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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者法》及其对美国公民
作者:刘卫东 来源:美国研究 时间:2006-01-01
九一一事件发生后,作为应对恐怖威胁的主要措施之一,美国国会迅速 通过了《爱国者法》,随即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一场安全与民权之争《, 爱国 者法》本身也成为各方关注与争执的焦点。从法律层面上看《, 爱国者法》的 一些规定突破了以前其他法律设置的界限,在为联邦机构提供强有力执法 手段的同时,也为政府更多涉入公民私人生活、侵蚀公民权利创造了条件。 本文试图对法律本身的司法内涵及法律的实施对美国民权造成的实际影 响、围绕《爱国者法》的论争,以及该法的一些制约因素进行探讨。 一 《爱国者法》的概况及演变 九一一事件对美国社会造成巨大冲击,美国国会迅速将以立法形式进 行反恐斗争的行动付诸实施。事件发生后的第8 天,司法部长阿什克罗夫 特就将一份用于指导反恐斗争的法律草案,即《爱国者法》的初稿提交国会 审议。该法经过近一个月的辩论后,于2001 年10 月26 日由布什总统签署 生效,从而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针对恐怖主义的法律。 《爱国者法》的正式名称为《通过为拦截和阻止恐怖主义犯罪提供适当 手段来团结和加强美利坚合众国法》(Uniting and St rengt hening America by Providing Approp riate Tool s Required to Intercept and Obst ruct Ter2 rorism Act) ,因其首字母缩写为“USA PA TRIOT”,故又被称为《爱国者 法》或《反间谍法》。该法律的副标题为:“法案旨在阻吓和惩罚发生在美国 和世界各地的恐怖主义行为,并加强法律执行中的调查手段等”,明示这部 法律的主要目的在于赋予执法部门更大权力来预防侦查和打击恐怖犯罪。 法律原文共342 页,包括156 个条款,分为10 个部分,分别为:增加国内反 恐安全、增强监视手段、2001 年消除国际洗钱和反恐资金法案、边界保护、 为调查恐怖主义扫除障碍、公共安全官员及其家属的恐怖袭击受害补偿、为 保护关键设施而增加情报共享、强化反恐的刑事法律、改善情报机构,以及 其他规定。布什政府随后颁布的其他政令的内涵,基本都在这个框架内,只 是试图进一步扩大政府权限。《爱国者法》中涉及到公民权利的条款分布在 多个部分,在国会公布的《爱国者法》文本中,详细描述了它对包括1934 年 版《联邦通讯法》、1978 年版《外国情报监视法案》、《电子通讯隐私法案》、 《家庭教育和权利隐私法案》、《联邦电话窃听规范》、《联邦犯罪审查程序规 范》等在内的诸多原有法律进行扩充和修改的具体细节。① 《爱国者法》出台后,政府各有关部门继续颁布了其他一些行政指令或 实施细则来加强自身的执法权限和反恐能力。如2001 年11 月司法部的新 条例授权执法部门在未经法庭许可时,可监听被指控的恐怖嫌犯或罪犯同 其律师的谈话,布什也发布总统令授权执法部门可将被怀疑是恐怖分子、帮 助恐怖分子或为其提供藏身地的非美国公民送交秘密军事法庭进行审 判②。2003 年2 月,司法部呈交国会一份86 页的秘密草案《2003 国内安全 ·76 · 美国研究 ① ② 原文详见http :/ / corprisk. timberlakepublishing. com/ files/ 孔哲文《: 美国民权遭千刀万剐》《, 华盛顿观察》,2003 年第7 期(2003 年2 月19 日) , http :/ / washingtonobserver. org/ USPolitics 增强法》,又被称为《爱国者法Ⅱ》,要求对《爱国者法》做出100 项以上的修 改,主要宗旨是赋予执法人员更多秘密行动的权力,进一步减少法院对此类 行动的限制,加大对恐怖嫌疑分子及其合作者的惩罚力度①。草案公布后 因备受指责而不了了之,但政府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将有关内容塞进不同 法案予以通过。2003 年9 月10 日,布什再度要求扩大《爱国者法》的执法 范围,提出政府应得到更多获取文件和证据的权利而无需通过法院批准,扩 展死刑的使用,以及使保释变得更加困难。②当年年底,布什签署了2004 财 年情报授权法,给予联邦调查局查阅个人财务档案的广泛权力,并将其范围 扩大到证券所、汽车销售行、珠宝店、赌场、信用卡公司、保险公司、航空公司 等诸多部门。从2005 年年中开始,为争取《爱国者法》中将于年底到期的 16 条关键条款得以延长,布什本人、司法部长和部分议员一再进行努力,但 因其在国会内部引起极为激烈的争论,导致各种方案不断被推翻,最终只取 得短期的临时性妥协。2006 年1 月在媒体披露政府长期以来一直在侵犯 个人隐私后,布什不仅多次为此进行辩护,而且再次要求对《爱国者法》进行 修订以便进一步扩展政府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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