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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与控制——美国媒体研究
作者:陈宪奎 来源: 时间:2002-12-01
美国的媒体控制 陈宪奎 现代媒体在一个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在美国尤其如此。媒体在美国被称为和国家的其他三种权利以外的第四种权利,它即负有监督其它三种权利的职责和使命,同时也受到其它力量的制约。而在控制媒体方面,美国政府也是颇有心得。 法律之剑 美国立国之初,就通过宪法第一修正案(也称人权法案)确立了"国会…….不得废止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或限制人民集会请愿、诉愿之自由。"美国新闻界把宪法第一修正案看作是美国第一部的新闻法,具有重要意义。美国早期的政治家把争取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视作美国政治观念中"人权"的一个核心内容。 由于当时美国政党报纸林立,一些报纸经常相互攻击漫骂,179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诽谤法》,约束报纸败坏政府官员名誉而制造恶意的言论。《诽谤法》1801年在失效。 1917一战期间年颁布的《间谍法》,规定对那些故意制作企图干扰军事行动的虚假报道,企图在军队中挑动不忠诚、妨碍征兵的,均处以高额罚款或监禁。同时授予国家邮政总局局长审查的权利。1918年的《煽动法》进一步扩大了《间谍法》的权利,规定任何报纸杂志不得"对美国政府的形式或宪法、陆海军、国旗或军队制服使用不忠诚的、亵渎的谩骂或污辱性的语言",否则将被治罪。一战以后美国根据这两个法律,起诉约2000多人,其中近一半人被判有罪,其中绝大多数是所谓的"赤色分子"。 随着无线电广播技术的发展,美国通过了《无线电法》(1927年)、《通讯法》(1934年),建立了相应的管理组织,拥有管理无线电广播的权利,但是它并不直接审查广播节目,而是通过三年一度的电台营业执照审查向电台施加压力,完成监管任务。 对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美国历史上有四个著名的案件,通过这些案件,廓清了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维护了美国早期政治家的政治理念,增加了实际执法过程中的可操作性。 大量的控制与反控制的案例,也在美国新闻法律制度建设上起到了很大作用。一些根据法律建立的新闻检查制度,对制止淫秽出版物和过分的广告宣传等具有积极意义。 同业协会的自律 行业协会自律是美国媒体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美国媒体经常性管理的一种方式。现在美国媒体的各种协会很多,制定了详细的自律条款,约束媒体从业人员的行为。 美国报纸发行人协会1887年成立,主要是维护报纸所有者的利益,同时自律协会内部成员的新闻道德行为。1992年该协会与其他五个协会合并,是美国历史上存在时间较长的行业自律组织。美国报纸主编协会,在1923年首届年会上就提出了关于新闻道德准则的《新闻规则》。1929年全国广播业者协会通过了《全国广播业者协会道德准则》、《全国广播业者协会商业行为准则》,以后又有《全国广播业主协会电台准则》、《全国广播业主电视准则》,美国所有的商业电台和电视台中,一半以上加入了这个协会。全国社论撰稿人协会,1947年成立以来每年对各个媒体社论研究评论,"激励美国社论的良知提高质量"。美联社编辑主任协会和电台电视台新闻部主任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新闻从业者素质方面做了许多长期性工作。 美国这些新闻行业协会的一些自律原则和具体条款,符合新闻行业特点,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成为美国新闻从业人员的工作信条,有的成为美国新闻从业者自学生时代就信奉的新闻学基本概念。 特殊时期的新闻检查制度 1942年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美国发布《美国报刊战时行为准则》,严格规定各种印刷品不得有军队、飞机、舰船、战时生产等"不适当"的消息,同时设立政府的新闻检查局,14462名工作人员负责美国发往外国各种信息的强制性检查。新闻检查局同时也发布官方的战争消息,引导战争时期媒体舆论导向。 美国军方在战争期间也有战地新闻检查职责。在朝鲜战争期间,麦克阿瑟1951年实施严格的新闻管制,不仅涉及美国军队消息,也涉及到其他联合国军队甚至是中立国的消息,在政治上和心理上给记者施加压力。违反的新闻管制的记者将被暂时吊销记者证,严重的将受到军事法庭审判。1953年底,美国国防部在军队内部统一新闻检查,禁止以非安全的原因进行新闻检查。 1953年成立的美国新闻署是战时美国新闻局在和平时期的延续,它是美国之音的顶头上司,同时在许多国家开设新闻图书馆和阅览室,提供新闻稿件、影片、杂志和其他形式的宣传材料。据美国新闻研究权威人士提供的数字,到1990年,美新署全年的经费近7亿美元,其中1.72亿拨给美国之音,它以45种语言在全世界广播,听众估计有1.3亿,比英国BBC的听众多出近一倍,直接为美国冷战政策服务。美新署在125个国家建立了图书馆,影响当地舆论。 对一些特殊事件,美国政府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使用"事先约束"机制,制止媒体向公众透露一些对"国家安全"不利的新闻。著名的案例有1971年的"五角大楼文件"案,1979年的制止《进步》杂志发表美国如何制造氢弹的文章等。 一般情况下,政府控制媒体经常采取主动的方式,主要有政府发布新闻,包括主要政要在媒体发表讲话、召开记者招待会、新闻发布会、单独约见记者和发布大量新闻稿件原始素材。政府还运用保密制度和要求媒体机构合作的形式制止一些媒体发布不利于政府的消息,有的时候政府官员采取主动"吹风"的方式提前泄漏一些消息,影响舆论。政府的这些手段在一般的情况下媒体是乐于接受的。 媒体内部成熟的工作方式 美国现代媒体运作方式成熟,各个不同媒体现在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工作程序,其中也包括了媒体内部工作管理机制,保障媒体可以实现报道目的。 这种管理机制更注重的是如何提高报道的质量,着眼点不仅仅是控制记者,但是确有一些限制性的条例和观念。所以记者的报道一般并不是随意的,更多的时候是根据整个报道计划完成报道任务。 更重要的是,美国媒体从业者遵从着WASP(盎格鲁撒克逊白人)文化传统精神,追求自由平等和个人的权利,强调媒体的"社会责任感",加之美国媒体的高度垄断化,他们与管理者并没有根本观念的冲突,在很多的时候,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很多媒体从业者自愿遵守这些条例法规。这在9.11事件中体现的十分明显,这一期间美国舆论的高度一致,在他们看来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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