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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学术论文的规范化问题
作者:杨玉圣 来源: 时间:2015-06-16
学术论文的规范化问题 杨玉圣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   近读由陈毓钧教授指导、徐永诚撰写的《林肯政治思想之研究》(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美国研究所硕士论文,1993年,16开,274页),由其选题论证、研究方法、资料布置、注释体例等方面显而易见的规范化,再联想到时下我们的研究中存在的诸多不规范乃至失范现象,很生一些感慨。   其实,有关学术规范(Academic Norm)的议题,近来已有时贤公开或私下论及。举例而言,1994年3月底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中美关系史研究会举办的“中美关系史研究:回顾与展望”学术讨论会(北京),在讨论怎样促使该学科进一步发展和繁荣时,如何建立良好的学术规范据说成为热门话题。再如,由邓正来先生主持的《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其旗帜鲜明的主旨之一即“严格学术规范要求”,并率先致力于中国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的规范化建设;而且,此亦被既定为新近问世的《中国书评》的宗旨,首开一种风气〔1〕。由此观之,学术规范这一本来不应成其为问题的问题,看来仍呈相当严峻的态势,而且未可等闲而视之。   本文拟就学术论文的规范化问题略抒浅见,以作引玉之砖。所谓“学术论文”(Academic Articles),不同于一般所说的文章(Essays)、札记(Notes)、评论(Reviews)等“文无定法”之作,此处专指中国学者自己独立撰写的以学术性较强见长的研究性文章,包括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在内。   学术论文的规范问题,依笔者一孔之见,说到底恐怕是一个社会科学方法论问题,进一步说则是学风建设问题。这里不妨分解为如下几个层次,略作解释。   说起来,道理并不玄奥:无论是何种学科,无论是研究何种专题,也无论是撰写哪一方面的学术论文,必然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研究者的选题论证;否则,莽莽撞撞,稀里糊涂,即难免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之讥。就是说,“要探索一个问题,首先就要把前人研究的得失弄清楚,这样才能探明已达到的水平,吸收已有的成就,并通过发掘资料和分析比较,力争超过前人的水平”;不然的话,恐怕就不免“在前人早已解决的问题中打圈子”。〔2〕在我看来,这既非无病呻吟,更非杞人之忧,自然亦非小题大做。舍此,无从谈起学术规范,也难以真正推动学术进步。翻翻我们的学术刊物,只要稍稍留心,即不难发现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复选题、重复劳动、重复发表等“低水平重复”的通病——不妨归类为“炒冷饭”现象,事实上已经造成、并且正在继续造成原本有限的学术资源的严重浪费。学术论文的规范化建设的确应当引起每一个严肃的学术研究者的正视和关心。   由此引申而出的是如何公正对待前人及同时代人的研究成果的问题。应该说,这一问题同样是十分突出的。一般而言,凡学习或研究,均不能回避继承与创新的问题,这就要求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割裂学术发展的自然而然的过程。具体说来,“我们每一个人的研究工作都是在借鉴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承认这种借鉴是学术工作者应有的科学态度”。然而问题在于,有人偏偏不承认这种借鉴。绝非个别的流弊之一是,“现在有的研究者明明借鉴了别人的成果却不愿意承认,引用了别人的观点或别人发掘的资料却不愿注明出处,似乎一切都是从他开始”。〔3〕此种指陈可谓淋漓尽致,入木三分。有的人也许不想听这种逆耳之言,或者不大情愿承认这种窘况,但事实恰恰就是如此。在我们相当多学术期刊所发表的相当多的所谓学术论文中,这种很可奇怪的“似乎一切都是从他开始”的现象,虽不好说比比皆是,但起码可以说是屡见不鲜。其为数之多、为害之甚,恐三言两语所能尽说。   我曾读过一篇论述马基雅维里主义与意大利法西斯的关系的所谓学术论文,单从注释看,引用了多种意文原版专著,然一查文末所附作者介绍,居然是河南某师专的崐在读专科生。钦羡之余,笔者亦不无疑窦:作为在读师专生,作者可能掌握像意文这样的小语种吗?一个普普通通的师专图书馆,可能收藏如此专门的意文原版著作吧?我只是有疑问,但未敢妄断。后经编辑部与该文作者联系、查证,文中所引注意文原版材料果然是辗转抄袭而来。尤其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位年纪轻轻的“作者”竟话语轻松、满不在乎地答复编辑说,“我原以为这无关紧要。许多人都是这样做的,并不就是我一个人”。〔4〕呜呼!尚复何言?   冷不丁冒出这 匆桓霾迩堑廖耷崴伞⒂哪校吹勾闯林氐乃夹鳌4酥謲 不以为耻、自欺欺人的现象,难道还少吗?何以如此?痛定思痛之后,让我们仍回到学术论文的规范化这一正题。   我们提倡立足于扎扎实实的第一手材料(这包括原文资料和原始资料),脚踏实地地推进学术研究。这里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也要不得丝毫哗众取宠。我们反对那种无视他人劳动、不加任何说明即任意侵吞他人成果的丑恶作派,因为此种“劫掠主义”不仅无任何学术纪律可言,而且也无任何学术品德可言,与严格的学术规范格格不入。否则,流弊不除,伪劣日盛,长此以往,则学术前景恐不堪想像矣!   仍以学术论文的注释问题为例,正像不少有心人已经观察到、并公开指出的,“有的作品的注释都是外国学者的论著或外国档案资料,其实,不少是从中国学者的作品中转引的,作者并非都看到了原文。这是一种学风不够严谨、不够严肃的表现”。〔5〕此一语而中的,无庸多议。关于这一点,笔者亦有同感〔6〕:   有几种情况,似有必要稍加辨析。其一,不少人盲目地重外轻内,由此引出一种怪现象:有的论著宁愿引注外国人的一般著作乃至简易通俗读物,却不大情愿征引中国人的水平不在其下的成果。……其二,一部分人忽视、无视中国学者的成果,唯以己为重,对他人论著则漠然处之。_这恐怕也不能说是正常现象。_……其三,有的人虽在论著中吸收了他人成果,却有意无意地不加注明,给外行人一种似乎是所有论点皆论者独创的假象。其实,撰文、著书、作注释,本是一种正常的严格的学术范式,为的是说明某一论点或资料源自何处,这样既可方便读者查证,又是尊重引文原作者的劳动、同时也尊重自己的体现。甚至有的引文本系转引,却不作必要的说明,似乎是直接引用,以假乱真。如此流弊,泛滥学界,岂不哀哉?   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另外一个更令人不解、也更令人难堪和尴尬的事实:有不少专题论文乃至长篇论文,甚而至于连一个注释也没有,#O&——往往也不附有参考或阅读书目。这大约就更难说得上符合学术规范的基本要求了。事实上,“注释体例建制是学术研究规范化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它表明作者对他人学术著述的尊重,以及自身从事研究的基点和依托;另一方面,亦有助于读者查阅相关文献,获得比较全面的信息;故完整而准确的引文注释,在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和意义。在国际学术交流日趋频繁之今日,建立一种规范化的注释体例,对于中国社社科学的发展显得尤为迫切”。〔7〕此言极是,此理甚明。每一个学问者恐怕都应对此深长思之。   学术论文的规范化还涉及到与国际学术界接轨的其他一些技术性环节。比如英文书名、文章名等的书写格式问题〔8〕、英文字母的大小写问题〔9〕、英文中的缩写符号的用法问题〔10〕,凡此等等,无不事小体大,都应引起人们的关注。   由失范而规范,亦即实现学术论文的规范化,非朝夕之功所能成就。欲达此学术佳境,须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共同作出持续性的努力和建设性探索。   古人云:“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愿我们为此而同行。$ 注释: 〔1〕为了克服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及评价活动中的失范现象,《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暨《中国书评》编委会还专门于1994年11月中旬就此问题召开了首次学术研讨会,其主题即为“社会科学的规范化与本土化崐”。 〔2〕汪熙:《重视中国美国学的信息建设》。《美国研究》1991年2期,第158页。 〔3〕参见陶文钊:《“中美关系史研究:回顾与展望”学术讨论会综述》。《美国研究》1994年3期,第149页。 〔4〕参见周祥森:《略论我国世界史学界的某些流弊》。《史学月刊》1994年5期,第115页。 〔5〕参见陶文钊:前引文。 〔6〕拙著:《美国历史散论》。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7-18页。 〔7〕参见《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编委会:《<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注释体例说明》。 〔8〕据观察,目前我国学术期刊所发表的论著涉及英文书名时,一般是打上中文书名号或者双引号,或者什么符号也不加;其实,如此运作并不符合英文格式。在英文中,规范的书写格式应是把书名排成斜体字或者加底线(涉及报纸、杂志名时亦复如此);至于文章,一般加双引号表示之。如果堂堂的学术论著连这些最基本的常识性问题都处理不好,那么就难保不引人见笑了。所幸亦难能可贵的是,我们也有个别刊物能在这些问题上领规范化之先,某些学人亦已留意于此。相形之下,或许是欧风美雨洗礼之故,台湾学人在诸如此类的规范化环节方面似乎更显得训练有素。 〔9〕与汉字字体的随意性不同,英文字母的大小写有着极强的规定性,某个字母的大写与否往往代表着特定的蕴涵。 〔10〕英文中的缩写符号与中文间隔号不同,尽管两者同样都是用一个圆点表示。比如,F.D.罗斯福中F.是Franklin的缩写,D.是Delano的缩写,在这里,F.D.罗斯福即不能写作F·D·罗斯福,因为后者的圆点意味着间隔号而非缩写符号。同样,按约定俗成的惯例,在中文里,以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为例,作为间隔符的圆点只能置于正中。同样的道理,富兰克林·D.罗斯福亦不能写作富兰克林 · D · 罗斯福。表面上,这似乎是属于“小儿科”,但我们的许多论文作者乃至一些大家恰恰在这些方面栽了跟头。信不信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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