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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交要求“新国际主义”
作者:仇朝兵 来源:《环球时报》2006年04月21日 第11版 时间:2006-04-21
中国外交要求“新国际主义” 仇 朝 兵 《环球时报》2006年04月21日 第11版 3月22日《环球时报》“国际论坛”刊登了《爱国主义要与国际主义互补》一文。文章认为中国“需要提倡国际主义……争取国际环境和他国对华政策对我国的发展有利。” 笔者赞同这种看法,但认为有必要对“国际主义”这一概念略做补充说明。 在不同的历史环境和具体语境中,“国际主义”具有不同的内涵,需要对它进行历史的理解。《维基百科》把“国际主义”定义为“倡导和支持国家间为共同利益而开展更广泛的经济和政治合作的政治运动”。 在美国对外政策语境中,与“国际主义”对应的是“孤立主义”,这二者代表着美国外交的两种政策取向。   在中国的历史和语境中,“国际主义”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就是“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所奉行的“国际主义”对于鼓励和支持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推动这些地区的“非殖民化”并实现完全独立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冷战背景下,它对于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也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当时一些国家也指责中国的“国际主义”带有“意识形态输出色彩”,使中国在发展与这些国家的关系时遇到了困难。   当前,随着中国的和平发展,中国正在与外部世界建立一种新型的国家间关系,中国外交也要求“新国际主义”。这种新型的“国际主义”是以国家利益为着眼点、以国际合作为手段、以互利共赢为目标的。也就是以“加入国际体系与国际制度,寻求合作共赢,参与建构地区共同体”为基本理念的“新国际主义”。这种作为外交政策取向的“国际主义”,一方面能防止一些国家仍然用过去的经验和印象审视中国,另一方面又是中国作为国际体系中负责任大国所必须具备的外交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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