运用目前的策略再长一点时间,特别是在星期四的会谈中,王可能有机会收到北京方面关于我们今天的建议的反应。我现在认为,我们如果可能的话,我们应该避免拉长休会期,因为那样的话,我们就需要对此作出公开解释,而且在美国人仍然被关在监狱的时候,不可避免地回到关于公共舆论宣传的问题上。因此,我认为,在继续坚持我们现在的立场的同时,我应该努力使会谈继续下去,这样做很有必要。   为了达到这些目的,就今天的会谈而言,我请求国务院授权我在下次会谈时提出关于我方的协议声明草案第1段第1句话的修正意见,(见我发的第463号电报)即,在“美国宣布”一词后加上“根据政府的程序所采取的官方措施的结果”。在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那段里也做同样的修改。   在草案的修改问题上,我将赞赏国务院可能有的任何其他建议。   我预计王炳南将不会试图促使会谈中断,但是将使我面对他们走的远得不能再远的声明,而且使我面临在第一项议程下再没有什么可谈的局面。   在那种情况下,我觉得在我们目前的策略指导下,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按照国务院第496号电报 14 第1段中建议的那样,提出休会。不过,我认为,为了公开解释休会的原因,我应该首先向王建议,我们两人发表一个简单的联合声明,大致说明我们已经决定,进行一次休会将有助于解决阻碍达成最后协议的其余问题。我觉得,如果可能,我们应该避免按照国务院第496号电报提出的方针发表单方面的公开声明,因为在我看来,发表单方面声明将造成一个公开的挑战,使会谈重新回到舆论宣传的问题上。15   国务院将发现,王今天在我的第458号电报 16 的最后一段提出的问题上,使劲压我表态。我努力避免直接回答他。如果正如我预计的那样,王继续迫使我回答这个问题,我将赞赏国务院给我建议,在这个问题上我还可以说什么。17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42-43页 26、杜勒斯致美国驻苏联大使馆 华盛顿,1955年8月17日 174. 国务卿致大使。供你参考的信息。我们与中国人在日内瓦的会谈进展得不好。双方同意谈的第一项议程是平民遣返问题。   周恩来在他7月30日的外交政策讲话中说,“在未来的大使级会谈中,应该可以首先使平民回到各自国家的问题得到合理的解决。在中国的美国平民数量小,问题容易解决。”   尽管周说了这段话,但是迄今为止,中共方面的大使除了指控他们涉及刑事和民事案件需要解决以外,一直拒绝承认美国人回国的权利。当然,对于这一点,我们在去日内瓦之前就料到了。我方已经同意,在美国的每一个想回共产党中国的中国侨民都可以自由回国,中共可以指定印度使馆给他们的回国提供便利,传送资金等。我们也已经同意,我们和印度使馆会广泛公布每个中国人有回国的权利和印度使馆的作用。   明天,即8月18日,我们将举行第8次大使级会谈。除非能有较快的进展,否则,会谈可能会彻底失败。在第一项议程涉及的问题解决之前,我们不准备讨论其他问题。   我们不希望请求苏联政府进行任何干预,但是,如果时机适当,你可以让他们知道现在的情况是什么样的。他们可能会按照他们自己的责任和想法做些事情。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44页 30、杜勒斯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18 华盛顿,1955年8月19日 569.   关于你的520号和537号电报的意见。我们现在还没有拟出对于你的第520号电报的建议的全文。表面上看,第1段似乎表明有了一些进展。的确,如果在“进一步采取”之前加上“立即”,在“行使”之前加上“迅速”,我们觉得这个草案是可以接受的。我们想使中共方面清楚地理解这个草案,其中“迅速”一词意味着中共马上就得开始行动,而且将在两到三个月内完成,而除非在这方面有进展,否则我们会认为他们不守信用,到那时,进一步的谈判将被停止。不过,我们不要让公众知道这个想法,除非这个想法被泄漏出去。   随着会谈的发展,我们似乎看出,中共对于双方同意的已经恢复了的大使级会谈的第一个目标感到沮丧。这个目标是“帮助解决愿意回到各自国家的平民的遣返问题”。我们又再次回想起周恩来关于未来的大使级会谈的首要目标是合理解决这个问题的说法。   正如我们看你的电报所说的,到我们同意进行新的谈判的时候,王炳南的建议会使美国人回国的问题仍然像以前一样,停留在没有被解决的状态下。对我们来讲,在王炳南准备同意在中国的想回国的美国人可以迅速回国之前,我们别无选择,只能一直重申,我们同意的会谈的第一个目标是“解决”这些美国人的案件,问他到底打算建议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50页 33、美国驻苏大使波伦致国务院 莫斯科,1955年8月20日 435. 请国务卿阅。我昨天有机会在南斯拉夫的欢迎仪式上与马林科夫谈话。我与他谈话的要点在我发出的第174号电报中。马林科夫只是泛泛地谈了“日内瓦精神”。他还提到,苏联很高兴地看到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大使级的联系。我告诉他这一点很好,但是由于中国人拒绝考虑释放被监禁的美国人,美中会谈进展得不怎么好。我还说,我们没有对在美国的愿意回中国的任何中国侨民设置阻碍,而且美国甚至接受了中方建议印度在美国采取行动帮助愿意回去的中国人回国。我告诉马林科夫,他们应该理解,尽管对于中国人来讲,数量相对有限的美国人可能不是一个主要问题,但是对于美国政府和人民而言,这类涉及单个个人事务的问题则非常重要。根据你的电报的参考意见,我没有向他说超出这个问题的任何问题。   马林科夫泛泛提到共产党中国对他们作为一个大国被忽略的权利的敏感。但是他说,他个人能够理解美国重视被扣押在中国的美国人的问题。我说,按照我个人的观点,远东蕴含着比世界任何地区更大的危险因素。在回应我的这个说法时,马林科夫表示同意我的看法。我告诉他,我的观点是,造成这种危险的一个原因是中国的革命正处在一个不同于苏联的阶段,使他们倾向于采取更冒险的行动。马林科夫笑着说,这可能是造成目前形势的一个因素。我无法知道苏联政府是否会受我提供的这些信息的影响而行动,但是我有理由相信,马林科夫赞赏我们重视被监禁在中国的美国人的问题的作法。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53-54页 48、胡佛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 (日内瓦)19 华盛顿,1955年9月2日 677.   关于你的第658号电报的意见。同意拟议中的声明草案的文本再好不过了。20 尽管我们希望能就释放美国人的时间达成协议,但是我们不应该逼中共太急,导致危及双方就拟议中的声明达成协议。在星期二的会谈中,你应该争取就美国人获释的时间问题达成协议,但是,如果这一点不能唾手可得,你应该表示,你同意在下次会谈时(可能在星期五 21),须进一步考虑这个问题。应该引用参考的电报就声明和方式、时机问题达成协议,而不要坚持必须在释放美国人的时间问题上达成共识。不过,要阐明,“迅速”一词意味着释放美国人的时间要快,而且我们期待着迅速地执行声明的规定。我们想知道你对选择发表声明的时机的看法。我们认为,声明应该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同时在日内瓦、北京、华盛顿或是丹佛发布。22   对你的建议。我们认为,在发布声明之后,会谈应该不超过每周两次的频率。讨论的内容应该是履行协议声明的情况,执行协议声明的细节和进展情况。在清楚地看到他们忠实履行协议声明之前,我们不应该进入第二项议程的讨论。如果到了那个时候,会谈的议题可以是关于第二项议程谈判应该包括什么内容的问题。只要中共明显地不忠实履行协议声明,就应该停止对第二项议程的讨论。23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75页-76页 50、尤•阿利克斯•约翰逊致麦康瑙吉的信 日内瓦,1955年9月7日 第7号信: 亲爱的沃尔特:下面是关于行政问题的讨论和前一天会谈情况的简要评论。   我估计,你安于接受在声明发布之后,我拒绝立即进入第二项议程的谈判从而使王炳南大嚷大叫的事实,而且对此有心理准备。我希望我们的计策成功,但是我认为,我们必须认识到,7月25日的声明没有从任何角度暗示在所有美国人获释之前,我们将不会谈判其他实际问题。事实上,要是他们不释放飞行员,我们从一开始就得讨论“其他实际问题”。当然他们提出的议程建议大大有助于,并且加强了我们坚持使用这个计策的能力,但是我觉得前途艰险。   如果我们不能使所有的美国人离开中国,我们就不进入第二项议程的讨论,尽管这样做可能是正确的,但是我们可能不能这样做。与此同时,我不能确定是不是容易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答应这一点。我最能肯定的是,在未来的10天到半个月里,我不期望中共会大规模释放我们的人。而且我认为,如果我们以中共大规模释放美国人为立足点筹划我们的计划,那将是错误的,甚至把这个想法当作一种可能性来考虑也是不对的。尽管双方对于协议声明内容是满意的,而且我们可以用它公开对中方施压,我们必须认识到,他们仍然坚持“中美双边关系的改善”是促使他们释放所有美国人的一个因素。如果我们也明显地拖延启动第二项议程的谈判,他们可能会在进一步释放美国人的问题上产生对抗情绪,我们将再次面临另一个僵局。当然,我们可以公开地在履行协议声明的问题上对他们当头棒喝,但是整个操作过程可不容易,也不简单。   对我如何处理“第二项议程谈判应该包括什么”这一问题,你是怎么设想的,我将十分赞赏你能向我提供建议和想法。也就是说,你是否设想了一个计划,从表面的目标看,它是准备就第二项议程谈判下设的问题达成共识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你怎么设想我们的具体观点,特别是“放弃武力”这一点。   只要你一有机会告诉我你的建议,我将十分赞赏你给我一个关于我们在第二项议程谈判中应使用什么策略的总的想法的概要说明。当然,在不要价也不让步的情况下试图维持谈判,有许多困难。在第二项议程的谈判中,我们特别缺少不涉及中华民国利益的可以提出的问题。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第二项议程中有明确的目标,他们抓住主动和保持主动是很容易的。那样的话,我就将继续处于守势。看来在那种情况下,对我来讲,避免太明显的单纯的拖延会谈,也很困难。我希望,我能想出一些正面的、进攻性的策略,但是到目前为止,我还没能这么做。24   对于整个放弃使用武力的问题,我认为重要的是我们要有一个周密的能奏效的计划。按照联合国赋予我们的义务,我们在与中华民国订立的条约的第1款中,已经明确地声明放弃使用武力。但是,我看似乎中华民国方面根本没有明确宣布放弃使用武力,因为他们认为他对大陆的进攻行动是他们的内政。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在用温和的谈判方式,巧妙地利用目前的形势,明显地不发动公开的进攻性军事行动,而国民党人则仍旧继续对大陆进行小规模袭击,飞机侦察,和发表好战的声明。我怎么回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指控��我们与中华民国签订的条约及互换的谅解备忘录、我们装备和支援中华民国的事实只能证明,我们赞成和支持中华民国对大陆采取军事行动?还有,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引用中华民国的官方声明质问我们,中华民国是否实际上接受了放弃对大陆使用武力的原则,我该说什么?对这些问题也许有简单的答案,但是我必须承认,我不知道会被问到什么问题。   到整个问题出现的时候,我认为我们应该预计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可能会提出中美双方发表一个联合声明的建议。也许这个声明会按照周恩来的“五项原则”行文,或者会声称甚至是我们与中华民国所签订的条约的第1款内容,也丝毫不能影响他们用武力“解放”台湾的权利,只要他们认为这是他们的内政。如果我假定,我们拒绝发表任何联合声明,那么,我们应该提出哪些替代他们的建议的东西?我们是否想得到他们的一个单方面的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并且要求这个声明专门适用于福摩萨的情况。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没有要求得到那些中华民国拒绝做的事?或者,我们不要求中共发表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而仅仅寻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之间实现事实上的停火?如果是这样的话,由于这直接涉及到中华民国,所以似乎超出了这次大使级谈判的范围。   我认识到,我在前面提到的这些问题十分混乱,因为这些问题只是反映了我的混乱思维。我想让你知道我的这些想法,并且知道你会按照是非曲直处理的。我将赞赏你能发给我的所有想法,即便它们是些初步的想法,因为我特别想在我碰到它之前在脑子里想清楚这个想法。很抱歉我在华盛顿的时候没有足够的时间全面讨论这些问题。我希望,你能有机会与国务卿和沃尔特•饶伯森全面地讨论这些问题。25   致以最诚挚的问候!       你的忠实的尤•阿利克斯•约翰逊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78页-80页 55、胡佛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 26 华盛顿,1955年9月13日 717. 关于9月14日会谈的指示: 1、基本立场仍然是国务院发给你的第677号电报的第二段的说法。   2、尽管如果可能的话,对第二项议程的讨论必须推迟到第一项议程的执行完成以后,而且,在中方明显地忠实履行了协议声明之前,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进入第二项议程的谈判,但是,你必须记住,避免会谈中断是很重要的。   3、我们似乎觉得,避免进行第二项议程的谈判的最好办法是,我们采取一个积极的立场,即,坚持亟需双方就如何实施协议声明的具体步骤和细节作出说明。有关第一项议程实施的进展情况是准备谈判第二项议程的必要条件。   4、你可以就协议声明规定的美国所负的责任问题做一个长的发言。我们将用另一个电报列举我方对协议声明的实施的具体步骤。27   5、你应该要求中共就他们为履行责任而采取的具体步骤的问题作出相应的论述。这其中应该包括关于邀请联合王国代办处的报告,列举出方便美国公民与英国代办联系具体措施,举出中共保证所有被扣押的美国人和所有愿意回国的美国人都能够知道协议声明内容的措施,被监禁的美国人的健康状况,关于9个已经得到离境批准的美国人回国问题的进展情况,关于其他3个没有被监禁的美国人还没有得到离境批准的问题,关于同意美国人离境的路线问题等等。   6、如果王炳南愿意的话,我们不反对休会,至于在什么情况下休会,要视协议声明的内容而定。   7、如果王炳南在下次会谈中过早地提出关于第二项议程的议题的单子,从而试图在议题问题上取得优先地位,那你就应该反击说,在你的口袋里也有关于第二项议程谈判议题的单子,但是你现在不提出来是因为时机还不成熟,希望他也遵从这个限制。   8、一周的会谈次数不要超过两次。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87页-88页 58、杜勒斯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9月19日 745. 关于9月20日会谈的指示。 1、对王炳南就邀请印度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提出的问题 28,国务院同意你在你的第740号电报的第5段建议 29的口头回答内容。尽管考虑到协议声明的明确用语,王提出的问题是琐碎的小事,不值得称赞,但是对你来讲,似乎充分利用各自政府与印度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联系的问题与王进行讨论是十分合适的。国务院期望今天从英国使馆得到关于联合王国在北京的外交使团履行职责的进一步的消息。你应该坚持问王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与联合王国驻北京使团联系直到你对他们已经提供了必要的便利措施感到满意。   2、国务院今天会用另一份电报发给你关于在美国的中文报纸公布协议声明的报告。   3、国务院已经收到了印度使馆的照会,照会的内容是印度政府正式接受协议声明赋予它的责任。印度驻美大使将于9月20日到国务院与我们讨论协议声明规定的印度政府的责任问题。联合王国已经口头回应我们的照会,表示他们准备接受协议声明赋予他们的责任。我们估计书面的确认很快就会来的。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接触印度政府的方式与我们和联合王国政府联系的方式一样的话,我们当然不反对他们接触印度政府。我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接触联合王国的方式必须与我们与印度政府联系的方式一样。   4、为了赶上你明天的会谈,我们希望能从移民归化局那里及时得到关于中国人离境前往远东的最新信息。   5、我们要求你提出单方面发布声明的问题。你应该向王阐明,你不是在指控他9月14日不守信用的行为,因为现在看来,他确实在上次会谈中说明了他打算发布声明的想法。不过你当时没有清楚地理解他的意思,所以你认为有必要说清楚应该公开发布单方面声明的问题。你应该建议双方回到谈判初期达成的共识上去,即,如果没有清晰的理解和明确的事先通知,双方不单方面公开发表声明。   6、如果有必要的话,我授权你在星期二的会谈中告知王炳南,尽管在双方执行了协议声明的规定以前,关于第一项议程的谈判将优先进行,但是你将准备在后面的会谈中(不是在9月24日以前,而是最好在下一周)开始讨论第二项议程中包括什么议题的问题。你可以建议,下一次会谈的时候,双方各自携带一份关于第二项议程谈判己方希望包括什么议题的清单。在会谈中,交换议题清单。双方用一周时间考虑对方提出的议题,会谈应该在双方就第二项议程中的议题达成共识之后进行。在那次会谈中,应该努力地定下议题的顺序。   7、你应该在星期二的会谈中告诉王,他公开要求双方举行更高级的会谈是程序性问题,而非实质性的问题,因此我们不能把它列入谈判“有争议的实际问题”的议题来考虑。而且,他的这种要求也不符合双方7月25日在日内瓦发布的相互达成共识的公报的精神。这个要求将废止双方关于将举行大使级会谈讨论“现在有争议的实际问题”的共识。我们不打算用别的什么会谈来代替现在的谈判,而且,对于目前的日内瓦会谈,我们当然期望在会谈结束的时候,所有有争议的实际问题都得到了解决。但是至于会谈结束以后会发生什么,我们现在不想讨论或是同意某种想法。双方应该竭尽全力按照已经同意举行的大使级会谈中解决“现在有争议的实际问题”。   8、你可以提醒王炳南,在我们双方讨论第二项议程的议题的时候,我们觉得,我们将继续观察中方对第一项议程的履行情况,并有权回到关于第一项议程的执行问题上,把它放在谈判议程的优先位置。我们已经注意到,29名被监禁的美国人中的9人已经到达香港。我们有把握期待其余的美国人和以前被剥夺离境权利的12名美国人早日获释。   9、只给你看的内容。我们建议在第二项议程中讨论的议题如下:(1)朝鲜战争中失踪的美国军人的下落不明问题;(2)放弃使用武力的问题;(3)向美国补偿被中国大陆冻结的美国外交和领事财产。关于第3个问题,我们想听听你的建议。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92页-94页 60、胡佛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9月22日 766. 关于你的758号电报。30 1、赞成你对9月23日会谈提出的总的方针。   2、国务院强烈支持你的意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协议声明的迟缓提出强烈抗议。对中国对于联合王国的职责的安排表示强烈不满。事实上,就美国政府目前看到的情况,这种安排甚至根本就不存在。你应该对王炳南猛烈抨击中华人民共和国不遵守这个义务的行为。你应该对王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紧迫的义务完成对美国侨民案件的审查,包括那些被监禁在狱中的美国人,而且他们应该被告知协议声明规定的他们拥有的权利,向联合王国代办处提供必要的建议和便利。至于仍然被监禁的人,我们必须坚持中国允许联合王国代办见到他们,因此他们没有机会见到他。美国政府不关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美国人接触联合王国政府叫邀请、通知还是请求。美国政府看不出这么做比只是含糊其词好到哪里去。最重要的是,通知美国人协议声明的内容,使联合王国代办能采取行动。我们不会放弃这个问题,直到我们满意为止。   3、如果赶得上明天的会谈的话,国务院要求我驻伦敦的使馆直接打电报通知你是否已经收到外交部对我们9月12日照会的书面回应,是否已经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收到关于我们对联合王国履行职责的安排问题的什么回话。因为我们想早知道北京的反应,所以我们一再推迟回复伦敦的第1034号电报。31 在明天会谈之前,我们无论如何要向你重复对伦敦第1034号和1119号电报 32 的回复。33   4、对你的电报的第5段,我们同意,就我们对协议声明的执行情况提出的问题的严肃性和范围而言,在下次会谈时讨论关于第二项议程的任何问题都是不适宜的。   5、印度大使9月20日打电话给国务院,讨论印度的作用问题。 34 他重申了印度接受这个职责的立场,而且令人满意地扫除了所有他遇到的翻译问题。他对美国保证与印度充分合作表示赞赏。他说,接触印度的职责的工作马上就会开始。   6、只给你看的信息。我们正在草拟以你的名义给王炳南的信,要求他说明450名失踪美国的下落,我们也正在研究放弃使用武力的问题。这个问题你可以在下周或更迟一些时候提出来。   7、关于你的第753号电报 35,经过国务卿的同意,我们放弃了在第二项议程中提出被中共大陆冻结的美国财产的问题。以上是只由你掌握的信息。   8、国务院认为,我们应该把努力和注意力集中在协议声明的执行问题上。我们质疑我们重点要求中方提供被监禁的美国人的健康状况是否明智,因为我们对这个问题无能为力。对他们的健康状况问题的最具建设性的解决办法就是使他们获释。不过,你可以提出,希望得到王炳南的解释,为什么卡纳迪 36 还没有离境,为什么希思特•杜根不能离开上海去湖南。(香港第630号电报)我们建议玛丽诺尔传教团重申要求沃尔什主教申请离境许可的命令。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97页-99页 62、饶伯森致杜勒斯的备忘录 华盛顿,1955年9月23日 内容:我与参议员乔治,众议员理查兹的谈话   9月21日,我在参议员乔治设在佐治亚州维安纳的办公室里拜访了他,22日,与众议员理查兹在华盛顿共进午餐。谈话的备忘录见附件。   我向他们详细介绍了我们在日内瓦与红色中国谈判的内容。我向他们解释了至今为止我们采取的立场,以及我们在未来将要采取的立场。他们两个表示完全赞成我们采取的方针。他们都说,他们的观点是,在我们对中国通知被监禁的美国公民双方9月10达成的协议声明所赋予他们的权利的问题感到满意之前,以及进一步讲,对中方允许驻北京的英国代办与他们建立个人联系的问题感到满意之前,我们不应该着手进入第二项议程关于“其他实际问题”的讨论。   他们都认为,我们应该坚持使中共履行他们关于在大使级会谈中讨论“其他有争议的实际问题”的协议。他们还认为,在第二项议程中讨论放弃使用武力问题是适宜的。   参议员乔治强调说,我们不能考虑举行您与周恩来之间的会谈,直到共产党公开宣布他们放弃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从我与理查兹的谈话中,我推断,他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需要举行外长级会谈。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00页-101页 64、杜勒斯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 (日内瓦)37 纽约,1955年9月26日 4. 关于你的第770号电报的意见。38 以下对于9月28日会谈的指示已经与在纽约的国务卿个人交换过意见。 1、你一定要与他们进行谈判,以使他们得不到中断会谈的任何合法依据。39 2、你应该继续要求他们执行第一项议程谈判中达成的协议声明,并指出,象从香港发往日内瓦的第66号电报说的那样,40 中方没有告诉美国人协议声明的内容,对其余被扣押在中国的美国人也没有采取行动等等。   3、我们满意地注意到,你回绝了王炳南争辩说被监禁的美国人不包括在协议声明的适用范围之内的企图。协议声明无差别地适用于所有美国平民,你必须使共产党人绝对遵守这一点。   4、在叙述完第一项议程的执行问题之后,你可以开始讨论第二项议程的议题问题。你注意,我们提出的议题是a. 说明美国军事人员的下落;b. 在台湾地区放弃使用武力。继续坚持高级会谈不在讨论之列的立场,理由见我们的第745号电报。在讨论过第二项议程的议题之后,进一步的考虑应该先收起来,尽可能远的在将来用。   5、我们用另一份电报给你发了要求说明失踪军事人员下落 41 和放弃使用武力的具体发言稿。请你评论。以上这些是为下次会谈准备的,但是如果你觉得会谈中断的危险迫在眉睫的话,可以在紧急情况下用在这次会谈中。   6、关于王炳南提出的“禁运问题”, 在王接受我们提出的议题,并承认优先讨论放弃武力问题的情况下,我们授权你同意把这个问题作为议题。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02页-103页 65、胡佛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9月27日 789.   关于从纽约发给你的第4号电报的第5段。42 以下是关于放弃使用武力问题的发言稿 43 :   “我们要讨论的实际问题中的一个是,我们应该在双方的政策发生冲突时,相互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达到我们的政策目标。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互相对抗是因为双方政策的某些方面不可调和。不过,这个情况不意味着必须发生武装冲突,我们可以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首先,要保证政策冲突将不会导致武装冲突。”   “到那时,也只有到那时,才有希望讨论在台湾地区和远东地区各方中引起紧张局势的其他问题。”   “我们并不是建议我们中的任何一方放弃我们认为有权合法实现的政策目标,而只是建议放弃用武力实现这些政策目标。”   “我们谁都不愿意在武力的威胁下谈判。如果当一方不同意另一方的观点时,诉诸武力的威胁就迫近的话,无拘束地讨论我们之间的分歧,讨论公正合理的解决办法将变得不可能。”   “作为联合国的一个成员国,美国已经同意在国际关系中不使用武力或威胁。这已经是美国多年的政策,而且也是美国在远东地区和世界各地行动的准则。”   “使用武力实现国家目标的作法不符合在国际法中被普遍接受的行为准则。”   “国际联盟盟约、凯洛格-白里安公约和联合国宪章都反映了文明国家对使用武力问题的普遍观点,即,一个国家使用武力实现其政策目标是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这种行为对世界和平构成了威胁,损害了整个国际社会的利益。”   “在当今世界上,有许多促使拥有武力的国家使用武力实现其自认为是合法的政策目标的情况。许多国家被不正常地分裂了,或是在遏制某些人认为是不正常的入侵行为。但是,每当遇到这种情况,世界上负责任的政府已经放弃使用武力实现他们认为是合法的甚至是紧迫的目标。”   “成功地进行第二项议程谈判的重要基础是,参加谈判的双方首先阐明放弃使用武力寻求一方对另一方的政策优势的立场。这一点特别适用于台湾地区。”   “接受这个原则不涉及第三方,或是冲突的诉求是公正还是不公正的问题。接受这个原则只说明承认和同意遵守被广泛接受的国际行为准则。”   “因此,我们要求第二项议程谈判的第一个问题是,你方保证,除了进行防御以外,你方将不在台湾地区诉诸武力。美国将准备就此问题作出相应的保证。互相作出保证将使我们转到其他问题的讨论并期待讨论能达成建设性成果变得合适。”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103页-105页 74、杜勒斯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10月12日 869.   英国大使馆报告说欧念儒10月10日见了章汉夫。44 欧念儒问章,在监狱里的美国人是否能看到用他们能懂的语言写的协议声明全文,以及被扣押的美国人是否有权与他联系。他又一次援引了10月8日午餐时周恩来对这个问题的说法。(见从伦敦发往日内瓦的第54号电报 45 )章汉夫确认了所有的说法,但是没有回答欧念儒关于中国将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和怎样通知美国人的问题。显然,欧念儒认为,最好不要问这样的问题��他是否被允许与那些认为自己离境遇到困难的美国人谈话,如果美国方面希望调查这类案件的实情的话。关于欧念儒提的问题,章说愿意听欧念儒对协议声明在这些问题上的理解。欧念儒说,他认为协议声明的意思是,在监狱里的美国人有权与他联系,或者能够接待来访者,或者其他方式。章于是开始复述中国采取行动的总的情况,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考虑欧念儒提出的问题,并予以答复。到那时,中国可以与欧念儒进一步讨论那时的情况。欧念儒说他希望他能很快得到答复。   欧念儒说,他的印象是,尽管他没有得到完全否定的回答,但是这并不值得太多。章重复了欧念儒对探望囚犯的提法,没有对探望囚犯问题置之不理,好象这个提法是可行的。章问欧念儒是否还有什么问题要提出来,他似乎对欧念儒再没有其他问题要提感到惊讶。欧念儒又说,根据这个情况,如果美国愿意,他下次会面时提出一些进一步的问题可能是适宜的,当然提出那些问题要取决于会面的方式。欧念儒提出,他可能按照指示,例如问19名美国人中有几名已经被判决过,他们被判的刑是什么等问题。他又说,他认识到国务院可能认为这样做也会招致反对接受在释放前进行审判的原则。欧念儒评论说,在日内瓦的美国人可能已经得到了关于在什么情况下他对知道这个消息应该表示感谢的指示。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23页-124页 75、杜勒斯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10月12日 870. 关于10月14日第21次会谈的指示。 1、你应该再次公开声明美国对中共继续不执行协议声明表示不满。你应该回顾说协议声明发布已经约五个星期了,中方对其余被扣押的美国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美国人没有被允许迅速行使他们回国的权利,而这个权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协议声明中明确承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履行他公开承诺的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使美国人行使他们的权利。美国政府可以肯定,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被扣押的美国人获准见到英国代办或是任何其他英国外交、领事代表。英国代办不能履行协议声明赋予他的职责。英国代办除了得到中方关于所有美国人均被告知协议声明的说法以外,没有得到任何其他消息。英国代办提出的具体问题,即,关于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以及怎样通知被监禁的美国人协议声明内容的问题,没有得到中方的答复。   10月12日的新闻发布稿把人民日报断言“中方正在忠实地执行协议声明”归结为中共想通过把人们的注意力转到47名没有申请离境的美国人身上,说“他们可以随时离开中国”来试图掩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不遵守协议声明的事实。协议声明只适用于愿意离开的人,不针对不愿意离开的人。在新闻发布稿靠后的段落中有关于协议声明允许逐个审查美国人的案件的暗示,协议声明的文字不支持这种暗示。美国政府只能得出结论认为,对协议声明规定的中方的义务和行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故意误导公众。   情况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在执行协议声明的要求,而是逃避履行协议声明。如果这种不执行会进一步拖延下去,美国政府将不得不越来越严肃地看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不执行协议声明条款的问题。   2、下次会谈时,国务院将传给你一份可以在会谈中提出的草案文本,你可以把它与在台湾地区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一道提出来。如果按照我们的预计,王炳南说台湾问题是一个内政问题,只要美国军队从台湾撤出就可以解决,你就按照下面的总方针回答说:   “对于台湾的地位和美国与台湾的关系问题,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看法迥然不同。最直接和紧迫的问题不是调和这些看法,而是消除可能会引发国际冲突的诉诸武力的危险。我们不可能在武力威胁下自由谈判问题。只有消除了这种威胁,才有希望使基本政治问题得到建设性的解决。”   3、你可以酌情处理是否在第21次会谈中提出下落不明的军事人员问题。重要的是,必须在某个时候提出这个问题。   4、尽管国务院不僵硬地坚持固定下来的第二项议程的议题顺序,但是美国的立场是,只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仍然威胁使用武力,对贸易禁运问题就不可能进行建设性的意见交换。所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放弃使用武力的情况下,讨论这个问题没有意义。我们认为,推迟讨论这个问题应该以这个实际情况为依据。不过,即便采取这个立场,你也不要反对王炳南提出这个议题。   5、尽管在中方就放弃使用武力问题对我们作出某些保证之前,我们的目标是避免讨论贸易禁运问题,但是,如果为了使会谈继续下去,你认为有必要的话,我们授权你向王指出,我们认识到拟定放弃武力的声明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复杂的问题,尽管对贸易问题的积极结论取决于中共对放弃武力问题的回应,不过,在中共考虑放弃武力问题的时候,我们愿意听取他们关于贸易问题的看法。特别是:   (1)他们是指美国对中共的全面禁运?   (2)他们是指我们限制中共获取战略物资?   (3)他们是指修改朝鲜战争期间联合国通过的决议?46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24页-126页 78、谈话备忘录,国务院,华盛顿 1955年10月15日 内容:各种国际问题 47 参加者:国务卿、印度驻联合国大会代表团团长梅农,印度驻美大使Mehta,杰弗逊•琼斯先生   国务卿说,日内瓦谈判不怎么顺利。我们在日内瓦与中共达成了协议,19名仍被扣押在中国的美国人将迅速得到批准行使他们回国的权利。他们还没有被释放,实际上,他们现在是被当作政治人质扣押着。中共在这个问题上的行动表明他们不忠实履行协议声明。   梅农先生说,印度人已经与中共有联系。他认为,最近形势有所恶化。国务卿回应说,从我们的角度来讲,形势确实是恶化了,因为我们得出的结论是中共的允诺靠不住。我们已经答应在日内瓦会谈中与中共讨论“其他问题”。但是,在这个议程中,中共没有提出任何有实质内容的议题,而只是提出要求举行国务卿与周恩来之间的会谈。梅农先生插话说,他认为国务卿与周恩来直接会谈将是有意义的。这是解决影响两国的突出问题的惟一方法。国务卿说,举行目前级别的谈判对美国来讲已经是不容易的了。举行大使级会谈已经对我们与中华民国的关系产生了不良影响。我们同意讨论分歧。中共想讨论举行更高级的会谈讨论这些分歧的问题。这不象是推动会谈进展的有效方法。   中共已经提出对共产党中国禁运的问题。我们已经提出在朝鲜战争中失踪的联合国士兵的下落问题。尽管我们的问题会被中共认为是挑衅性的,但是我们不是这样想的。我们只是想中共可以向我们提供关于失踪人员的任何消息,主要是为了澄清记录,向失踪人员的家属报告情况。这样一个程序是正常的,也符合日内瓦公约的规定。   我们已经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是在福摩萨地区放弃使用武力。这个问题与对共产党中国的经济禁运问题直接相关。这明显影响到我们对封锁问题的立场,假若我们知道中共到底把进口的货物用于战争目的或是和平目的的话。正如他在上次谈话中对梅农说的那样,中共说福摩萨是中国的一部分。不过,韩国政府坚持认为北朝鲜是韩国的一部分,印度人坚持认为Goa是印度的一部分。国务卿继续说印度人已经放弃对Goa使用武力,他认为这是印度人的一个高尚行动。他认为中共可以按照印度的方式在福摩萨地区放弃使用武力。   梅农先生提到最近有关中共愿意让47名美国人离开中国的报道。国务卿说,这些人中的很多人是“叛徒”。他们并不愿意回国,我们也不想让他们回来。他认为,其中的一些人只是名义上的美国人,许多人事实上是流亡者。他想把这些人和19名愿意回国但遭到中共阻碍的被监禁的美国人明确区分开来。   国务卿希望中国的局势能有解决的办法。尽管他最近的几次讲话没有受到中共的欢迎,但是他在这几次讲话中已经暗示中共似乎正在发生变化。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但是至少我们有理由希望中共可以逐步相信用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的好处。梅农先生说,在这个问题上,印度的惟一目标是尽力帮忙。国务卿回应说,印度已经很有用了,而且未来也将很有用。他建议,梅农先生务必要看是否能使19名被监禁的美国人离开共产党中国。他们仍然被监禁表明中共没有诚意。他理解英国驻北京的代办欧念儒已经与中共就囚犯问题进行了几次会谈。   梅农先生说,中共在释放囚犯之前必须要履行必要的司法程序。国务卿回应说,他明白中国人要保全面子。他不反对中国人在释放囚犯时履行司法程序。不过,他认为,他们应该诚实地执行这些程序,不要把这些囚犯作为政治人质。梅农先生表示,问题的核心是不应该允许中国的局势爆发暴力冲突。福摩萨问题应该通过谈判而不是武力来解决。他自己没有排除蒋介石与中共举行谈判的可能性。他强调,他不想在这个问题上逼得太甚,他不想打乱国务卿为举行日内瓦会议做所有重要准备工作的心思。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29页-131页 79、饶伯森与参议员诺兰的电话谈话备忘录 华盛顿,1955年10月19日   内容:约翰逊与王炳南在日内瓦的会谈      参议员诺兰今天下午从加利福尼亚打电话来,对关于昨天国务卿的记者招待会 48 的新闻报道表示吃惊。   他说他明白,在我们对9月10日达成的协议声明是否得到忠实地执行的问题感到满意之前,我们将不会进入任何关于第二项议程应包含什么议题的实质性讨论。他担心我们已经明显地放弃了我们的坚定立场。我向他解释说,我们没有放弃第一项议程的谈判,而且我们将不会这样做,直到最后一名平民被释放。另外,尽管双方都提出了关于第二项议程所谈议题,已经进行的惟一有实质性内容的讨论是关于放弃使用武力问题的讨论。对这个议题,共产党方面很容易表示强烈的反对。换言之,讨论放弃使用武力问题决没有削弱我们的立场,也不是我们对共产党观点的让步。   参议员诺兰说他在加利福尼亚今天的午餐会前的一个讲话中说他期望我采取如下的立场,即,在19名在共产党监狱中备受折磨的美国人获释之前,我们不应该进行关于第二项议程的任何讨论。他要求我告诉在国务卿从丹佛 49 回来后,告诉国务卿我俩之间的谈话内容。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31页-132页 82、尤•阿利克斯•约翰逊致麦康瑙吉的信 日内瓦,1955年10月21日 第14号信:   亲爱的沃尔特: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能收到这封信,但是我希望这封信能对你的长远考虑有益。我们关于这个问题的想法更像是自言自语和从用假话吓唬人的会谈中抽取的精华。   现在我们已经在几次会谈中主要讨论放弃使用武力的问题了。我们感到困惑的一点是,王炳南为什么会放下他提出的议题,而至少是愿意讨论我们提出的议题。一个解释是,像我在今天发给你们的第924号电报中说的那样,他们愿意看到会谈继续下去,要么使会谈或多或少地不定期地继续下去,要么至少通过举行外长级会谈继续谈下去。他们不想采取任何使事态陷于危机状态措施。   从我发电报以来,我们讨论的另一种解释是,他们看到谈这个议题有可能使我们从台湾地区撤出我们的军队,而他们充分意识到,在这个框架下如果这个议题由他们提出来,很可能遭到我们的拒绝,我们会认为他们提出的要求超出了谈判的范围。   这使我试图分析一下他们对于我们提出的放弃使用武力问题是怎么考虑的。不管其表面现象如何,我认为,从他们的角度出发,中共很可能把这个议题看作不平等的问题。他们会认为放弃使用武力问题将要求他们在我们不做任何实际让步的情况下,作出实质性的政治让步。   这个问题不能增加他们对从我们这里得到的关于反对军事进攻的承诺,这个承诺包含在我们与中华民国的条约之中,以及联合国宪章赋予我们的义务和我们的公开声明的信任。同时我们可能继续保持我们目前对他们的近距离的海、空优势。   而且,中共可能估计到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会给他们带来下列不利因素:   a. 这个声明将比他们以前采取的任何措施都更等于默认中华民国的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地位比其他任何分裂国家中的共产党政府都要稳固,那些共产党政府大多数在共产主义阵营外没有地位。默认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将承认现状,这样,作为一个代表全中国的政府,中华民国被大多数自由世界的国家所承认,这将大大削弱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称它是代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它有权占有联合国的中国席位。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将实际上去除了他们在可见的将来夺取哪怕是沿海小岛的可能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估计他们完全可以进攻这些岛屿,而不冒太大的美国干预的风险,也不会受到严重的政治损失。他们还估计,假若美国准备干预他们夺取这些沿海岛屿,或是任何大的敌对行动在那儿发生,他们将会在亚洲和世界其他地方获得相当大的政治支持,而美国可能会在这个问题上被政治孤立。   c. 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可能会被台湾和海外华人看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了现状,这样将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颠覆台湾的困难,降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海外华人中的影响力。   d. 这样一个双边的声明将不能约束中华民国,也不能使其中止对大陆和驶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船只的骚扰活动。   我能想到的使他们愿意发表放弃使用武力声明的因素有如下几个:   a. 这将有助于加强他们目前的外交和平攻势。   b. 这将加大对美国的压力,使其同意举行更高级的会谈,反过来加速放松贸易控制和联合国席位等问题。   c. 如果他们真的害怕美国把蒋介石扶回大陆,他们将答应发表声明以捆住我们的手脚。   d. 他们可以用这个声明对我们施压以限制中华民国进行骚扰活动。   对他们来讲,上述的几点似乎没有一点对我有说服力。而且我怀疑,他们是否会过分估计他们认为是不利的因素。我对现在形势的估计是,如果这样一个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没有伴随着我们从台湾撤军,也不太可能使我们确认举行外长级会谈,那么我估计他们不可能考虑讨论这个声明。我甚至不能确定即便我们做了上述两件事,他们是否会着手讨论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金门和马祖能插在哪里。到目前为止,我确实没有想出任何可以支持我们经常重复的前提条件的理由。这个前提是,如果金门和马祖被交还给他们,福摩萨海峡就能实现停火。不过,如果多想一点儿,我们就会从王炳南的讲话中看出他们愿意用美军撤出台湾作为他们同意接受放弃使用武力声明的交换条件。他从来没有说明这一点,或是专门论述这一点。我不清楚他是指我们部署在台湾的空军还是指整个美国军事援助顾问团和第七舰队。那个空军团是我们部署在台湾岛上的惟一的战术部队。   象我今天的电报指出的那样,他们可能愿意把不定期地进行会谈作为替代他们在这些问题上作出决策的方法。对于这些问题,他们甚至比我们还难作出决策。不过,对此下定论还为时过早。   我不清楚所有这些将把我们带到哪里,只是想充分与你就这个问题交换意见。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希望在国务卿在的时候,与他就其中的一些问题全面讨论一下,但是在这之前,我将愿意听到远东司对我的这些假设的意见。50      您的忠实的阿利克斯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36页-138页 84、胡佛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10月25日 996. 对10月27日会谈的指示: 1、关于放弃武力问题,尽管你为了维护美国的对台政策而与王炳南展开广泛的辩论不合适,但是不容你对他指控美国用武力侵占了台湾的观点不反驳。你应该简要地、以事实为依据地阐述我们的立场:我们承认台湾是中华民国首府的所在地;美国已经与中华民国签订了共同防御条约,该条约规定我们有义务协助台湾抵御外来进攻;美国部署在台湾的军事力量符合条约的条款,并得到了中华民国的完全同意。把这种情况说成是“美国武装侵占了台湾”是对事实的歪曲。   你应该根据上次会谈的方针重申,最符合双方利益,以及总的来讲符合世界利益的是,现在迫切需要双方放弃使用武力解决争端,特别是在台湾地区,而不是坐在日内瓦争论谁是谁非。   2、关于你的第957号电报。51 我们同意你的建议,在会谈中就下落不明的军事人员的问题提出我方的声明。   3、关于用什么方式提出释放美国人的问题,52 我们将发给你另外的指示电报。在此之前,我们正在等国务卿的回复。53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43-144页 86、胡佛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10月29日 1053. 本电报是对11月3日会谈的指示,供约翰逊和国务卿阅览。 1、关于执行协议声明问题:你说,我们注意到,现在,19名美国人中又有两名获释,告知王炳南,美国政府期待着按照协议声明的规定,其余美国人也随之迅速获释。指出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已经原则同意英国代办与被监禁的美国人通信,并探访他们,但是英国代办遵守的规则对他的行动自由约束得太多,以致于使其不能有效地履行协议声明赋予他的职责。54 没有理由为英国代办接见囚犯以及与其亲属通信设置规则。我们对印度大使在美国履行协议声明规定的职责没有进行任何限制。就干涉英国代办履行其职责的特殊规定提请王炳南注意。这些特殊规定包括,禁止英国代办与囚犯谈论他的案件,以阻止按照协议声明的规定审查事实情况。   2、关于下落不明的军事人员的问题:再次提交人员名单,使用与上次会谈相近的论证,强调这无疑是我们之间的一个问题,因此应该是包括在会谈中的合适议题。关于单个案件的情况,我们将用别的电报发给你。如果王下次会谈时仍然拒绝接受我方提交的名单,你就要准备为向王宣读名单寻找理由。   3、关于放弃使用武力问题:再次反驳王关于“美国侵占台湾,违反联合国宪章”的指控。告诉他,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愿意考虑放弃使用武力的问题,推动了会谈的进展,但是他的声明草案是不能接受的。草案完全回避了主要问题,即,双方放弃使用武力,特别是在台湾地区。草案的第2段和第3段只声称在国际争端中放弃使用武力,而且王已经明确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会考虑被这些条款约束,对台湾放弃使用武力。声明用什么样的语言必须符合目前的形势,这种形势是,一方认为这完全是内政问题,另一方则不这样认为。双方必须发誓,在这种情况下都不使用武力,防御除外。草案的第5段提出一个错误的议题,即,外长会谈问题,像我们以前指出的那样,这个问题被我们认为是不合适的议题。   4、关于国务院第1052号电报 55中提到的情况,我将试图与国务卿和弗莱格 56 讨论我方的草案(见国务院第915号电报 57 ),以便在11月3日的会谈中,你能把它作为反建议提出来。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47页-148页 87、尤•阿利克斯•约翰逊致麦康瑙吉的信 日内瓦,1955年11月1日 第16号信: 亲爱的沃尔特:赫尔曼•弗莱格和我星期五 58 晚上与国务卿共进晚餐。其间,我们简要地讨论了中方的草案,但是没有得出任何结论。国务卿显然没有下定决心他应该怎么处理这个草案,他希望有时间考虑这个问题,因为在这里他有其他问题的巨大压力困扰,很难作出决定。因此,关于下次会谈的建议,我在星期六发给你的电报中 59 提出,我们不要进入任何细节的讨论。 显然,国务卿对我开始谈判贸易禁运问题 60 ,以及由此对我关于这个问题的建议感到十分焦虑。我也想让你知道,是国务卿让我问王他们到底指的是中国委员会禁运单上的哪些具体项目,关于这一点我在第999号电报 61 的最后一段说了。我告诉国务卿我很怀疑这样做的好处,但是我把它作为我自己想提出的问题包括在电报中了,这样国务院就可以随便评论它了。我已经与古坎德 62 谈了这个问题,但是他不愿参与有关的政策考虑。如果单从中国委员会的技术性的角度看,他不反对提这个问题。 在这里有古坎德和多尔蒂 63 告诉我关于对中国委员会贸易控制问题的方方面面,对我很有帮助,因为我不熟悉这个问题的细节。我想让你和沃尔特(此处沃尔特指沃尔特•饶伯森)知道,除了我在第999号电报中说的上述背景以外,以上只是反映了我个人的想法,而且我故意避免把我的想法告诉国务卿或是与他讨论这个问题。因为我想他会在他作出决定前征求你和沃尔特的意见的。我觉得我不应该借着我现在离他近的便利,在他没有看到远东司的意见的时候,使他对我的建议给予不应有的关注。这样做可能有点困难,但是我想让你知道,我对此牢记在心,因为我知道他会这样做。十分对不起,我的第999号电报可能与你的第1053号电报撞车了。我在星期六的早上优先发出了这个电报,所以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在你发出1053号电报之前没有收到我的电报。不过,我认为这个问题能找到出路的,因为国务卿昨天得到了我们各自的意见,而且他和赫尔曼一起拟定了关于这个问题给你的电报。64 我与国务卿和赫尔曼星期五晚上讨论的一个具体问题是,我告诉他,在我看来,按照目前我们与中方谈判的情况,我继续说只有中方在放弃使用武力问题上发表令人满意的声明之后,才能就“其他问题”进行卓有成效地讨论,这里的“其他问题”会被王理解为包括我们在台湾地区保留武装力量的问题在内。我告诉国务卿,我已经十分小心地避免说任何具体的问题,而是小心翼翼地坚持用“其他问题”的说法。王炳南也没有逼我在这个问题上具体说明“其他问题”包括什么,不过他可能会这样做。无论如何,我希望我心里清楚,如果我们得到了中方发表的令人满意的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我们是否允许把我军在台湾地区的存在作为“其他问题”中的一个加以讨论。当然,允许讨论这个问题并不意味着我们愿意同意他们的要求撤出台湾地区,或者接受他们的观点。不过,我说,如弗莱格所说,在我看来,这样做将意味着我们愿意认真地讨论问题,而不是简单地坐在那儿说不。我特别提到一个问题,即谈判我军在台湾地区的存在问题是否包括在双方共同同意的谈判范围之内,还是因为它涉及了中华民国的权利和利益,所以超出了谈判范围。 我认为,国务卿的观点可以概括如下:在目前情况下,我们当然不能,也不考虑从台湾地区撤出我们所有的武装力量。排除其他考虑,对于保持台湾的士气而言,即便是保留象征性的军事力量也是很重要的。不过,美国不愿意在前沿部署军队,除非我们估计某个特定的地区的安全形势特别需要我们部署力量,我们才会考虑。我们在朝鲜和日本削减武装力量的行动就反映了这样的政策。同样地,我们在台湾地区留有武装力量取决于我们对那个地区的安全形势的估计。如果中共明确地宣布在台湾地区放弃使用武力,或是表明他们的和平意愿,我们才可以考虑单方面削减我们在那一地区留有的武装力量。这纯粹是我们自己单方面的行动,不在任何意义上表明我们按照与中共达成的协议的要求行事。我们关于这个问题的决策不涉及任何中华民国的权利和利益,也不涉及我们与中华民国达成的协议。因此,我们按照上述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讨论”是允许的。 以上仅是我个人对晚餐谈话的重新组织。在谈话中,国务卿只是自言自语。我把这些传达给你。 今天国务卿去了马德里,他身上带着有关放弃使用武力问题的文件,其中包括国务院拟定的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草案。对中方草案中的一个问题,我不太明白我在与王的辩论中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是,他们草案的第4段巧妙地和小心翼翼地把争端局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国之间。这样,他们的提法就严格地属于双方同意的会谈范围内的议题。而我们想要的当然是他们放弃对中华民国,包括金门、马祖使用武力。我怎么在双方同意的会谈范围内为我们的这一立场寻找正当理由?这难道不是涉及中华民国权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的关系的问题吗?我想到的另一个问题是,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在它与美国之间放弃使用武力,那么,在美国武装力量还在台湾的情况下,他们怎么能进攻台湾而又不背弃他们放弃对美国使用武力的承诺呢?当然这不包括金门、马祖。对于他们提出的举行外长会谈的问题,我比较容易对付,因为他们试图把双方举行外长会谈作为他们放弃使用武力的先决条件的立场是站不住脚的。 我只能肯定一件事:我们有空间多进行长时间的讨论,在这个过程中,我将需要你能提供给我的所有意见。 您的忠实的阿利克斯 尤•阿利克斯•约翰逊   附言:65   我刚刚读了你给杜勒斯的第42号电报 66 ,并与赫尔曼简要地讨论了这份电报。赫尔曼坚持认为我不应该在这次会谈中提出对案,我们可以通过散发我们对放弃使用武力问题的最初讲话稿来反击第42号电报第2段提到的因素 67 。不过,因为国务卿在今夜很晚的时候才能回来,我们在明天早晨之前不能知道他的决定。68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49页-152页 92、胡佛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11月5日 1136.   关于你的1048号电报。69 我们觉得重新拟定的草案太冗长,为各种不利的解释和含义打开了方便之门。我们也质疑放弃最初关于分别发表单方面声明而采取发表联合声明的形式是否明智。对各段落的意见如下:   第2段不好,因为这段话使美国处于公开默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持有任何政策目标,尽管我们认为这些目标对自由世界的生存是不利的。对我们来讲,我们不能接受,甚至不能阴晦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有诸如颠覆自由政府的政策目标。   第3段关于放弃使用武力不涉及第三方的说法会被认为是让共产党自由进攻沿海岛屿,而《共同防御条约》没有包含这些岛屿的防御。   第4段为共产党坚持说因为台湾问题是内政问题,这一条不适用于台湾,提供了漏洞。   第5段含有太强的暗示,即,如果共产党方面放弃使用武力,美国愿意与之进行深入的谈判的。   第6段和第7段中用了“当这危及世界和平时”的话,又为共产党争辩说台湾是内政问题,危及世界和平的惟一威胁是美国在台湾使用武装力量提供了漏洞。   我们认为,我们应该努力用简单的措辞是中共明确无误地表明不在台湾地区使用武力的态度。他们显然是在寻求用不能捆住他们手脚的无意义的措辞。如果必要的话,我们宁愿正视他们拒绝达成清晰的声明的事实,考虑到后者会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认为是合理的,也不愿意达成一个使他们可以回避执行的含糊其词的协议。   基于杜勒斯的第42号电报的第3段 70 以及上述考虑,我们认为草案应该包含迄今为止最令人满意的国务院第915号电报的内容 71 。如果你认为它太赤裸裸了,你可以在前面加上一个前言,说明所有文明国家都遵守的总的原则,但是不要用王炳南草案中引用的联合国宪章的语言。我们很想听听弗莱格对这个电报的意见。   把这份电报给国务卿看。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62页-164页 94、尤•阿利克斯•约翰逊致国务院 日内瓦,1955年11月8日 1099.   下面是根据国务院第1136号电报意见的精神重新拟定的放弃使用武力声明的草案。按照国务院的观点,这份草案已经得到了弗莱格和国务卿的同意。我希望我能在星期四的会谈中提出这个草案。   1、在谈判双方有争执的实际问题的过程中,美利坚合众国大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表示两国决心双方间的分歧将不导致武装冲突。   2、他们认识到,使用武力实现国家目标不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和宗旨,也不符合被普遍接受的国际行为准则。   3、他们进一步认识到,对于公正解决争端或者将要导致和平破裂的形势来讲,放弃威胁或使用武力是至关重要的。   4、因此,在不损害各方用和平方式实现其政策的情况下,他们同意宣布如下声明:   5、王炳南大使通知尤•阿利克斯•约翰逊大使:   6、一般来讲,特别是对于台湾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弃使用武力,单独的和集体的自卫除外。   7、尤•阿利克斯•约翰逊大使通知王炳南大使:   8、一般来讲,特别是对于台湾地区,美利坚合众国放弃使用武力,单独的和集体的自卫除外。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65页 99、胡佛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11月15日 1247. 对11月17日会谈的指示。 1、关于放弃使用武力问题:赞同你在按照你的1140号电报 72 的第6段和第8段完全坚持我方的坚定立场的同时,同意考虑按照国务院的修改充实我们的声明草案。反驳王炳南关于美国“武装侵占”台湾的指控,按照国务院的第996号电报 73 重申美国的立场。与王炳南强有力地说明中方的立场一样,你要毫不犹豫地强有力地说明我们的立场,但是指出,如果双方接受不用武力解决分歧的原则的话,观点的冲突不会变成武装冲突。   2、关于履行协议声明的问题:同意你的观点,我们的重点应该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履行他们释放美国人的清楚的承诺,第二才是强调欧念儒的困难。国务院将从英国人那里得到关于北京情况的最新进展,我们会在晚些时候给你发出指示。74   3、关于贸易禁运问题:同意你的1140号电报的建议。75   4、关于军事人员失踪的问题:国防部已经请求UNCMAC再次提供名单。由于还没有得到UNCMAC的答复,你这次会谈时应该去掉这个问题。   把本电报给国务卿看。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73页-174页 101、兰金致国务院 台北,1955年11月17日 463. 以下是中华民国外长叶公超今天上午10点半交给我的,17日叶公超致杜勒斯国务卿的信:   “亲爱的国务卿先生:   我们政府很关注在日内瓦会谈中关于平民遣返问题的谈判的最新进展,特别是据报道,一般来讲放弃使用武力,尤其是在台湾地区放弃使用武力,美国愿意就此发表协议声明,作为与中共发表同样的声明相应的行动。   我们有理由认为,这样一个声明,即便是由双方单方面发布的,也将不可避免地被共产党人和中国大陆以及整个自由世界的人民看作是美国走向承认中共政权的一步。这个声明将在国内外提高北平政权的声望,损害中华民国的国际地位。它还会损害在台湾和国外的自由中国人民的士气,特别是损害中华民国的战斗力,而战斗力本来已经因为开启日内瓦谈判受到了不利的影响了。   美国明确地在台湾地区放弃使用武力,将似乎暗示,美国曾经在这一地区侵略性地使用过武力,而且也将证实共产党多次重复的指控��他们指控美国已经侵略了台湾。这将实际上等同于承认美国方面对现存的台湾海峡局势负有同等的责任,而这个责任本来完全应该由中共承担。   可以回想周恩来在1955年7月30日所谓的人民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用长篇幅论述了用 ‘和平方式’而非战争或武力方式 ‘解放’台湾。显然,几个月来,中共一直在等待机会向美国提出政治解决台湾问题的建议。我们估计,在日内瓦的中共代表会同意美国提出的放弃使用武力的建议,从而开启政治解决台湾问题的谈判。   根据上述情况,中国政府强烈希望,美国政府不要作出上述关于协议声明的安排,而且美国政府应该拒绝由中共提出的任何经由谈判政治解决台湾问题的建议。任何关于这类建议的谈判都将严重影响中华民国的权利、要求和核心利益。”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75页-第176页 102、杜勒斯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 (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11月19日 1281. 对11月23日会谈的指示。 1、关于履行协议声明的问题。承认他们又释放了3名美国囚犯, 76 但是强调其余的14名美国人没有获释,我们继续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履行承诺迅速允许他们回国。通知王炳南我们也关注英国代办仍然不能在这些囚犯身上发挥他的作用的事实。14人中的13人还没有写信给代办,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囚犯与英国代办进行联系负有特殊责任,那么如果他们没有写信给代办只能被认为是中国不让他们写信给英国代办。想象一下,任何一个被关押在监狱里的人,如果他有机会写信给代办,但是他并不寻求充分利用代办的努力以去除妨碍他自由的阻碍,那将是多么荒唐的事。(我们认为应该把这一点记录在案。)   要求代办只能根据针对亲属的探视规定与美国人谈话,这样做是专断的和不合理的。这显然是企图挫败协议声明的目标。在美国的中国人与印度人联系的自由没有受到丝毫的限制,按照协议声明的规定,如果中国人请求印度人帮助,印度人与中国人谈话的自由也没有受到任何限制。   美国不能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副外长的观点��被监禁的美国人不涉及离境遇到阻碍的问题。(国务院第1248号电报 77 )不言而喻,监禁就是阻碍离境的不争的形式。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誓美国人可以迅速回国到现在已经有两个多月了,很明显,美国人离境遇到了阻碍。   给你看的信息:我们要求欧念儒在北平阐述上述观点。 78 如果英国人同意,就用上面的段落,最好在不迟于11月22日的时候用。 79(结束给你看的信息)   2、关于放弃使用武力问题,按照你在1200号电报的第39段和40段的建议, 80 继续强调,王炳南已经与你达成共识��政策分歧不应该导致战争,双方应该发表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 81 国务院赞赏你在1200号电报中的论证,国务院认为你应该坚持这一总方针。   3、国务院对王炳南上次会谈时没有提出禁运问题感到困惑。我们想知道你对其原因的分析。   4、重要的是,得使会谈一周不超过一次。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77页-178页 108、杜勒斯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11月29日 1329. 关于12月1日会谈指示。 1、关于协议声明的履行问题。如果在会谈时情况合适的话,你要使王感觉到从上次会谈到现在为止事态没有任何进展。没有额外的美国人获释,英国代办也没有再收到任何被监禁的美国人的信。美国政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理由地拖延履行协议声明规定的明确承诺表示严重关注。举Bradshaw的例子 82 说明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拖延给个人生活带来了多少艰辛。   2、关于放弃使用武力问题。尽管王炳南上次会谈时的强硬立场可能预示着会谈的中断,或是重新诉诸公开声明,我们仍然认为,这可能是中共蓄意的施压策略,想看看我们到底会不会在我们的草案上让步。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这个时候中断谈判或是诉诸公开声明,对他们并不利。我认为,我们至少应该在下一次会谈中再坚持一次我们的草案。王对我们的草案的惟一批评是它预先排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台湾地区使用武力的可能性,而这一点是我们提出的任何草案都必须坚持的。   你应该按照你在1214号电报 83 中提出的建议谈判,强烈抨击他的立场中最后通牒式的说法。(不要提出修订的草案 84 )你可以用他们的草案作为谈判的底本,但是不能同意他们的立场。通过积极地试探他可以知道他在这个问题上是否有谈判余地,这对我们来讲可能会有用。强烈指出他的草案的基本缺陷,就是它没有把放弃使用武力的原则运用到台湾地区。你在上次会谈时的论证很出色,你应该继续按照这个总的方针谈。   你可能想指出,王企图把台湾问题分成两个问题。(你的1215号电报的第46段到第48段 85 )他声称台湾问题的一方面是内政问题,它只涉及共产党和国民党两家,而且他坚持说他们有完全的自由在这个地区使用武力。他声称问题的另一方面,他定义为国际问题,是中共与美国之间的争端问题。对于后一方面,中共愿意放弃使用武力。通过这一说法,中共企图寻求剥夺宪章承认的固有权利,即,美国在集体的自卫行动中使用武力的权利,而同时,中共却可以在他们想要的时候,自由地使用武力拿下台湾。共产党的这一策略旨在利用美国对放弃使用武力解决争端的虔诚信念绑住我们的手脚,同时保留他自己在想要夺取台湾的时候,随便使用武力的权利。这完全破坏了我们寻求发表对台湾地区放弃使用武力声明的想法,我们不是把这个声明当作一个口头的表示,而是要在事实上消除在该地区爆发武装冲突的威胁,从而使双方关于其他实际问题的谈判能有所进展。   关于你的1216号电报,国务院正在考虑在下次的会谈中提出修订的草案的可行性,如果提出修订的草案对先行阻止会谈中断至关重要的话。无论如何,任何变动了的说法都不一个影响我们的基本立场,即,双方必须在台湾地区放弃使用武力,不做到这一点,就不可能使其他问题的谈判取得成果。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89页-191页 109、杜勒斯致所有驻外使团的指示 华盛顿,1955年11月30日 CA-4199 内容:美国与中共日内瓦会谈的背景材料   下列关于美国与中共的日内瓦会谈的背景材料,应该适用于你们在保密的基础上与你们被特命派驻的国家的高级官员谈话中使用。国务院特别希望消除关于日内瓦谈判是美国承认中共政权的前兆的猜测。   最初的协议是会谈首先谈平民回到各自的国家的问题,然后再谈“其他有所争执的实际问题”。9月10日,两国大使发表了协议声明,在协议声明中,中共宣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愿意回国的美国人有权回国,而且,中共发誓它将采取“进一步的适当措施”,从而使美国人可以“迅速行使他们回国的权利。”协议声明还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美国人认为他们回国受到阻挠的,可以请求英国代办处代表他们进行抗议。美国就此也发表了相应的声明,宣布在美国的中国人如果愿意就有权回国,如果他们认为他们离境正遭到阻挠的话,他们可以向印度大使馆提出请求。   从发布协议声明到现在为止,被监禁在中共监狱里的19名美国人中,只有5名已经获释。美国不但在日内瓦会谈中继续要求中方履行诺言,而且通过英国驻北京的代办处要求中方释放其余的美国人。中共不履行自己的承诺,允许美国人“迅速”回国,已经引起了美国政府的严重关注。   美国对要离开美国的中国人没有设置任何障碍。就国务院所知,没有任何声称要回国的中国人遭遇到阻挠,而且印度使馆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就此类案件提出任何抗议。   在第二项议程的谈判中,中共方面要求美国取消对其的经济禁运,并要求我们与之达成举行外长级会谈的协议。美国要求中共发表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要求中共说明在朝鲜战争中失踪的450名美国军事人员的下落,还有关于我们有证据证明中共可能已经掌握情况的人的命运。   会谈已经集中在放弃使用武力的问题上。美国提出,双方就一般来讲,特别是对于台湾地区放弃使用武力发表相似的声明。目的在于消除在台湾地区爆发战争的危险性。中共方面已经表明他们愿意发表一个一般性的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但是到目前为止他们强烈反对我们要求他们把这一声明适用于台湾地区。他们坚称,台湾问题是内政问题,拒绝考虑限制他们认为是统治台湾所需的自由使用武力的任何建议。他们要求美国从台湾地区撤出武装力量。美国正在继续努力使他们修正他们的态度。   对于中共提出的举行更高级的会谈的建议,美国的观点是,大使级的会谈是适当的。在中共允许所有美国公民离开中国,宣布在台湾地区放弃使用武力,解决所有其他有所争执的实际问题之前,我们不会考虑任何举行更高级会谈的建议。   在目前为止,基本上还没有讨论经济禁运问题和失踪军事人员问题。   美国向中华民国政府保证,美国不会在日内瓦讨论任何涉及中华民国权利、要求和核心利益的问题。,美国没有像新闻界传播的谣言那样,进行任何关于承认共产党中国和使之进入联合国的讨论。会谈被严格地限制在上述段落里提到的内容中。   相似的指示正在被发往下列领事机构:阿尔及尔、奥克兰、孟买、加尔各答、?达卡、?美因河上的法兰克福、日内瓦的约翰逊、热那亚、汉堡、香港、伊斯坦布尔、耶路撒冷、神户、吉隆坡、拉合尔、马德拉斯、棉兰、墨尔本、米兰、蒙特利尔、慕尼黑、那不勒斯、名古屋、那霸、巴勒莫、槟榔、圣保罗、新加坡、斯图加特、苏腊巴亚、悉尼、多伦多、突尼斯、温哥华、广岛、萨格勒布。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91页-第193页 111、尤•阿利克斯•约翰逊致国务院 日内瓦,1955年12月2日 1241. 1、我认为昨天的会谈反映出北平策略的变化,需要我方作出相应的决策。无论他们是出于什么动机,他们的草案几乎完全符合我曾经持有的立场。   2、他们接受了放弃使用武力的概念,同意明显是无限期地进行谈判,这些行为可能部分地由于北平估计到这些行为将会在台湾和我们的盟友中产生反响。他们推迟提出举行外长级会谈的建议,可能是由于我们在目前阶段坚决反对他们的这个建议,还可能由于他们没有得到莫洛托夫的支持(麦克米兰和尼赫鲁也没有支持),还可能由于他们认识到他们在用逼迫别人就范的方式在这个问题上提出要求的公开立场并不妙。我认为国务卿与吴努的会谈内容无疑已经散布出来,也起了重要的作用。   3、无论如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提出的草案已经非常接近我在以往的会谈中坚持的论点。因此,他们有理由期待我们原封不动地接受他们的草案。如果我们不接受他们的草案,他们就会在公众面前占据一个强有力的谈判地位,而且如果他们认为对我们施压有利的话,他们可能会毫不犹豫地公开会谈情况。   4、一个问题是,在到目前为止的谈判情境下,美国是否会承诺讨论某种形式的“缓和和消除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问题。不管怎样,拒绝承认进行过这些讨论将使我们难于对公众辩护我们的立场,而且会支持他们提出的举行外长级会谈的要求。如果接受他们的草案,就会使我们与中华民国的关系更加紧张,但是可能这种紧张会比举行外长级会谈引起的紧张要程度要轻。也许我们可以在一般性讨论中找到至少是暂时取得主动态势的,我们能提出的议题或是我们能采取的单边行动。   5、另一个问题是,为了使会谈继续下去从而推迟认真对待棘手的台湾问题,我们有什么其他议题可以提出来。现在剩下的就是贸易问题了,如果我必须继续表明我们对禁运问题的坚定立场,那么这个问题也就没有什么谈判的余地了。尽管在发布放弃使用武力声明之后就立即降低中国委员会的禁运水平可能是一个有助于谈判的行动,但是这个行动并不能对在会谈中如何谈判其他议题起到大的作用。   6、根据上述判断,我既需要得到国务院关于会谈的指示,而且如果可能的话,需要告诉我我们对未来会谈进程的设想是什么。   7、至于王提出的草案,我认为,情况预先排除了我提出新的对案或是收回我提出的第一个草案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我本应该清楚地了解我们是否愿意接受经我们修改或未经我们修改的他的草案。我不一定要在下次会谈中对他们的草案表示赞成,但是我希望避免采取任何需要我在今后撤回的立场。   8、至于他的草案,我认为,主要问题是,我是否应该逼他们特别提及台湾。我认为,从我们与中华民国的关系的角度和我们与中共讨论台湾问题的限度出发,有很多理由取消在声明中具体提到台湾。与这个问题相关的问题是,我们是否准备把任何这类声明看作是主要的法律和政治声明。尽管现在草拟的声明可能会在台湾问题上留有法律的漏洞,不过,如果把它当作政治声明来看的话,我认为,北平绝难在发布这个声明之后又转过来以声明的文本为理由为自己进攻台湾寻找正当理由。从世界的角度来看,无论敌友,都认为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争端在台湾地区。   9、对于王的草案的第二段,需要注意的是,中方草案的原始字面译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利坚合众国“决心,他们应该通过和平谈判解决两国之间的争端,而且将不诉诸任何(所有)威胁(恐吓)使用军事力量。”(中方草案文本中这一段和最后一段的有效文字将用另一个电报传送过来)这一措辞当然比王交给我的英文译文要强烈和偏向的多,谈判与放弃使用武力问题之间没有任何条件关系。   10、因此,我认为,无论国务院对具体提到台湾采取什么样的观点,我可以而且应该在下次会谈时,试探在英文本中用“而不”代替“而且”。王可能不会抓住这一点不放,但是如果他们同意我们修改的英文译文,我们是否准备接受他们的草案,这个问题将不可避免地浮出水面。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199页-第200页 112、谈话备忘录,国务院,华盛顿, 1955年12月6日   内容:中共进攻沿海岛屿和台湾的能力   参加者:中华民国国防部部长余大维将军、中华民国驻纽约联合国军事参谋委员会的代表胡Shai-Lai将军、国务院负责远东事务的助理国务卿饶伯森先生、远东事务副助理国务卿西博尔德、中国事务科科长麦康瑙吉   在与老朋友饶伯森先生互致个人问候之后,余大维将军说,他到美国的主要目的是进行治疗。他的半边脸现在还是处于面瘫状态,那是摘除肿瘤的手术的不良后果,他一直感觉不好。他将要去位于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医学中心作进一步的诊断。他期待在诊断以后进行治疗,在1月中以前一直呆在美国。在以后的几周里,他可能会时不时地出现在华盛顿的磋商会谈中。他说胡将军将呆在纽约,1月15日以后将可以代表他。   余将军要求饶伯森先生向他通报他应该知道的最新消息。他说饶伯森先生被中华民国政府看作是中国最好的朋友,饶伯森先生的观点会受到很高的评价。   饶伯森先生交给余将军一份关于约翰逊与王炳南在日内瓦会谈过程的简要介绍,强调说,(1)美国没有与中共做任何“交易”;(2)不会讨论任何涉及中华民国权利和利益的问题;(3)绝没有任何程度地对共产党中国的外交承认或是暗示;(4)美国反对共产党中国加入联合国的立场是坚定的;(5)美国在会谈中的惟一目的是使美国侨民或是,得到中共承诺遵守放弃使用武力的原则,这一原则是美国已经承诺并愿意不断重申的。他提到了中共方面拒绝履行关于平民回国的协议声明的承诺的臭名昭著的行为。   饶伯森先生也提到我们关注,如果中国政府明显地想阻挠即将在联合国安理会讨论的18国代表权问题 86 的通过,中国政府的国际地位可能会受到严重损害的事实。他向余将军保证,美国也反对共产党卫星国加入联合国,但是美国不愿意行使否决权阻挠联合国大多数成员国对代表权问题的意愿。   余将军对饶伯森先生告诉他情况表示赞赏。他的领域是军事而非外交。他想交给饶伯森先生一份内容是关于中共在福州-厦门-?地区部署军事力量的发展情况的报告,此前,他在11月30日已经把这份报告交给了参谋长联席会议。87 他说,作为一名从哈佛毕业的学逻辑的学生,他一直避免预测谁都拿不准的中共意图。不过,很多情况说明,中共增强了在华南的军事力量,从这些迅速增加的军事力量来看,可以合乎逻辑地得出肯定的结论。   他拿出了一系列航拍到的厦门市的照片,还有一些在福建省内正在建造的各种新的空军基地的照片。他指出,该地区的军事集结的迹象就在厦门港的背后。他说,新建的空军基地不仅仅是用于飞机降落的地带,而且是被装备成用来对付轰炸直升机和战斗机的战场。他说中共在华南建造这些新的军事设施需要很大的努力和经济开支。中共正在放弃在西部中国(甘肃)和北部中国使用这些资源,而那些地方才最需要中共推动工业发展计划。他认为,中共绝不会无理由地付出这么沉重的代价。显然,中共对倾注这么多的资源加紧华南的军事集结是有所考虑的。这不是白花功夫。他和饶伯森先生都很了解周恩来。他们都能猜到共产党心里想的什么。这可能仅仅是虚张声势的恐吓,但是也可能不仅仅是虚张声势。我们有必要把我们的估计建立在如下的假设上,即,花这么大代价增强的实力不会被浪费,一定是要使用的。   余将军说,在沿海岛屿和台湾的射程之内的共产党的新的空军基地现在正在建设中,就目前看到的而言,全部竣工以后总数可以达到10个。他说,共产党的计划要求他们每个月要有一个新基地竣工。   然后,余将军拿出了一张他在金门捡到的共产党军队扔下的未爆炸的弹壳的照片。他说,炸弹的型号明显说明这只炸弹是苏制的。毫无疑问,是苏联支持中共,并向其提供军事机器。   饶伯森先生说,我们早就设想到了这一点,这个情报没有什么惊人之处。   余将军说,中共已经在金门的炮火射程之内部署了苏制6英寸的火炮。共产党正在建造从厦门到Tateng的桥梁,使他们能加强对金门的炮火压力。   余将军说,他估计中共将会在明年六月发动对沿海岛屿的大规模进攻。他觉得,共产党的逻辑可能是使用他们新建的基地,猛烈地从空中轰炸金门和马祖。余将军说,在那种情况下,他觉得中国政府回击中共进攻的紧迫任务就是摧毁发动这些空袭的基地。他说,“我不能容许我的军队在没有掩护的情况下守卫岛屿而伤亡。”他说,如果共产党对沿海岛屿进行空袭,中国政府将正式请求美国同意他对中共的有关基地进行报复性空袭。   他评论说,中国政府认为,中国对中共在Tateng或其他沿海岛屿的阵地的进攻不需要美国的同意,因为中国需要美国同意的义务只限于进攻大陆。   他认识到,在金门和马祖受到攻击的时候,唯独美国可以决定如何采取行动。他明白,《共同防御条约》并没有规定要保卫沿海岛屿,因此,美国没有义务保卫沿海岛屿。不过,他个人的观点是,最明智的作法是,总统动用1955年1月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的联合决议赋予总统的权力,论证沿海岛屿是“与保卫台湾相关的地区”,从而宣布美国将对回击中共对这些岛屿的进攻提供必要的协助。他觉得,美国事先发表这个声明将能阻止共产党的进攻,而且能“稳定整个远东地区的局势”。实际上,这是美国能采取的最谨慎的办法了,否则就等于鼓励共产党发动进攻,那样的话,美国就不能控制局势的发展了。他觉得,一旦他的政府被迫反击针对金、马的空袭,“敌对情绪就有可能扩散开来”。共产党无疑会认为必须对中国政府的反击作出回应,他们会袭击台湾的空军基地,没有人能预测这个连锁反应什么时候才能终止。他希望美国把自己与不使金门、马祖落入共产党手中的事联系起来,因为这样做将是预防出现上述危险性大的突发事件的最正确的手段。余将军对饶伯森先生只有15分钟听取他的汇报表示遗憾,他说,他希望在他从医院返回以后能继续详细汇报情况。   饶伯森先生说,他已经知道了中共迅速进行军事集结的恼人事实。他前天已经与雷德福上将讨论了这个问题。他也认为,这是中共集结军事力量所蕴含的危险暗示,比如,在这方面,中共正在建造通往厦门的铁路。饶伯森先生强调说,沿海岛屿没有也不可能被包括在《共同防御条约》的范围之内,因为没有研究表明沿海岛屿的防御对美国的安全至关重要。只有总统才能作出决定,行使国会联合决议赋予他的权力。   饶伯森先生回忆说,对于沿海岛屿的问题,中美政府或多或少地持着相反的立场。回溯到1952年到1953年,那时候,中国政府没有兴趣保卫沿海岛屿,而美国政府鼓励中国政府加强沿海岛屿的防御工事,并对此进行了援助。现在,我们怀疑沿海岛屿的战略重要性,而中国政府决心不惜任何代价守住未被共产党占领的岛屿。尽管我们去年一月已经向中国政府建议撤出大陈岛屿群,因为我们认为这些岛屿没有战略重要性,而且由于与台湾距离太远也守不住,我们还是尊重中国政府占据金门和马祖的愿望。日内瓦大使级会谈就是为了限制中共发动任何危及沿海岛屿安全的军事行动。因此,我们觉得会谈符合我们和中国政府的利益。饶伯森先生说,他希望他回到华盛顿的时候再次见到余将军。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201页-第205页 113、杜勒斯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12月6日 1352. 关于12月8日会谈的指示。 1、国务院用另一份电报 88 传给你英国人与我们联系的信件文本。这封信叙述了共产党没有把Bradshaw博士的信交给英国代办处的情况,以及英国对此事的抗议和英国对下一步行动提出的建议。   2、你应该强烈抗议共产党又不履行协议声明,要求他们采取措施表明他们是忠实的,他们打算履行他们的承诺和公开声明。   3、你要指出,关于拟议的发表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的问题,我们双方总的来讲已经同意放弃使用武力,而且双方看起来都愿意在就此达成合适的声明的问题上,会谈有所进展。我们将在后面的会谈中进一步评论王的建议,但是在第一个发表的公开声明被践踏的时候,拟定第二个公开声明是完全不现实的。只有当共产党表明他们正着手履行公开声明,或是他们打算开始忠实地履行已经达成的关于使平民迅速回国的公开声明,才能使关于放弃使用武力问题的谈判有现实的进展。   4、关于放弃使用武力的建议问题,国务院用另一份电报发给你我方关于这个问题的观点,以及如果适当的话,在后面的会谈中可以提出的修订文本。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205页-第206页 114、杜勒斯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12月6日 1353. 国务院第1352号电报 89 的第4段。国务院对在12月8日以后的会谈中,作为适当的议题,提出放弃使用武力问题的观点如下:   1、关于放弃使用武力问题。尽管王提出的新草案表明他们从要求举行外长级会谈的最初说法有所后退,但是这个草案仍然回避了明确地宣布一般来讲,特别是对于台湾地区放弃使用武力,这样就使中共可以自由对台湾和中华民国使用武力。美国军队根据条约义务采取的任何后续防御措施,都将被视为是美国违反对共产党放弃使用武力的承诺,以及根本就不存在的共产党对美国和台湾不使用武力的承诺。   2、为了防止共产党方面事后声称他们的声明不包括对中华民国和台湾放弃使用武力,我们必须坚持,他们的草案按照我们的草案那样,必须包含地理概念。因此,国务院在共产党方面的草案中加入了适当的语言,以包含这一点。(见国务院第1354号电报 90 )   3、你将注意到,我们的修改是把在台湾地区放弃使用武力与美国和中共将和平地解决它们之间的争端分开来写。我们想力图避免暗示美国将与中共谈判诸如台湾的地位或者我们与中华民国的关系等问题。我们当然不可能同意使用任何束缚我们,使我们谈判涉及中华民国权益的问题的措辞。在适当的时候,你应该说明,美国将不会在中华民国不在场的情况下谈判此类问题。你也应该在适当的时候阐明美国不承认共产党政权的立场。   4、尽管如你的第1241号电报 91 的第8段说的那样,就共产党方面12月1日提出的草案达成共识并公布它,将增加共产党在未来诉诸武力的困难,但是这样做即便是对共产党有制约的话,也不会比共产党按照现在的方针继续参加谈判对共产党构成更大的威慑。而且,尽管这个声明没有使他们付出任何东西,但是发表这样的声明将被视为是共产党方面作出的让步,美国将受到作出让步的强大压力。   5、正如你的1241号电报的第3段指出的那样,存在着共产党公布他们12月1日提出的草案的危险。如果他们真这样做了,那么我们就尽可能明确和简洁地指出他们草案的缺陷,并指出,他们拒绝接受我方的修正草案说明他们是想自由地对台湾使用武力来反击他们。实际上,这个草案使共产党能自由进攻台湾和中华民国,同时阻止美国履行他的条约承诺援助中华民国政府,和在单独和集体的自卫中使用武力。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强有力的立场,因为中共不接受我们的修正案等于是中共宣布如果他们决定使用武力,他们就可以使用武力。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206页-第207页 115、杜勒斯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12月7日 1355. 关于你的1260号电报。92 1、国务院不打算要求你强调协议声明问题中的美国人的“福利待遇”问题。你应该像过去一样继续强调共产党不迅速释放美国人,用Bradshaw的案件作为一个显眼的例子来阐述中共不但不履行协议声明,而且拒绝传送信件。你可以指出,这种情况迫使我们得出结论,其余被监禁的美国人也受到象Bradshaw一样的待遇。   2、国务卿认为,对共产党不履行他们的承诺表明更强硬的立场的时候到了。达成协议声明已经3个月了,19名被监禁的美国人中只有3名获释。王对我们每周的抗议已经习以为常了。向他证明我们对此事是认真的最好办法是在一次会谈中单独集中谈这个问题,用你的政府指示你提出抗议来谈。   3、在会谈之前或是会谈的同时释放Bradshaw都不能改变形势。这并不能证明中共已经执行了协议声明,而只能说明因为事实被揭露出来,中共在这个案件上履行了承诺。当然,Bradshaw案件只是一个证明共产党仍然监禁其余的美国人的行为的好例子。你可以指出,华盛顿对此事强烈不满,政府给你的指示是让你在这次会谈中专门谈判这个问题,对放弃使用武力问题的谈判是否能取得进展取决于忠实地履行已经达成的协议声明。   4、尽管上述策略可能不能立即帮助Bradshaw,我们的结论是,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必须记住,已经过去90天了,到了采取更强硬立场的时候了。   5、重要的是,你要表明,共产党对第一个协议声明的履行情况与我方参与第二项协议声明的谈判之间有密切的关系。关于这一点,你在陈述中要重点强调出来。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208页-209页 119、尤•阿利克斯•约翰逊致国务院 日内瓦,1955年12月9日 1272. 1、特别是由于王在上次会谈时清楚地承认我们在台湾地区的争端的国际性质,我仍然认为,作为一个政治文件,王12月1日提出的草案几乎与任何能威慑中共进攻台湾和沿海岛屿的文件大致相同了。不过我认为,我能够而且应该通过在以后的几次会谈中陈述和讨论我的第1271号电报 93 中夹带的草案,彻底试验王炳南的立场。   2、关于国务院的第1353号电报,94 它第1段的第2句提到的由于根据我们与中华民国的防御条约我们采取的防御性行动,随之而来的可能会有中共武力进攻中华民国的行动,所以,我认为中共不能为其使用武力寻找出正当理由。简言之,我看不出王的草案怎么会束缚我们的防御性行动。   3、我认为,看来重要的一点是,只要有任何含有明确的或暗含寻求和平解决争端的承诺的声明,那么中共就会声称我们没有寻求搞坏声明的解决,使他们团结起来。王在昨天会谈中的发言比以往任何一次会谈都更明确地带有这个暗示。这就是我认为为什么要在草案的第2段用“而不”代替“而且”的原因之一。   4、另外一点重要的是,只要声明包含“威胁”这个词,中共正在试图确立如下的立场,即,他们通过放弃“威胁”,使我们被迫要从台湾地区撤出我们的“造成威胁”的军事力量。当然,他们也将继续对“武力”问题类似的立场。也就是说,美国在台湾部署军事力量就是美国已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使用了“武力”。不过,我觉得,我对付这个问题要比对付我在上面的第3段说的问题容易得多。   5、国务院的第1353号电报的第4段的第1句,我看不出在发表某种声明和“继续按照目前的方针参加谈判”之间我们可以有什么必然的明确选择。因为我以为中共至少目前还想继续现在的会谈,所以我看不出我们怎么能推断他们将无限期地保持这种愿望,如果他们觉得他们得不到任何回报的话。一个实际的困难是,目前会谈的发展趋势是,它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出现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谈判的情况了。   6、当然,按照我的第1241号电报的第4段和第5段 95 说的那样,同样的问题也会出现在发布任何一种声明之后。   7、我完全理解国务院第1353号电报的第3段阐述的总原则,我将在适当的时候陈述它。96 不过,问题出在实际应用上。比如,国务院是否认为,在会谈中讨论我们在台湾地区的军事存在是在这些总原则的范围之内?或者这个问题是一个有益的议题?当然我不会在没有国务院的具体指示前对中共承诺讨论任何附加的议题,但是,国务院对这个总领域里的问题背景指示将是十分有用的。   9、对于国务院的第1353号电报的第5段,我质疑这样的公开立场的力量到底有多大,特别是在国外,情况会怎么样。而且我质疑,我们是否总的来讲接受这些话的逻辑,特别是倒数第2句话。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218页-220页 120、饶伯森致杜勒斯的备忘录 华盛顿,1955年12月12日 内容:对与中共进行的日内瓦会谈的指示 1、我们建议指示约翰逊在下次会谈时,把他的发言再次局限在中共履行协议声明的问题上,并请求休会直到1月5日或12日。我们的理由写在给约翰逊的电报的草案第4段里。(附件A)97   2、约翰逊曾经提出过一个对王炳南的放弃使用武力草案的修正案,以便这个草案具体提到台湾地区,允许我们行使单独的和集体的自卫权利。(附件B)约翰逊提出的修正案看来我们可以接受,但是这个草案包含了王炳南首次提出的承诺,即,是否将通过和平谈判解决他们之间的争端。如果就这个草案达成协议,那么,共产党就将马上寻求把我们推到谈判台湾问题的谈判中,特别是谈判我们在台湾地区的军事存在问题。我们拒绝谈判这些问题就会给他们提供看来是合理的理由声称他们被骗了。    建议:   (1)直到共产党释放了14名美国人或是我们相信他们将获释之前,我们避免就放弃使用武力声明达成最后的协议;(2)如果就声明达成了协议,然后共产党就提出讨论美国撤出武装力量的问题,而我们的立场是我们不能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协议,但是我们的武装力量的分配将自然取决于台湾地区的军事形势,而且,到使用武力的威胁消除以后,我们会在我们部署军事力量的时候把这个情况考虑进去。如果共产党方面进一步要求讨论台湾地位问题及其相关问题,我们必须坚持的立场是,讨论这些问题影响到中华民国政府的利益,所以我们不能在中华民国政府不在场的时候讨论这些问题。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220页-第221页 121、杜勒斯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12月12日 1377. 对12月15日谈判的指示。 1、自从上次会谈以来,共产党方面没有采取任何履行协议声明的进一步措施,从这一点看来,你应该再次把你的发言局限在履行协议声明的问题上,强调指出关于放弃使用武力声明的讨论取得的进展令人鼓舞,但是共产党不执行早先达成的协议声明的行为阻碍了在这个问题上取得更大的进展。美国政府和人民不理解为什么共产党需要花超过3个月的时间采取“进一步的适当措施”使美国人“迅速”回国。你在上次会谈时的发言很好,可以作为进一步抗议的基础。   2、国务院同意你提出的对王炳南三个问题的回答。(见你的第1270号电报 98 )我们将与英国人磋商关于Miner的案件, 99 并给你建议。   3、你会谈时应该提出休会到1月5日,星期四,(如果可能的话到1月12日),因为圣诞节和新年的假期是星期天和接下来的星期一。   4、只给你看的信息。我们决定使用上述策略是基于以下考虑:a)随着时间的流逝,共产党方面不履行协议声明规定的承诺变得越来越臭名昭著,我们应该在这个问题上加强压力,以使美国公民获释,并避免给人以软弱的印象;b)我们认为共产党方面可能不会在这个问题上使谈判破裂,因为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是虚弱的。他们既没有忠实地履行他们的第一个承诺,也不愿意同意在台湾地区放弃武力。而且,联合国的形势正在发展,所以他们可能会犹豫是否使会谈现在破裂;c)在整个会谈过程中,放弃使用武力的问题已经充分戏剧化了,以致于它使他们比过去更难诉诸武力了。给你看的信息结束。   5、同意你在1271号电报中 100 传送的你对王的草案提出的修改文字。你不应该在下次会谈时提交这个草案,除非你认为对阻止会谈破裂绝对有必要使用这个草案。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221页-222页 123、杜勒斯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华盛顿,1955年12月20日 1410. 对12月22日会谈的指示。 1、你应该指出,由于他们在会谈中阻碍会谈取得真正的进展,像上周那样的公开阐述会谈情况的作法 101 不可取。提醒王,你要求中共不要发布声明,但是既然他们坚持要这样做,那么美国只好回应。你建议,讨论问题的地方应该是会谈中而不是在公共场合,希望在未来的会谈中能够遵守这个原则。   2、对Bradshaw获释 102 表示满意,并说希望这预示着其余的13名美国人能尽早获释。告诉王美国对于协议声明的履行问题的立场,在12月16日国务院的记者招待会中已经阐明了,现在没有必要进一步阐述这个问题了。说只有当囚犯被释放以后才有可能期待改善双方间的关系。   3、由于过圣诞节和新年的缘故,提出休会到1月12日。如果王炳南反对休会,你就指出他上次会谈中说他愿意考虑由于这个缘故的休会,并提醒他这些节日在美国的重要性。不要把问题逼到拒绝会谈的境地。不管他是否坚持不答应休会,尽管你可以说由于没有明显的进展,你将在布拉格,12月29日不能在日内瓦与他谈判。   4、国务院认为,形势对共产党现在中断会谈不利,因为联合国近来的情况使他们认为从他们的角度来看现在中断会谈是不明智的。所以,我们可以不冒严重的风险进一步在履行协议声明问题上压他们,期望在这个问题上有某些成果。Bradshaw博士的获释似乎就说明了这一点。Bradshaw的获释使我们有理由暂时放松对履行问题的压力,但是避免在下次会谈讨论其他问题是可取的办法,特别是因为王拒绝休会建议的强硬口气。   5、你可以告诉王,无论如何,在1月12日的会谈中,你会对他的草案进行评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6、如果王指控你关于“残忍和不人道的对待美国人”的抗议是美国误解了情况,你缘故告诉他我们指的是Bradshaw案件。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224页-第225页 128、杜勒斯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103 华盛顿,1956年1月9日 1465. 对1月12日会谈的指示。 1、我们认为下次会谈时,你一个回顾对放弃使用武力问题的讨论过程。这个回顾将有助于总结我们的立场以便记录在案,还有助于反驳过去几次会谈中王指控美国拖延会谈。   2、会谈一开始,你应该说,你现在正在考虑这个问题,只是因为在上次会谈中,你答应过评论共产党方面提出的反建议。要不是因为共产党方面在上次会谈以后发表了公开声明, 104 你可能在这次会谈中只对共产党误解协议声明和不履行协议声明提出抗议。关于这个问题,你将在以后的会谈中说。   3、你应该强调,是美国首先提出了放弃使用武力问题作为谈判的议题,并重复你在10月8日会谈中提出这个议题时的发言。 105 你指出你发言3周时间以后,共产党方面才在10月27日提出一个草案,106 这个草案不仅远不符合美国的建议,而且引入了一些不适当的观点。你应该指出,两周以后,11月10日,美国提出了一个草案,107 该草案包含了你提出这个议题时阐述的所有要点,以及共产党方面提出的草案中的合法的部分。这样一个草案应该被接受。你读一下这个草案。不过,这个草案并不为共产党方面接受,他们在间隔了3周以后,于12月1日提出了一个这个草案的对案。108 这个对案比他们提出的第一个草案有进步,但是没有符合我方关于声明将适用于台湾地区以及声明尊重合法的自卫权利的最核心的要求。   4、你应该避免把你的发言与王指控美国拖延会谈直接挂钩起来。你应该不采取守势,而是发起进攻,用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猛烈抨击他们。这个事实是,3个多月过去了,他们拒绝同意美国提出的一个合理的建议,该建议旨在避免在台湾地区引发敌对行动。   5、在你发言的最后说美国愿意作出进一步的努力,就这个问题达成协议,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你提出对共产党反建议的修正案,重复一下12月1日的反建议。然后,你提出国务院第1466号电报里传送的草案。109 这个草案与先前同意你使用的草案 110 大致相同,只有一点不同,这就是,B段中的“谈判”一词被“手段”替代了,这样可以拓宽含义和变通的余地。这个措辞与共产党12月1日提出的草案的第c段用的语言相同。   6、然后你应该开始论述履行协议声明的问题,强调指出我们强烈抗议共产党试图声称协议声明不适用于被监禁的美国人,你应该指出,他们的名字实际上就在双方面前,当关于他们迅速遣返的明确声明草拟并公开发表的时候,双方正在讨论他们的问题。这些被监禁的美国人实际上就是我们先前提出抗议的对象。你还要抗议共产党不遵守他们发表的声明,指出这不得不严重地影响到谈判是否成功的问题。显然,谈判取得进展取决于信守和执行已经达成的协议。   7、只给你看的信息。国务院第1455号电报中 111 有欧念儒关于从上次会谈到现在为止,接到5名被监禁的美国人的信件的报告内容。   8、国务院将用另外的电报 112 发给你用于回答共产党指控的刘勇明(音译)等案件的材料。   9、不要同意在1月19日以前进行下一次会谈。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256页-第258页 130、尤•阿利克斯•约翰逊致国务院 日内瓦,1956年1月13日 1366. 对昨天会谈的评论:   我认为,王炳南昨天会谈时无论是提出向外界开放会谈,还是说采取12月22日他们威胁的要单方面发表声明的行动,显然都是得到了坚定的指示,如果我们在实质上不接受他们12月1日的草案的话。   我认为,我们回顾放弃使用武力问题的谈判史,以及我们提出草案的修正案的形式,基本上可以迎战他们的策略,而且可以对他们关于第二项议程的公开立场的力量造成混乱和疑惑。直到会谈的结束有希望的时候,我成功地劝他不要坚持威胁向外界开放我们会谈或是诉诸公开会谈情况。   不过,我认为,他们可能意向性地接受在声明中具体地提到台湾,113 而不顾声明的确切措辞,这样他们能够得到的实质收获是,作为一个政治文件,它会使公众认为中共放弃使用武力扰乱现状。   下次会谈时谈判的立场有点儿混乱,1月12日会谈结束时最引人注目的是,王强烈拒绝考虑任何提及单独的和集体的自卫权利的文字,而我没有表现出任何可以不考虑按照这个原则拟定声明的意向。   王的立场可能的含义是,他可能愿意在1月12日会谈的末尾把他的立场带到虚拟地或是现实地威胁下次会谈破裂的境地,除非我们在“自卫”这句话上让步。可能这样做是出于谈判策略的考虑,希望在下次会谈以后能得到让步,或者,到下次会谈的时候,中共将看出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立场的虚弱,从而变化谈判的基础。无论如何,我也应该为突发真正的威胁作好准备。   因此,我赞赏关于下次会谈你们给我的指示。这一指示涵盖了是否在必要的时候,需要保持我目前的立场,即在声明中写入自卫权利这句话,直到会谈可能会出现现实的或虚拟的破裂。只有这样做,我才能彻底试探王在这一点上的立场的力量。同时,我不想因为王炳南威胁使会谈破裂就在这个问题上被置于似乎要让步的位置上。   关于履行协议声明的问题,王没有热情讨论这个问题(到下午几乎1点的时候才谈到这个问题)。他仍然按照我们熟知的说法回答这个问题,而且他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是漠然的。关于国务院的第1465号电报 114 的第6段的第1句话,我认为它很重要。特别是,在任何公开场合使人们注意到他们的立场,特别是王对我表达的立场很重要,因为我们关于这个问题的早些时候的意见交换比仅仅宣称协议声明不适用于被监禁的美国人要微妙得多。当时的立场是,“犯罪”的那些人与没有犯罪的人之间有“区别”。对于犯罪的那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协议声明正在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迅速”一词必须与他们“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挂钩来理解。这一点在1月6日北平的外交部发言人的声明中和我1月12日与王的交谈中都有说明。   我认为,对我们来讲,最好的谈判立场和公开的立场是,重申公众可以理解的简单的指控。指控中共没有根据9月10日达成的协议“迅速地”释放美国人,而不是使公众对被包括在协议声明之列的被监禁的美国人产生任何怀疑。   相关的信息是,昨天王炳南向我介绍了两名新的助手,分别是赖亚力 115 和王保碌(音译),代替林 116 和李 117 。(我在另一封电报中要求你们提供能得到的有关这两个人的生平资料)118。星期二的时候,我在布拉格的机场遇到了王炳南和王保碌,他们显然是从华沙来布拉格的?我们在同一架飞机上去苏黎世。王用他那有限的英语词汇主动热情地欢迎我,向我介绍王保碌。在机场等待登机的时候,我们进行了平淡的谈话。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267页-269页 131、杜勒斯致尤•阿利克斯•约翰逊(日内瓦) 日内瓦,1956年1月16日 1496. 对1月19日会谈的指示。 1、你指出,我方上次会谈时力图符合中共提出的草案的所有合法的内容,你已经提出了对他们12月1日的反建议的修正案。这个修正案没有改变共产党的草案的核心特征,但是,为了避免将来对范围和含义的误解,这个修正案加入了两个明确的内容:a)阐明这个声明适用于台湾地区,b)这个草案不否认双方固有的单独的和集体的自卫权利。   2、你可以提到上次会谈时王说共产党将愿意考虑在放弃使用武力声明中具体提到包括台湾地区,说这表明中方向前迈进了一步,现在只有自卫问题阻碍着我们就放弃武力声明达成协议。   3、你要坚持说,为了保护双方的权利,声明包括单独的和集体的自卫权利的条款是必要的。这不会不利于任何一方,因为这个权利是国际法长期以来一直承认的。联合国宪章的第51款明确地规定了这个权利。既然美国已经提出了这一点,如果美国现在同意把这一点从放弃使用武力声明中去掉,那么,就会被看成是双方放弃了固有的权利,美国不能同意这样做。你应该指出,正如你在11月10日的草案的中说的那样,这个声明不是旨在使共产党放弃用和平手段寻求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   4、只给你看的信息。你应该不放松这一点。国务院认为,共产党不可能在这一点上使会谈破裂,因为他们将发现他们很难在公众面前为他们的立场辩护。不过,即便共产党在这一点上使会谈破裂,国务院认为我们不可能向共产党的要求让步,因为这会被共产党宣称是美国放弃了在台湾地区行使集体防御的权利。而这确实是保护美国舰只和军队的权利和美国加入防御沿海岛屿的作战的权利,如果受到共产党攻击,美国决定自卫的话。119 结束给你看的信息。   5、你应该重申上次会谈用的论点,再次回顾谈判的过程,强调是美国提出讨论放弃使用武力的问题,而且美国的立场已经适合所有合法的共产党的建议。   6、对履行协议声明问题做态度强硬的发言,集中指出共产党方面没有迅速履行协议声明。用《巴尔的摩太阳报》上关于刘安华(音译)的文章,120 揭露共产党方面指控美国阻挠中国人离开美国的荒谬性。在没有证据表明有问题的个人被阻挠前往共产党中国的情况下,避免暗示美国有义务,或是有意调查王炳南指名道姓的单个的案件。王炳南不能提供这样的证据,就证明他的指控是无中生有。王的立场的虚弱性为你提供了主动抨击的机会,你要像你在上次会谈中那样主动抨击他们。   7、如果王重新提出要求把会谈内容公开,你应该说,到今天为止,会谈所取得的进展只要有赖于会谈是在私下进行的,把会谈的内容详细地公布只能是阻碍会谈取得成功。美国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隐瞒的,但是不希望把会谈从严肃的讨论变为舆论宣传的竞赛。   8、只给你看的信息。英国人从北平的官方得知王12月31日将在北平。      译自《美国外交文件》1955-1957年第3卷中国卷第269页-第271页    1 约翰逊8月4日从日内瓦致电国务院称,他确信,中国人并不真正期待王炳南8月2日提出的4点建议的第1点能有结果,倒是4点建议中的第4点可能是周恩来释放其余美国人的最小代价。约翰逊在电报中继续写道: “因此,在收到国务院第360号电报之前,我打算运用的策略是,严格按照国务院的指示,用正式的口吻提出一个关于代表权问题的建议,作为我愿意提出的我们政府考虑的东西,但是我向中方指出我觉得在中方对在华美国人采取进一步措施前,我不能提出这些东西。我希望这样做可以使我不必僵在某一点上或是在第4点上讨价还价,而是处于一个有利地位,把代表权问题作为诱饵掉在中共面前,以换取他们对在华美侨问题采取行动,同时避免一种危险,即,他们在代表权问题上达成协议的时候,宣布已经解决了平民回国问题。” “我还是认为这是应该在星期一的会谈中运用的最好的策略,尽管从时间流逝的角度看,我们应该提出我方政府正在考虑的意向性意见了。” 8月3日国务院发往日内瓦的第360号电报告诉约翰逊,美国对中方提出的第一点和第四点建议需要花时间研究,指示他要求中方立即释放所有美国人。 2 由杜勒斯草拟并签发的第439号电报8月10日发往日内瓦,对约翰逊的电报作了如下回复:“尽管想在前头是有用的,但是我们怀疑现在就试图将我们的考虑具体化是否有用。” 3 中国大使馆的声明是8月5日发表的,声明的内容在8月5日发给约翰逊大使的第382号电报中传给了他。 4 在第364号电报中,约翰逊发来了他对即将进行的谈判的建议。他提出,“我们应该坚持我们的立场,即,中共对在华美国人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对于双方就代表权问题达成协议至关重要,而由中共提出被美国接受的议程安排预先排除了在平民回国问题得到解决之前讨论其他问题的可能性。”另外,在电报中约翰逊说,他打算如果有必要,就向中方建议 ‘延长休会期,以便给中方时间进一步考虑关于美国人的案件’”。他注意到,尽管他认为不能,也不应该立即就决定是否同意代表权安排,但是如果中方采取的行动被认为达到了足以就代表权问题达成协议的程度,那时美方就不得不作出决定了。这种代表权的安排是,允许印度使馆回复在华亲属提出的要求。他预计王炳南会提出这种安排,而他认为这是可接受的。他说,他计划在讨论“其他实际问题”的时候,提出一份朝鲜战争中失踪美军战俘和11名失踪的美海军陆战队人员的名单,作为讨论的第一个问题。 5 麦康瑙吉在8月10日写给约翰逊的第二号信中说,他和饶伯森希望10日当天就见到杜勒斯国务卿,讨论约翰逊发来的第364号电报中的建议。信的部分内容如下:“我十分怀疑我们是否需要准备在代表权问题上作出你建议的那种程度的让步。在我们这里,代表权问题的象征意义已经被夸大了,我们就此问题拟定的任何协议的每个角落都处于各方的密切注视之下。当然,在这个问题上,中华民国正像鹰一样盯着我们。顾维钧昨天简要地强调,在代表权问题上,任何超出同意主动要求回大陆的学生回国的让步,都蕴含着危险。” 6 在8月11日从日内瓦发出的第417号电报中,约翰逊对当天的会谈以及国务院在440号电报中给他的指示,进行了评论。他说,因为实质上所有被扣押在中国的美国人都戴着各种罪名,而且他不能说美国将允许犯罪的中国人离境。所以对他来讲,很难论证自由回国的原则。因此,他正在试图把讨论限定在实际情况的框架内。约翰逊的电报中接着说: “今天的会谈表明,代表权安排是中共采取进一步行动释放美国人的要价。中共现在的立场是,要求美国接受代表权安排的建议,来换取中方释放美国人的允诺,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不过,我们将要面临的问题是,我们打算用多少数量的美国人回国换取同意中共提出的代表权安排。到现在为止,我已经在谈判中用了“所有美国人”的说法,而且只要使用“所有美国人”这个名词看来有用,我就将一直用下去,尽管在今天会谈中,我为不说这个词留了余地。” “我觉得,在我们与中共就代表权安排问题达成协议之前,我们不可能使更多的美国人获释,但是我们应该努力争取同时发表两个声明。一个是关于释放美国人的声明,一个是关于代表权安排的声明。” “在星期六的会谈中,我打算再次压王炳南释放美国人,可能迂回地提出我前述的同时发表声明的建议,并反对中方扩大我方提出的代表权安排的范围。” 7 8月12日国务院发往日内瓦的第470号电报告知约翰逊,国务院认为王炳南的草案没有表明任何进展,因为所有被扣押在中国的美国人的案件都被中共分成刑事和民事两类,而且,国务院反对中共草案中“一经政府请求,就进行调查”的条款,因为这个条款可以使中共要求调查在美国的无数中国人的情况,并对此进行申述。 8 约翰逊8月12日从日内瓦发出第428号电报,对于杜勒斯发给他的声明草案作了评论。他的评论如下: “1、我认为应该采取同时发表单方面声明的形式,声明应该是事先达成的,像我在第317号电报中建议的那样,在这里(即日内瓦)发布。 2、我觉得没有必要在第2段的a.款中用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愿意’这句话。 3、我认为,维持我在最初发言中对调查有效性的抱怨,特别对在华美国人有好处。 4、我觉得现在拟定的90天的期限不合适,因为它给人错觉,好象在90天期限的末尾,美国就再也不允许中国侨民离境了。如果国务院认为有必要规定90天的期限,我认为应该把这一点写在第2段中。 5、我觉得,第5段会破坏我们现在讨价还价的有利地位��用达成代表权安排的协议作为中国释放美国人的诱饵。而且在上述第1段的情境下,也没有必要写第5段。中共完全可以签署这个协议,但是继续扣押他们指控犯罪的或者涉及未了的案件的美国人。 我认为,明天会谈时提出对案不必要,也不适宜。我认为,对任何一个对案的内容,我们都需要用更多时间仔细研究和决定。明天会谈时,我可以把讨论局限在中共扩大我方建议的要求问题上。如果国务院同意,我将向他们提出同时发布单方面声明的建议,说我们仍然在研究,以后再作进一步的评论。我还将继续按照我上次会谈时的立场,压王释放美国人。” 9 见第18号文件。 10 见第18号文件的脚注2。 11 约翰逊8月13日从日内瓦发出的第458号电报中,传送了协议声明的草案文本。草案说,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同意宣布,他们各自的政府对于居住在对方国家的侨民回国问题已经采取的措施”,并由各自的大使就此发布内容相同的声明。拟议的美国方面的声明文本如下: “1、美利坚合众国认识到,在美国境内愿意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侨民有权返回,而且美国宣布,没有任何一个愿意离开美国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侨民受阻离开美国。这包括所有曾一度受阻离开美国的中国侨民。 2、印度共和国驻美国大使馆将被授权对愿意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侨民回国提供如下帮助: a. 如果一个中国侨民认为,与美国宣布的政策相反,他离境正遇到来自美国官方的阻碍,他可以将这一情况告知印度使馆。如果认为这个抱怨有效,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愿意,印度使馆可以代表这类侨民与美国政府交涉。 b.如果一个在美国的愿意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侨民,在支付其旅费问题上有困难,印度大使馆可以向他提供回国所需的财政援助。 3、美国政府和印度驻美国使馆将广泛公布上述安排。”   约翰逊评论说,王炳南几乎肯定会拒绝接受这个声明草案。因为他的政府还不准备声明所有美国人,其中包括那些被扣押的美国人都可以自由离开中国。约翰逊建议国务院应该授权他,在必要的时候,接受代替第1段的一个措辞: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识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愿意返回美国的美侨民有权返回,而且中国宣布,除了那些以前被阻止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而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刚宣布释放的美国侨民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着手迅速审查由于监禁或者其他原因而被阻止离开中国的所有其余的美国人的案子,并将按照前述的政策声明的精神,迅速了结这些案件。” 12 这份电报是麦康瑙吉拟定的。他在8月15日写给约翰逊的信中说,饶伯森已经看过约翰逊的第457号和458号电报,他的反应再强烈不过了。他认为我们不应该为了换取一点点好处而放弃我们讨价还价的主要的点。他认为要是这样做就意味着,我们在接近就释放所有美国人达成协议的时候投降了。我们所有管这项工作的人,包括国务卿在内都同意饶伯森的这个观点。 13 杜勒斯拟定的第492号电报,8月13日发往日内瓦,授权约翰逊同意发表联合声明,并把声明草案文本传送给约翰逊。草案如下: “美利坚合众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分别宣布,一方面,在美国的愿意返回中国大陆的中国侨民现在可以自由回国,另一方面,在中国大陆的愿意返回美国的美国侨民现在可以自由回国。 如果任何一个享有回国权利的侨民认为,与上述声明相反,他离境正遇到来自官方的阻碍,如果他是一个中国人,他可以通知印度驻美国大使馆,而如果他是一个美国公民,他可以通知联合王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使团。印度使馆和联合王国使团可以调查事实,代表这类平民进行交涉。而且,这些外交使团可以向任何要返国的平民提供其所需的财政援助。 在上述每个情况下,双方将广泛公布各自声明的条款,牵涉此事的外交使团也将适当地公开情况。” 14 由杜勒斯草拟,8月15日发往日内瓦的第496号电报指示约翰逊,如果在讨论第一项议程时,中方威胁要中断会谈,他应该建议一个长约两周的休会期,以使中共完成他们对某些美国人案件的调查,告诉王炳南,在双方休会期间,美国将公开宣布,它愿意按照约翰逊建议的方针发表一个联合声明。 15 发往日内瓦的第542号电报指示约翰逊,只有在被威胁中断谈判的情况下,他才可以提出休会的建议。电报说,第496号电报中对约翰逊的指示是为了使他从公共关系的角度显示美国立场的力量,国务院推断,这样做可能使王炳南避免提出休会的建议。 16 约翰逊在8月13日从日内瓦发出的电报中评论说,他总是假定,美国不能也不会同意释放任何犯过罪的中国人回国,但是他已经充分利用了国务院知道被监禁的中国人中没有人愿意回大陆这一事实的好处。他要求国务院告知他,美国是否愿意保证和能够保证,无论中国人可能已经犯了什么罪,任何中国人都可以离开美国,即便是美国规定他们必须在一定的时间段内离开。 17 8月17日,国务院发往日内瓦的第541号电报告诉约翰逊,国务院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帮他的忙,而且说这个问题有“难办的宪政的、行政的和政治的后果。” 18 8月19日,麦康瑙吉写给约翰逊的第6号信,对这份电报作了如下评论:“昨天晚上国务卿发给你的第569号电报,向你提供了在目前情况下,不在主要的问题上妥协的,尽可能多的谈判回旋余地。这份电报为中共提供了一个摆脱目前状况的容易的办法,只要他们愿意的话。因为电报的指示意味着,我们可以接受他们关于不能立即释放美国人的允诺,以及接受关于现在不把其余的美国人公开的理解。这将使我们走得很远。如果为了满足他们的要求,我们再往前走,我们甚至做不到用对在美华侨采取行动为条件来换取中共的允诺。那样的话,我们就真的变成了不顾后果而承担义务的傻瓜。” 19 麦康瑙吉9月2日写给约翰逊的第11号信中说,国务卿杜勒斯在其休假的前一天,已经亲自审查、修改,并批准了电报的内容。根据杜勒斯的要求,麦康瑙吉已经飞往里士满,去征求饶伯森的同意。 20 杜勒斯国务卿在9月1日写给艾森豪威尔总统的信中评论说:“在日内瓦与中共的谈判进展得好多了。似乎他们将同意迅速释放所有的美国平民,而且没有使用他们曾经寻求使用的暗含承认其政权合法性的语言。尽管经历过很多沮丧,我们依然坚定和有耐心,这总会有回报的。到那时,将开始新的阶段。当然,那个阶段仍将是困难的。不过,只要我们还在与中共谈判,金门、马祖和福摩萨就会少一些危险。” 麦康瑙吉在9月2日写给约翰逊的信中说,饶伯森认为,就我们的角度而言,协议声明的措辞“已经很好了”。饶伯森觉得,没有必要用非常明确的概念说明时间的限制。他认为,“如果中共不按照声明字面的意思迅速释放所有的美国人,那么中共就会处于彻底站不住脚的境地。” 21 即 9月9日。 22 9月3日发往日内瓦的第682号电报又指示约翰逊,声明应该在日内瓦发布。 23 麦康瑙吉在他9月2日写给约翰逊的信中详细地论述了这一点:“最重要的是,在所有美国人离开中国之前,我们不能进入对第二项议程实质内容的讨论。当我们谈到 ‘讨论第二项议程’和‘第二项议程谈判的内容应该包括什么’的时候,我们的意思是,在第二项议程中,讨论什么样的议题是可以接受的。即便是在讨论第二项议程谈判什么问题比较合适的时候,如果中共不忠实履行协议声明,我们也应该提出休会。在里士满的饶伯森昨天下午最后一次与我联系时,强调了在所有美国人离开中国,包括最难解决的案件了结之前,我们不进入第二想议程的实质内容的讨论的重要性。如果我们在美国人仍然被监禁的情况下就进入关于第二项议程的讨论,那么我们可能将永远不能使那些最困难的案件得到解决。” 24 约翰逊9月15日写第8号信给麦康瑙吉,告诉麦康瑙吉他忘了在第7号信中提王炳南邀请他本人、他的顾问Ralph N. Clough、Douglas N. Forman、Ekvall去看日内瓦的京剧节开幕式的事。王炳南打电话问约翰逊是否能接受他的邀请。约翰逊回答说,尽管他很高兴能看京剧,但是由于这样做无法避免公开露面,所以他不能参加开幕式。王炳南于是送了第二天的票,并保证约翰逊出席开幕式的消息不会被公开。约翰逊也送给王炳南纽约交响乐团在日内瓦的演奏会的票。约翰逊评论说,他这样做“是因为他认为,做这种事将有助于在未来的困难谈判中实现我们的目标。”而且他觉得,“通过保持一种合理程度的轻松的个人关系,可以使我在谈判困难的时候,尽量避免或者推迟谈判中断。” 25 麦康瑙吉9月23日写给约翰逊的第15号信中说:“9月18日,就在国务卿从Duck Island返回华盛顿之后,我们在他家中向他简要汇报了情况,国务卿读了第7号信的后半部分,并给我们一些新指示。所以国务卿已经注意到你对放弃武力问题的不祥预感。总的来讲,对中华民国按照共同防御条约和12月10日的换文向我们作出的承诺,我们比你更重视。我们承认,这个承诺现在和将来都不能阻止小规模的海、空、炮击冲突事件的发生。但是这些只是一些在目前的情况下必须忍受的小烦恼。我们必须盯住核心问题,那就是为了我们的进攻性目标,我们要诅咒武力。关于这一点,我们已经得到了国民党人的承诺,他们和我们一起放弃使用武力。我们认为,这一点可能会使你处于比你能认识到的更强有力的地位。但是我们承认,你可能不得不想出一个策略,这个策略就是把小事抛在一边,声称这些小事既不可避免又太琐碎了,而且它们与核心问题无关。” 26 麦康瑙吉9月12日写给约翰逊的第13号信中说,国务院对向华盛顿新闻界泄露谈判情况的问题表示关注。因为,国务院怕这样会危及协议声明的发布,所以采取措施减少了国务院与约翰逊之间往来电报的散发对象。麦康瑙吉评论说,“他们原来的散发范围太宽了,以致于到目前为止,不仅全国务院的人有,甚至全部政府部门都有了。” 27 9月13日发给约翰逊的第718号电报中列举了美国对中国人回国的具体措施。电报说,美国已经将协议声明的内容正式通知了印度使馆,正式邀请印度使馆按照协议声明中的规定发挥作用,而且电报概要地介绍了美国为公布协议声明已经采取的具体步骤。美国驻印度新德里使馆已经在9月12日的照会中转达了美国的正式邀请,并传送了协议声明的文本,真诚地邀请印度使馆履行协议声明规定的义务,并向印度说明美国政府将全力协助印度使馆作好这方面的工作。9月13日美国驻英国使馆向英国外交部递交了照会,照会问英国政府是否能确认按照协议声明中的规定履行它的职责,帮助在华的愿意回国的美国人回到美国。 28 见王炳南9月16日给约翰逊的信。约翰逊在他9月17日发出的第739号电报中汇报了这封信的内容。约翰逊在第739号电报中说,他刚刚收到王的信,在信中,王提议美国应该于9月14日正式委托英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应该于同日正式委托印度政府,从而 ‘完成委托第三方的工作’。王的信还要求美国政府确认它已经正式委托英国政府,并说一旦中方收到这个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将向英国政府表明他们同意委托美国委托英国的决定。约翰逊9月21日用快信传送了王炳南信的英译本。约翰逊在9月14日发给国务院的第725号电报中,详细报告了9月14日当天的会谈情况。约翰逊这样描述王炳南的建议:“于是王提出美国政府向联合王国提交协议声明的官方文本,他也将向印度政府提交同样的文本,这样,双方就完成了邀请第三方参与此事的官方工作程序。在这些官方程序结束之后,他的政府将正式通知联合王国驻北京代办处。”见本文件集的第56号文件。 29 约翰逊在9月17日的第740号电报的第5段中建议,在他与王炳南的下次会谈中,他应该按照下列原则口头回答王的问题:“A. 正如我9月14日告诉他的那样,美国政府已经正式向印度政府传送了协议声明的文本,并邀请它承担协议声明规定的美国的责任。 B. 美国政府也已经向联合王国政府传送了协议声明的文本,并正式请它承担协议声明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责任。 C. 因此,为了第三方能够承担他们的责任,美国政府已经采取了所有他应该采取的行动。就此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了什么措施?”在电报中,约翰逊注意到,他没有告诉王炳南,在上次会谈时,美国已经与英国政府取得了联系,因为他那时候还没有得到这方面的消息。 30 约翰逊在9月21日从日内瓦发给国务院的第758号电报中说,下次会谈时,他打算向王炳南提供他手头关于美国执行协议声明的措施的进一步消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协议声明的缓慢速度表示不满,对因此而使会谈至今不能进入第二项议程的讨论表示遗憾。他不打算使用国务院第745号电报的第6段和第8段内容对他的授权,除非王炳南通知他又释放了一些美国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联合王国执行协议声明规定的职责表示配合的情况。 31 9月14日从伦敦发出的第1034号电报报告说,欧念儒评论说,他几乎不能帮助其余的美国囚犯,除非他们能与他联系。欧念儒在电报中还问道,美方对协议声明的解释是否允许他询问关于囚犯的事情。(欧念儒时任英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代办。��译者注) 32 发自伦敦的第1119号电报说,麦克米兰(时任英国外交大臣)将在一封信中传达英国方面对协议声明赋予其的职责的正式承诺,英国外交部请求澄清协议声明的语言,以便搞清楚由谁来提出邀请。 33 9月22日发往伦敦的第1624号电报说,国务院认为,对于印度政府和英国政府履行协议声明分配给他们的职责,到底是用邀请、还是用通知或请求的问题,仅仅是个遁词。国务院自然会与印度和英国政府联系,并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这样做。同日发往伦敦的第1625号电报说,国务院认为,被监禁的美国人处于一种特殊的情况下,除非他们被获准见到欧念儒,否则欧念儒应该要求见到他们。 34 印度大使Mehta9月20日与助理国务卿饶伯森和中央情报局局长艾伦的谈话备忘录,由杰弗逊•琼斯记录。 35 约翰逊写给国务院的第753号电报,日期是9月21日。约翰逊在电报中评论了国务院提出的建议,即,在第二项议程中提出“中国须偿还中国大陆冻结的美国外交领事财产的问题”作为一个议题进行讨论。约翰逊认为,“列出这份财产清单会不可避免地被中共解释为美国考虑最终承认中共政权的一个确定的步骤,而且也可能被其他国家理解为这种情况。从继续维持目前的谈判和使美国人获释的狭隘角度来讲,提出这个问题或许是有益的,但是应该考虑到,提出这个问题作为谈判议题,对于台湾的影响则主要是负面的。” 36 迪尔穆斯 T. 卡纳迪是一名1951年被监禁的美国商人,是将被驱逐出境的美国人中的一个。 37 杜勒斯当时在纽约与英国外交大臣和法国外长会晤,为10月和11月即将举行的日内瓦四国外长会议作准备。 38 9月23日,约翰逊从日内瓦发出的第770号电报。在电报中,他评论说,23日当天的谈判对于美方使中方深切地感受到美国不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协议声明的执行情况。不过他认为,仅凭这个问题,不可能使会谈继续下去。他进一步阐述了他的考虑:“问题是,如果到了下次会谈的时候,他们还是没有采取执行协议声明的进一步措施,我们该怎么办。我认为,今天我对王提出举行更高级别的会谈某种回复以及国务院第745号电报第6段和第8段指示的方针,很难帮我度过下次或是再下一次会谈,但是问题将在我们开始的地方。我们已经拒绝了王提出的两个议题中的一个,而我们明显地只有两个议题供选择,所以,对议题的争论将没有什么回旋余地。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我们最好的策略是,试图尽可能长时间地使会谈集中在对“放弃武力问题”进行实质性的意见交换上,从而把他们提出的禁运问题尽可能长地搁置起来。” 39 9月30日,麦康瑙吉写给约翰逊的第16号信中说,“你将不会对国务卿认为总统的生病加大了使会谈继续下去的重要性的看法感到惊讶。”艾森豪威尔总统9月24日心脏病发作,住院到11月11日。 40 第66号电报,9月23日重复发往国务院时编号为从香港发出的第653号电报,说从9月10日以来,经香港离开中国的美国人根本不知道协议声明的内容。 41 国务院9月27日发给约翰逊的第790号电报,传送了关于下落不明的美国军事人员问题的发言稿。但是日期与这份电报相同的,从纽约发出的杜勒斯3号电报指示约翰逊不要在会谈中用这个发言稿,因为国务院需要与国防部进一步考虑和磋商这个发言稿。 42 见前一个文件。 43 9月30日,国务院发出第86号电报给在布拉格的约翰逊。电报中对发言稿的第1句话和最后一段话作了修改。对第1句话的修改是:“我们要讨论的实际问题的一个是,当我们双方的政策相冲突的时候,我们中的任何一方都应该放弃使用武力实现我们的政策目标。”对最后一段的修改是:“因此,我们要求第二项议程谈判的第一个问题是,你方声明,除了进行防御以外,你方将不在台湾地区诉诸武力。美国将准备就此问题作出相应的声明。这些声明将使我们转到其他问题的讨论并期待讨论能达成建设性成果变得合适。” 44 章汉夫,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副部长。 45 10月10日,这份电报被编为1421号从伦敦发往国务院。电报记述了10月8日周恩来总理和香港总督亚历山大•葛量洪、英国代办欧念儒的谈话内容。周同意自从万隆会议以来,台湾地区的局势有了改善的看法。他说中国人希望用和平手段解决台湾问题,但是他又说,因为台湾不断骚扰大陆,所以情况随时都有可能恶化。他抱怨美国拒绝着手进行第二项议程的讨论,声称所有在华美国人都得到了协议声明的英文本,他说尽管约翰逊已经被告知这一情况,但是约翰逊还是不断在问欧念儒应该在北京讨论的问题。欧念儒说,他很快就会与外交部副部长讨论他与被监禁的美国人联系的问题。周同意可以谈这个问题,但是说,对19名罪犯而言,必须执行正常的司法程序,中方会向欧念儒通报每一个案件的审理结果。周说,美国方面已经提出了它在第二项议程中准备讨论的两个议题:关于放弃使用武力作为追求国家目标的手段的问题,中国将按照自己的两点立场与美国进行讨论,关于从朝鲜失踪的美军问题,周表示强烈反对讨论这个问题。当周提到举行更高级的会谈时,葛量洪问他是否是指他自己与杜勒斯的谈判,周说是,并说这一点已经由参议员乔治提出来了。 46 麦康瑙吉10月14日写给约翰逊的第19号信说,第5段是杜勒斯草拟的。麦康瑙吉评论说:“我们问中方他们抱怨的所谓 ‘禁运问题’ 到底是指哪些方面,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拖长中共继续会谈的时间,从而使我们能得到谈判的好处。这似乎是一个好机会。我们正在为以英、法为首,日本其次,要求放松对中共的贸易限制,取消巴统中国委员会与巴统间对中共限制的差额而烦恼。……十分明显,对于我们来讲,最糟糕的策略是,现在就扔出放松对中国进行控制的牌,而得不到任何回报。” 47 谈话涉及各种各样的问题。在备忘录中提到中国的问题的谈话除了上面印出来的,就是关于削减军备的讨论中涉及中国。杜勒斯国务卿说,尽管美国确实在其他国家用战略空军基地,但是无疑地苏联在东欧的国家里有基地,而且“它还可以在共产党中国派驻军队。梅农先生说他不能肯定苏联能这样做。国务卿说,梅农先生可能是对的,但是他认为,俄国人可能会在共产党中国驻军。” 48 杜勒斯国务卿在10月18日的记者招待会上说,尽管在协议声明没有被忠实履行的情况下,美国保留重新谈判第一项议程的权利,但是约翰逊大使和王炳南已经开始就第二项议程进行实质性讨论,双方已经讨论了放弃使用武力问题,双方还将讨论贸易禁运问题。 49 在国务卿前往日内瓦开日内瓦外长会议之前,国务卿在丹佛与总统商量大政方针。 50 麦康瑙吉在10月29日写给约翰逊的第22号信中说:“你的第14号信成功地看到了中共可能看到的问题。我们认为你的分析基本上是有用的。你的分析对放弃使用武力问题的方方面面都提供了颇新的思考。我们与你的分析惟一不同的是,你强调加大放弃使用武力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吸引力,这种引力来自中共会为了他们自己的目的,通过提出一个曲解的但却在形式上颇为可行的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来利用这个问题的能力。我们承认,我们能从这种观察中获益。饶伯森先生在读完信后说,你所揭示的中共可能采取的逻辑,最好地证明了我们的论点:迫切要求一个真实的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这个声明应该特别包括台湾地区。” 51 约翰逊10月25日从日内瓦发出的第957号电报,是对饶伯森10月24日分别发给他和杜勒斯的电报的回复。10月24日,饶伯森发给杜勒斯的电报被编号第8号杜勒斯电报,发给约翰逊的被编为第981号电报。在第981号电报中饶伯森建议,约翰逊试图在日内瓦外长会议期间使中美会谈休会三周,表面上的理由是给中国人时间履行释放美国人所需的司法程序。电报又提出,另一个办法是,让约翰逊表示美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协议声明执行不力强烈不满,并威胁如果在下次会谈时中国还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美方就要发表公开声明。在约翰逊的第957号电报中,他反对饶伯森的第一个建议。他建议在下次会谈时,他就失踪的美军人员问题进行发言,公开宣布他已经提出的两个议题,为将来可能发布的公开声明做准备。 52 10月26日发往日内瓦的第1013号电报,也发给了在日内瓦的杜勒斯。电报指示约翰逊在会谈开始的时候,就重申要求中方迅速遵守协议声明的条款内容。 53 10月26日,杜勒斯从日内瓦发出的第12号电报,反对饶伯森的休会建议和威胁发布公开声明的建议。杜勒斯提出,让约翰逊对中方履行协议声明的问题进行强烈地批评,提出美国关于失踪军事人员问题的声明,并继续谈判放弃使用武力问题。 54 10月28日发往日内瓦的第1031号电报,告诉约翰逊和杜勒斯,中国副外长章汉夫10月26日告诉欧念儒,后者和他的助手可以按照适用的原则和规定探访被监禁的美国人以及与他们通信。这些规定包括探访每位美国囚犯的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只能在每个月的第一个和第三个星期二探访,必须有监狱的翻译在场,禁止谈论囚犯的案件问题。 55 10月29日发往日内瓦的第1052号电报,告诉约翰逊和杜勒斯前一天周恩来与欧念儒谈话的情况。他们的谈话的内容主要是关于中美大使级会谈和在中国的美国囚犯问题。周声言,应该执行协议声明的条款,但是不应该在日内瓦继续讨论协议声明的执行问题,中国已经向美国提供了所有在华的美国侨民的名单,在朝鲜战争失踪的美国军事人员的问题不应该包括在日内瓦会谈的范围内。美国提出的发表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不能解决目前的争端。周坚持认为,缓和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的问题应该由两国的外长会谈来讨论。他说,因为美国希望发布一个联合声明,所以,中方已经提出了一个草案。周交给欧念儒一个草案文本,让他转交麦克米兰。周说他已经交给莫洛托夫和尼赫鲁各一份。周还提出,如果日内瓦外长会议讨论到远东问题的话,这份文件可以作为外长会议讨论的基础之一。周说,在这个问题上双方可以达成协议的,如果大使级会谈还要拖下去,那么就说明是美国不愿意同意这个问题。欧念儒提到了被允许离境的两个美国人,但是对只有两个人被批准离境表示失望,并说按照这个速度,大概要花一年时间才能解决这个问题。欧念儒表示希望中方加快放人的过程。周恩来明显地恼怒了,他打断欧念儒说,欧念儒太不公平了,这不是个算术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周说,自从7月以来已经有37名美国人被批准离境,相对于在美国的中国人的数量和在华的为数不多的美国人而言,这个人数已经不少了。 56 赫尔曼•弗莱格,时任美国国务院的法律顾问。��译者注 57 10月18日发给约翰逊的第915号电报给他传去了一份关于放弃使用武力的协议声明的草案,供约翰逊评论。草案如下: “美利坚合众国大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的协议声明 “正在讨论双方有争议的实际问题的美利坚合众国大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已经同意发布如下声明:   王炳南大使通知尤•阿利克斯•约翰逊大使:总的来讲,特别是对于台湾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弃使用武力,单独的和集体的自卫除外。   尤•阿利克斯•约翰逊大使通知王炳南大使:总的来讲,特别是对于台湾地区,美利坚合众国放弃使用武力,单独的和集体的自卫除外。” 58 10月28日。 59 10月29日从日内瓦发出的第999号电报。 60 约翰逊10月28日写给麦康瑙吉的第15号信说,10月26日他与国务卿杜勒斯进行了讨论,主要讨论的是贸易禁运问题,讨论的情况如下:我推断他已经与麦克米兰讨论过中共的问题了,而且他的结论是降低对中共禁运的水平,当然不是特地降到巴黎统筹委员会的水平,很快就将成为必然的趋势。我们讨论了这一趋势会怎样影响我们现在在这里进行的大使级会谈,但是除了我推测国务卿的想法是如果这一情况终将发生,那么我应该试图在谈判中利用这个情况从中获益,我们没有得出任何结论。我告诉国务卿,如果我们对禁运水平是否应该或是不应该降低不发表意见,那么我的强烈感觉是,如果我们得出结论,禁运水平肯定要降低的,那么至少单从我个人的观点出发,我觉得重要的是,我们在谈判中表现出我们已经同意,或至少是默认禁运水平的降低,而不是处于被动的局面,即,尽管我们反对,但是降低禁运水平的情况还是发生了。 61 这句话请求国务院评论“我在这次会谈或下次会谈时请他们说明下面问题的可行性。这个问题是,他们认为在目前的中国委员会的禁运清单上,有哪些具体的项目是非战略性物资以及用于非军事目的的物资。” 62 路易斯•w•古坎德,国际贸易与资源局的经济防御科科长。 63 爱德华•w•多尔蒂,情报研究局的功能情报科科长。在降低中国委员会的禁运水平的问题,杜勒斯与麦克米兰和法国外长Pinay的谈话内容包括在即将出版的卷册中。 64 10月31日,从日内瓦发出的杜勒斯第34号电报中评论了给约翰逊的指示。杜勒斯表示约翰逊不应该在下次会谈时提出关于放弃使用武力问题的反建议,但是可以试探中方建议的含义和适用范围。杜勒斯在电报中还说,因为面临要求降低贸易控制的压力很重,这股压力在不久的将来很可能变成势不可挡,所以在大使级会谈中利用这个讨价还价的点是重要的,约翰逊应该按照第75号文件第5段的授权行事。 65 附言为手写。 66 10月31日发往日内瓦给杜勒斯的第42号电报,再次提出由约翰逊在下次会谈中提出美国方面关于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草案。这份电报同意杜勒斯从日内瓦发出的第34号电报的建议,认为约翰逊应该按照第870号电报提出的方针开始谈判有关贸易控制的问题,但是电报又说,约翰逊应该避免讨论具体的商品问题,因为任何表明美国愿意削减对中国的贸易控制额的迹象都会削弱美国与英、法谈判的立场。 67 第2段说,建议在下次会谈时提出美国方面的草案是基于以下考虑:需要重新掌握被王炳南抓住的主导权,就中国的草案,以及周力图通过提出第一个草案掌握主动,使美国拖延会谈的迹象掌握在中国人手中的情况而言,需要反击英国和印度想使问题明朗化的趋向。 68 约翰逊11月3日从日内瓦发出的第1044号电报中说,国务卿认为声明的草案太“赤裸裸”了,不能作为反建议提出来。 69 11月3日,约翰逊从日内瓦发出的第1048号电报传送了重新拟定的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草案文本,这个文本已经给国务卿和弗莱格看过,他们表示基本同意。声明草案文本如下: “1、在讨论双方间有争执的实际问题时,美利坚合众大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承认,两国互相对抗是由于双方的政策的某些方面不可调和。不过,双方政府决心,他们的首要目标是务必使这些分歧不致于引发武装冲突。 2、他们不诉诸战争的决心并不意味着,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政府必须放弃他们认为是有权合法地实现的政策目标,也不意味着放弃单独的或集体的自卫的权利,而的确意味着任何一方都不用武力推行他们的政策。 3、他们不诉诸武力使任何一方的政策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决心,不涉及第三方的利益,也不说明互相冲突的要求的公正与不公正。 4、他们认识到,使用武力实现国家目标的基本原则不符合各国普遍接受的国际法行为准则,如果它对世界和平、安全和正义构成威胁。 5、他们认识到,对于用和平方式公正地解决争端来讲,不诉诸威胁或使用武力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如果在谈判中,一方不同意另一方的意见时就要诉诸武力解决,在这样逼人的威胁下,谈判是不会达成公正、平等的解决办法的。 6、因此,尤•阿利克斯•约翰逊大使通知王炳南大使: 一般来讲,特别是对于台湾地区,当诉诸武力威胁世界和平时,美利坚合众国放弃使用武力实现其国家政策目标,单独的和集体的自卫除外。 7、王炳南大使通知尤•阿利克斯•约翰逊大使:一般来讲,特别是对于台湾地区,当诉诸武力威胁世界和平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弃使用武力实现其国家政策目标,单独的和集体的自卫除外。” 70 见第87号文件的注释2。第3段说,与中国的草案的内容“丰富”相比,美国草案的“贫乏”将为谈判提供必要的余地,因为在谈判中双方可能会作出一些接受一般原则的说法的让步。 71 见第86号文件的注释3。 72 11月11日,约翰逊用第1140号电报发给国务院关于11月17日会谈的建议。 73 见第84号文件。 74 11月15日发往日内瓦的第1248号电报传给约翰逊如下信息,但指示他不要在11月17日的会谈中用这些信息:“北平的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11月14日把英国代办写给17名美国人的信退回给英国使馆官员。他说不能送信给美国人的原因是:(a)美国没有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美中国人的名单,所以印度使馆不能自行与中国人联系。只有在印度人享有与中国人联系的权利的时候,英国人才能获得同样的权利。(b)关于17名美国人回国的问题,没有发生他们离境时遭遇阻碍的情况。他们是违法者,只有履行了必要的司法程序以后才能回到美国。现在中方正在逐个审查他们的案件,只有这些囚犯的刑期被取消以后,才能提到他们离境的问题。如果到那时,他遇到阻碍,他可以向英国人提出申请。(c)只有在美国囚犯请求下,英国代办才能与他们谈话。如果英国人有权见到在华的美国人,那么印度人也必须有权见到在美国的中国人。”“副外长只同意在信中夹带向17名美国人传送协议声明的文本,但是不会做任何评论或解释。” 75 约翰逊在1140号电报中建议,如果王炳南就贸易问题做了发言,那么他将避免就贸易问题进行实质性讨论,而可以提出任何有益的问题。 76 11月17日,北京的广播电台播放了释放两名囚犯和一名被软禁的美国人的消息。 77 见第99号文件的注释4。 78 11月18日麦康瑙吉交给英国使馆一等秘书的备忘录中要求英方这样做。 79 11月21日发给约翰逊的第1288号电报通知约翰逊,英国人已经同意美国的建议,并指示欧念儒提出相应的,但稍微温和一些的抗议。 80 见第100号文件的注释2。第39段和第40段如下: “39、我说我看不出继续指控和反控我们双方政府的政策对推动会谈前进有什么帮助。我们都已经认识到了双方政策分歧的严重程度。但是,我相信我们在一些问题上能达成一致。我们都决心分歧不要导致战争,而且我们都同意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发表公开声明。我认为,还有一点我们双方有一致的看法,那就是我们双方政策最严重的冲突在台湾地区。我们每方提出的草案都提到了台湾地区。而且我们双方还同意,无论我们说什么,我们都不应该损害我们和平地实现我们的政策。” “40、我说,有了上述共识,似乎我们就有了足够的空间讨论我们到底要如何拟定声明措辞。我说,我已经拿到了他的草案,我认为他的说法已经形成了一个我认为是符合双方观点的草案。” 81 11月18日,麦康瑙吉在写给约翰逊的第26号信中说:“我们感觉到,我们可能在放弃使用武力问题上陷入了一个颇为不妙的境地,尽管总的来讲我们的立场无疑是正确的。我们认为,在远东,我们吃了不能向我们的友好政府充分地和直率地阐述我们的明确立场的苦头;另外,我们的苦头还在于,我们需要在某种程度上在日内瓦的谈判中故意手下留情,不猛烈抨击中共,从而保证会谈继续进行;我们还受害于中国政府对我们产生越来越重的疑虑。(见11月17日发自台北的第463号电报,传送了叶公超外长给国务卿的照会);我们还受害于中共企图在放弃使用武力问题上抓住主动,假扮成放弃使用武力思想的真正倡议者的巧妙办法。越来越多的人正在问我们,如果中共方面出人意料地同意签署某种形式的文字上可以接受的放弃使用武力声明,那么,我们打算向何处去?台北显然相信,共产党可能愿意签署某种形式的声明,但只是想利用这类声明,一旦用不上了,就根本不会遵守这类声明。台北知道这类声明是不会自行生效的,它们认为中共会毫不犹豫地为他们违反声明的任何措辞寻找正当理由。台北正在越来越坚持地问我们: ‘在得到了一个放弃使用武力的协议声明之后,你们打算往何处去?’”(国务院,日内瓦会谈文件:第72箱,第415号文件,关于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谈的日内瓦通信,1955-1956) 82 11月17日,中国宣布释放Wilda Bradshaw。11月22日发往日内瓦的第1297号电报称,因为她有病,她不能单独出行,指示约翰逊呼吁中国出于人道理由释放Bradshaw。 83 约翰逊在11月23日从日内瓦发出的1214号电报中建议,在12月1日的会谈中,他应该“一开始就猛烈抨击王现在的策略的最后通牒的一面,简要但猛烈地抨击他的草案,然后提出与现在我们的草案基本一致的新的草案,这个草案一定要显示出有某些新东西。”也许还应该暗示我方愿意双方公开各自的立场,但是不要表现出威胁他们这样做。 84 约翰逊在11月23日从日内瓦发出的第1216号电报中,传送了一个拟议的对案,为下次会谈使用。这个修订的草案包含了两国大使即将发表的措辞相同的声明,中国方面的声明如下: “王炳南大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除了自卫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不威胁或使用武力;而且,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和普遍接受的国际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总是寻求用和平方式解决它所涉及的任何争端,以及如果持续下去就会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而且, “认识到缓和和消除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具有特别的重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上述总基本原则具体适用于台湾地区。” 85 见第105号文件。第46段到第48段如下: “46、王炳南说我应该被提醒,实际上台湾问题是两个不能混淆的方面组成的。一方面,在台湾地区存在中国的内政问题,即,中国行使解放台湾的主权。这属于中国内政。 “47、王说另一方面,中美在台湾地区存在政策冲突。我们已经同意两国之间的问题应该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和宗旨来解决。我们已经同意冲突的政策不应该导致我们之间的战争。这是中美之间的国际问题。 “48、王说,应该明确区分问题的这两个方面。我们的会谈应该致力于解决后一方面而不是前一方面的问题。他将赞赏我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案的进一步评论。” 86 这是指一个受到普遍支持的提议,该提议的内容是把承认18个国家成为联合国会员国作为“一揽子”协议一次解决。中华民国政府威胁说他将否决蒙古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艾森豪威尔总统与杜勒斯国务卿写给蒋总统的信和双方间的一系列谈话中传达了饶伯森对此事的关注。联合国计划在即将出版的会员国集子中把对这个提议形成的文件汇编进去。当这个提议在12月13日提交联合国安理会讨论时,中华民国否决了蒙古成为联合国会员国,苏联否决了名单上其余非共产党国家加入联合国。第二天,一项妥协性的协议获得通过,这项提议只接受16个国家成为会员国,蒙古和日本被排除在外。 87 同一天,国防部长余大维与雷德福上将的会谈记录在由Hedding记录的谈话备忘录中。备忘录的的备份送交了饶伯森先生,随备忘录一起的有一封12月9日hedding写给饶伯森的信,该信说,信中包含了余大维随后在参谋长联席会议做的汇报的主要内容。这封信的部分内容如下: “他(指余大维)说他认为明年,即1956年,是决定性的一年,他需要用这一年时间训练中国空军。他觉得从共产党进攻沿海岛屿,特别是金门的可能性的角度而言,这一年也是决定性的一年。他觉得,中共现在正在建造的10个基地将在明年年中竣工,到那时中共就具备了发动对金门的侵略的能力。” “他觉得,只有降低或是威慑这种侵略才能稳定这一地区的局势。他认为,稳定局势是我们双方的共同目标,特别是对中国国民党人而言,稳定局势才能为他们赢得时间训练他们的空军。他又认为,只有加强对金门的防御力量,使之强大,才能起到威慑中共进攻的作用。” 88 12月6日发往日内瓦的第1348号电报,为约翰逊介绍了欧念儒代表被监禁的美国人所做的努力的情况。欧念儒收到了Bradshaw博士的信,请求使馆的代表看望他,并说当局告诉他,他们不能把他先前写的两封信交给欧念儒,因为这类信件只能局限于用来请求会见的机会。 89 见第113号文件。 90 12月6日发往日内瓦的第1354号电报传给约翰逊一份对王炳南12月1日的草案的修正案。与王的草案惟一不同的部分是第B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决心,他们应该通过和平谈判解决他们之间的争端,而不诉诸威胁或使用武力;而且一般来讲,特别是对于台湾地区,他们放弃使用武力,单独的和集体的自卫除外。” 电报进一步说,国务院已经决定不反对发表一个联合声明的形式,“以便如果共产党想中断会谈,他们不可能利用双方在声明形式上的争论模糊真正的问题所在。” 91 见第111号文件。 92 约翰逊在12月7日发出的第1260号电报中,评论了国务院对12月8日谈判的指示。他质疑,如此强调协议声明的“福利待遇”方面而不是强调中共没有“迅速”释放美国人,这是否合理。而且他认为,如果Bradshaw在会谈期间一定会获释的话,太强调Bradshaw这个案子的情况会使他陷入一个困难的境地。如果Bradshaw未获释,这样强调他的情况就可能会起反作用。 93 约翰逊在12月9日从日内瓦发出的第1271号电报中,建议把国务院拟议的放弃使用武力声明的草案的第B段替换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决心,他们将通过和平谈判解决他们之间的争端,而且,在不损害单独的和集体的自卫的固有权利的情况下,他们将不在台湾地区或其他地区诉诸威胁或使用武力。” 约翰逊评论说,尽管他没有理由认为王炳南会接受这个草案,但是比起国务院拟定的草案,他可以更有效地提出并为这个草案辩护。关于国务院拟定的草案,参见本文件集第114号文件的注释3。 94 见第114号文件。 95 见第111号文件。 96 12月10日发往日内瓦的(给约翰逊的顾问戴维•L•奥斯本看的)第1372号电报内容如下:仔细检查一下会谈的记录和国务院最早的电报,看我们是否明确告诉过中共我们不会在中华民国不在场的情况下与他们谈判涉及中华民国权益的议题。 约翰逊在12月12日发出的第1276号电报中回复说:没有记录显示在会谈中中共方面曾被告知这一点。他们被不断地告知接受美国提出的不涉及第三方的放弃武力的建议。例如,我在10月8日的会谈中的发言,在我的第872号电报的第15段和我的1056号电报的第13段都涉及这一建议的问题。 10月8日发言的文字见本文件集第65号文件;关于这次发言所在的会谈,见第71号文件。约翰逊10月14日从日内瓦发出的第872号电报没有包括在本文件集中。约翰逊发出的第1056号电报见第90号文件的注释3;第13段没有包括在本文件集中。 97 附件没有与文件本身的文字存档在一起,但是可以看第1377号电报,电报见此文件后面的第121号文件。 98 12月9日,约翰逊从日内瓦发出的第1270号电报传送了他对下次会谈讨论履行协议声明问题提出的建议。他建议,对王炳南在12月8日会谈中提出的3个问题作如下答复:(a)协议声明里没有条款规定美国向中共提供在美中国人的名单,而只是提到那些想回到中国去的人,(b)协议声明里也没有任何规定调查在美国的所有中国人的“状况”的条文,(c)美国在日内瓦会谈以前就采取了一切必要措施消除对愿意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人离境的所有障碍,关于违反协议声明的“精神”措施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应该不仅释放被监禁的美国人,而且收回其离境许可证的规定。 99 约翰逊在第1270号电报中建议,他可以提起Charles Sydney Miner的案子。王说过,9月6日,Miner已经在地方政府的帮助下完成了他的商务活动,他应该能在2到3个月内离开中国。 100 见第119号文件注释2。 101 12月15日,外交部发言人在北京发表一个声明,指控美国没有遵守协议声明,因为美国没有向中方提供在美国的中国人的名单。声明还说,印度使馆只能在中国居民请求的情况下与他们联系,美国还要求中国学生继续居住在美国从而得到去台湾的离境许可证。声明宣布被监禁的美国人触犯了中国的法律,中国将单个地审查他们涉嫌的案件,不可能为他们的获释设置时间期限,因为这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务。声明的文本发表在1955年12月20日第1192号的《中国大陆新闻了望》上。12月16日,国务院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国务院发言人说中共的指控完全没有道理,他们继续扣押美国公民是违反协议声明的承诺的。发言见1955年12月26日的《国务院公报》。 102 Bradshaw博士的获释是12月19日被宣布的。 103 麦康瑙吉1月16日写给约翰逊的第29号信,信中说:“我们上个星期一9日见了国务卿,谈了45分钟。他在做了小的修改以后表示他个人赞同给你的指示。我认为你将会有兴趣知道他不顾自己面临的越来越大的压力,继续密切关注着会谈的进展。上次他与我们会面的时候,没有表现出有必要改变我方方针的意向。因此,没有理由期望修改对你的指示,即,没有就放弃使用武力问题达成协议和令人满意地履行协议声明,或者中共采取什么重大的行动,会谈就不可能有所进展。” 104 1月6日,新华社发布了一系列外交部发言人对记者提问的回答。这些回答说,在中国的触犯中国法律的美国人与没有违反法律的美国人有根本的区别。协议声明严格规定那些触犯法律的美国人只有在中国政府对他们采取措施以后才能迅速行使他们回国的权利,而这些措施的性质和选择什么样的时间采取这些措施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回答还说,中国将继续为第二项议程达成协议而努力,但是不同意无限期地拖延会谈。文字见《中国大陆新闻了望》,1956年1月11日,第1205号。 105 见前面的第65号文件和注释3。关于10月8日的会谈情况,参见第71号文件。 106 见第85号文件的注释2。 107 见第94号文件。 108 见第110号文件的注释4。 109 1月9日的1466号电报传送给约翰逊对中方12月1日反建议的修正案。修正案如下: “尤•阿利克斯•约翰逊大使代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王炳南大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共同宣布:美利坚合众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决心,他们将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他们之间的争端,在不损害固有的单独的和集体的自卫权利的情况下,他们将不在台湾地区或其他地区诉诸威胁或使用武力。” “两国大使应该继续会谈寻求实现这个共同愿望的实际可行的方法。” 110 参见发给约翰逊的第1354号电报中传送的草案(见第114号文件的注释3),由约翰逊提出的对此草案的修正案在1271号电报中(见第119号文件的注释2),国务院批准的意见在1377号电报中(见第121号文件) 111 日期是1月6日。 112 王炳南12月28日和1月5日写给约翰逊的两封信,指控美国阻止刘勇明(音译)和其他7名中国学生回中国。刘勇明是1947年来到美国的中国学生,从1949年以后他一直在精神病学院。内容见国务院12月30日的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公报》,1956年1月9日,第52页。1月9日和11日发往日内瓦的第1467号和1476号电报,通知约翰逊,美国正在调查刘的案件,已经安排他回中国,他1月8日乘船驶往香港了。1月9日发往日内瓦的第1468号电报,指示约翰逊告诉王炳南,他1月5日写给约翰逊的信中提到的7名中国人中没有一名被阻止离开美国。 113 参见第1364号电报的第42段对王的发言的记录。约翰逊在1月12日从日内瓦发出的 第1363号电报中这样总结会谈的情况:在你来我往的争论中,我强调指出从我10月8日提出把台湾地区包括在声明中起的3个月以来,他们一方没有答应这一要求的明显意义,而且我还压他们同意在声明中原则上承认单独的和集体的防御权利。在长时间的争论接近结束的时候,由于明显地认识到他们对把台湾包括进声明的公开立场的虚弱性,他说他们将考虑我们修正的草案,如果草案不提单独的和集体的自卫权利的话。 114 见第128号文件。 115 新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莫斯科的总领事。 116 林平(音译)。 117 李汇川(音译)曾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莫斯科的总领事。 118 约翰逊在1月13日发出的第1369号电报中要求向他提供关于这两个人的传记资料。 119 1月16日,麦康瑙吉在给约翰逊的信中,告诉约翰逊,饶伯森、弗莱格和西博尔德和他本人都认为,我们不能接受把单独的和集体的自卫权利的条文取消。麦康瑙吉评论说:“我们认为,很清楚,王的战略是,通过使我们放弃在台湾地区自卫的权利,在台湾地区捆住我们的手脚。这样一来,按照中共的逻辑,他们就不会有机会在 ‘国际’争端中行使自卫的权利,而且,他们可以把中国国民党人作为国内反叛分子的问题来处理,就像他们处理福建省的反叛一样。” 120 根据王炳南1月5日写给约翰逊的信,刘和他的妻子是所谓的被美国阻挠回到中国的7名中国学生中的一个。见第128号文件的注释10。1月16日发往日内瓦的第1497号电报通知约翰逊,《巴尔的摩太阳报》刊登了1月13日对刘的采访,在采访中,他说1951年,他和他的妻子被阻挠回中国访问,但是,自从他成为美国公民以后,他并不愿意回到中国去。 美国外交文件(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55-1957, Vol.3, China)(卢宁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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